京运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9-27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 2024-042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嘉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银阳”或“债
务人Ⅰ”);平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京运通”或“债务人Ⅱ”),
均系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的全资子
公司。
本次担保本金金额:17,50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已为嘉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
0.0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担保;公司已为平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 0.0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因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嘉兴银阳与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
北金融租赁”或“债权人”)签订了本金为 7,000.00 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包
括附件及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与河北金
融租赁签订《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
持有的嘉兴银阳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因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平湖京运通与河北金融租赁签订了本金为 10,500.00
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包括附件及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Ⅱ”)。公司
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与河北金融租赁签订《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由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持有的平湖京运通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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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互相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
70.00 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40.00 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30.00
亿元(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4-004、临 2024-008、2024-023)。
本次担保额度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嘉兴银阳
1、被担保人全称:嘉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8A05A6G
3、成立日期:2015 年 9 月 21 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亚太工业园区(A9)359 室
5、法定代表人:谢月云
6、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7、主营业务: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
8、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嘉兴银阳资产总额 11,211.61 万元,负债总额
7,465.59 万元,净资产 3,746.0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6.59%;该公司 2023 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 2,147.47 万元,净利润 786.06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嘉兴银阳资产总额 11,264.75 万元,负债总额 7,132.34
万元,净资产 4,132.4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3.32%;该公司 2024 年 1-6 月实现
营业收入 969.75 万元,净利润 371.2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公司直接持有嘉兴银阳 100%的股权,嘉兴银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平湖京运通
1、被担保人全称:平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2323429645T
3、成立日期:2014 年 11 月 27 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曹桥南路 102-110 号南幢内一层 102
室
5、法定代表人:谢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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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注册资本:10,500.00 万元
7、主营业务: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
8、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平湖京运通资产总额 16,076.56 万元,负债总
额 3,861.67 万元,净资产 12,214.8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4.02%;该公司 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304.07 万元,净利润 1,324.63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平湖京运通资产总额 16,619.21 万元,负债总额
3,809.63 万元,净资产 12,809.5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2.92%;该公司 2024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456.59 万元,净利润 575.11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公司直接持有平湖京运通 100%的股权,平湖京运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嘉兴银阳提供担保签署的《保证合同》
1、主债权本金金额:7,000.00 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范围: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Ⅰ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Ⅰ的全部债权,即债务人Ⅰ应支付债权
人的全部租金、租前息、租赁手续费及利息、可能发生的逾期利息、违约金、赔
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
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费、执行费等)、生效法律
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其他所有应付款项。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Ⅰ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上述主合同Ⅰ项下
主债务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上述主合同Ⅰ项下首期债务到期日起至最后
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二)公司为平湖京运通提供担保签署的《保证合同》
1、主债权本金金额:10,500.00 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合同Ⅱ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Ⅱ的全部债权,即债务人Ⅱ应支
付债权人的全部租金、租前息、租赁手续费及利息、可能发生的逾期利息、违约
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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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费、执行费等)、生效
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其他所有应付款项。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Ⅱ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上述主合同Ⅱ项
下主债务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上述主合同Ⅱ项下首期债务到期日起至最
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办理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满足全资子公司
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
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上述担
保事宜。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预计事项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45.3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39.75%,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
保;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45.33 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39.75%,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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