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建设银行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2024-03-2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要求,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就
本行在任独立董事钟嘉年先生、格雷姆惠勒先生、米歇尔马德
兰先生、威廉科恩先生、梁锦松先生和詹诚信勋爵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过去一年来,本行独立董事遵照各项法律法规与本行章程规定,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推动本行经营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积极保护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提升本行信息披露的透
明与公正。本行董事会已经收到每名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就其独立性而签署的自查文件。经评估,本行独立董事
在本行未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本行及本行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除所获年
度酬金以外,在本行及本行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董
事会充分认同本行独立董事的独立性,高度肯定独立董事对本行做
出的各项贡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