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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金公司:中金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2-08  

证券代码:601995            证券简称:中金公司        公告编号:临 2024-00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有金融
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金融企
业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包括该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成员单位)原则上不
超过 5 年。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连续服务年限
将达到 5 年。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并确认无任何有关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和投资者注意。

    2024 年 2 月 7 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金
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安永香港”)分别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境内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
并聘任安永华明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 1 年(以下简
称“本次聘任”或“本次变更”)。本次聘任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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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
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 2022 年末,拥有合伙人 229 人,
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818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
师超过 1,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安永华明 2022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 59.06 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人民币 56.69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97 亿元)。2022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8 家,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
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收费总额人民币 9.01
亿元。安永华明为 21 家金融业上市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服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
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
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2020 年以来,安永华明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于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
处罚;曾一次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安永华明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
律监管措施,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
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2020 年
以来,安永华明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
会等其他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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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基本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宝钦先生,于 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
核 5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主要为金融业。

    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玲玲女士,于 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2 家上市
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主要为金融业。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悦栋先生,于 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3 家
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主要为金融业。

    2、诚信记录

    上述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
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服务收费

    公司系 A+H 股上市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法定财务报表审计、中期财务报表
审阅及季度财务报表商定程序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73 万元(含税),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133 万元(含税)。2024 年预计费用是由投标会计师
事务所根据公司业务复杂程度及预计工作量等各方面因素,在公开招标过程中提
供的报价确定,较 2023 年同比下降约 24%。

    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定财务报表审计、中期财务报表审阅、
季度财务报表商定程序及内部控制审计范围、内容等变更导致超出前述费用上限
的情形下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确定具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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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已受聘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境内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
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正在执行对公司的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公司不存在已委
托其开展 2024 年度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管理办法》,金融企业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包括该会计师事
务所的相关成员单位)原则上不超过 5 年。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德
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的连续服务年
限将达到 5 年。

    (三)相关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前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并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须提请公
司股东和投资者注意。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有关
规定,适时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有关制度等要求履行与本次变更相关的职责,指导及监
督本次变更的具体工作并有成员参与相关评标工作。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年报审计师招标项目中标会计师事务所并聘任 2024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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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方面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
意本次变更,并同意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
金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经认真审阅会议议
案等资料并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
意见:

    1、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
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意见

    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
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相关会计师事务
所的变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聘任安永华明和安永
香港分别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境内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同意聘任安永华明担任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及同意相关费用的金额与确定方式,并同
意在《关于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变更的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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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仍将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执行。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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