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2024-04-18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人
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人民网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审
计监督职责,在加强财务报告审计监督、促进内部控制制度建立
健全、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等多方面积极开展工作。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主
席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的组成及人
员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召开会议情况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积极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
出席了全部会议,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并签署了会议决议。
(一)2023 年 4 月 11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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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人民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度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
聘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
度报告>的议案》。
(三)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上
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2023 年 10 月 16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
度报告>的议案》。
(五)2023 年 11 月 21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李春梅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建议的
议案》。
三、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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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并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
计机构的建议
在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
永中和”)2022 年度审计工作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审计委员会
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够遵循执业准则,独立、
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内控等发表意见,能够满足公司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较好地履行审计机构
的责任和义务、完成公司的相关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同意向公
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2.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给信永中和的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与
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3.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就审计相关事项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与沟通,推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4.对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
具体详见《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相关部门开展
有效运作。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相关材料,同时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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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
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或重大错报,
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
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
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
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
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因此,审计委员
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
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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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
协调管理层就重大审计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协调内部审
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
(六)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核,并经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
意聘任李春梅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有
效推动公司内控完善和财务规范建设,促进公司内部治理有效性
和董事会规范决策。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
度的要求,规范履职、勤勉尽责,强化对董事会审议事项的事前
审核,进一步提升审计委员会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
切实加强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职能,推动公司规范运作、高
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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