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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胜华新材:胜华新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4-01-26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       录

一、程序文件

    1. 会议议程

    2. 会议须知

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设立公司建设锂电及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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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 日 14:00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胜华新材办公楼 A402 室
三、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天明先生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会议议程
   1、会议开始,介绍参会股东的出席情况
   2、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3、大会议案报告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设立公司建设锂电及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的议案
   4、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5、以举手表决方式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监票与计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
   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6、现场投票表决
   进行表决时,应当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律师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7、宣读现场会议投票结果
   8、征询参会股东对现场表决结果是否存在异议
   9、网络投票结束后,合并投票结果
   10、宣读会议决议
   11、大会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2、与会董事签署决议与会议记录
   13、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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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如下: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
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请尽可能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登记参会
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
登记参会的股东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不全的,
工作人员可以拒绝其参会。
    三、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会议登记终止后,到达现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
议,但不能参加本次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
    四、登记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为保证股东大会有序进行,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提前将股东发言登记表提交
主持人,在主持人许可后进行。
    六、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的问
题。
    七、全体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任何未经公司
书面许可的对本次会议所进行的录音、拍照及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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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相关规定以及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改条
                  原章程表述                     新章程表述             说明
  款
                                          公司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公司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
                                          规定,设立党的基层组织,围
       设立党组织及纪律检查机构,围绕
                                          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公
       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公司党委、
                                          司党委根据需要设立专门工
       纪委设立专门工作部门;同时设立
                                          作机构;同时设立工会、团委   删除纪
       工会、团委等群众性组织。公司应
                                          等群众性组织。公司应当为党   律检查
第九十 当为党组织及其纪律检查机构的活
                                          组织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包   委员会
七条   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包括建立工作
                                          括建立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   等相关
       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专兼职党务
                                          量的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党   描述
       工作人员。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构
                                          组织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
                                          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所
       和编制,所需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
                                          需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管理
       管理费中列支。
                                          费中列支。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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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

        关于设立公司建设锂电及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产业链上下游业务,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和行业影响力,拟设立
公司建设锂电及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通过建设该项目完善已经拥有的锂电池电解液
产业链,补齐短板,满足日益增长的锂电池材料市场需求,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拟设立子公司山东石大化学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准通过的名称为准)投资
建设锂电及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建设内容为:120 万吨/年烷烃脱氢装置及配套工程、
2×10 万吨/年苯胺装置及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 236,997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
186,820.54 万元,流动资金为 45,036 万元。本项目投资资金计划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石大化学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公司
    3.注册资本金:20,000 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东营市垦利经济开发区同兴路 198 号
    5.经营范围:电子专用化学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
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100          货币
                     合计                     20,000           100            -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锂电及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
    2.拟用公司名称:山东石大化学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胜坨化工产业园胜华新材料片区
    4.项目建设内容:120 万吨/年烷烃脱氢装置、2×10 万吨/年苯胺装置(2×10 万吨
/年苯胺装置分两期建设,第二期 10 万吨/年苯胺装置择机建设)
    5.项目投资预算:236,997 万元
    6.项目用地面积:166,667.5 ㎡
    7.项目建设期:18 个月
    8.项目年产值:777,645.6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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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0.项目投产后的营业数据预测:本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实现净利润:48,408.85
万元。
    (1)营业收入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收入
                      纯氢                                                 19,500
                  丙丁烷混合物                                         13,485.73
              戊烷和己烷混合物                                         72,815.46
                     非芳烃                                           100,872.62
                   混合二甲苯                                         365,662.09
                      苯胺                                            205,309.73
                      合计                                            777,645.63
    (2)根据上述收入、成本预测及各项运营费用预测,本项目利润预测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均)                     金额 预测依据
       营业收入               777,645.63 根据项目达产后收入计算得出
 营业税金及附加                 1,514.84 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计算得出
    总成本费用                711585.33 根据年营业成本及费用合计计算得出
                                          根据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总成本费用
       利润总额               64,545.46
                                          计算得出
        所得税                16,136.61 根据年所得税费用计算得出
        净利润                48,408.85 根据利润总额-所得税计算得出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锂电及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的建设是公司在新能源材料行业的业务延伸,充分发
挥公司在新能源材料领域的资源优势,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在
新能源领域的影响力,促进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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