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来的《关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的询证函》已收悉。经自查,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作为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华新材”)的 持股 5%以上股东,截至目前,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 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 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 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2024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