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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石大胜华:石大胜华关于年度审计机构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2024-12-07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 2024-078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审计机构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胜华新材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1)。
    一、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立信《关于更换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立信为公司 2024 年
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石爱红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服务,鉴于工作调整,石爱红不再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部控制审
计服务,现委派孙念韶接替石爱红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后的质量控制复核
人为孙念韶。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念韶,于 2017 年取得执业证书,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情况
    孙念韶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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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说明
   拟更换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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