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众股份: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2024-08-23
证券代码:603037 证券简称:凯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权益登记日:2024 年 8 月 21 日
首次授予权益登记数量:股票期权 340.20 万份;限制性股票 138.60 万
股
首次授予权益登记人数:29 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 年 4 月 27 日至 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将公司
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
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
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文件。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
明及核查意见》。
3、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宜进行了
核实。
(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4 年 7 月 3 日;
2、首次实际授予数量:340.20 万份;
3、首次实际授予人数:29 人;
4、行权价格:14.52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
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自相应部分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
24 个月、36 个月。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自相应部分
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
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行权安排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首次授权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
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
定为准。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
排行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行权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 4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行权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行权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 3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
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5 年、2026 年三个会计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
度的行权条件之一,届时将根据公司业绩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一个行权期 2024 低于 32%,且 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董事会设定的净利润指
标。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二个行权期 2025 低于 52%,且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董事会设定的净利润指
标。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公司 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三个行权期 2026 低于 75%,且 2026 年净利润不低于董事会设定的净利润指
标。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则该期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100%;若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未达成,则该期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0%。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将根据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个人绩效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5 年、2026 年,每年考核一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分为 A、B、
C、D、E 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评价结果 A B C D E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100% 100% 100% 0%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公司层面可行
权比例×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激励对象按照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及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共同确定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激励对象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
下期,应由公司注销。
7、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分配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
占授予股票期 占公司当前股本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权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万份)
1 张忠秋 常务副总经理 28.00 6.58% 0.15%
2 李继成 副总经理 28.00 6.58% 0.15%
3 贾洁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8.00 6.58% 0.15%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4 256.20 60.25% 1.34%
务)骨干 (26 人)
5 预留 85.05 20.00% 0.45%
合计 425.25 100.00% 2.2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
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4 年 7 月 3 日;
2、首次实际授予数量:138.60 万股;
3、首次实际授予人数:3 人;
4、首次授予价格:7.09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股票期权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自相应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
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
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40%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30%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
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5 年、2026 年三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
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届时将根据公司业绩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可解除
限售比例。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4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 32%,且 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董事会
设定的净利润指标。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5 增长率不低于 52%,且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董事会
设定的净利润指标。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公司 2026 年营业收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6 增长率不低于 75%,且 2026 年净利润不低于董事会
设定的净利润指标。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则该期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若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则该期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0%。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将根据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个人绩效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5 年、2026 年,每年考核一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分为 A、B、
C、D、E 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评价结果 A B C D E
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100% 100% 100% 0%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公司
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按照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同确定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激励对象不可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7、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性
占公司当前股本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股票总数的比
额的比例
(万股) 例
1 张忠秋 常务副总经理 46.20 33.33% 0.24%
2 李继成 副总经理 46.20 33.33% 0.24%
3 贾洁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46.20 33.33% 0.24%
合计 138.60 100.00% 0.7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
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众会字(2024)第 08837 号),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8 月 12 日新增股本情
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 2024 年 8 月 12 日止,公司已收到 3 名激励对象缴入
的出资款项合计人民币 9,826,740.0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1,386,000 元,人民币 8,440,740 元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三、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一)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已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期权名称:凯众股份期权
2、股票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706、1000000707、1000000708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日:2024 年 8 月 21 日
(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 138.60 万股。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 2024 年 8 月 21 日。
四、授予前后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公司股权比例相对分散,没有任何一个股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控股股
东的条件,因此不存在控股股东。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90,739,848 股增加
至 192,125,848 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及一致行动人在授予前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 50,618,379 股,占授予登记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26.54%,授予登记
完成后,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6.35%,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前述持股
比例计算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本次变动数量(股)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602,028.00 0.32% 1,386,000.00 1,988,028.00 1.03%
无限售条件股份 190,137,820.00 99.68% 0 190,137,820.00 98.97%
合计 190,739,848.00 100.00% 1,386,000.00 192,125,848.00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本激励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限售期
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
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并按照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
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则首次授予部分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
响如下表所示: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股票期权 114.49 27.44 46.41 29.81 10.84
限制性股票 774.77 251.8 348.65 135.59 38.74
合计 889.26 279.24 395.05 165.39 49.58
说明: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
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费用摊销对公司经营成果
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
计报告为准。
八、备查文件
1、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
特此公告。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