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股份: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12-28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本次拟使用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A 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 18.86 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德邦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
2021-037)。
截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7,139,8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952%,成交的最高价为 16.29 元/股、
最低价为 9.52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75,099,820.08 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
用)。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披露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
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截至目前,公司未使用本次回购的股份,前述已回购的 7,139,877 股股份存
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的
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
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及 12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将 2021 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
份用途进行变更,由“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
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026,955,265 股变更为 1,019,815,388
股。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披露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
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司债
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
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
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
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报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祥路 316 号
2、申报期间:2024 年 12 月 28 日起 45 天内(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申报方式:现场申报、邮寄申报、电子邮件申报(请注明“债权申报”字
样。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
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4、联系人:证券部
5、电话:021-39288106
6、E-mail:ir@deppon.com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