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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燕食品:紫燕食品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2024-04-20  

 证券代码:603057          证券简称:紫燕食品         公告编号: 2024-023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 年 5 月 6 日至 2024 年 5 月 7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6: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紫燕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刘长奎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
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与持股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长奎先生(以下简称“征
集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刘长奎先生,1969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会计学副教授,注册会计师,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中共党员。曾
任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院长助理、会计学系副主任、国际合作教育中心
主任、MBA 教育中心主任、EMBA 教育中心主任等职。现任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
理学院副院长、会计学系副教授,国家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专家,上海工
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13 点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公司本次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申南路 215 号
   3、本次股东大会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1
         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2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3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刘长奎先生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2
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和核心骨干
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 2024 年 4 月 30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期限
   2024 年 5 月 6 日至 2024 年 5 月 7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6:0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
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征集对象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
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
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
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
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
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3
   收件人:黄思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南路 215 号
   邮政编码:201108
   联系电话:021-5296965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
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
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
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
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
授权委托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
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
有效的授权委托;
                                  4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
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
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
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
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
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刘长奎
                                                    2024 年 4 月 20 日




                                     5
附件: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
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刘长奎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会议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1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2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3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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