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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燕食品:紫燕食品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4-20  

证券代码:603057          证券简称:紫燕食品         公告编号:2024-025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13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南路 215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0 日
                          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3)。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6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7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8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4 年薪酬标准的议案                √
9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
1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
1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6        关于修订《累计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
17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4 年中期利                            √
          润分配的议案
18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19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
          理办法》的议案
2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                            √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报告《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日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1、18、19、2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8、9、10、17、18、19、2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 6 和 8:宁国川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钟怀军、邓惠玲、宁国勤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戈吴超、宁国源茹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怀燕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国筑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国
衔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国织锦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钟怀勇、钟怀伟;议案 8:上海智连晟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嘉兴智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智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
海智连晟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智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桂久强、
上海龙柏鑫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商源盛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上海龙柏鑫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江河盛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
       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
       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
       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057       紫燕食品               2024/4/3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亲笔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
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登记方式:股东亲自到本公司登记地点或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办理。
(邮件和信函以 2024 年 5 月 7 日下午 16:00 以前收到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3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南路 215 号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1)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南路 215 号
(2) 邮箱:ziyan@ziyanfoods.com
(3) 联系人:曹澎波 黄思敏
(4) 电话:021-52969658

特此公告。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4 年薪酬标准的议案

9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
       案

1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6       关于修订《累计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17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4 年中期
         利润分配的议案

18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19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2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