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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剑桥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3-19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15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 日向全
体监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在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 2388 号浦江科技广场 8 幢 5 楼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须地先生召集,应
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其中张得勇先生以视频接入方式参会)。本
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监事会通过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本年度财务
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本年度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介审计机构,
该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该审计报告没有解释性说明,无保留意见、否定意见,也没有无法表
示意见的情况。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同意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权益分派预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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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仅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
阶段、自身盈利水平等因素,也满足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稳定发展。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披露
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16)。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同意发表审核意见
如下:
    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
发〔2023〕193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
告格式(2023 年 12 月第二次修订)》(上证函〔2023〕3871 号)的相关规定,如
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披露
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4-
017)。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业绩;
    3、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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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监事会同意披露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于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五部委《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
观、准确。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2023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
销相关事项。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披露
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476 名激


                                    3
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首次授予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 476 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披露
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0)。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
公司发展需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披露
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2)。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第一、二、三、五和九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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