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众鑫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同意注册。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众鑫股份”,扩位简称为“众鑫股份”,股 票代码为“60309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 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 值、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 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 26.50 元/股,发行数量为 25,559,700 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 股转让。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5,111,940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参 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 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5,111,940 股,占 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20.0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相同,无需向网 下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12,268,760 股, 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60.00%;网上发行数量为 8,179,000 股, 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40.00%。 1 根据《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 购倍数约为 4,760.82 倍,超过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 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8,179,500 股)从网下 回拨到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4,089,260 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20.00%,其中网下无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3,678,733 股,网下有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410,527 股;网上最终发行 数量为 16,358,500 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80.00%。回拨 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4201082%。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T+2 日)结 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 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 属企业; (2)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 或其下属企业。 截至 2024 年 9 月 3 日(T-3 日),全部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足额按时 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在 2024 年 9 月 12 日(T+4 日) 之前将超额缴款部分依据原路径退回。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2 获配股数 参与战略配售的 获配股数 占本次发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序号 类型 投资者名称 (股) 行数量的 (元) (月) 比例 浙江富浙战配股 与发行人经 1 权投资合伙企业 营业务具有 2,492,819 9.75% 66,059,703.50 12 (有限合伙) 战略合作关 上海国盛产业赋 系或长期合 能私募投资基金 作愿景的大 2 624,866 2.44% 16,558,949.00 18 合伙企业(有限 型企业或其 合伙) 下属企业 具有长期投 中国保险投资基 资意愿的大 3 664,752 2.60% 17,615,928.00 24 金(有限合伙) 型保险公司 或其下属企 业、国家级 中国农业产业发 大型投资基 4 1,329,503 5.20% 35,231,829.50 30 展基金有限公司 金或其下属 企业 合计 5,111,940 20.00% 135,466,410.00 - 注 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6,162,520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428,306,780.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195,980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5,193,470.00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4,088,658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08,349,437.0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602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5,953.00 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情况如下: 序 投资者 配售对象 配售对象 初步配售股 应缴金额 实缴金额 实际配售股 放弃认购数 号 名称 名称 代码 数(股) (元) (元) 数(股) 量(股) 1 韩元富 韩元富 A846609809 602 15,953.00 0.00 0 602 合计 602 15,953.00 0.00 0 602 3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 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410,527 股,约占网下发行总 量的 10.04%,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2.01%。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 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196,582 股,包销金额为 5,209,423.00 元,包销股份 数量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约为 0.96%,包销股份数量 占本次发行总规模的比例约为 0.77%。 2024 年 9 月 12 日(T+4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参与战略配 售的投资者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 人,发行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 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10,657.77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保荐及承销费:7,480.00 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1,988.00 万元; 3、律师费:680.00 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484.91 万元; 4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24.86 万元。 注:以上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 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2026 2367 联系邮箱:project_zxgfecm@citics.com 发行人: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12 日 5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