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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徽股份:金徽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7-25  

证券代码:603132           证券简称:金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徽县江洛镇
谢家沟铅锌浮选厂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谢家沟浮选厂”)提供担保。

     本次为谢家沟浮选厂担保金额 10,000 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
0 元(不包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一、担保基本情况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

    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谢家沟浮选厂提供担保额度 3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金徽矿业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15)。

    2024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以及 2024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为全资子公司谢家沟浮选厂提供担保额度 6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金徽矿业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31)。

    (二)本次担保情况

    为保障整合范围江洛矿区项目的顺利进行,满足谢家沟浮选厂建设需要,
2024 年 7 月 18 日,公司与兴业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合同》,本次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谢家沟浮选厂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金额为 10,0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具体情况如下表:

      公司名称         徽县江洛镇谢家沟铅锌浮选厂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122722585279XD

      注册地址         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江洛镇邱张门村李家庄社

      法定代表人       王军

      注册资本         36,3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         1996 年 12 月 29 日
                       一般项目:选矿;金属矿石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
      经营范围
                       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         公司直接持有谢家沟浮选厂 100%股权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4.3.31                2023.12.31

           资产总额                                28,420.33             28,065.17

           负债总额                                 1,925.71                 1,559.47

          所有者权益                               26,494.62             26,505.69

           财务指标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0                     2.15

           利润总额                                   -16.82                   -56.00

            净利润                                    -11.07                   -53.13

   注:1、上述 2023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2、谢家沟浮选厂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执行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2024 年 7 月 18 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谢家沟浮选厂签署《保证合同》,合同
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徽县江洛镇谢家沟铅锌浮选厂有限责任公司

    3、债权人:兴业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4、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编号为 CIBFL-2024-306-ZZ 的《融资租
赁合同》为主合同。

    5、主债权: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债权人处办理主合同项
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主债权本金为人民币(小写)10,000 万元(大写:壹
亿元整)。

    6、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自起租
之日起 42 个月。若根据主合同的约定上述期限在履行中发生变化,则以具体债
权凭证记载的行期限为准。

    7、保证范围:

    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无论该债权是否基于融
资租赁关系产生),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按照主合同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
租前息、特别租金、租赁风险金、留购价款、迟延违约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提前还款违约金、占用费、使用费、资金使用费以及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
项下约定的利率发生变化,应以变化之后相应调整的债权金额为准。

    (2)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的履行。

    (3)债权人为维护及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
费、担保费、保全费、保险费、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
拍卖、评估、鉴定、处置等费用及第三方收取的依法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等)。

    8、保证方式: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9、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满三年时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预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13,000
万元,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12,750 万元,以上担保总余额占公司 2023 年年度经审
计净资产的 4.0%,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其他第三方
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