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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朗磁塑: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01-1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元证券”)作为安徽
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朗磁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万朗
磁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6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2,07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944.25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3,651.58万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292.67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2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016
号)。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文件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
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截至2024年1月14日,根据公司《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及实际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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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使用募集   实际使用募   募集资金账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投资额   集资金金额     户余额
         门封生产线升级改造
 1                                 26,746.64       26,746.64       455.70     26,795.16
         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569.15       14,569.15     5,360.07      9,436.94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5,976.88        5,976.88     1,253.66      4,776.23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50.91          0.00

 -                合计             57,292.67       57,292.67    17,120.34     41,008.33

       注: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超出该募集资金总额 50.91 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

息。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
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保本型的期限为 12 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授权期内,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额度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额度,相关产品已全部赎回,本金及理财收益均
已经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
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资金来源及额度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1.0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
资期限内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投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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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
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期限为 12 个月以内
的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现金管理所
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的部分,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
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
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
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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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
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
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
用。公司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
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
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
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相关决策及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保本型的期限为12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董事会对于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相关内控制度健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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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
元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
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万朗磁塑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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