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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渤海轮渡: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2024-10-25  

证券代码:603167       证券简称:渤海轮渡         公告编号: 2024-031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轮
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租赁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大连渤海轮渡
燃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燃油公司”)提供 3500 万元财务资助实施展期,
展期 1 年,年借款利率为 4.35%。原《借款协议》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2023 年 10 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
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租赁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燃油公
司签订《借款协议》,天津租赁公司向大连燃油公司提供 3500 万元财务资助,用
于日常经营,借款期限 1 年,年借款利率为 4.35%。
    鉴于前述财务资助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到期,为满足大连燃油公司日常经
营需要,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财务资助
展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天津租赁公司向大连燃油公司提供 3500 万元财务资助
实施展期,展期 1 年,年借款利率为 4.35%。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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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大连燃油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
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大连燃油公司以其向公司供
应燃油的应收账款和库存燃油提供质押担保。因此,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处于
风险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基本信息
    名称:大连渤海轮渡燃油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42MA0QEQXP2P
    成立日期:2016 年 06 月 28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5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召新
    住 所:辽宁省大连保税区慧能大厦 808A
    经营范围:石油制品及化工产品、燃料油(闭杯闪点>60℃)(以上项目不
含化学危险品,不含许可经营项目,不允许自设仓储和运输)销售;五金机电、
建材、煤炭销售;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商品展示、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项 目
                     (经审计数据)            (未审计数据)
   资产总额              11,218.03                12,391.65

   负债总额              4,490.63                  4,587.26

    净资产               6,727.40                  7,804.40

  资产负债率              40.03%                    37.02%
                      2023 年 1-12 月           2024 年 1-9 月
     项 目
                     (经审计数据)            (未审计数据)
   营业收入              51,353.81                38,115.66
    净利润                251.94                   1,288.28
                                     2
    资信状况:大连燃油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
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被资助对象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6%
     2                 辽渔集团有限公司                   34%

     3               大连龙达石化有限公司                 30%
    1.其他股东名称:辽渔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吕大强
    住 所: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 188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渔业捕捞,港口经营,食品销售,水路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
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
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保税仓库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餐饮服务,海员外派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化学品经营【分支机构经营】,
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
【分支机构经营】,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际船
舶代理,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水产品收购,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港口理货,从事国际集装
箱船、普通货船运输,船舶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国内船舶代理,
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旅客票务代
理,制冷、空调设备制造,船舶修理,船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
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仪器仪表修理,船舶拖带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热
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

                                     3
售,渔需物资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机械电气设备
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消防器材销售,
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非食用冰销售,非食用冰生产,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保洁、清洗、消
毒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辽渔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大连燃油公司的其他股东,持股比
例为 34%。
   2.其他股东名称:大连龙达石化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姜林
   住 所:辽宁省大连保税区市场大厦 419A
   经营范围:化工商品销售(不含化学危险品);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商品
展示、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大连龙达石化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为大连燃油公司其他股东,
持股比例为 30%。
    3.被资助方其他股东是否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大连燃油公司主要业务活动
是为公司提供船用燃油,公司通过燃油供应能够对大连燃油公司实施控制。向大
连燃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解决了子公司资金需求,又增加了上市公司的利息收
益,且公司以其供应燃油产生应收账款和库存燃油作为质押,能够规避风险。同
时综合考虑各股东实际情况,本次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向大连燃油公司提供同
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展期协议的主要内容
    天津租赁公司与大连燃油公司签订《借款补充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天津渤海轮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大连渤海轮渡燃油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3500 万元人民币
    借款展期:延展至 2025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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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利率:年利率 4.35%
    资金用途:日常经营
    违约责任:对乙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在协议约定利率水平上加收 50%
罚息;若乙方不能偿还到期借款,公司有权按到期未偿还本息金额将应付乙方燃
油款支付给甲方,且甲方有权处置乙方库存燃油。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大连燃油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
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
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
制,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
    上述财务资助展期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能够有效保证资
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天津租赁公司为大连燃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主要为支
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在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其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融资成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展期后,公司累计为大连燃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人民
币 3,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92%,逾期未收回金额为 0 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0 元,逾期未收回
金额为 0 元。
    特此公告。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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