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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通精工: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2024-07-20  

证券代码:603190              证券简称:亚通精工        公告编号:2024-057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济南鲁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济南鲁新”)。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济南鲁新在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简称“招行济南分行”)的本金金额不超过 2,500 万元

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已实际为济南鲁新提

供的担保余额为 8,5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与招行济南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在保

证责任期间内,为济南鲁新在招行济南分行的本金金额不超过 2,500 万元的融资业

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2024 年 4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

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

信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

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供应链金融等,公司及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

最高不超过 17 亿元的担保(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向资产负债

率 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2 亿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
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5 亿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的编号为 2024-021 号、2024-026 号和 2024-036 号的公

告。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

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济南鲁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8157557438XD

     成立时间:2011 年 7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焦召明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城东工业园三涧大道东侧、古月路南

侧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发动机配件、铝合金压铸件、镁合金压铸件的设计、

开发、生产及销售;机床配件的生产、销售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

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济南鲁新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济南鲁新总资产为

414,192,827.03 元,总负债为 187,454,433.59 元,净资产为 226,738,393.44 元,

2023 年 1-12 月的营业收入为 330,787,177.25 元,净利润为 34,875,507.61 元。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济南鲁新总资产为 391,669,338.02 元,

总负债为 149,147,622.40 元,净资产为 242,521,715.62 元,2024 年 1-3 月的营业

收入为 94,646,077.12 元,净利润为 15,336,995.20 元。

     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目前尚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保证人: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济南鲁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额度:债务本金 2,500 万元及其他应付款项

    保证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

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

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担保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

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

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

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

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

于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

同时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

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74,802.99 万元(全部为对合并范

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6.33%,除上述担保外,公

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

担保。

    特此公告。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