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婴室: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7-24
证券代码:603214 证券简称:爱婴室 公告编号:2024-039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上海力涌商贸有限公司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本金金额合计:8,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
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23)授权范围内,无须再次提交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被担保方上海力涌商贸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
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上海力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力涌”)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8,000万
元,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担
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
预计为上海力涌、浙江爱婴室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爱婴室”)、上海
康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康隆”)等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本次担保情况
担保本金
融资机构/ 担保
序号 被担保方 担保方 金额 审批情况
债权人 方式
(万元)
在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 连带 2024年度
1 上海力涌 公司 8,000 有限公司上海 责任 担保预计
分行 保证 授权范围
内
二、被担保人情况概述
1、名称:上海力涌商贸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王晓思
4、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E-1158室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道路货
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出版物零售;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日
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玩具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
品零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母婴用品销售;
摄影扩印服务;健身休闲活动;体育健康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咨询服务);贸易经纪;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游乐园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关系:上海力涌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37,610.54 36,213.72
总负债 26,609.09 25,057.90
净资产 11,001.45 11,155.82
科目 2023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4 年 1-3 月(未经审计)
70,671.77 16,639.54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54.13 0.9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上海力涌商贸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
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
用。
因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
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
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的部分,保证
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的部分,保证人也自愿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
4、保证责任期间
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
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
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
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力
涌提供担保,将有助于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的持续开展;
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担保预计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批准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公司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力涌、浙江爱婴室、上海康隆等下属
子公司提供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担保。上述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授权情况 已使用额度 剩余额度
对上海力涌、浙江爱婴室、上海康隆等下属
子公司提供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 83,856.70 66,143.30
万元的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累计为75,856.70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6.65%。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的情况。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