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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景旺电子:景旺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因公司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2024-08-09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4-084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 20 转债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 23 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因公司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由 64.49%被动稀释至 63.30%,持股比
例被动稀释超过 1%,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景 20 转债”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6 号)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景 20 转债”)1,780.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78,000.00 万元,期限 6 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20]313 号)文同意,“景 20 转债”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上市交易,债券简
称“景 20 转债”,债券代码“113602”。

    “景20转债”自2021年3月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份,初始转股价
格为35.28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22.58元/股。

      2、“景 23 转债”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4月4日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景23转债”)1,154.00万张,每
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400.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95号)文同意,“景23转债”于2023年5月9日上市交
易,债券简称“景23转债”,债券代码“113669”。

          “景23转债”自2023年10月1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份,初始转股
价格为25.71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24.71元/股。

      自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7日,“景20转债”累计转股17,256,114股,“景
23转债”累计转股40股,公司总股本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912,739,092股增加至
929,995,246股。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588,657,7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4.49%;本次权益变动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由
64.49%被动稀释至63.30%,被动稀释比例超过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     权益变动   权益变动数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权益变动比例
                                       日期         方式     量(股)
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智创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奕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4/7/26-
刘绍柏                                            被动稀释       0           -1.20%
                                      2024/8/7
黄小芬

卓   军

刘   羽
    注:上表中权益变动比例与持股比例前后相差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
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
   鸿永泰”)

名称                               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 158 号
注册地
                                   景旺电子大厦 13 层
法定代表人                         黄小芬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8917220XU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
成立日期                           2012-01-06
                                   黄小芬持股 50%、深圳市奕兆投资合伙企业(有
主要股东
                                   限合伙)持股 50%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智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创投资”)
名称                               智创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                             香港九龙观塘成业街 7 号宁晋中心 18 楼 B1 室
董事                               卓军
已发行股本                         1 港元
公司编号                           1702447
经营范围                           从事投资控股业务
成立日期                           2012 年 2 月 1 日
主要股东                           卓军持股 100%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深圳市奕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奕兆投资”)
公司名称            深圳市奕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 195 号天利中央商务广
注册地址
                    场(二期)C2305
执行事务合伙人      黄小芬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CPABU58B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成立日期            2023 年 7 月 24 日
股东构成            黄小芬持股 51%;刘羽持股 49%

   (4)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刘绍柏
姓名                                 刘绍柏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4030119620908****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 158 号
通讯地址
                                     景旺电子大厦
公司任职                             董事长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留权     否

   (5)信息披露义务人五:黄小芬
姓名                                 黄小芬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4032119631110****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 158 号
通讯地址
                                     景旺电子大厦
公司任职                             董事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留权     否

   (6)信息披露义务人六:卓军
姓名                                 卓军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香港
身份证号                             H0222***
通讯地址                             香港九龙观塘成业街 7 号宁晋中心 18 楼 B1 室
公司任职                             董事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留权     香港永久居民

   (7)信息披露义务人七:刘羽
姓名                                 刘羽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香港
 身份证号                            R3072***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 158 号
 通讯地址
                                     景旺电子大厦
 公司任职                            董事、总裁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留权    香港永久居民

    公司控股股东景鸿永泰、智创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刘绍柏先生、黄小芬女士、
卓军女士于2020年1月6日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刘羽先生于2023年8月14日出具了《关于遵守<一致行动协议>的承诺函》,与前述
一致行动人保持一致行动。此外,刘绍柏先生、黄小芬女士、刘羽先生、奕兆投
资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 别于 2020 年 1月 7日 、 2023 年 8月 16日披露 于上 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2024 年 7 月 25 日)     (2024 年 8 月 7 日)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景鸿永泰      无限售流通股   293,731,122      32.18%   293,731,122      31.58%


        智创投资      无限售流通股   293,731,108      32.18%   293,731,108      31.58%


         刘绍柏       无限售流通股      638,405       0.07%       638,405        0.07%


         黄小芬       无限售流通股      557,140       0.06%       557,140        0.06%


         合   计           -         588,657,775      64.49%   588,657,775      63.30%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
五入所致。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景 20 转债”、“景 23 转债”转股导致的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景 20 转债”、“景 23 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是
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时间、数量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
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事项。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
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变动也不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