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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索宝蛋白: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2024-02-27  

证券代码:603231       证券简称:索宝蛋白        公告编号:2024-011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股本变化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宁波索
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1
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86.48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29元,并于2023年12
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
14,359.4305万股变更为19,145.9105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索宝蛋白未发生增
发、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山东万得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得福集团”)
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

   3)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
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则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
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实际控制人刘季善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
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
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限制性规定。

   4)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
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则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
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三)实际控制人亲属刘季良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
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则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
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戴永恒、房吉国、
张开勇、徐广成、高军星、殷霄、王洪飞、袁军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
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
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
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限制性规定。

   4)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
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
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三、相关股东股票延长锁定期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上市,自 2024 年 1 月 22 日至 2024 年 2 月 26 日
收市,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21.29
元/股,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上述承诺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原股份锁定到期 本次延长锁定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名称    与公司关系                            日(非交易日顺 期后到期日(非
                      (股) (股)     主体
                                                   延)         交易日顺延)
万得福
          控股股东      82,748,091                          2026 年 12 月 14 日2027 年 6 月 14 日
  集团
         实际控制人、                44,496,363万得福集团
刘季善                                                      2026 年 12 月 14 日2027 年 6 月 14 日
           董事长                     2,445,032 合信投资
         实际控制人亲                 2,290,906 和义管理
刘季良                                                      2026 年 12 月 14 日2027 年 6 月 14 日
             属                        687,276 致胜投资
           董事、
戴永恒                                1,000,013 东睿投资 2024 年 12 月 14 日2025 年 6 月 14 日
           总经理
           董事、                      320,004 合信投资
房吉国 董事会秘书、                                         2024 年 12 月 14 日2025 年 6 月 14 日
                                       116,233 合胜投资
         财务总监
张开勇      董事                       200,003 合信投资 2024 年 12 月 14 日2025 年 6 月 14 日
徐广成      董事          886,384                           2024 年 12 月 14 日2025 年 6 月 14 日
高军星      监事                       399,670 致胜投资 2024 年 12 月 14 日2025 年 6 月 14 日
 殷霄    职工代表监事                   70,001 东睿投资 2024 年 12 月 14 日2025 年 6 月 14 日
                                       200,003 合信投资
王洪飞    副总经理                                          2024 年 12 月 14 日2025 年 6 月 14 日
                                       406,767 合胜投资
                                         2,000 合信投资
 袁军     副总经理                                          2024 年 12 月 14 日2025 年 6 月 14 日
                                       350,005 东睿投资
    (注:表内间接持股主体合信投资为宁波合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
称,和义管理为宁波和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致胜投资为宁波
致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东睿投资为宁波东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简称,合胜投资为宁波合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
    上述延长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
因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相关股东已遵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时

出具的承诺,就公司股价存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

行价的事项自愿延长 6 个月股份锁定期。公司相关股东延长本次发行前所持有股

份锁定期的行为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不存在有损上市公司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本次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

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