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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都股份: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述职报告(YEO CHOO TECK)2024-04-16  

                                           独立董事 2023 年述职报告(YEO CHOO TECK)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述职报告
                         (YEO CHOO TECK)
    作为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
“《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控制度的要求,忠实、勤
勉履行职责,独立、负责行使职权,客观、公正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关注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YEO CHOO TECK 先生:1958 年出生,新加坡国籍,新加坡国立大学会计专业
学士,新加坡注册会计师。历任美国铝业(Alcoa)天津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
法国波坦(Potain)建筑机械公司张家港子公司亚太区财务总监,美国马尼托瓦克
(中国)餐饮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副总裁,美国马尼托瓦克餐饮设备集团亚太区执
行副总裁。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或领取薪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与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6 次,委托其他独立董
事出席 1 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6 次;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公司召
开 1 次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1 次;公司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
亲自出席 3 次。
    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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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参与情况

                                召开次数                                 7

      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次数                           7

                                亲自出席次数                             6

                                召开次数                                 0

 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次数                           0

                                亲自出席次数                             0

                                召开次数                                 1
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年应参加次数                           1
           情况
                                亲自出席次数                             1

                                召开次数                                 1

 出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次数                           1

                                亲自出席次数                             1

                                召开次数                                 3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次数                           3

                                亲自出席次数                             3

    对于需经上述相关会议审议的各个议案,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
首先对公司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情况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
各项情况,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努力使公司各项决策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对 2023 年度召开的上述
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赞成,未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现场履职情况

    本人在参加年度董事会期间,听取了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以及合规管理
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本人作为会计专
业人士独董也充分运用自身财务专业知识和相关管理经验,同管理层交流会计政策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2023 年度,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还通过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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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邮件、网络会议等多种途径全面了解、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
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度,我们严格遵守并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
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据相
关程序进行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准则,不存在利益
输送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1、对外担保情况

    (1)2023 年 03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向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海外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在法
国 购 置 土 地 并 开 展 仓 库 施 工 建 设 , 具 体 项 目 由 全 资 孙 公 司 YINDU FRANCE
INVESTMENT 负责实施。为了仓库土地购置及建筑施工合同的顺利签订及履约,公
司将使用在招商银行杭州分行的授信,申请开具分离式保函,保函额度不超过 800
万欧元(以 2023 年 03 月 16 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
汇率中间价折算,约人民币 5,855.52 万元),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3 年。该议案后经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未使用上述担保额度。

    (2)2023 年 0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及公
司的下属公司拟于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向
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贷款、综合授信融资额度。同时公
司拟为下属公司在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担保总额;为本公司的
参股公司上海银淦冠厨酒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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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万元的担保。该议案后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未使用上述担保额度。

    2、资金占用情况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3 年 0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含变更的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同意全部募投项目(含变更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4,717.93
万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等,实际节余募
集资金以划转资金日的银行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我们对此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况。

    (四)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
分析,我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是合规合适的。

    (五)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考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聘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对审计
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正、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是一家执业经验丰富,资质
良好的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因此,向董事会提请继续聘请该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六)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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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本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00 元(含税)。我们认为该预案
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
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及时完成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七)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1、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

    2023 年 05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二期、
预留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首次授予第二期、预留授予第一期合计 327.2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予以解除限售。我们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05 月 26 日上市流通。

    2、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

    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回购价格为
7.50 元/股、预留授予回购价格为 8.50 元/股。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罗平因离
职,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5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我们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4 年 02 月 05 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回购注销事项。

    (八)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经核查,在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的情
况。

    (九)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 2022 年年报、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
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同时也披露了各类临时公告。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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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 2023 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
章程》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及时了解财务管理、业务
发展状况,定期听取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审阅公司 2022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
外部审计师出具的 2022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对公司内控环境、经营风险、
内控活动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及检查,保障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十一) 参与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报告期内,我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出席战略委员会
会议,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保持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的独立性,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
方式充分发挥本人在公司经营、管理、风控、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切实维护
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
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判断作用,共
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YEO CHOO TECK
                                                              2024 年 0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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