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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力医疗:维力医疗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28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70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国贸大道南 47 号公司一号楼

    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4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6.5257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韩广源先生主持,大会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5 人,董事长向彬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段嵩枫先
       生因出差在外,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斌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
                                                                   比例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

        A股     165,318,724          99.8628      167,980      0.1014     59,000     0.0358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结
 1       项及终止并     18,564,468         98.7921     167,980       0.8939   59,000      0.3140
         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 1 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紫薇、陈启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
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8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