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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巍华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14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 8 号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01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2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7,349,28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8.4592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江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任安立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参加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66,719,282 99.6235      571,000       0.3412   59,000        0.0353



2、 议案名称: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66,707,082 99.6162          603,300   0.3605    38,900    0.0233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 2024 年半年
 2      度利润分配方案       14,147,082       95.6576      603,300    4.0793     38,900    0.2631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议案 2 系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胡敏律师、谢昕辰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
       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4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