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4-054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东营胜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份额暨退出合伙企业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东营胜动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9.9252%份额及其全部权益转让给水 发东方(青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转让价格根据中联资产评估 集团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 告》(中联鲁评报字【2024】第 13303 号)的评估结果确定为 22,179.34 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水 — 1 — 发东方(青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不存在除日常关联交易以外的 其他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有一定 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22 年 1 月 25 日,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水发燃气”)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集团”)、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达润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信达润泽”)、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 本”)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该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计划 认缴出资额总计 80,200 万元人民币,其中,燃气集团作为普通 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出资 100 万元,信达资本作为普通 合伙人认缴出资 100 万元,信达润泽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56,000 万元,水发燃气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24,000 万元。 成立合伙企业唯一目的是用于参与胜利油田胜利动力机械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动集团”)等 19 家公司破产重整。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披露的《水发派思燃气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1)。 — 2 — 2022 年 2 月 16 日,东营胜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胜动合伙”)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东营经济 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2024 年 6 月,信达资本和信达润泽投资期满,根据胜动合 伙的《合伙协议》约定,水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集 团”)指定水发东方(青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 发东方”)受让信达润泽持有的胜动合伙的全部财产份额;指定 燃气集团受让信达资本持有的胜动合伙的全部财产份额。上述交 易已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完成。 2024 年 6 月 27 日,水发东方将其持有的胜动合伙 69.8254% 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信托”) (公告编号:2024-028)。 截至目前,胜动合伙的出资结构如下: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0 0.2494%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4,000 29.9252%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56,000 69.8254% 合计 80,200 100% 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现金收购山东胜动 燃气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公司以现金方式 收购胜动集团持有的山东胜动燃气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 3 — 简称“胜动燃气”)100%股权,本次交易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前 完成,胜动燃气已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根据公司参与胜动合伙时签订的合伙协议中关于投资项目 退出的约定:1.投资期内,胜动集团被上市公司(水发燃气)收 购。2.投资期内,若胜动集团未被上市公司(水发燃气)收购, 在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全部份额由燃气集团予以 回购。目前上市公司已经收购了胜动集团持有的核心盈利资产胜 动燃气 100%股权,实质上达到公司参与胜动合伙的目的和退出 条件。 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资金安排和未来规划等因素,拟将其 持有的胜动合伙 29.9252%份额及其全部权益根据中联评估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鲁评报字【2024】第 13303 号)的评 估结果,以 22,179.34 万元转让给水发东方。本次转让完成后, 公司将不再持有胜动合伙份额。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东营胜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 暨退出合伙企业的议案》。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本次转让胜动合伙事项涉及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本次转让 胜动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4 —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水发东方(青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MA3UQBL21K 法定代表人:张万青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20 年 12 月 29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营业期限:2020 年 12 月 29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 港区鹏湾路 45 号东办公楼一楼 102 室 2024-2977(A)(集中登 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燃气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制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 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 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社会经济咨询 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橡胶制品 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2.股权结构 — 5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水发东方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5,000 100.00 3.主要财务数据 水发东方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54,410.20 5,268.76 总负债 49,289.63 257.34 股东权益 5,120.57 5,011.42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75,468.29 57,450.80 净利润 109.15 59.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09.15 59.20 的净利润 4.关联关系说明 水发东方的控股股东燃气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水发集 团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水发东方属于公司关联方。 公司与水发东方在产权、资产、业务、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面相互独立。 三、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东营胜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MA7G2Q7E5Q — 6 —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开发区府前大街 72 号海通智慧广场 B 座 203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额:80,2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02-16 营业期限:2022-02-16 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人民 币 2024 年 10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93,568.77 116,835.33 总负债 117,911.27 52,986.52 股东权益 75,657.49 63,848.81 2024 年 1-10 月 2023 年度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7,960.99 23,858.02 净利润 17,358.09 4,974.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7,356.67 4,982.18 的净利润 3.胜动合伙出资结构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0.2494%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9.9252%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69.8254% 合计 100% 4.本次转让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 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 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 7 — 5.公司不存在为胜动合伙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 以及其他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状况及交易作价 (一)资产评估情况 1.评估方法的选择 中联评估出具的以 2024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 产评估报告》(中联鲁评报字【2024】第 13303 号),采用了资 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资产基础法从资产购建角度反应企业价值,因此本次评估选 择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鉴于被评估单位,无实际经营业务,主要依赖长期股权投资 带来的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取得的时间、金额均不固定,造成公 司收入和成本难以合理计量,因此本次评估不宜采用收益法评估。 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的现行公 平市场价值。由于被评估单位属非上市公司,同一行业的上市公 司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规模、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所 处的经营阶段成长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因素与被评估企业 相差较大,且评估基准日附近中国同一行业的可比企业的买卖、 转让及合并案例较少,所以相关可靠的可比交易案例的经营和财 务数据很难取得,无法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故本次评估不适用 市场法。 综上,本次对被评估单位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 8 — 2.评估结论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胜动合伙资产账面价值 67,100.14 万元, 评估值 76,327.92 万元,评估增值 9,227.78 万元,增值率 13.75%。 负债账面价值 2,211.99 万元,评估值 2,211.99 万元,评估无增 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 64,888.15 万元,评估值 74,115.93 万元,评估增值 9,227.78 万元,增值率 14.22%。 水发燃气持有胜动合伙的基金份额价值=胜动合伙合伙人全 部权益价值×基金份额比例 =74,115.93×29.9252%=22,179.34 万元。 综上,截至评估基准日,水发燃气持有胜动合伙 29.9252%基 金份额,对应合伙人部分权益价值为 22,179.34 万元。 (二)交易作价 本次交易以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胜动合伙全部权益评估价 值 74,115.93 万元为基础,以水发燃气持有胜动合伙 29.9252% 基金份额,对应合伙人部分权益价值为 22,179.34 万元为依据。 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定公司拟转让的合伙企业份额价格 为 22,179.34 万元。 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已经中国证监会备案,相关评估报告的 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结果 作为本次交易价格定价依据具有公允性、合理性。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签约各方 — 9 — 甲方/份额出让方: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份额受让方:水发东方(青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丙方/标的合伙企业:东营胜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2.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甲方拟将其持有的胜动合伙 29.9252%份额对应的认缴且已 实际出资缴付的出资额为人民币 24,000.00 万元及其全部权益 (以下简称“标的份额”)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并自愿 加入合伙企业,成为标的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乙方在上述标 的份额交割完成后即成为标的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 合伙企业的债务(如有)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合伙份额转让价 款 22,179.34 万元支付至甲方账户,同时甲乙丙三方应积极配合 共同履行本协议项下标的份额转让和相应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3. 违约责任及赔偿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或没有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陈述、保 证、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陈述 和保证或在本协议中的陈述和保证存在虚假、重大遗漏或误导, 或者严重违反协议约定义务,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履约 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就遭受的损失向违约方主张赔偿。 4. 协议生效 — 10 — 本协议自经三方加盖公章,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 表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 5.其他 目前上述《东营胜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转 让协议》已经拟定,尚未签署,最终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结 果作为签署条件。 六、对公司的影响 自公司 2022 年度参与胜动合伙投资至目前,已累计收到分 红 2,540.16 万元、收到返还投资款 4,680 万元,两项合计收回 资金 7,220.16 万元。本次转让胜动合伙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做出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 再持有胜动合伙的份额,预计本次以 22,179.34 万元价格转让合 伙份额完成后,公司对胜动合伙三年来累计现金流入为 5,399.5 万元(=7,220.16 万元+22,179.34 万元-24,000 万元),对当期 损益影响的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结果为准,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七、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 11 —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转让东营胜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份额暨退出合伙企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 协议遵循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均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关 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交易标的成 交价格依据评估值确定,定价公允,未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转让东营胜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份额暨退出合伙企业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先磊、闫 凤蕾、李启明、穆鹍、黄加峰、刘坤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 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水发 东方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九、本次交易的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具有一定的不确 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十、上网及备查文件 1.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XYZH/2024JNAA7B0954) — 12 — 2.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山东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鲁评报字【2024】第 13303 号)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4 日 —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