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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尚纬股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相关问题的核查意见2024-10-2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相关问题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纬股份”或“公司”)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现就贵单位下发的《关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3523 号)(以下简称“《监
管工作函》”)中所列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问题一、公告显示,公司募投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计划投资
32,270 万元,实际投入金额为 13,178.82 万元,占比 40.84%;新能源用特种电
缆建设项目计划投资 13,023 万元,实际投入金额为 4,007.62 万元,占比
30.77%,实际使用金额均未过半。请公司结合上述项目前期论证、立项的情况,
说明有关募投项目实际投入远低于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合理性,项目设备实
际配备等情况是否符合立项可研要求,项目运营效果能否达到预期,以及募投
项目前期决策是否审慎、客观。请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披露事项

    (一)请公司结合上述项目前期论证、立项的情况,说明有关募投项目实
际投入远低于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合理性,项目设备实际配备等情况是否符
合立项可研要求,项目运营效果能否达到预期,以及募投项目前期决策是否审
慎、客观。

    2017 年以来,受国家政策影响,轨道交通行业和新能源行业发展迅速。公
司相关电缆产品收入增速较快,其中,轨道交通电缆收入从 2017 年 3,347.90
万元增至 2019 年的 26,140.26 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79.96%;核电及新能

                                    1
源电缆收入从 2017 年 16,557.48 万元增至 2019 年的 24,425.47 万元,年均复
合增长率为 21.46%。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公司
于 2020 年计划通过股权融资新建“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轨道交通
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
    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7 月,公司组织市场、营销、技术和产供等部门,
结合市场情况及技术研发情况在年度经营分析会上进行“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
设项目”和“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聘请上海电缆研究
所对前述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于 2020 年 7 月召开
项目评审会,评审会认为上述项目具有可行性,予以正式立项。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0 年 9
月 28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对“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轨道交通
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和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予以认可。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
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
司整体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综上,“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
系经公司内外部充分研判论证,履行了内部评审会、立项会、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等程序,项目具有可行性。
    截至 2024 年 9 月 14 日,除少量设备尚未安装完成外,“轨道交通用特种
电缆建设项目”和“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募投项目结项。截至 2024 年 9 月 14 日,“轨道交通用
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合计剩余
31,593.21 万元(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万元),预计两个募投项目剩
余待支付设备款和工程款合计 3,486.65 万元,扣除预计待支付的款项,募投项
目结余资金合计为 28,106.56 万元。其中,“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
和“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分别为 19,091.18 万元和

                                   2
9,015.38 万元。

    上述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较前期预计投入金额减少,主要系募投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优化生产工艺和布局、结合市场需求适当控制固定资产投入等,
具体情况如下:

    1、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建设工程支出减少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2022 年 3 月 30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轨
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进行变更。2022 年 5 月 20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增加尚纬股份为“轨道交通用特
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类型         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轨道交通用特种电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高沟   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乐高
              缆建设项目       工业园区高新大道 18 号         东路 366 号
 实施地点
            新能源用特种电缆   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乐高   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迎宾
                建设项目             东路 366 号        大道 18 号 17 幢、19 幢
            轨道交通用特种电                            四川尚纬特种电缆有限公
 实施主体                       安徽尚纬电缆有限公司
              缆建设项目                                    司、尚纬股份

    其中,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原计划占地面积 130 亩,变更后为 60
亩,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原计划占地面积 60 亩,变更后为 17 亩,用地
面积的大幅减少导致新建的建筑面积大幅减少,其中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
项目新增建筑面积由约 62250 ㎡减少至 32735.32 ㎡,降幅 47.41%,新能源用
特种电缆建设项目新增建筑面积由约 20400 ㎡降至 0 ㎡,原计划新建厂房改为
在现有 5 号车间实施,使得建筑工程成本这一项不再支出,两个募投项目的实
际主要建设工程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对比情况如下:




                                      3
                                                        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
                                     可研报告计划建设               实际建设情况

                              导体车间:1 间
                              轨道交通塑缆车间:2 间          轨道交通塑缆车间:1 间
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
                              轨道交通橡缆车间:4 间          交联楼:4 层
                              仓库:2 个
                              新能源电缆车间和配套设
 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                                     使用旧厂房,不再建设
                              施

    综上,因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建设工程的内容和投入发生变化,导
致建设工程支出合计减少 3,557.38 万元。

    2、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和布局等合理降低设备投入
    由于募投项目用地面积的大幅减少,公司通过优化布局和设备投入策略,
对产线进行整合优化,充分利用原有设备以及改进生产工艺等措施,降低了设
备采购支出,从而导致设计产值也发生变化。募投项目的设备投入数量和设计
产值变化情况如下:
                                   注1                                            注2
                    设备投入数量               设备投入金额            设计产值

   项目名称      计划投入    实际投入                              计划产值   结项产值
                                          计划投入      实际投入
                   (台/       (台/                               (亿元/    (亿元/
                                          (万元)      (万元)
                   套)        套)                                  年)       年)
轨道交通用特种
                    306        113        22,570.00     5,031.68    10.02         7.01
  电缆建设项目
新能源用特种电
                    35         75         8,418.00      4,263.76     4.80         3.13
  缆建设项目
    注 1:关于设备投入数量和投入金额的差异说明
    (1)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拟新增 306 台(套)主要工艺设备,设备购置费
22,570.00 万元,实际投入设备 113 台(套),设备投入金额为 5,031.68 万元,实际投入
的设备数量占计划投入的比重为 36.93%,实际投入的设备购置费用占计划投入的比重为
22.29%,实际投入设备购置费用比例低于投入设备数量比例,主要系:在实施地点变更前,
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拟在安徽基地建设,安徽基地此前不具备生产此类电缆的能
力,公司原计划全面投入建设以覆盖所有相关场景。在实施地点变更后,用地面积大幅减
少,公司对生产线布局进行了重新规划。鉴于四川基地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轨道交通用特种
电缆生产能力,公司在调整过程中充分利用部分现有设备资源,并针对新建产线增设了关
键瓶颈工序。通过上述优化与调整,不仅有效提升了整体生产效率,同时也大幅度提高了
产值。
    (2)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拟新增 35 台(套)主要工艺设备,工艺设备购置费
合计为 8,418.00 万元,实际投入设备 75 台(套),设备投入金额为 4,263.76 万元,实际

                                           4
投入的设备数量占计划投入的比重为 214.29%,实际投入的设备购置费用占计划投入的比
重为 50.65%,实际投入设备购置费用比例低于投入设备数量比例,主要系新能源项目因未
新建厂房,在原有生产厂房内进行设备更新改造,因此根据实际场地情况对新能源设备采
购进行调整,由于场地限制某些大型设备调整,因此新能源项目设备台数较计划增加,主
要增量为小型设备及智能装备。
    注 2:关于设备投入数量与设计产值差异的说明
    “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设备金额投入
分别占原计划的 22.29%和 50.65%,而设计产值分别占原计划的 69.96%和 65.21%,设计产
值比例大于设备金额投入比例,主要系:①公司通过调整募投项目项下的具体细分产品品
类,提升高价值产品比重。②公司改进生产工艺,对生产流程和设备布局进行重新优化设
计,并引进了高效、节能的新设备,以提升整体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募投项目目前处于初期完成阶段,产能利用率尚未达到预期水平,随着订单的逐步增
加,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生产调配,以逐步提升并释放产能。

    (1)优化生产流程和设备布局,减少设备投入且提升效率。

    公司在设备采购方面采取了节约成本的措施,由于募投项目用地面积的大
幅减少,在满足生产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对生产流程和设备布局进行重新优化
设计,集中原本分散在不同区域的生产工序,以节省占地面积;同时,对于关
键工序或产能瓶颈环节,公司引进了高效、节能的新设备,以提升整体生产效
率和产品质量;对于技术更新换代较慢、使用频率较低的非核心设备,公司充
分利用使用效率较低的通用的现有设备进行补充代替,设备投入总量有所减少。

    (2)技术进步助力产值提升,调整采购计划以优化成本效益。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受益于行业技术进步,部分设备的性能和产能提
升,公司对计划的产线和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等方式扩充产能,同时改进了生产
工艺,使得单个设备的产出增加,提高了生产效率,因此,实际采购的设备数
量较项目立项时的预算数量减少。

    3、适应市场需求变化,适当控制募投项目支出
    随着国内电线电缆市场整体供需逐渐企稳,扩大产能的必要性有所降低。
结合公司产品市场变化情况,公司目前的募投项目投入产值已达到原计划的 65%
以上,已能够基本满足未来一定期间的生产订单需求,故将该募投项目作结项
处理,合理节约项目支出,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5
    综上,2020 年公司基于当时的市场环境、过往经营状况、技术储备、在手
订单等多方面因素对“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
建设项目”进行研判论证,履行了内部评审会、立项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
程序,决策程序完备、规范,决策审慎、客观。2024 年公司对募投项目延期并
重新论证后,认为募投项目仍具有可行性。“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
“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际投入明显低于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
主要系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优化生产工艺和布局、结合市场需求适当控制
固定资产投入所致,具有合理性。募投项目设备实际配备数量、项目运营效果
与立项可研要求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为适应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调整设备投入、
改进细分产品结构、优化生产工艺布局等,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相符合,
具有合理性。

    二、保荐机构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专业机构
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等公司前期论证论证募投
项目可行性等文件;
    2、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公司关于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了解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期末存放情况;
    3、抽查了大额募集资金支出相关单据,核实募集资金的实际用途;
    4、与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募投项目实际设备投入情况、产
值情况以及投入减少的相关原因。

    (二)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2020 年公司基于当时的市场环境、过往经营状况、技术储
备、在手订单等多方面因素对“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轨道交通用
特种电缆建设项目”进行研判论证,履行了内部评审会、立项会、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等程序,决策程序完备、规范,决策审慎、客观。2024 年公司对募投项
目延期并重新论证后,认为募投项目仍具有可行性。“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
                                  6
目”和“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际投入明显低于募集资金计划投
资金额,主要系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优化生产工艺和布局、结合市场需求
适当控制固定资产投入所致,具有合理性。募投项目设备实际配备数量、项目
运营效果与立项可研要求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为适应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调整
设备投入、改进细分产品结构、优化生产工艺布局等,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
情况相符合,具有合理性。

    问题二、公告显示,2024 年上半年末公司总资产 32.18 亿元,资产负债率
为 33.61%,仍拟使用大额募集资金永久补流。请公司结合经营资金需求和货币
资金情况,说明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是否
符合相关规定。请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披露事项

    (一)请公司结合经营资金需求和货币资金情况,说明本次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主营业务为特种电缆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一方面,公司产品销售主
要面向央企、国企、上市公司及外资客户的工程施工项目,由于央企、国企、
上市公司及外资客户综合实力较强,公司通常给予其 6-12 个月的信用期;同时
工程施工项目通常按节点、分阶段付款,付款流程较一般货物销售多、付款周
期较长较一般货物销售长,综合导致公司销售回款周期通常需要 6-12 月,应收
账款规模较大。另一方面,电缆的主要原材料为铜,一般采用现款现货或预付
款方式结算,公司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周期较短。因此,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
要大量垫支,资金需求量较大。
    2024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47.26 万元,
2024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金额为 116,830.57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为
52.48%,货币资金余额为 47,210.77 万元,扣除受限资金和募投项目专户存储
资金,实际可使用资金为 11,705.26 万元,与此同时,2024 年 6 月末,公司银
行借款有息负债金额为 63,270.31 万元。
    综上,公司存在经营资金需求,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7
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对
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长远发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将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
项目”和“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这一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保荐机构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核实公司的货币资金、
有息负债、经营活动现金流及应收账款等财务情况;
    2、与公司财务人员交谈公司的经营情况、资金需求情况等。

    (二)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
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
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长远发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这一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尚纬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8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尚纬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相关问题的核查意见》之签
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胡永舜                      何光行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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