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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臻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2024-10-31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
                   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

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对《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对照自查,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

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修订和制定。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第八条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

                                    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由董事会选
                                   举产生或更换。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百一十二条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   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

名董事履行职务。                   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四十三条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

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   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

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   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

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   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

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   务的,由过半数的监事共同推举一名

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
       ......
第一百四十五条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
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 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
议。                               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的过
通过。                             半数通过。监事会决议的表决,应当一
                                   人一票。
第一百九十二条         释义               第一百九十二条   释义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
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 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的
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 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
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 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
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 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
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大影响的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
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 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
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 配公司行为的人。
的人。                                        ......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条款
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的调整以及根据《公司法》,将“股东大会”
调整为“股东会”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
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公司提
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本次修改
《公司章程》涉及的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有权按
照公司登记机关或者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
后的《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本次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
内容为准。

    三、本次修订的相关治理制度明细

  序号                        制度名称                        修订情况

   1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新增

   2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制度               新增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
   3                                                              新增
                                  度
  序号                  制度名称                          修订情况

   4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修订

   5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四、其他说明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制度公司于同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相关治理制度无实质性修订。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