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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杉锂业:永杉锂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的公告2024-12-11  

   证 券 代 码:603399          证 券简 称:永 杉 锂 业           公告 编 号:2024-088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持
   股 5%以上股东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石”)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 53,516,41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38%。本次司法标记股份为
   8,101,098 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15.14%,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1.5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钢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宁波炬泰”)累计持有公司 125,356,527 股,累计冻结/标记股
   份 8,101,098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6.4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7%。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系统查询,上海钢石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被司法标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标记的基本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标记股份
股东   标记股份                                  标记起   标记到                     标记
                  持股份    总股本    是否为限                        标记申请人
名称   数量(股)                                  始日     期日                     原因
                    比例      比例      售股
                                                  2024     2027
上海                                                                广东省深圳市宝   债务
       8,101,098   15.14%    1.57%       否       年 12   年 12
钢石                                                                 安区人民法院    纠纷
                                                 月9日    月8日

       注:上海钢石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将其所持公司 53,516,410 股无限售流通股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业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本次司法

 标记股份为上海钢石已质押股份。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标记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炬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钢石累计被冻结/标记股
 份情况如下:
                                      累计被冻结   累计被标记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宁波炬泰     71,840,117    13.94%         0            0            0            0

上海钢石     53,516,410    10.38%         0        8,101,098      15.14%       1.57%

 合计       125,356,527    24.32%         0        8,101,098      6.46%        1.57%



        三、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上海钢石本次股份司法标记系债务纠纷,涉及债务金额为 0.76 亿元人民
 币,上海钢石最近一年除此之外无其他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
 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上述债务纠纷经债权人申请法院执行股权司法标记,除此
 之外上海钢石无其他因债务问题所涉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2、上海钢石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3、本次股份被司法标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
 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产生影响。
     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