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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方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海峰)2024-04-20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海峰)


    2023 年 1 月至 10 月(以下称“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八方电气
(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恪尽职守,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余海峰:男,汉族,中国国籍,1958年生,大专学历。历任上海
晟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秘书、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四分公司装配车间副主任、上海盛协自行车技术服务有限公
司《中国自行车》编辑部主编、上海中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中国自
行车》编辑部主编。已退休,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12日期间担
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履职所必要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并
在公司所处两轮车行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文件
中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事项。


                               -1-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认真研读会议材料,积极参与会议
讨论,独立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对于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的各项议案,本人经审慎判断后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
形。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现场方式         通讯方式
  姓名                                            缺席次数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余海峰       4          1                3          0          1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
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
会会议,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针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本人均亲自出席,对所审有关定期报告、内控自评、利润分配方案、
募集资金、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非公开发行进展、限制性股份回购、
董事候选人提名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提出专业意见并形成决
议,切实履行了作为相应委员会成员的职责,未出现对议案投反对票
或弃权票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核查的情况,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2-
的情况。
    (四)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协调审计
机构与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审计进度,确保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
年度审计顺利推进,真实、全面、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五)现场工作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投入足够的时间处理公司事务。利用
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并不定期通

过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重点关注行业
动态并及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分享及探讨,基于专业视角为公司提供
意见和建议。同时,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规范运作及中小投
资者保护事项,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充分履职、维护
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奠定基础。
    此外,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等活动
的机会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疑问,广泛听取中小股东
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和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
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保障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年度履职时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一) 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公司累计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80.02万元,交易总
额较小,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额度范围。


                               -3-
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各期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
观、公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审议及披露程

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行为规范,有利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
理情况,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及胜任能力,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经
验,不存在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
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约定。
       (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经营规模、业绩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综合确定薪酬,公司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情况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 提名董事候选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董事的
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
规定,提名及选举程序合法合规,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
露义务并完成了相关信息备案工作。


                               -4-
    (六)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终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经核查,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
考虑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影响公司
的正常经营活动和持续发展。董事会就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了公司及关键人员的承诺履行情况,公司及
关键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合法合规,履行了必须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认真参与公
司的重大决策,充分利用自身对行业比较了解熟悉的优势和长期在行
业工作的经验,及时向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
策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余海峰
                                             2024 年 4 月 20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