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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方股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2024-04-20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
荐机构”)作为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方股份”、“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
八方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1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3.44元,应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3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561.98万元(不含税)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123,758.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5日到位,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会
验字[2019]7930号)验证。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
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如下:




                                     1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案/审批文号
                                (万元)           (万元)
         电踏车专用电机及控制
   1                               42,644.80           38,430.96   苏园行审备[2018]122 号
         系统生产建设项目

   2     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      23,944.24           23,944.24   苏园行审备[2018]124 号

         电驱动系统技术中心升
   3                               13,407.94           13,407.94   苏园行审备[2018]125 号
         级改造项目
                                                                   苏境外投资[2018]N00345 号;
   4     境外市场营销项目          12,974.88           12,974.88   苏境外投资[2018]N00346 号;
                                                                   苏境外投资[2018]N00347 号

   5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           35,000.00               —


             合计               127,971.86            123,758.02               —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112001012900501676                          8,018.5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112001013300501680 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                  512904832310605                            2.2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1102026529000809295                            66.98
              合    计                                    —                                8,087.81
       注: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电踏车专用电机及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在
   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2023 年 7 月 22 日,八
   方股份发布《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公司在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立的 8112001013300501680 完成销户工作。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剩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
   况具体如下:


                                                2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划                     累计投入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总额                         进度
电踏车专用电机及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           38,430.96       31,321.56      81.50%

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                           23,944.24       25,102.92     104.84%

电驱动系统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13,407.94       13,407.94     100.00%
境外市场营销项目                               12,974.88       12,822.38      98.82%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       35,000.00     100.00%

                   合   计                    123,758.02      117,654.81      95.07%


    四、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拟结项募投项目概述
    1、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
    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通过新建厂房、购置先进的自动化机器设备及配套设
施,实现锂离子电池组的自主生产,提高电踏车电气系统各零配件的一致性,同
时利用公司现有的销售渠道优势,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采购服务,从而进一步增强
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 2 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决议通过,同意该项目延期 2 年,即至 2023 年 11 月完成。截至目前,该项目
主要厂房、设备购置及安装已基本完成,能满足公司当前阶段业务发展需要,公
司拟将该项目予以结项。
    2、境外市场营销项目
    境外市场营销项目通过境外经营场所扩充、员工团队建设、办公软硬件设备
购置维护等,提升公司在境外主要区域的营销推广、售后服务能力及信息化管理
水平,助力公司加大对于境外市场的开拓力度,促进公司品牌知名度的提升。
    境外市场营销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 3 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通过,同意该项目延期 1 年,即至 2023 年 11 月完成。截至目前,项目投入
已基本完成,能满足公司当前阶段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将该项目予以结项。
    (二)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1、境外市场营销项目募集资金余额较大,主要原因为:项目涉及人员的薪
资、社保、房租等由海外子公司以自有资金代为支付,公司建立台账登记明细支

                                       3
出并汇总。截至 2023 年 11 月,境外市场营销项目累计使用自有资金代为支付金
额为 7,137.03 万元,造成募集资金结余。
    2、公司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推进和保
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现
金管理收益。
    (三)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使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69.23
万元(含利息收益与委托理财收益),境外市场营销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8018.58 万元(含利息收益与委托理财收益),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补
充流动资金金额以最终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公司本次将项目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满足公司对流动资
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境外市场营销项目的剩余资金转出后,该项目的募
集资金专户将予以注销。

    五、本次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
“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和“境外市场营销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4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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