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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方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12-12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四年十二月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事程序


各位股东:

    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八
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

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股东大会相关事宜。
    二、在股权登记日(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通知中载明的日期为准)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享有表决权;公司董事会成员、
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应遵守议事程序,共同维护股东大会秩序,

并依法享有股东权利。
    四、本次股东大会将安排合理时间供股东提问,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可就股东大会涉及的议案内容提出相关问题,公司董事长对于股东的提问,

可指定有关人员做出针对性的回答。
    五、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
请股东在所列议案下方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若有不

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六、表决完毕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
统计表决结果。如股东未提交表决票或提交的表决票为废票的,则均视为
该等股东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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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请股东仔细阅读表决说明。计票时,本次股东大会将推选二名股
东代表和一名监事,监督计票全过程,并由工作人员宣布表决结果,计票
工作由律师进行见证。

    八、表决统计基数为出席股东大会领取表决票所记录的股份数,表决
结果在股东大会上现场宣布。
    九、股东大会结束前,由律师宣读对股东大会的整个程序合法性所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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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14:30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堰里路 6 号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王清华 先生
四、会议议程:
(一)宣读《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事程序》
(二)审议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补选文新阁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01 关于补选冯华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五、股东提问
六、投票表决、计票并宣读表决结果
七、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八、宣布大会结束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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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
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
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
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
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
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
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
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
应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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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
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
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
既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
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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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结合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空缺的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文新阁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01 《关于补选文新阁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文新阁先生简历如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8 月出
生,本科学历。2006 年 5 月至 2014 年 4 月,供职于上海胜家缝纫机有限公
司,任亚太区质量经理;2014 年 12 月至 2018 年 12 月,供职于乐瑞商务咨
询(上海)有限公司,任质量及合规总监;2019 年 5 月至 2021 年 5 月,供职

于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质量总监;2021 年 5 月至今供职于公司,
现任公司质量中心总监。
    截至目前,文新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候

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文新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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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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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



           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蔡金健先生因退休原
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冯华先生为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之日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1 《关于补选冯华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冯华先生简历如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 12 月生,
大专学历。1999 年 1 月至 2012 年 10 月,供职于耀马车业(中国)有限公

司,历任品保组长、技术科长、业务主管;2012 年 10 月至今供职于公司,
现任公司采购部经理。
    截至目前,冯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794 股,并持有宁波冠群信

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1764 万股)0.56%的出资份额,为
宁波冠群有限合伙人。冯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候选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冯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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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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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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