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回函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我方已查收并知悉司太立股价波动情况。经查证: 我方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与司太立相 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我方不存在影响司太立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我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司太立相关的重大 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 入等重大事项。 我方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胡锦生:________________ 胡健:__________________ 2024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