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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司太立:司太立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2024-10-22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4-056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
                          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收
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健先生、胡锦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牧鑫私
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春辰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2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81%)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倪莲慧
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9 月 12 日,胡健先生、胡锦生先生及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牧鑫春辰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倪莲慧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所
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22,000,000 股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
倪莲慧,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81%。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7.31 元
/股(含税),标的股份转让数量为 22,000,000 股,转让价款共计为人民币
160,820,00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2)。

    二、过户登记及协议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健先生、胡锦生先生及其一
致行动人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春辰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 119,926,2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3548%。本次权益变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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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7,926,256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2.3367%。
    本次权益变动前,倪莲慧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倪莲慧将持有
公司 2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81%。
    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无限售条   51,327,968     11.7078    45,072,126    10.2808
          胡锦生
                        件股份
 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                6,858,288     1.5644     6,549,130      1.4938
                        无限售条
 有限公司-牧鑫春辰 1
                        件股份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无限售条   61,740,000     14.0827    46,305,000    10.5620
           胡健
                        件股份
           小计                    119,926,256    27.3548    97,926,256    22.3367
                        无限售条            0            0   22,000,000      5.0181
          倪莲慧
                        件股份
           小计                             0            0   22,000,000      5.0181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
变化。
    2、本次协议转让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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