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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诚国际: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24-09-28  

证券代码:603535          证券简称:嘉诚国际              公告编号:2024-034
债券代码:113656          债券简称:嘉诚转债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
的最新规定,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广
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目                现行条款                          修订后条款
  全文                股东大会                            股东会
               临时会议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
          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
          股东提议时;                       股东提议时;
            (二)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二)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
            (三)监事会提议时;             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五)1/2 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六)总经理提议时;               (五)1/2 以上独立董事提议
 第五条
            (七)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       时;
          时;                                 (六)总经理提议时;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七)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
          情形。                             时;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情形。
                                               出现上述(一)、(二)、(三)情
                                             形的,董事长应当在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
                                             会议

    除上述条款外,《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本次修订《董
事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