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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诺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2024-11-29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4-119

转债代码:113618          转债简称:美诺转债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184,622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184,622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5 日。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授
予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拟为符
合条件的 97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已届满,本次解锁股份数量为 184,622 股,解锁日暨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12
月 5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1
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
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
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2021-091。
    2、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90。
    3、2021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9 日期间,公司通过内部公司公告栏
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截至公示期结束,公司
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或异议。公司监
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确定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
了核查 ,具 体内 容详 见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在 上海 证 券交易 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公告编号:2021-098。
    4、公司对本次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
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5 月 18 日—2021 年 11 月 18 日,以下简称“自查
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了《宁波美诺华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2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99。
    5、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
    6、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
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由于 2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根据《激
励计划》和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人数及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327 人调整为 302 人,拟首次
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仍为 386.506 万份,授予价格仍为 32.26 元/份,限制性股票
总数仍为 173.494 万股,授予价格仍为 16.13 元/股;预留股票期权仍为 112 万份,
预留限制性股票仍为 28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01,2021-104。
    7、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
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上述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

                                     3
    8、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后,另有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
放弃参与公司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根据《激励计划》和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为 299 人,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 386.506 万份调整为 385.444
万份,授予价格仍为 32.26 元/份,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173.494 万股调整为 172.786
万股,授予价格仍为 16.13 元/股;预留股票期权仍为 112 万份,预留限制性股票
仍为 28 万股。
    9、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385.444 万份股票期权
及 172.786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
相关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
记证明》。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10、2022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及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数量与价格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数量与价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
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2022-068、2022-069。
    11、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86、2022-088。
    12、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议案》。监事会对
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87。

                                     4
    13、2022 年 11 月 23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391,165 股限制性股
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
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
    14、2022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1,564,662 份股票期
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15、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
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
2022-097。
    16、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
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
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
    17、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
2022-104。
    18、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
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

                                     5
    19、2023 年 1 月 5 日,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106。
    20、2023 年 1 月 16 日起,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进入第一个行权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3。
    21、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共计 98,038
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22、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5 月 1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2023-050。
    23、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5 月 1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24、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及限制性
股票计划业绩指标基数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
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2023-077、2023-078。
    25、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 2021 年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计划业绩指标基数的议案》,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se.com.cn/ ) 及 相 关 指 定 媒 体 披 露 的 相 关 信 息 , 公 告 编 号 :

                                           6
2023-090。
    26、2023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条
件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27、2023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条
件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
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
    28、202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2023-105。
    29、202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
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
    30、2023 年 11 月 30 日,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102。
    31、2023 年 12 月 15 日起,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进入第一个行权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11。
    32、2024 年 1 月 5 日,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

                                     7
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112。
    33、2024 年 1 月 16 日起,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进入第二个行权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4。
    34、2024 年 1 月 29 日,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共计 56,056
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35、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2024-066。
    36、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37、2024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及
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113、2024—115、2024-116。
    38、2024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及
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

                                     8
编号:2024-114、2024—115、2024-116。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
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核查意见。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后,另有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
弃参与公司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根据《激励计划》和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股票期权总数由 386.506 万份调整为 385.444 万份,授予价格仍为 32.26 元/份,
激励对象 299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173.494 万股调整为 172.786 万
股,授予价格仍为 16.13 元/股,激励对象 298 人;预留股票期权仍为 112 万份,
预留限制性股票仍为 28 万股。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激励     授予后剩余数量
   种类           授予日期           授予时价格        授予时数量
                                                                       对象人数       (授予时)

 限制性股票   2021 年 12 月 7 日     16.13 元/股       1,727,860 股     298 人        280,000 股


    2、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授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激励    授予后剩余数量
    种类            授予日期           授予时价格         授予时数量
                                                                         对象人数      (授予时)

 限制性股票    2022 年 10 月 28 日     11.40 元/股        391,165 股      116 人          0股


    (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历次解除限售情况如
                                                   9
下:

           解除限售批次                  解锁日期           解锁数量          剩余未解锁数量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     2023 年 1 月 5 日     463,147 股       2,341,873 股(注 1)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    2023 年 11 月 30 日    189,663 股       2,054,172 股(注 2)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     2024 年 1 月 5 日     904,227 股           1,149,945 股

    注(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一期解锁后剩余未解锁数量包括:1、已回购注销的 22 名已离职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所持 98,038 股限制性股票,2、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第三期以及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一期、第二期。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727,860 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由 13,300 股增加至 1,741,160 股。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3,3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由 1,741,160 股减少至 1,727,860 股。
    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转增股份 0.39702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由
1,727,860 股增加至 2,413,855 股。
    2022 年 11 月 23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391,165 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由 2,413,855 股增加至 2,805,020 股。
    2023 年 1 月 5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463,147 股限售股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有
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由 2,805,020 股减少至 2,341,873 股。
    注(2):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离职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8,038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由 2,341,873 股减少至 2,243,835
股。
    2023 年 11 月 30 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189,663 股限售股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由 2,243,835 股减少至 2,054,172 股。


       二、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
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
日起计算。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
记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24 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2 年 10 月 28 日,登记日为 2022 年 11 月 23 日;因此,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已于登记后 24 个月届满。
       (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10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成就解除限售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1 以 2020 年度业绩指标剔除浙江燎原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业绩贡献为基数,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20 年度增长 30.83%(剔
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0 年度增长率
                                                        除浙江燎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贡献)。
不低于 100%;
                                                        综上,公司业绩符合行权条件。
○以 2020 年度业绩指标剔除浙江燎原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业绩贡献为基数,2023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20 年
度增长率不低于 25%。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若激励对象前一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及以            预留授予的 97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个人绩效考结果
上,则其当年度所获授的股票期权仍按照本激励计            达到合格及以上,符合行权条件。
划规定的程序进行行权。


    此次,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解锁比例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50%。
    (三)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此外,
由于首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24 人已因个人原因离职,上述会议同时审议通
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取消上述
                                                   11
     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04,394 份;回购注销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2,572 股。
         综上所述,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97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可为
     其解除限售。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97 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184,622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08%:

                                                                            本次可解除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
                                      已获受限制性        本次解除限售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占限制性股票总       票占当前总股本
                                      股票总数(股)      票数量(股)
                                                                                 数比例(%)         比例(%)

 1        核心骨干(合计 97 人)         369,245             184,622                2.84                   0.08

                合计                     369,245             184,622                2.84                   0.08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 年 12 月 5 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84,622 股。
         (三)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
     董事、高管。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股)            变动后(股)

        限售条件流通股                  6,492,889                  -184,622                    6,308,26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2,261,993                      184,622             212,446,615

                合计                  218,754,882                           0              218,754,882
         注:本次变动前总股本数量为截至 2024 年 11 月 27 日数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行权事项、本次
     解除限售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股
     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12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等待期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等待期及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即将届满,可
行权及解除限售比例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等待期行权条件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等待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预
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公司本次行权事项及本次
解除限售事项尚需待等待期/限售期满,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管理办法》
《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后续手续;公司本次行权事项、本次解除限售事项
的行权股票来源、行权方式、行权/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可行权/解除限售数量及
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二)《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