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通:汇金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3-30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4-028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华电海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青岛华电”)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青岛华电申请银
行综合授信提供人民币 1000 万元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青岛
华电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9700 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进展情况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签订《最高额保
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青岛华电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人民币 1000 万元担保,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总 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剩余可用
被担保方
额度 本次担保前 本次新增 本次担保后 担保额度
合并报表 资产负债率
66300 29700 1000 30700 35600
范围内子 70%以下
公司 资产负债率
27200 20380 0 20380 6820
70%以上
合并报表 资产负债率
16500 0 0 0 16500
范围内子 70%以下
公司间互 资产负债率
6000 0 0 0 6000
相担保 70%以上
合计 116000 50080 1000 51080 64920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
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3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
民币 11.60 亿元的担保额度(包括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方式包括保证、
抵押、质押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2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华电海洋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07328039XH
住所:青岛市胶州市铺集镇巩家庄村北、朱诸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朱芳莹
注册资本:315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8 月 6 日
主营业务:海洋钻井平台、生产平台、海洋浮体结构物、海洋工程专用设备
及配件、铁塔、金属结构(以上均不含特种设备)研发、制造、销售;海洋工程
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金属表面处理(不含电镀);经营本企业自产
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
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青岛华电主要财务数据(单体报表数据):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万元 77,419.00
负债总额/万元 49,424.90
净资产/万元 27,994.10
资产负债率 63.84%
项目 2023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19,395.31
净利润/万元 -1,317.93
青岛华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北京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青岛华电(债务人)向北京银
行(债权人)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债务提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最高本金限额:1000 万元人民币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
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
担保范围中。
5、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
位公章后生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 51080 万元(含
本次),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8.35%,以上均为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
报备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