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通:汇金通关于公司董事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2024-10-31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4-055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接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张春晖先生的通知,因操作失误,张春晖先生以集中竞
价方式单笔增持公司股票 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29%。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本次交易构成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行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张春晖先生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1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0.0029%,平均成交价格为 7.86 元/股,成交金额为 78600 元。因
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31 日,张春晖先生本
次增持公司股票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
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二)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
内”之规定,构成违规交易。
本次增持前,张春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本次增持后,张春晖先生持有公
司股票 10000 股。
二、本次增持公司股票的处理情况
张春晖先生声明:本次窗口期交易系误操作导致,本人发现误操作后第一时
间向董事会进行了报告,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
主观故意违规增持的情况。本人已充分认识到本次违规交易事项的严重性,并就
该事项对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张春晖先生承诺:本人自本次增持公司股票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
的公司股票。同时,本人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
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并向其重申了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要求公
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对《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学习,积极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规范、审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再
次发生。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