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昌驱动: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增加实施地点、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12-05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4-043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增加实施地点、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
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延期并增加实施地点的项目:数字化系统升级与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拟终止的项目:捷昌全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并将此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5,017.19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募集资
金账户余额为准)
上述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及《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慎研究,拟将“数字化系
统升级与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延期并增加实施地点;“捷昌全球运营中心建
设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58 号)核准,向胡仁昌等
十四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392,247 股,发行价格为
每股 60.8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48,50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
费用 2,367.58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46,132.42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893《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与保荐机构瑞信证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新昌县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昌支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与保荐机构瑞信证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新昌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以下统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账户余
调整后募集
募集资金投 累计投入募 投入进度 额(含利息及理
项目名称 资金投资金
资金额 集资金金额 (%) 财收益扣除手续
额
费后净额)
智慧办公驱动系统升
69,232.42 27,232.42 33,636.31 123.52 0
级扩建项目
数字化系统升级与产
20,000.00 20,000.00 12,438.03 62.19 8,826.93
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捷昌全球运营中心建
22,200.00 22,200.00 8,281.43 37.30 15,017.19
设项目
欧洲物流及生产基地
- 42,000.00 20,827.29 49.59 7,164.86
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34,700.00 34,700.00 34,700.00 100.00 0
合计 146,132.42 146,132.42 109,883.06 75.19 31,008.98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决议,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
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除上表中列示的募集资金账
户余额之外,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用于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
二、本次拟延期并增加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拟延期并增加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系“数字化系统升级与产线智
能化改造项目”。
(一)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概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
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对募投项
目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2023-053)。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并增加实施地点的概况
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当前阶段数字化系统升级与产线智能化改造实际需求,
公司拟增加“数字化系统升级与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并将该募
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状态日期
新昌县高新技术产业园 项目建设期 至 2024
调整前
数字化系统升级 (新涛路 19 号) 年 12 月底
与产线智能化改
新昌县高新技术产业园
造项目 项目建设期 至 2026
调整后 (新涛路 19 号、莱盛路 2 号、澄潭街道
年 6 月 30 日
沃西村生产基地)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并增加实施地点的原因
近年来,公司销售及生产规模不断扩大,2020 年至 2023 年,公司营业收
入由 18.68 亿元增加至 30.34 亿元;2024 年 1-9 月达到 25.68 亿元,同比增长
22.20%。此外,公司在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陆续新增了莱盛路 2 号、澄潭街
道沃西村生产基地。“数字化系统升级与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建设内容主
要包括软硬件购置,项目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制造、管理效率,实现智能制造
和数字化管理。为实现公司各生产基地之间数字化协同效应及生产资源的最优
配置,公司亟需扩大数字化系统升级与产线智能化改造实施范围,提升各生产
基地之间的管理效率及生产决策能力,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降低整体管理成
本,通过借助信息化平台打造数字化工厂,实现产线智能化升级,助力公司生
产制造智能化转型,推动公司内部管控向科学化、高效化、精细化和集成化方
向发展。因此,公司拟增加该项目实施地点,以构建更为完善和高效的数字化
生产网络,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各基地响应速度。
目前计算机软硬件科技蓬勃发展,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数字化系统升级
和产线智能改造涉及多种前沿技术的融合应用,如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分析等,
随着下游客户产品性能逐渐增强,功能逐渐丰富,对该项目设备的功能也提出
更高要求,为进一步保障募集资金的合理利用和公司数字化系统及产线智能化
的持续先进性,从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出发,公司针对该项目拟购买的软硬件
审慎选型,分阶段稳步推进该项目的建设实施。另外,项目所用的部分软硬件
设备为专用定制化产品,具有采购周期较长、定制化程度较高的特点,因此该
项目投资进度有所放缓,建设周期较原计划有所延长。公司根据外部市场环境
以及公司厂区分布等具体经营规划,放缓募集资金投入进度,有利于降低募投
项目实施风险,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具有合理性。
综上,公司经审慎研究后,拟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
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增加“数字化系统升级与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实施
地点并将项目建设期延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四)公司为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科学
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
效。
2、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变化,进一步强化与项目相关建
设任务的协调,实时跟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统筹解决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
展的问题,保障募投项目能够按期完成。
三、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拟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投项目系“捷昌全
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一)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况
1、原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捷昌全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杭州运营中心”和
“欧洲运营中心”的建设,公司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公司进一步实现全球布点
分布,全面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和加强公司的品牌运营建设,从而更好地服务
于客户的需求。
该项目预计投资总额 22,957.6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22,200.00 万元,其
中,20,000.00 万元用于办公场地购置装修费、硬件设备购置费、软件工具购置
费,2,200.00 万元用于人员薪酬。
2、原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针对该项目累积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
8,281.43 万元,投入进度为 37.30%,并已完成该项目涉及的杭州运营中心的建
设,剩余募集资金 13,918.57 万元(不含利息、理财收入和相关银行手续费)尚
未投入使用。
(二)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原因
公司于 2021 年收购了奥地利线性驱动生产商 Logic Endeavor Group GmbH
(以下简称“LEG”),LEG 总部位于欧洲奥地利,一直致力于为可调家具市
场提供领先的解决方案及产品,包括升降桌驱动系统、智能家居驱动系统等。
自收购以来,公司利用 LEG 的技术成果、品牌及市场渠道,进一步积累沉淀公
司研发实力,不断推动产品的升级迭代,打造欧洲地区公司品牌价值,赋能公
司国际化发展。LEG 优越的地理位置、成熟的技术优势及客户资源,基本能满
足公司关于建设欧洲运营中心的需求,公司亟需从全球运营的角度对现有的国
内外资源进行整合和优化,避免形成重复投资。
此外,近年来,公司飞速发展,除了公司总部和杭州以外,目前公司已在
美国、新加坡、奥地利、匈牙利、马来西亚、日本、中国台湾等国家或地区设
立了分子公司,并逐渐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全球运营中心架构,基本能够满足公
司现阶段及未来几年的运营需求。目前,公司各分子公司利用当地区位优势,
保持对国内外市场下游需求良好的前瞻性、快速响应能力及持续开发能力,满
足日益增长和变化的市场需求。
基于上述背景考虑,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审慎评估,
拟终止“捷昌全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继续实施并将剩余全部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增加实施地点、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增加实施地点、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公司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
定,有利于公司保障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和长期利益,不
会对公司现有核心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及《关于
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慎研究,
同意将“数字化系统升级与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延期并增加实施地点;“捷昌全
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关于终
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增加实施地点、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充分考虑当前实际发展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增加实施地点、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其中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增加实施地
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已履行了
必要的公司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
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增加实施地点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
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公司的长期业务发展规划。综上,瑞信证券对捷昌驱动本次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增加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
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已履行了必要的公司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的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综上,瑞信证券对捷昌驱动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