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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丰股份:禾丰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2024-01-17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禾丰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查阅了第八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并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慎核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本次提名金卫东先生、Jacobus Johannes de Heus 先生、邱嘉辉先生、
邵彩梅女士、赵馨女士、陈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
金卫东先生、Jacobus Johannes de Heus 先生、邱嘉辉先生、邵彩梅女士、赵馨
女士为连任人选。上述候选人均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
公司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提名 ZUO XIAOLEI(左小蕾)女士、蒋彦女士、张树义先生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位候选人均为连任。经审阅候选人个人履历等相
关资料,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与资格,未
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提名程序合法、有
效。
    综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金卫东先生、Jacobus Johannes de
Heus 先生、邱嘉辉先生、邵彩梅女士、赵馨女士、陈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ZUO XIAOLEI(左小蕾)女士、蒋彦女士、张树义先生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提名委员会委员: ZUO XIAOLEI(左小蕾)、张树义、邵彩梅
                                                         2024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