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丰股份:禾丰股份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4-09-25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8
债券代码:113647 债券简称:禾丰转债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 年 6 月 25 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6 月 24 日-2024 年 9 月 23 日
预计回购金额 1.50 亿元-3.00 亿元
回购价格上限 10.00 元/股
回购用途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29,759,468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3.24%
实际回购金额 198,394,939.64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5.98 元/股-7.10 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禾丰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推
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的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逾期未实施出售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回购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均含本数),回购价
格不超过 10.00 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1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6 月 26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披
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禾丰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二)2024 年 9 月 23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9,759,468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3.24%,回购最高价格 7.10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5.98 元/股,回购均价 6.67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198,394,939.64 元(不含交易费
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
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
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
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
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6 月 25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禾丰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暨推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51)。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2024 年 6 月 23 日) 回购完成后(2024 年 9 月 23 日)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
- - - -
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流
919,433,761 100.00 919,434,056 100.00
通股份
2
其中:回购专
20,956,579 2.28% 36,716,047 3.99%
用证券账户
股份总数 919,433,761 100.00 919,434,056 100.00
注:1、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1,400 万股公司股票以非交
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
2、在 2024 年 6 月 24 日至 9 月 23 日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新增股份
295 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29,759,468 股,现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回购的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若公司未在披露回
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逾期未实施出售部分将依
法予以注销,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