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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曼石油:中曼石油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2024-08-17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4-065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
5%以上股东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金桐 10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
简称“西藏信托”)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至 5%以下,不涉及股东主动
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西藏信托持股比例由 5.00%被动稀释至 4.33%,不再是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78 号),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2,338,361 股,上述新增股份已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并收到其 出具的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由本次发行前的 400,000,100 股增加至
462,338,461 股。
           本次发行完成后,西藏信托持股比例由 5.00%被动稀释至 4.33%,不再是公
   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西藏信托      无限售流通股      20,000,177        5.00%       20,000,177       4.33%

            合计                20,000,177        5.00%       20,000,177      4.3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              西藏拉萨市经济开发区博达路1号阳光新城别墅区A7栋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贵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0002196618159
    注册资本                  52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                  1991年10月5日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
                              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
                              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
                              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
    经营范围                  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
                              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
                              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是西藏信托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导致持股比例被动
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
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西藏信托已就相关权益变动事项编制了权益变动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