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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清源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9-25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

年9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刘宗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

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

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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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在《证券

时报》上发布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

告编号:2024-050)。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其中的绩效考核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考核指标具有全面性和综

合性,并具有可操作性,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性,能够达到考核效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在《证券

时报》上发布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核查<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人员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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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

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在《证券时报》上发布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

可持续发展,为了维护股东利益,强化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与财

务状况、发展战略等,公司拟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回购股份存在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回购决策程序符合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在《证券

时报》上发布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