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10-01
清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10 月
清
源
科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技
股
份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有
限
公
一、会议召开时间 司
1、会议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 14:3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
大
二、会议地点
会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楼墨尔本会议室
召
三、主持人
开
公司董事长:HONG DANIEL
当
日
的
交 所及见证律师。
易
时
间 1. 《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段其摘要的议案》;
, 2. 《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即理办法>的议案》;
,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
通
过
互
联
网
投
票
平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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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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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签署会议相关文件。 份
有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限
公
司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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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议案一: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技
股
份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有
限
公
各位股东: 司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
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
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
规
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
拟
定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了 2024 年 10 月 1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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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有
限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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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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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议案二: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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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有
限
公
各位股东: 司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为了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9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在《证券时报》上发布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14 日
清
源
科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技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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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有
限
公
各位股东: 司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
股票数量及/或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将限制性股票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相关
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
对象解除限售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
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
事宜;修改《公司章程》、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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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
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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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份
有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限
公
和其他文件; 司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
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
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