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股份: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4-10-09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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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清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披露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清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
对象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通过公告栏张贴及公司内网公告等方式公示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0 月 4 日
3、公示方式:公告栏张贴及公司内网公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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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反馈方式:以电话、邮件或当面反映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监事会
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期间,无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
议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
合同、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
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
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
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
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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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