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清源股份 股票代码:603628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lenergy Technology Co.,Ltd.)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 1001 号、1003 号、1005 号、1007 号、1009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在主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 (上会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公告日期:2024 年 11 月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 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公司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公司出具的《清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 体信用评级为 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 A+,评级展望为稳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中证鹏元公司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 可转债的信用评级级别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 影响。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事项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 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可转换公司 债券可能因没有担保无法得到有效的偿付保障。 四、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管参与本次可转债 发行认购情况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本次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认购相关承诺,具体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四 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之“(二)本次发行相关的 1-1-2 承诺事项”。 五、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全文,并特 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境外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境外。报告期各期,公司来源于境外 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68,436.91 万元、91,208.62 万元、98,054.03 万元和 46,201.81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8.12%、64.09%、51.39%和 53.63%。公司境外收入主要来源于澳大利亚、欧洲、日本、东南亚等国家或地区, 同时公司也在上述国家或地区设立了海外分支机构。如果未来我国与上述国家或 地区的双边关系发生变化,或者上述国家或地区发生政治动荡、军事冲突等突发 性事件,或者上述国家或地区的外商投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对公司的日常经 营和盈利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 46,603.14 万元、60,523.18 万元、75,026.23 万元和 80,430.84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2.41%、 46.42%、56.79%和 53.41%,其中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 59.95%、 65.26%、70.09%和 70.84%,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主要为暂未发放的可再生能源 补贴款。如果公司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恶化或者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 导致公司的应收账款存在一定的回收风险;如果可再生能源补贴款发放周期延长, 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8,201.91 万元、20,441.03 万元、 21,707.68 万元和 18,834.09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6.57%、15.68%、 16.43%和 12.51%。最近三年,存货余额整体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而有所增加。 1-1-3 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竞争加剧或技术更新导致存货过时和积压、原材料价 格出现较大波动或者拟用于转让的光伏电站因合作伙伴出现资金问题、政策变化 等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对外转让,可能导致公司存货跌价风险较高,影响公司盈利 水平。 (四)部分房产未取得权证的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存在 4 处未取得权属证书 的房产,合计面积为 7,827.80 平方米,占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拥有的全部房屋 建筑面积的 15.42%,主要用途为管理区、办公住宿、设备存放,未用于核心生 产环节。尽管发行人正在积极推进相关权属证书的办理,若发行人无法取得相关 权属证书,或因此被主管部门处罚,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 响。 (五)单县清源电站项目尚处于生态红线内的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单县清源建成运营的“单县清源 10 兆瓦光伏发 电项目”存在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的问题。该土地瑕疵系项目用地于项目建成运营 后被划为国家湿地公园所致。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于 2023 年 4 月公示的《山 东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以及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部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公示的《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该项目所占土地拟被划 出国家湿地公园范围。若自然保护地优化方案无法顺利推进,或单县清源因此被 主管部门处罚,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支持政策变化风险 光伏发电作为可再生能源的有效利用方式,受到各国政府的补贴和政策支持, 应用前景十分广阔。公司产品主要销售市场澳洲、欧洲、日本和中国等国家和地 区均出台光伏发电支持政策。随着光伏发电成本的不断降低,光伏发电对政府补 贴等支持政策依赖度逐渐降低,但当前光伏发电行业的发展与政府补贴政策密切 相关。如果未来作为公司重要收入来源的国家和地区的光伏政策出现不利变化, 可能会对公司未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1-1-4 (七)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良好,产品销售规模保持增长态势。报 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01,798.21 万元、144,193.22 万元、193,645.43 万元和 87,358.39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4,867.83 万元、10,930.46 万元、16,878.06 万元和 5,434.33 万元。2024 年上半年,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 49.47%,主要系 欧洲区域业务收入和毛利率同比下降导致毛利额下降,以及公司汇兑损失增加 所致。公司的经营发展与宏观经济状况、产业政策、市场需求及等因素息息相关。 若未来宏观经济表现不佳,相关产业政策、技术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市场需求萎 缩,公司主要产品与原材料价格、主要结算货币汇率发生较大波动等不利因素出 现,将对公司盈利情况产生较大不利影响。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公司出现可转 债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百分之五十以上甚至亏损的情形。 (八)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上述项目建 设达产后,公司分布式光伏支架核心产能将进一步提升,规模优势持续扩大,市 场地位进一步稳固。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结合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空 间、客户需求以及公司经营状况等方面,经审慎论证后确定的,具有较强的可行 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但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 要一定建设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实际建成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技 术路线等方面可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从而导致公司新增产能面临无法消化的市 场风险。 (九)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发行相关的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但募投项目的实施和效 益产生均需一定时间,因此从项目实施、完工、达产以至最终的产品销售等均存 在不确定性。若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产品技术路线发生重大更替,下游需求增长缓慢,公司市场开拓 成效不佳,所处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以及其他不利的因素出现, 都可能对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业务增长和预期效益造成不利影响。 1-1-5 六、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度及执行情况 (一)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度 公司在《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如下: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分配政策,股东依照其 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 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 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 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公司的利润分配总体形式: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并且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 分配。 3、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 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 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 分配利润的范围;总体而言,倘若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则 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此外,针对现金分红占当次利润分配总额之比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 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 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比例: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5%; 1-1-6 (4)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若公司快速成长或者公司具备每股净资产摊 薄的真实合理因素,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 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的公积金用 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转增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 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 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 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 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主营业务。 6、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批准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 股份)的派发事项。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 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如有)的意见,在上述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或 调整股东回报计划。 7、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公司应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如 果变更股利分配政策,必须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将根据自身实 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如有)的意 见制定或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但公司保证现行及未来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 得违反以下原则:即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二)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及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现金分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3,395.12 2,190.40 958.30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6,905.87 10,938.08 4,736.97 利润 1-1-7 分红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20.08% 20.03% 20.23% 比率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 6,543.82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10,860.30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60.25%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2023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1-1-8 目录 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2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2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事项......................................... 2 四、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管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情 况............................................................................................................................. 2 五、特别风险提示................................................................................................. 3 六、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度及执行情况......................... 6 目录 ................................................................................................................................ 9 第一节 释义 ................................................................................................................ 13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9 一、公司基本情况............................................................................................... 19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19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22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38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40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41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41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45 三、其他风险....................................................................................................... 46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0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50 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50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最近三年变化情况....................... 56 四、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57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 60 1-1-9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68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的有关情况....................................................................... 79 八、与产品或服务有关的技术情况................................................................... 93 九、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96 十、境外经营情况和境外资产情况................................................................. 104 十一、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105 十二、最近三年已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是否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 本息的情形......................................................................................................... 111 十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111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12 一、审计意见..................................................................................................... 112 二、财务报表..................................................................................................... 112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21 四、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 124 五、主要财务指标............................................................................................. 127 六、财务状况分析............................................................................................. 128 七、经营成果分析............................................................................................. 164 八、现金流量分析............................................................................................. 186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190 十、技术创新分析............................................................................................. 190 十一、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192 十二、本次发行的影响..................................................................................... 196 十三、2024 年 1-9 月业绩情况 .................................. 196 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 198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的合法合规情况............................................................................................. 198 二、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 的情况................................................................................................................. 202 三、同业竞争情况............................................................................................. 203 四、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204 1-1-10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14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214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214 三、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233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关系......................................... 234 五、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既有业务的发展概况、扩大业务规模的必要性及新增 产能规模的合理性............................................................................................. 235 六、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237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239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39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39 第九节 声明 .............................................................................................................. 240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24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241 三、保荐人声明................................................................................................. 242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244 五、为本次发行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245 六、为本次发行承担债券信用评级业务的机构声明..................................... 246 七、董事会声明................................................................................................. 247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248 一、备查文件..................................................................................................... 248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和时间......................................................................... 248 附件一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自有房产情况 ...................................................... 250 一、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境内自有房产..................................................... 250 二、正在使用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境内自有房产............................. 250 三、境外自有房产............................................................................................. 250 附件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自有土地情况 ...................................................... 251 一、境内自有土地............................................................................................. 251 二、境外自有土地............................................................................................. 251 附件三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商标情况 .................................................. 252 1-1-11 一、境内注册商标............................................................................................. 252 二、境外注册商标............................................................................................. 253 附件四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情况 .................................................. 256 一、境内专利..................................................................................................... 256 二、境外专利..................................................................................................... 257 附件五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情况 .......................... 259 附件六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土地及房产情况 .......................................... 260 一、境内租赁房屋............................................................................................. 260 二、境外租赁房屋............................................................................................. 265 三、境内租赁土地............................................................................................. 266 四、境外租赁土地............................................................................................. 266 1-1-12 第一节 释义 一、一般名词释义 本公司、公司、清源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 股份、清源科技、发 指 司 行人 可转债 指 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 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 股票、A股 指 行交易的股票 本次发行、本次向不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指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的行为 募集说明书、可转债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 指 募集说明书 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公司章程》 指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 指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 容诚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信评级机构、中证 指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鹏元公司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 指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1-6月 一期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清源光电(厦门)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厦门清源光电有限公司, 清源有限 指 其为发行人前身 CLENERGY INTERNATIONAL PTY LIMITED,其为发行人的发 清源国际 指 起人、股东 合英投资 指 厦门合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 厦门金控 指 厦门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厦门金圆 指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清源香港 指 Clenergy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清源澳洲 指 KERRY J INVESTMENT PTY LTD,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1-1-13 Clenergy Investments (Australia) Pty Ltd,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 Clenergy Investments 指 司 Clenergy Deutschland 指 Clenergy Deutschland GmbH,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清源项目澳洲 指 Clenergy Projects (Australia) Pty Ltd,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清源全球 指 Clenergy Global Projects GmbH,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Solarpark Ganzlin 指 Solarpark Ganzlin Infra GmbH & Co. KG,其为发行人的下属企业 MES XXXV 指 MES Solar XXXV GmbH & Co. KG,其为发行人的下属企业 CGP Project 1 指 CGP Project 1 GmbH,其为发行人的下属企业 Solarpark GSB 指 Solarpark GSB Infra GmbH & Co. KG,其为发行人的下属企业 Solarpark KLS 指 Solarpark KLS GmbH & Co. KG,其为发行人的下属企业 Solarpark MKF 指 Solarpark MKF GmbH & Co. KG,其为发行人的下属企业 Solarpark KML 指 Solarpark KML GmbH & Co. KG,其为发行人的下属企业 Solarpark NHS 指 Solarpark NHS GmbH & Co. KG,其为发行人的下属企业 清源美国 指 Clenergy America, Inc.,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Clenergy International (JP) Kabushiki-Kaisha,其为发行人的全资 清源日本 指 子公司 Clenergy International (UK) Limited,曾用名为Clenergy Europe 清源英国 指 Limited,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清源泰国 指 Clenergy International(Thailand) Co.,Ltd.,其为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清源新加坡 指 Clenergy Investment Pte. Ltd,其为发行人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 清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清源光电(天津)有限公 天津清源 指 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 清源易捷 指 司 清源海西(厦门)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 清源海西 指 司 单县清源 指 单县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清源海阳 指 清源海阳(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滁州天荣 指 滁州天荣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皮山清源 指 皮山县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包头固能 指 包头市固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包头易捷 指 包头市清源易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清源电力 指 清源电力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苏州戎伏 指 苏州戎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中卫闽阳 指 中卫市闽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亳州清阳 指 亳州市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已注销 永安清阳 指 永安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1-1-14 晋江旭阳 指 晋江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漳州卓源 指 漳州卓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包头固新能 指 包头市固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清阳海欣 指 清阳海欣(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上海清源 指 上海清源累土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已注销 天津瑞宜 指 天津市瑞宜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新斯瓦特(天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 新斯瓦特 指 司 肥城国悦 指 肥城国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丰县万海 指 丰县万海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舞钢卓邦 指 舞钢市卓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淄博昱泰 指 淄博昱泰光伏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包头市固清源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包头固清源 指 已注销 包头市清源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已 包头阳光新能源 指 注销 威海新清阳 指 威海市新清阳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清阳海圣 指 清阳海圣(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江门清阳 指 江门市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厦门韦迩 指 厦门韦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清源(厦门)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清源(厦门)数字电 清源电气 指 气设备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清源工投(新疆)数字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控股子 清源工投 指 公司,已注销 天津新清阳 指 天津新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泉州清源 指 泉州清源安扬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上饶清安 指 上饶市清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青岛苏莱 指 青岛苏莱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清源城服 指 清源城服(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长沙清源 指 长沙清源清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南京清源 指 南京清源博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厦门易捷科技 指 厦门易捷生活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泉州在源 指 泉州在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济宁清源 指 济宁清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苏州润赫 指 苏州润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德州清源 指 德州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惠州清源 指 惠州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1-1-15 武汉清源 指 武汉清源虹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南通嘉灿 指 南通嘉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政和清阳 指 政和县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泰州潮鸣 指 潮鸣(泰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建发清源 指 厦门建发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泉州中清阳 指 泉州中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南安中威阳 指 南安市中威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南安中品阳 指 南安市中品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南安新科阳 指 南安市新科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上海擅造 指 上海擅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日本上板 指 Kamiita Solar Farm Godo-Kaisha,其为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清源光电(天津)有限公司静海分公司,其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天津清源静海分公司 指 天津清源在天津的分公司,已注销 GDP Aus Solar Distributors Pty Ltd,其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 Aus Solar 指 户 WQ Inc. 指 WQ, KABUSHIKI KAISHA,其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 厦门高新创业中心、 指 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高新创业中心 二、专业名词或术语释义 光伏发电、太阳能光 根据光生伏特效应原理,利用太阳电池将太阳光能直接转化为电 指 伏发电 能 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 分布式、分布式光伏 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 发电、分布式光伏电 指 光伏发电设施。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是建 站 在城市建筑物屋顶的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支架是用来安装、支撑、固定光伏组件的特殊功能支架。为 了使整个光伏电站得到最大功率输出,结合建设地点的地形地 光伏支架、支架 指 貌、气候及太阳能资源条件,光伏支架是将光伏组件以一定的朝 向,排列方式及间距固定住的支撑结构 光伏逆变器是指将光伏组件所产生的直流电转化为交流电的设 太阳能光伏逆变器、 备。其中,并网逆变器是指除将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外,输出的 光伏并网逆变器、逆 指 交流电可与市电的频率及相位同步,因此输出的交流电可以回到 变器 市电的逆变器 太阳能发电系统中的核心部分,其作用是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 光伏组件 指 并送往蓄电池中存储起来,或推动负载工作 Artificial Intelligence,计算机科学技术的一个分支,利用计算机 人工智能(AI) 指 模拟人类智力活动,是一门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 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新技术科学 瓦(W)、千瓦(KW)、 电的功率单位,具体单位换算为 兆瓦(MW)、吉瓦 指 1GW=1,000MW=1,000,000KW=1,000,000,000W (GW) 国家、企业、产品、活动或个人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 碳中和 指 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 以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正负抵消, 1-1-16 达到相对“零排放” 2021年6月23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 整县光伏 指 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 碳达峰 指 某一个时点,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峰值,之后逐步回落 2015年12月12日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通过、2016年4月22日在 巴黎协定 指 纽约签署的气候变化协定,该协定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 行动作出安排 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即国际能源署,经济合作与发展组 IEA 指 织辅助机构之一,宗旨是协调各成员国的能源政策,减少对石油 的依赖,促进石油生产国与石油消费国之间的对话与合作 一家国际咨询机构,专业从事行业市场调研及分析,业务范围涵 Mordor Intelligence 指 盖食品、医药、化工等多个行业领域 Building Integrated Photovoltaic,即光伏建筑一体化,与建筑物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安装并与建筑物形成完美结合的光伏 BIPV 指 发电系统,既发挥建筑材料的功能(如遮风、挡雨、隔热等), 又发挥发电的功能,使建筑物成为绿色建筑 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即工程总承包及工程总承 包商,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 EPC 指 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 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Free On Board,即离岸价格。按离岸价进行的交易,买方负责派 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 FOB 指 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被装上船舶后, 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Technischer berwachungsverein,即德国技术监督协会,是欧盟 TV 指 最权威的认证机构之一 Microgeneration Certification Scheme,即英国微型发电产品认证 MCS 指 计划,是英国实行的一项特殊计划,由英国微型发电产品认证计 划委员会管理补贴的发放 CONFORMITE EUROPEENNE,即欧洲统一认证,指一种安全 CE认证 指 认证,是太阳能光伏产品进入欧洲市场必须通过的认证 Electrical Testing Laboratories,即美国电子测试实验,通过该产 ETL认证 指 品安全认证,代表产品符合了北美适用的电气及其他安全标准的 要求 China Quality Certification Centre,即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 CQC标志认证、CQC 认证是该机构开展的自愿性产品认证业务之一,以加施CQC标志 指 认证 的方式表明产品符合相关的质量、安全、性能、电磁兼容等认证 要求 Solar Power Europe 指 欧洲光伏产业协会,有来自40多个国家的300多名企业会员 在风洞中安置飞行器或其他物体模型,研究气体流动及其与模型 风洞测试 指 的相互作用,以了解实际飞行器或其他物体的空气动力学特性的 一种空气动力实验方法 国 际 光 伏 技 术 线 路 ( 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Roadmap for ITRPV 指 Photovoltaic),国际上最有影响力的技术线路分析报告之一 Global Market Insights 指 Global Market Insights Inc.,是一家全球性市场调研机构 Societe Generalede Surveillance S.A.,是从事检验、测试、质量保 瑞士SGS检测中心 指 证与认证的知名国际机构 法国BV认证中心 指 Bureau Verita,是一家国际知名的检验、认证、咨询及工程质量 1-1-17 控制的机构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 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1-1-18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lenergy Technology Co.,Ltd.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 1001 号、1003 号、1005 号、1007 号、1009 号 股票简称:清源股份 股票代码:603628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光伏行业快速发展 气候变化问题是全球各国需要共同应对的复杂议题,1992 年联合国环境与 发展大会期间全球 150 多个国家以及欧洲经济共同体共同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 化框架公约》,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1997 年《京都议定书》正式签订,以法 规的形式限制温室气体排放。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保护地球家园,2016 年签 署的《巴黎协定》规定把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低于 2 摄氏 度以内的基础目标和 1.5 摄氏度之内的进一步努力目标。 我国作为世界重要政治经济体,在全球气候问题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2020 年 9 月我国提出“双碳”目标,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 于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到 2030 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 2005 年下降 65%以上,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 在我国“双碳”目标背景下,光伏作为近年我国增速最快的新能源,战略地 位日益凸显。2021 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 1-1-19 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目标于 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 25%左右,其中 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并实现可再生能源加速替代 化石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取得实质性成效,可再生能源产业竞争力进一步巩固提 升,基本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在国家能源结构调整政策和社会 环保意识增强的双重推动下,光伏发电技术水平迅速发展,获得了广泛的市场认 可并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成果。根据工信部统计的数据1,2022 年全年光伏产业链 各环节产量再创历史新高,全国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产量分别达到 82.7 万吨、357GW、318GW、288.7GW,同比增长均超过 55%,我国光伏行业总产 值突破 1.4 万亿元人民币。现阶段,我国光伏技术保持快速进步的态势,产业链 逐步发展成形,光伏产品制造能力已位居世界前列。 2、光伏装机规模不断提升,分布式装机规模提升迅速 随着半导体相关技术的发展成熟以及清洁能源需求的日益增长,光伏产业应 运而生并迅速发展,根据欧洲光伏产业协会(SolarPower Europe)数据,2022 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已达到 239GW,同比增长 44.85%。其中,分布式光伏 新增装机量占比约为 49.37%。而据市场研究机构 Technavio 预测2,从 2022 年到 2027 年,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规模预计将新增 733.05 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达 19.09%。 对于国内光伏产业而言,我国已将光伏产业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 在产业政策引导和清洁能源需求增长的推动下,我国光伏技术水平快速发展提升, 产业链逐步发展成形,光伏装机规模不断提升并连续多年位居于世界首位。据国 家能源局数据3,2022 年全年,光伏新增并网 87.41GW,同比增长 59.27%。其中, 分布式光伏新增并网达 51.11GW,占比 58.48%,其中户用 25.25GW,占光伏新 增并网总装机的 28.88%。户用分布式光伏发展势头强劲,迅速成为各地分布式 光伏建设的主力军,用户侧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将会成为颇具潜力的一个细分市 场。 1 工信部《2022 年全国光伏制造行业运行情况》 2 Technavio《Distributed Solar Power Generation Market by End-user, Installation Sites and Geography - Forecast and Analysis 2023-2027》 3 国家能源局《2022 年全年光伏发电建设运行情况》 1-1-20 3、新兴技术与产业相结合,“智能化”成为光伏产业发展的重要趋势 5G 通信、人工智能、先进计算、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兴起, 加快光伏产业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发展,推动智能光伏行业特色应用成为行业重 要发展方向。在 2018 年,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 划(2018-2022 年)》,引导整个行业向智能光伏产业转型。2021 年,为进一步推 动智能光伏产业升级发展和推广应用,提升光伏产业在制造强国建设和能源革命 中的战略地位,工信部进一步研究“十四五”时期相关接续政策,联合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编制发布了《智能光伏产业创 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 年)》,要求加快实现智能制造、智能应用、智能运 维、智能调度,为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率提供了政策依据,发挥了积极的指导 意义。在制造端,要求提高光伏基础材料、太阳能电池及部件智能制造水平,促 进智能化生产装备的研发与应用,提升整体工序智能化衔接。鼓励企业采用信息 化管理系统和数字化辅助工具,提高光伏产品制造全周期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 智能化生产作业和精细化生产管控,打造智能制造工厂;在应用端,要求面向智 能光伏发电建设,结合多场景终端用电需求,运用 5G 通信、人工智能、先进计 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技术,开发一批智能化、特色化、类型化光伏产品。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扩大生产规模,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 太阳能光伏发电作为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重要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国家 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极大促进了我国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光伏产业已 成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已实现平价上网,同时兼 具占地面积小、电网供电依赖小、智能灵活等优点,有望成为未来光伏发电的主 流方向。 2022 年,公司分布式支架业绩增速较快,分布式光伏支架产能利用率超 100%, 产能瓶颈凸显。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扩大分布式支架产能规模是顺应市场需求快速 增长的内在要求,是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提升市场占有率、实现公司长期规 划的必然途径。 1-1-21 2、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提升自动化生产线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推进智能工厂建设,提升公司综合运营效率。工业 4.0 已成为现今制造业发展的主流和方向。通过智能工厂体系建立,企业将引进智能 化生产线,以及智能信息化系统,推动企业内部运营数字化,实现各类生产资源 的连接,从而实现生产资源柔性配置,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 3、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公司产品创新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该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创 新能力,强化竞争优势。光伏支架作为光伏发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业技术更 迭的重要领域,应用场景适配性、安全性方面愈发严苛,要求行业内企业不断加 强光伏支架领域研发投入,持续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同时,该项目有利于增强 公司在储能领域的技术积累,为储能产品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在分 布式支架领域具有领先地位,依托屋顶支架产品与户储系统具有客户群体重叠、 销售渠道适配的优势,拓展公司产品覆盖范围,提升为客户综合服务能力。项目 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综合创新能力,强化核心竞争优势。 4、补充流动资金,优化财务结构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业务规模、人员规模和资金需求亦将不 断扩大,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会随之增加。募集资金的补充流动资金到位后, 公司将用于日常经营以及未来业务拓展,为公司落实发展战略规划提供充分的资 金支持。此外,公司通过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够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证券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债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二)发行数量、证券面值、发行价格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情况,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1-22 50,000.00 万元(含本数),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 额的比例不超过 50%,具体发行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董事会授权 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三)预计募集资金量(含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的账户 本次可转债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本数), 募集资金净额将扣除发行费用后确定。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 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 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四)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0 万 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 35,383.33 33,200.00 2 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 8,162.08 1,8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000.00 15,000.00 合计 58,545.41 50,000.00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及其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自筹资 金解决。 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 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 以置换。 1-1-23 (五)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董事会授权人士与 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六)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承销期为【】年【】 月【】日至【】年【】月【】日。 (七)发行费用 项目 金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 【】 律师费用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资信评级费用 【】 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及其他费用 【】 合计 【】 (八)证券上市的时间安排、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日期 发行安排 停复牌安排 T-2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提示性公告、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正常交易 T-1日 网上路演;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网下申购日(如有) 正常交易 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网上申购日;确定 T日 正常交易 网上申购摇号中签率 T+1日 刊登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如有)公告;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正常交易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结果缴款;网下投资 T+2日 正常交易 者根据配售结果缴款(如有) T+3日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正常交易 T+4日 刊登可转债发行结果公告 正常交易 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 1-1-24 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公司将与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 公告。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九)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包括各类投资者持有期的限制或承诺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持有期的限制。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 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 行公告。 (十)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债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情况,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董事 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4、债券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 发行可转债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 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 1-1-25 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换成公 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1×i I:指年利息额; B1: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 首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 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 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 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 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1-1-26 8、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 Q 的计算方式 为:Q=V/P,并以去尾法取 1 股的整数倍。 其中:Q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 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 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 股的可转债票面余额,公司将按照上交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 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 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 0.01 元。 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 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会 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 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 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1-1-27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 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 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 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 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 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减资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 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 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 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 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来制订。 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和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1-1-28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 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 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 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 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1-1-29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 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 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 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债持有人在每个计息年度内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 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被认定为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 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 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 公司届时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 1-1-30 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3×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3: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 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 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董事会授权人士与 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 具体优先配售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确 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 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或者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 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1-1-31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债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本规则参与或委托代 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②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③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④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转让、 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获得有 关信息; ⑦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⑧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 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债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 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 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①当公司提出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的 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1-1-32 变更本次可转债利率和期限、取消《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②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 对是否委托受托管理人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有)偿还债券本息 作出决议,对是否委托受托管理人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 程序作出决议; ③当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履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 减资,以及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 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 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 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④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 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⑤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⑥对变更、解聘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作出决 议; ⑦当可转债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且对债券持 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 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约定的权限范围外,受托管理人为了维护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利益,按 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行为无需债券持有人会议另行 授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①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拟修改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 ③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1-1-33 ④拟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⑤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履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减 资,以及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 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⑥公司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 请破产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⑦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⑧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⑨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⑩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重 大变化且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 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 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董事会; ②债券受托管理人; ③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④担保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如有); ⑤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 人士。 1-1-34 1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0 万 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 35,383.33 33,200.00 2 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 8,162.08 1,8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000.00 15,000.00 合计 58,545.41 50,000.00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及其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自筹资 金解决。 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 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 以置换。 18、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 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19、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20、评级事项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公司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公司出具的《清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 体信用评级为 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 A+,评级展望为稳定。 1-1-35 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计算。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的议案》,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 个月。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方案为准。 22、受托管理人相关事项 公司聘任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 华泰联合证券的监督。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华泰联合证券应当勤勉 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本次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约定及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3、违约情形、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1)违约情形 以下事件构成公司在本次可转债项下的违约事件: ①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②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次可转债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且可能 导致本次可转债发生违约的; ③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 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 30%以上的子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 支付有息负债,且可能导致本次可转债发生违约的; ④公司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且 1-1-36 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或其被托管/接管、解散、申请破产 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⑤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⑥公司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 等行为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⑦任何适用的现行法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法或司法机 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公司在本次可 转债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⑧公司发生其他可能导致违约、可能对还本付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2)违约责任 发生违约情形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或利息。对于逾期未付的利 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其 他违约事项及具体法律救济方式请参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受托管理 协议》相关约定。 (3)争议解决方式 本次可转债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 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 有权继续行使本次可转债发行及存续期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其他义务。 (十一)本次发行可转债规模合理性分析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公司债券余额为 0.00 元,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 超过 50,000.00 万元(含本数)。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净资产额为 127,430.12 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 额的百分之五十。 1-1-37 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 别为 4,736.97 万元、10,938.08 万元和 16,905.87 万元,最近三年实现的平均可 分配利润为 10,860.30 万元。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50,000.00 万元计算, 参考近期可转债市场的发行利率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平均净利润足以支付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一年的利息。 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 51.34%、 51.08%和 49.73%,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2021 年、 2022 年和 2023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430.26 万元、 12,179.27 万元和 5,405.02 万元,具有足够的现金流来支付公司债券本息。 综上,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模具有合理性。 (十二)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 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845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5.57 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4,968.37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本次发行距前次募集资金已超过五年。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 部投资于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有利于公司扩大光伏支架的产能,推动公司 进一步高速发展;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创新能力,丰富公 司的产业链和价值链,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有利于优 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偿债风险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综上,公司本次发行聚焦主业,符合理性融资,融资规模合理。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38 法定代表人 Hong Daniel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 1001 号、1003 号、1005 住所 号、1007 号、1009 号 董事会秘书 王梦瑶 联系电话 0592-3110089 传真号码 0592-578229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江禹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 住所 镇 B7 栋 401 保荐代表人 陈洁斌、张桐赈 项目协办人 王泽川 项目组成员 支音、黄涛、叶余宽 联系电话 0755-81902000 传真号码 0755-81902020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机构负责人 华晓军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经办律师 马锐、宋沁忆 联系电话 010-85191300 传真号码 010-85191350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负责人 肖厚发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住所 901-26 经办注册会计师 周俊超、邓小勤、黄茹萍、许玉霞、张伟豪 联系电话 010-66001391 传真号码 010-66001392 1-1-39 (五)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388 号 联系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号码 021-68804868 (六)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振华支行 开户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号码 4000010209200006013 (七)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剑文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 3 楼 经办人员 邹火雄、朱小万 联系电话 0755-82872897 传真号码 0755-82872090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结果,保 荐人(主承销商)控股股东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 79,999 股,持股比例为 0.03%。除前述情况外,保荐人关联方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等出于业务需要以证券投资基金等形式持有发行人少量股份。上述主体持有发 行人股份遵从市场化原则,且持股比例较小,不会影响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公正 履行保荐职责。 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 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 权益关系。 1-1-40 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境外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境外。报告期各期,公司来源于境外 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68,436.91 万元、91,208.62 万元、98,054.03 万元和 46,201.81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8.12%、64.09%、51.39%和 53.63%。公司境外收入主要来源于澳大利亚、欧洲、日本、东南亚等国家或地区, 同时公司也在上述国家或地区设立了海外分支机构。如果未来我国与上述国家或 地区的双边关系发生变化,或者上述国家或地区发生政治动荡、军事冲突等突发 性事件,或者上述国家或地区的外商投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对公司的日常经 营和盈利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 46,603.14 万元、60,523.18 万元、75,026.23 万元和 80,430.84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2.41%、 46.42%、56.79%和 53.41%,其中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 59.95%、 65.26%、70.09%和 70.84%,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主要为暂未发放的可再生能源 补贴款。如果公司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恶化或者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 导致公司的应收账款存在一定的回收风险;如果可再生能源补贴款发放周期延长, 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8,201.91 万元、20,441.03 万元、 21,707.68 万元和 18,834.09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6.57%、15.68%、 16.43%和 12.51%。最近三年,存货余额整体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而有所增加。 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竞争加剧或技术更新导致存货过时和积压、原材料价 格出现较大波动或者拟用于转让的光伏电站因合作伙伴出现资金问题、政策变化 1-1-41 等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对外转让,可能导致公司存货跌价风险较高,影响公司盈利 水平。 (四)原材料价格变动导致的盈利波动风险 公司营业成本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报告期各期,公司直接材料占 营业成本的比例为 87.66%、86.69%、86.61%和 79.67%,主要原材料为铝型材和 碳钢等,其成本随大宗交易市场波动较大。若公司向客户传导材料成本上涨的能 力下降,则将对公司毛利率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行业竞争加剧导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随着光伏发电行业规模的扩大,光伏电站设备供应向专业化和集中化发展, 未来发展前景广阔,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新厂商进入此领域,导致行业竞争日渐激 烈。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 分别为 23.77%、22.10%、21.87%和 21.18%,近三年呈下降趋势。如果未来行业 竞争加剧,公司的主营产品光伏支架产品等的盈利能力可能下降,导致公司毛利 率降低。 (六)部分房产未取得权证的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存在 4 处未取得权属证书 的房产,合计面积为 7,827.80 平方米,占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拥有的全部房屋 建筑面积的 15.42%,主要用途为管理区、办公住宿、设备存放,未用于核心生 产环节。尽管发行人正在积极推进相关权属证书的办理,若发行人无法取得相关 权属证书,或因此被主管部门处罚,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 响。 (七)单县清源电站项目尚处于生态红线内的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单县清源建成运营的“单县清源 10 兆瓦光伏发 电项目”存在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的问题。该土地瑕疵系项目用地于项目建成运营 后被划为国家湿地公园所致。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于 2023 年 4 月公示的《山 东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以及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部于 2024 1-1-42 年 10 月 15 日公示的《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该项目所占土地拟被划 出国家湿地公园范围。若自然保护地优化方案无法顺利推进,或单县清源因此被 主管部门处罚,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八)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良好,产品销售规模保持增长态势。报 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01,798.21 万元、144,193.22 万元、193,645.43 万元和 87,358.39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4,867.83 万元、10,930.46 万元、16,878.06 万元和 5,434.33 万元。2024 年 1-6 月,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 49.47%,主要系 欧洲区域业务收入和毛利率同比下降导致毛利额下降,以及公司汇兑损失增加 所致。公司的经营发展与宏观经济状况、产业政策、市场需求及等因素息息相关。 若未来宏观经济表现不佳,相关产业政策、技术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市场需求萎 缩,公司主要产品与原材料价格、主要结算货币汇率发生较大波动等不利因素出 现,将对公司盈利情况产生较大不利影响。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公司出现可转 债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百分之五十以上甚至亏损的情形。 (九)汇率波动风险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6 月,公司来源于境外的主 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68,436.91 万元、91,208.62 万元、98,054.03 万元和 46,201.81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8.12%、64.09%、51.39%和 53.63%。目前 公司境外业务主要集中在澳洲、欧洲、日本、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海外业务主 要以澳元、美元、欧元、日元来结算,而原材料大部分从国内采购,以人民币结 算为主。外汇汇率变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未来澳元、美元、欧元、日元 等外币兑人民币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影响。 (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1、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上述项目建 设达产后,公司分布式光伏支架核心产能将进一步提升,规模优势持续扩大,市 1-1-43 场地位进一步稳固。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结合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空 间、客户需求以及公司经营状况等方面,经审慎论证后确定的,具有较强的可行 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但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 要一定建设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实际建成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技 术路线等方面可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从而导致公司新增产能面临无法消化的市 场风险。 2、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发行相关的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但募投项目的实施和效 益产生均需一定时间,因此从项目实施、完工、达产以至最终的产品销售等均存 在不确定性。若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产品技术路线发生重大更替,下游需求增长缓慢,公司市场开拓 成效不佳,所处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以及其他不利的因素出现, 都可能对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业务增长和预期效益造成不利影响。 3、新增折旧、摊销费用对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是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和能源研 究开发中心项目。由于本次募投项目涉及规模较大的建设工程和设备采购等资本 性支出,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增加公司未来整体折旧和摊销金额,并可能 在一定时间内对公司业绩水平产生影响。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 较为充分的可行性论证,预计本次募投项目实现的利润规模以及公司未来盈利能 力的增长能够消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和摊销。但鉴于募投项目从开始建设到 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且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项目经营管 理不善等原因,使得募投项目产生的效益水平未能达成原定目标,则公司存在因 折旧摊销费增加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4、募投项目更新迭代产品及新开发产品的销售情况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拟安排少量产能用于生产更新迭代产品 及新开发产品,其中部分产品暂未实现大批量销售。本次智能工厂项目中生产 产品均为分布式光伏支架产品,公司长期以来持续深耕光伏支架领域,积累了 丰厚的技术储备及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公司具备新产品研究开发、技术实施 1-1-44 的能力;同时上述产品均为根据下游市场需求针对性开发,部分迭代产品及新 开发产品已经实现销售或达成销售意向。但若未来光伏支架市场需求由于行业 政策、技术革新、市场竞争等发生重大变化,而公司不能及时根据市场需求变 化调整市场开发策略,成功拓展相关产品的市场及客户,可能导致更新迭代及 新开发产品销售情况不及预期。 (十一)股价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 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利率和汇率的变化、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 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由于以上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公司股票可能会产生偏 离其本身价值的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投资者在购买公司股票前应 对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及股市投资的风险有充分的了解,并做出审慎判断。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支持政策变化风险 光伏发电作为可再生能源的有效利用方式,受到各国政府的补贴和政策支持, 应用前景十分广阔。公司产品主要销售市场澳洲、欧洲、日本和中国等国家和地 区均出台光伏发电支持政策。随着光伏发电成本的不断降低,光伏发电对政府补 贴等支持政策依赖度逐渐降低,但当前光伏发电行业的发展与政府补贴政策密切 相关。如果未来作为公司重要收入来源的国家和地区的光伏政策出现不利变化, 可能会对公司未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二)光伏发电的消纳风险 限电发生在电网用电需求小于发电供应时,已并网项目需服从电网统一调度, 按照电网调度指令减少发电量,从而导致发电量低于发电设备的额定发电量。由 于太阳能资源难以跨期存储、周转,限电使得企业无法充分利用项目所在地的太 阳能资源,从而出现光伏发电难以全容量消纳的情况。虽然 2023 年我国光伏发 电平均利用率已达到 98%,但如果未来出现消纳能力不及预期,则会对公司光伏 电站运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1-1-45 (三)电站运营对自然条件依赖较大的风险 光伏电站运营业务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与太阳能资源密切相关,且存在较 强的季节性。光伏资源冬季辐射量较少,春、夏和秋季辐射量明显增多。因此, 发电量随着季节变化存在一定波动,从而导致公司电站运营业务收入出现波动。 同时,若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发生显著不利变化,将使得发电量有所下降,造成 太阳能资源与投资决策时的预测水平产生较大差距,导致投资收益率不及预期, 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电力体制改革风险 2015 年 3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 干意见》(中发〔2015〕9 号),明确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和路径是“三放开”、“一 加强”和“一独立”,即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放开配售电 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结构相对独立,加 强政府监管,强化电力统筹规划,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随着电价 改革的逐步实施,电网“独买独卖”的垄断格局将被打破,上网电价将通过市场 竞争或发电企业与大用户双边合同确定,公司未来的上网电价也将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新的电力市场交易格局的构建和电价机 制的形成,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产生更深远的影响。如果公司不能密切关注外部 政策环境的变化,积极采取措施加以应对,将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产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在可转债存续期内逐渐产生收益,可转债 进入转股期后,如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开始后的较短期间内将大部分或全部可 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因此公司在转股期内可能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1-1-46 (二)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获 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以及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能否取 得相关审核与注册批复,以及最终通过审核与取得注册批复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三)发行风险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转换成公司普通股,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 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 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 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情况、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 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 此,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甚至无法成功 实施的风险。 (四)可转债本身相关的风险 1、转股风险 进入可转债转股期后,可转债投资者将主要面临以下与转股相关的风险: (1)公司股价走势取决于公司业绩、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总体状况等 多种因素影响。转股期内,如果因各方面因素导致公司股票价格不能达到或超过 本次可转债的当期转股价格,本次可转债的转换价值可能降低,并因此影响投资 者的投资收益。 (2)本次可转债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如果达到赎回条件, 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债。如果公司行使有条件赎回的条款,可能促使可转债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 导致投资者面临可转债存续期缩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2、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为复合型衍生金 1-1-47 融产品,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特性。其在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 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可 转债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 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 3、评级风险 发行人聘请中证鹏元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公司主体信 用级别为 A+,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 A+。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公 司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和财务状况的重大变化事项等因素,出 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状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 因素,导致本期可转债的信用级别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 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4、利率风险 在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 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公司提醒投资者充分考虑市场利率波动可能引起的风险, 以避免和减少损失。 5、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内,公司需按可转债的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的部分 每年偿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并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报告期末, 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 53.46%,若未来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 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进而使公司不能从预期 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 时足额兑付,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6、未设立担保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设立担保。如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 公司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发行可转债可能因未设担 保而增加兑付风险。 1-1-48 7、存续期内不实施向下修正条款以及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 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可转债存续期内,由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能低于审议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 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可能无法实施。 此外,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发行人董事会仍可能基于 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 案。因此,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能实施的风 险。此外,转股价格的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的风险。 1-1-49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273,800,000 股,其中前十大股 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号 (股) (%) 的股份数量 1 Hong Daniel 境外自然人 81,407,607 29.73 - 2 厦门金控 国有法人 41,257,827 15.07 - 3 王小明 境内自然人 17,909,643 6.54 - 4 清源国际 境外法人 4,548,407 1.66 - 5 合英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4,353,050 1.59 - 6 王志成 境内自然人 1,601,600 0.58 - 7 庞文跃 境内自然人 1,060,000 0.39 - 上海粒子跃动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粒 8 基金、理财产品等 865,300 0.32 - 子希格斯 2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MORGAN STANLEY & CO. 9 境外法人 737,294 0.27 - INTERNATIONAL PLC. 10 林阳 境内自然人 709,200 0.26 - 合计 154,449,928 56.41 - 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图 公司现行的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1-1-50 (二)重要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 58 家控股子公司,8 家参股公司,其中重要子 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天津清源 公司名称 清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 年 3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持有权益比例 清源股份持股 100% 主要业务 生产制造 主要生产经营地 天津市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5,554.90 4,527.23 28,144.87 1,334.95 /2023 年度 2024 年 6 月 30 日 28,197.88 4,024.99 7,675.43 -502.24 /2024 年 1-6 月 注:2023 年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 1-6 月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下同。 2、清源电气 公司名称 清源(厦门)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2 年 6 月 29 日 1-1-51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6,500 万元人民币 持有权益比例 清源股份持股 100% 主要业务 生产制造 主要生产经营地 福建省厦门市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3 年 12 月 31 日 11,135.33 6,439.46 18,122.41 -212.36 /2023 年度 2024 年 6 月 30 日 11,770.83 6,311.39 5,648.11 -128.07 /2024 年 1-6 月 3、清源易捷 公司名称 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 年 7 月 9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持有权益比例 清源股份持股 100% 主要业务 工程施工 主要生产经营地 福建省厦门市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3 年 12 月 31 日 33,546.36 19,387.79 26,257.12 957.86 /2023 年度 2024 年 6 月 30 日 33,603.10 20,658.44 21,890.78 1,270.65 /2024 年 1-6 月 4、清源电力 公司名称 清源电力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 年 4 月 3 日 注册资本 26,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22,710 万元人民币 持有权益比例 清源股份持股 100% 主要业务 技术服务 主要生产经营地 福建省厦门市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1-52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2,436.61 22,420.18 313.28 1,574.50 /2023 年度 2024 年 6 月 30 日 22,798.45 22,372.00 110.07 -48.19 /2024 年 1-6 月 5、皮山清源 公司名称 皮山县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8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6,6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6,600 万元人民币 持有权益比例 清源股份持股 100% 主要业务 电站建设与运营 主要生产经营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3 年 12 月 31 日 16,168.09 7,564.36 1,974.82 734.94 /2023 年度 2024 年 6 月 30 日 16,344.08 7,561.17 578.85 -3.18 /2024 年 1-6 月 6、包头固能 公司名称 包头市固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12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5,22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5,220 万元人民币 持有权益比例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清源电力持股 100% 主要业务 电站建设与运营 主要生产经营地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3 年 12 月 31 日 9,759.04 9,585.15 787.08 178.27 /2023 年度 2024 年 6 月 30 日 9,970.04 9,764.15 553.35 179.00 /2024 年 1-6 月 7、包头固新能 公司名称 包头市固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12 月 7 日 1-1-53 注册资本 5,321.25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5,321.25 万元人民币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清阳海欣持股 70%; 持有权益比例 固阳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30% 主要业务 电站建设与运营 主要生产经营地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7,135.49 8,847.57 3,226.50 791.85 /2023 年度 2024 年 6 月 30 日 26,669.86 9,287.70 1,671.71 440.13 /2024 年 1-6 月 8、肥城国悦 公司名称 肥城国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8 月 2 日 注册资本 2,4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2,400 万元人民币 持有权益比例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清源电力持股 100% 主要业务 电站建设与运营 主要生产经营地 山东省泰安市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3 年 12 月 31 日 8,743.98 2,999.69 1,070.39 344.51 /2023 年度 2024 年 6 月 30 日 8,875.73 3,175.19 581.96 175.50 /2024 年 1-6 月 9、晋江旭阳 公司名称 晋江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7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980 万元人民币 持有权益比例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清源电力持股 100% 主要业务 电站建设与运营 主要生产经营地 福建省泉州市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1-1-54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3 年 12 月 31 日 4,593.84 2,585.40 600.76 315.84 /2023 年度 2024 年 6 月 30 日 4,717.06 2,745.76 259.13 160.36 /2024 年 1-6 月 10、清源澳洲 公司名称 Kerry J Investment Pty Ltd. 成立时间 2004 年 4 月 5 日 已发行股份 100 股(每股面值 1 澳元) 持有权益比例 清源股份持股 100% 主要业务 贸易 主要生产经营地 澳大利亚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1,662.28 13,870.82 33,205.18 1,365.07 /2023 年度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609.86 14,228.85 15,112.10 589.10 /2024 年 1-6 月 11、清源香港 公司名称 Clenergy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 成立时间 2012 年 11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11,253.34 万港币 实收资本 11,253.34 万港币 持有权益比例 清源股份持股 100% 主要业务 投资控股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中国香港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3 年 12 月 31 日 40,770.19 17,535.24 26,633.17 270.96 /2023 年度 2024 年 6 月 30 日 44,790.72 17,644.09 16,874.36 -0.33 /2024 年 1-6 月 12、清源项目澳洲 公司名称 Clenergy Projects (Australia) Pty Ltd 成立时间 2016 年 2 月 1 日 1-1-55 已发行股份 1,019.21 万股 持有权益比例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清源全球持股 100% 主要业务 电站建设与运营及贸易 主要生产经营地 澳大利亚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3 年 12 月 31 日 7,466.29 -2,887.13 8,849.94 266.88 /2023 年度 2024 年 6 月 30 日 7,133.90 -3,021.88 3,316.23 -182.09 /2024 年 1-6 月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最近三年变化情况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 Hong Daniel,未发生变化。截 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Hong Daniel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81,407,607 股,通过 清源国际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数量 4,548,407 股,Hong Daniel 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 股份比例为 31.3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Hong Daniel 先生,1964 年 6 月出生,澳大利亚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 任耀华玻璃集团公司工程师,澳大利亚 Read 计算机公司网络咨询顾问,Auscom 中国公司首席代表,NEC 澳大利亚公司咨询顾问,IBM 全球服务咨询顾问;现 任清源国际董事,发行人总经理、董事长。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Hong Daniel 先生 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清源国际 2010.08.26 69.66 万港元 76.56% (三)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Hong Daniel 先生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亦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1-1-56 四、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相关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已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参见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 报告》之“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之“四、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清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清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之“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一、承诺 事项履行情况”。 (二)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 1、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为确保本次发行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 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等证券 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 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 1-1-57 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为确保本次发行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Hong Daniel 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 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等证券 监管机构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足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和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做出的承诺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Hong Daniel 及其一致行动人清源国际、王小明及其 一致行动人合英投资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厦门金控已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认购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若本人/本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配偶、 父母、子女,下同)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存在股票减 持情形,本人/本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承诺将不 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认购。 1-1-58 2、如公司启动本次发行,本人/本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关系密切 的家庭成员将根据本次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认购,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3、如届时本人/本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决定 认购公司本人/本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以自有 或自筹资金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认购;若届时本人/本企业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成功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 人/本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 六个月内(含六个月)不减持公司股票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遵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 4、本人/本企业自愿作出本承诺函,并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本企业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违反本承诺,由此所产生的收益 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不包括前任独立董事、现任监事会 主席刘宗柳)、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做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不包括前任独立董事、现任监事会主席 刘宗柳)、高级管理人员已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认购相 关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配偶、父母、子女,下同)在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人及本人关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认购。 2、如公司启动本次发行,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根据本次发行 时的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认购,并严格履行 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3、如届时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决定认购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1-1-59 券的认购;若届时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成功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含 六个月)不减持公司股票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 4、本人自愿作出本承诺函,并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 切的家庭成员违反本承诺,由此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 产生的法律责任。” 5、公司独立董事(包括前任独立董事、现任监事会主席刘宗柳)关于认购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做出的承诺 公司独立董事(包括前任独立董事、现任监事会主席刘宗柳)已就本次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不认购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配偶、父母、子女,下同)承诺 不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发行认购。 2、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如本人及本人关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违反上述承诺,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 生的法律责任。”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 下: 1、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目前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具体情况如下: 1-1-60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任期起止时间 1 Hong Daniel 男 董事长 2024 年 7 月至 2027 年 7 月 2 张小喜 男 董事 2024 年 7 月至 2027 年 7 月 3 方蓉闽 女 董事 2024 年 7 月至 2027 年 7 月 4 曹长森 男 董事 2024 年 7 月至 2027 年 7 月 5 郭晓梅 女 独立董事 2024 年 7 月至 2027 年 7 月 6 宋兵 男 独立董事 2024 年 7 月至 2027 年 7 月 7 贾春浩 男 独立董事 2024 年 7 月至 2027 年 7 月 公司现任董事简历如下所示: Hong Daniel 先生的简历参见本节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 况及最近三年变化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张小喜先生,198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曾任厦门金圆法务经理、高级法务经理、风控合规部副总经理,厦门金 圆子公司厦门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鹭金数字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总经理,华强方特(厦门)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华夏国际电力 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厦门金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金圆资本管理(厦门)有限公司董 事,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厦 门鹭金数字资产服务有限公司监事,中创新航科技(福建)有限公司董事,发行 人副总经理、董事。 方蓉闽女士,197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级会计师。曾任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分行计划财会部总经理助理、计划财会部 副总经理、自贸区业务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发行人财务总监、董事。 曹长森先生,198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中级经济师。曾任山东力诺光伏高科技有限公司营销总监,中广核太阳 能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发展中心负责人,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市场开发中 心副主任,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海外事业部负责人, 发行人副总经理;现任厦门建发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董事。 贾春浩先生,198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1-1-61 生学历。曾任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客户经理,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 行部高级经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华泰瑞联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晨壹基金管理 (北京)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如果新能源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 嘉捷通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璞真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海正动 物保健品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独立董事。 郭晓梅女士,1970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全球注册管理会计师,国际管理会计师北亚区智库 专家,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会员。曾任厦门大学会计系助教、讲师,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厦门大学会计师事务所及厦门永大会计师事 务所注册会计师、合伙人,厦门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董事,广西有色 金属集团管理咨询师,广西盛天集团管理咨询师,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中集安瑞醇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独立董事。 宋兵先生,198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曾任普华永道中天(重庆)会计师事务所 职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员,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经理;现任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独 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公司目前监事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设监事会主席 1 人,职工代表监事 2 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任期起止时间 1 刘宗柳 男 监事会主席 2024 年 7 月至 2027 年 7 月 2 汪心怡 女 职工监事 2024 年 7 月至 2027 年 7 月 3 于芳 女 职工监事 2024 年 7 月至 2027 年 7 月 公司现任监事简历如下: 刘宗柳先生,195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厦门市中直会计学会会长,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 1-1-62 公司副厂长、副总经理,峰安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智顶互动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毫末智能制造 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发行人独立董事;现任厦门市会计学会会长,厦门大 学 MPAcc 中心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厦门胜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厦门真券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兼经理,厦门九同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宁波群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云能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监事会主席。 汪心怡女士,199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新加坡家乐迪 KTV 有限公司出纳,厦门捷能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计助理, 厦门市全力以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财务会计;现任发行人财务中心中级管理会计、 职工监事。 于芳女士,1986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海外事业部英语翻译,瑞基德建筑材料(厦门) 有限公司项目管理;现任发行人业务开发经理、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目前共有高级管理人员 5 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任期起止时间 1 Hong Daniel 男 总经理 2024 年 7 月至 2027 年 7 月 2 付斌 男 副总经理 2024 年 7 月至 2027 年 7 月 3 张小喜 男 副总经理 2024 年 7 月至 2027 年 7 月 4 方蓉闽 女 财务总监 2024 年 7 月至 2027 年 7 月 5 王梦瑶 女 董事会秘书 2024 年 7 月至 2027 年 7 月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Hong Daniel 先生、张小喜先生、方蓉闽女士的简历参见本节之“五、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之“(一)基本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 付斌先生,1976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高级经济师。曾任中铁十七局集团东南区域总部党委 副书记、副总经理,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干部(人力资源)部副总经 1-1-63 理,罗普特科技集团助理总裁、市场发展中心总经理;现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王梦瑶女士,198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曾任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广核太阳能开 发有限公司高级法务经理,新沃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经理;现任 发行人法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二)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在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任职外,兼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联关系(除本人兼职 引起的关系外) Hong 清源国际 董事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Daniel 曹长森 建发清源 董事 公司的联营子公司 投资管理部 间接持有公司 5%以 厦门金圆 总经理 上的法人 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无 金圆资本管理(厦门)有限公司 董事 无 厦门鹭金数字资产服务有限公司 监事 无 张小喜 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董事 无 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董事 无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 中创新航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董事 无 兼职教授、硕 厦门大学 无 士生导师 厦门市会计学会 会长 无 执行董事兼 公司监事会主席控制 厦门胜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的企业 执行董事兼 公司监事会主席控制 厦门真券商贸有限公司 经理 的企业 刘宗柳 云能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 厦门九同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无 宁波群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 福建福宁阁月子服务有限公司 监事 无 1-1-64 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联关系(除本人兼职 引起的关系外) 福建福宁医药有限公司 监事 无 如果新能源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 上海嘉捷通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 贾春浩 晨壹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投资总监 无 浙江海正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董事 无 厦门璞真食品有限公司 董事长 无 中集安瑞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郭晓梅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 教授 无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无 宋兵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兼职 外,不存在其他兼职情况。 (三)薪酬情况 2023 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2023 年度薪酬(税前) Hong Daniel 董事长、总经理 275.96 方蓉闽 董事、财务总监 246.70 张小喜 董事、副总经理 - 曹长森 董事 325.48 郭东 独立董事 12.00 刘宗柳 独立董事 12.00 贾春浩 独立董事 12.00 王小明 监事会主席 195.26 汪心怡 职工监事 19.72 于芳 职工监事 54.60 Vincent Allan Mobilio 副总经理 257.23 王梦瑶 董事会秘书 144.53 注:2024 年 7 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原监事会主席王小明、副总 经理 Vincent Allan Mobilio、独立董事郭东和刘宗柳已离任,下同。 1-1-65 (四)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Hong Daniel 董事长、总经理 81,407,607 29.73% 王小明 监事会主席 17,909,643 6.54% 注:2024 年 7 月,公司监事会换届,原监事会主席王小明已离任,下同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情况如下: 在间接持股主体所 间接持股发行人 姓名 职务 间接持股主体 占股权 比例 Hong Daniel 董事长、总经理 清源国际 76.56% 1.27% 王小明 监事会主席 合英投资 100.00% 1.59%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王小明质押其直接持有的 1,000 万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3.65%。除上述质押行为外,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的情形。 (五)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1、发行人董事的任职变化情况 序号 日期 变更内容 变更原因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Hong Daniel、李云祥、方蓉闽、曹长森、刘 1 2021.4.15 宗柳、郭东和贾春浩为董事,其中刘宗 董事会换届选举。 柳、郭东和贾春浩为独立董事;王小明 和林志扬不再担任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李云祥因工作原因于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2023 年 3 月 12 日辞去公司董事 2 2023.4.10 增补张小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 职务,发行人股东大会补选张小 事。 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注:2024 年 7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Hong Daniel、张小喜、 方蓉闽、曹长森、郭晓梅、宋兵和贾春浩为董事,其中郭晓梅、宋兵和贾春浩为独立董事, 刘宗柳和郭东不再担任董事职务;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 举 Hong Daniel 为董事长。 1-1-66 2、发行人监事的任职变化情况 序号 日期 变更内容 变更原因 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孝云、汪心 1 2021.3.25 怡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 监事会换届选举。 事。 选举王小明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2 2021.4.15 监事会换届选举。 监事。 公司职工监事王孝云因个人原 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于芳担任公司 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发行人 3 2022.5.27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补选于芳为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于芳、汪心怡 4 2024.6.11 监事会换届选举。 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注:2024 年 7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刘宗柳为第五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王小明不再担任监事会主席;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选举刘宗柳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3、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变化情况 序号 日期 变更内容 变更原因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 Hong Daniel 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梦瑶 公司董事会换届,聘任公司高 1 2021.4.27 为董事会秘书,聘任方蓉闽为财务总监, 级管理人员。 聘 任 曹 长 森 、 张 小 喜 、 Vincent Allan Mobilio、Yoichiro Ando 为副总经理。 Yoichiro Ando 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 Yoichiro Ando 因个人原因辞去 2 2022.10.18 务。 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曹长森先生因工作需要原因, 3 2023.7.8 曹长森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注: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 Hong Daniel 为总经理,聘 任王梦瑶为董事会秘书,聘任方蓉闽为财务总监,聘任张小喜、付斌为副总经理。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激励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1-1-67 案》,确定以 2024 年 10 月 24 日为首次及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81 名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 169.27 万股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2.21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50 元/股。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剩余 17.79 万股。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所属行业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和业务包括光伏支架、光伏电力电子产品和光伏电站开发 及建设等,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 行业为“C3825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二)行业监管体制及最近三年监管政策的变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 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发改委及国家能源局。 国家发改委的主要职责包括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 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 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 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国家能源局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政策,研究拟定发展规 划,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的建议,推进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组织可再 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能源行业的能源节约、能源综合利用和环 境保护工作。 (2)行业协会 公司所处行业的全国性自律组织为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是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业务主管 单位的国家一级协会,于 2014 年 6 月在北京成立,是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 1-1-68 性社会组织。其宗旨是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的前提下,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和光伏行业整体利益,加强行业自律,保障行业公 平竞争;完善标准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技术交流与合作,提升 行业自主创新能力;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开展各项活动为企 业、行业和政府服务;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行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统筹 应对贸易争端。 2、最近三年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 光伏支架属于光伏发电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加快培育 和发展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新能源产业。目前,我国新能源及光伏领域的 主要产业政策包括: 发布 序号 名称 发布部门 主要内容 时间 结构转型深入推进。煤炭消费比重稳步下降, 《2023 年能源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 18.3% 工作指导意见》 1 2023 年 国家能源局 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 51.9% (国能发规划 左右,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 〔2023〕30 号) 重达到 15.3%。稳步推进重点领域电能替代。 《关于加强新 大力提升新能源主动支撑能力。推动系统友 型电力系统稳 好型电站建设,逐步实现新能源在电力供应 2 定工作的指导 2023 年 国家能源局 和稳定支撑方面的可靠替代;协同推进大型 意见(征求意见 新能源基地、调节支撑电源和外送通道开发 稿)》 建设,保障外送电力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到 2025 年,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可有力支 撑和引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能源标准体 《能源碳达峰 系,能源标准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 3 碳中和标准化 2022 年 国家能源局 变,标准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能源标准与 提升行动计划》 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良好互动,有效推动能 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降碳、技术创新、产 业链碳减排。 要实现到 2030 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 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的目标,加快构建清洁 《关于促进新 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必须坚持以习 国家发改 时代新能源高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4 2022 年 委、国家能 质量发展的实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 源局 施方案》 展和安全,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更好 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保供增供方面的作用,助 力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稳步推进结构转型。煤炭消费比重稳步下 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 《2022 年能源 5 2022 年 国家能源局 17.3%左右,新增电能替代电量 1800 亿千瓦 工作指导意见》 时左右,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 电量的比重达到 12.2%左右。 1-1-69 发布 序号 名称 发布部门 主要内容 时间 光伏产业是基于半导体技术和新能源需求而 《智能光伏产 工业和信息 融合发展、快速兴起的朝阳产业,也是实现 业创新发展行 化部、住房 制造强国和能源革命的重大关键领域。为推 动计划 和城乡建设 动光伏产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 6 (2021—2025 2021 年 部、交通运 快实现智能制造、智能应用、智能运维、智 年)》(工信部联 输部、农业 能调度,全面提升我国光伏产业发展质量和 电子〔2021〕226 农村部、国 效率,推动实现 2030 年碳达峰、2060 年碳中 号) 家能源局 和目标,制定本行动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 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 《中共中央、 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 国务院关于完 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 整准确全面贯 中国共产党 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 7 彻新发展理念 2021 年 中央委员 长期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 做好碳达峰碳 会、国务院 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中和工作的意 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 见》 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 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 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 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 总书记关于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要论述,落 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及 2030 年非化石 《国家能源局 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5%左右、风 关于 2021 年风 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 电、光伏发电 等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完善发展机制,释 8 开发建设有关 2021 年 国家能源局 放消纳空间,优化发展环境,发挥地方主导 事项的通知》 作用,调动投资主体积极性,推动风电、光 (国能发新能 伏发电高质量跃升发展。2021 年,全国风 〔2021〕25 号) 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 达到 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确保 2025 年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 20%左右。 《国务院关于 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坚持节能优 加快建立健全 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 绿色低碳循环 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 9 发展经济体系 2021 年 国务院 伏发电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水能、地热能、 的指导意见》 海洋能、氢能、生物质能、光热发电。加快 (国发〔2021〕 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发推广,提升电网汇集和 4 号) 外送能力。 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 《中华人民共 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高能源供 和国国民经济 第十三届全 给保障能力。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 和社会发展第 国人民代表 10 2021 年 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 十四个五年规 大会第四次 电规模。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 划和 2035 年远 会议 微电网建设,提高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智能 景目标纲要》 调节能力,加强源网荷储衔接,提升清洁能 1-1-70 发布 序号 名称 发布部门 主要内容 时间 源消纳和存储能力。 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新能源占比逐 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清洁电力资源 大范围优化配置。集中力量开展复杂大电网 《2030 年前碳 11 2021 年 国务院 安全稳定运行和控制、大容量风电、高效光 达峰行动方案》 伏、大功率液化天然气发动机、大容量储 能、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氢、低成本二氧化 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创新。 大力推动光伏发电多场景融合开发。全面推 进分布式光伏开发,重点推进工业园区、经 《“十四五” 济开发区、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开发利用行 国家发改 可再生能源发 动,在新建厂房和公共建筑积极推进光伏建 委、国家能 12 展规划》(发改 2021 年 筑一体化开发,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 源局等九部 能源〔2021〕 动”,规范有序推进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 门 1445 号) 伏开发,建设光伏新村。“十四五”期间, 新建工业园区、新增大型公共建筑分布式光 伏安装率达到 50%以上。 为确保存量项目合理收益,基于核定电价时 《关于促进非 全生命周期发电小时数等因素,现确定各类 水可再生能源 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如下:光伏 发电健康发展 财政部、国 发电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项目全生命周 13 的若干意见》有 2020 年 家发改委、 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 32000 小时、26000 小时 关事项的补充 国家能源局 和 22000 小时。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基地项 通知(财建 目和 2019、2020 年竞价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 〔2020〕426 号) 利用小时数在所在资源区小时数基础上增加 10%。 (三)行业竞争格局及发行人市场地位 1、行业竞争格局及市场集中情况 光伏支架是光伏电站中用于安装、摆放、承载、固定及调整光伏组件的特殊 支架,其与光伏组件、汇流箱、逆变器等核心设备共同构成光伏发电系统。作为 承载光伏组件的重要支撑结构,安全性与安装的便捷性是光伏支架的核心要求。 根据下游适用场景的不同,光伏支架可分为集中式光伏支架和分布式光伏支架。 对光伏支架行业而言,光伏支架作为光伏电站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光伏 产业链中已形成较为成熟的商业模式,并且其性能将直接影响光伏电站的发电效 益及投资收益,其装机需求受光伏新增装机的直接推动,市场需求旺盛。 近年来,光伏支架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行业头部企业具备更显著的规模效应 和更优质的产品质量,市场将逐步向头部企业集中,行业头部效应凸显。根据 1-1-71 QYResearch 的数据4,全球光伏支架市场主要生产商包括 NEXTracker Inc.、江苏 国强兴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行业前三名占据全球市场约 25%的份额。 2、发行人行业地位 公司是一家具有国际化管理、营销和服务能力,并兼具设计开发能力及中国 制造优势的光伏支架提供商、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商和光伏电力电子产品提供商。 以“科技改变能源结构,助力实现碳中和”为企业使命,致力于通过科技发展清 洁能源发电,提高绿色电力比例,改变能源结构,发展数字化能源管理,节能降 耗。 公司是国内分布式支架领军企业,产品广泛销售于澳洲、欧洲等国家或地区, 连续十年以上保持澳洲光伏市场占有率第一。公司始终以客户为中心,以创新为 导向,研发技术团队有效跟踪全球技术发展和客户需求的最新趋势,保持技术领 先优势,且与集美大学、厦门大学等高校建立产学研合作体系。同时,公司荣获 “2022 福建战略性新兴产业 100 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建省科技 小巨人领军企业”、“领跑中国可再生能源先行企业 100 强”等荣誉,产品获得 邓白氏企业认证、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澳洲 RCM 认证、美国 ETL 认证、德国 TV 认证、 英国 MCS 认证、欧盟 CE 认证等资质认证,认证范围覆盖全球主流光伏支架市 场。现有产品涵盖 12 大类 36 项总计超过两百余款的光伏支架系统和配件,能适 应不同地区客户的外观、结构、安装、标准、耐用性、兼容性等各类需求。 公司业务涵盖光伏支架产品、光伏电力电子产品以及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及 运维服务,已经成为光伏行业领域具有较高行业地位和较强竞争实力的企业之一。 3、公司的竞争优势 公司是一家从事太阳能光伏支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光伏电站的开 发、建设及运营;光伏电力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长 期的竞争过程中,公司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竞争优势。 4 QYResearch《2023-2029 全球及中国太阳能光伏支架系统行业研究及十四五规划分析报告》 1-1-72 (1)国际化市场策略优势 ①建立全球化的服务网络和全球化的服务团队 公司坚持全球化的发展战略,始终以客户需求为根本。公司目前在中国设营 销总部和客服中心,并在澳大利亚、德国、英国、日本、中国香港、美国和泰国 等国家及地区设立了境外分支机构,部署当地的销售及技术支持团队,已经形成 以中国总部为中心、配备当地化销售和技术团队的全球化的服务网络和服务团队, 具备国际化的市场营销、技术服务支持,售后服务及快速响应能力。 除了通过营销总部提供远程技术服务外,公司还派驻技术人员在光伏电站现 场指导组装、安装、施工等服务支持。通过组建本土化团队,公司具备国际化的 市场营销、售后服务及快速反应服务能力。 ②发挥全球视野优势,积极开拓毛利率较高的国际市场 公司具有国际化的管理、营销和服务团队,并在澳大利亚、德国、英国、日 本、中国香港、美国和泰国等国家及地区设立了境外分支机构,认真研究世界各 国能源政策,选择对产品质量、技术和服务要求较高、竞争相对缓和的市场,在 市场启动之初,即率先进入,并建立本土化的销售、服务和技术支持团队,取得 先发优势,形成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和盈利水平。 ③依托中国制造优势,有效提升公司竞争力 公司依托中国境内厦门和天津两大主要产品制造基地,在与海外客户合作过 程中充分发挥了中国制造业优势,以品质优良、性价比较高的产品获得了欧洲、 澳大利亚等海外市场的高度认可,并以此为契机,逐步扩大产能,提升公司行业 竞争力。 (2)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优势 ①以光伏电站结构设计方案带动产品销售的优势 公司在营销、技术支持、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售前的设计及方案咨询、售后 的安装现场的技术支持等服务基础之上,向客户销售光伏支架产品,公司具备以 优质光伏电站设计服务带动产品销售的优势。 1-1-73 ②产品标准化、模块化,品类齐全 公司对光伏支架产品进行标准化和系列化,对产品结构进行模块化设计。通 过标准化,让一款产品的零部件系列化,通过零部件的互换可以实现不同的安装 角度;通过系列化,实现产品对不同规格光伏组件适用;通过结构的模块化,将 一个好的设计移植到其他的产品设计中,不仅完善了产品线,让产品更加规范和 标准,同时也降低了研发及生产成本。 同时,公司支架产品种类齐全,可以满足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技术规范和客户 需求,公司现有分布式支架、地面固定支架及智能跟踪器,这三大类光伏支架产 品,总计超过两百余款系统和配件产品。 ③产品品质优势 在产品品质方面,公司拥有显著的优势。公司的产品研发严格依据国内和国 际的标准及规范,确保产品研发完成后,能够顺利通过相关的国内和国际认证程 序。产品的卓越品质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的光伏支架和光伏电力电子产 品分别已获得了德国 TV、英国 MCS、美国 ETL、中国 CQC 等多个国家权威 认证机构的认证,这充分体现了产品的合规性和质量可靠性。产品的优良品质和 权威认证为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赢得了竞争优势,塑造了其在光伏支架行业 的声誉。 (3)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深耕光伏支架领域十余年,是国内首批光伏支架生产厂商之一,同时也 是澳洲分布式光伏支架市场的第一大供应商。公司成立至今坚持采用自主研发的 技术、产品设计,并坚持自有品牌运营,通过多年的行业经验在市场中逐步提升 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在光伏支架产品方面,公司不断强化性能和品质研究, 对产品进行持续改进和升级。公司深入研究抗风压、抗雪压、抗腐蚀性、抗震等 关键领域,充分整合实际项目数据与高校产学研合作研究成果,确保支架能在自 然环境中具备长时间使用的安全可靠性。此外,公司自主研发推出户用产品方案、 BIPV 产品和其他全新系列,获得多项专利。在中国市场推出的 Solar Roof MacX 镀铝镁锌产品,通过实验证明在确保系统整体强度的基础上,显著降低成本,提 高效率,目前已在国内分布式项目中广泛应用。 1-1-74 公司在攻克一系列技术难题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突破经验,构建了 高素质的研发团队,能够迅速将研发成果应用于产品。这有助于公司紧抓市场机 遇,提升核心竞争力。从长远看,公司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持续投入和成果积累, 将有助于巩固其在光伏支架行业的领先地位。 4、主要竞争对手 (1)中信博(688408)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公司总部位于江苏昆 山,在上海设有营销中心,在常州设有生产制造基地。截至 2023 年底,员工总 数达 1,635 人,主营业务为光伏跟踪支架、固定支架及 BIPV 系统的研发、设计、 生产和销售,是一家世界领先的光伏跟踪支架、固定支架及 BIPV 系统制造商和 解决方案提供商。 (2)意华股份(002897)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5 年,总部位于浙江省乐清市,2023 年末员工总数达 6,826 人,是一家专注于以通讯为主的连接器及其组件产品研发、 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为客户提供完善的互连产品应用解决方案。公司全资子公司 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光伏跟踪支架核心零部件的制造与销 售。 (3)爱康科技(002610,已于 2024 年 8 月终止上市)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总部位于江苏省张家港市,销 售服务网络遍布全球 80 多个国家和地区。截至 2023 年底,公司拥有员工 1,812 名,主营业务为光伏太阳能配件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包括太阳能 边框、EVA 胶膜以及安装支架,是一家专注于新能源电力投资运营及提供一站 式光伏配件的高新技术企业。 (4)振江股份(603507)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总部位于江苏省江阴市。 截至 2023 年底,公司拥有员工 2,772 名。公司主营业务为风电设备和光伏设备 零部件的设计、加工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机舱罩、转子房等风电设备产品,以 1-1-75 及固定/可调式光伏支架、追踪式光伏支架等光伏设备产品,是一家国内专业从 事新能源发电设备钢结构件的领先企业。 5、行业进入壁垒 (1)技术壁垒 光伏支架,作为光伏电站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光伏产业链中扮演着关键角色, 并形成了成熟的商业模式。其性能直接影响着光伏电站的发电效益和投资回报, 因此对企业的设计开发能力与经验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在整体方案设计阶段,光 伏支架的性能与电站所处地区的气候、地形、土壤状况等因素紧密相关。科学地 确定技术路线、产品方案、电站布局和材料选择,同时平衡成本和发电效益,成 为关键要素。机械结构设计则需要应对各种恶劣环境,如风沙、雨雪和腐蚀等, 从而对支架的性能提出严格要求。支架必须具备高标准的强度、重量、耐磨、耐 腐蚀和抗倾倒等特性。因此,科学的机械结构设计、材料选择,以及全面的测试 和检验都显得至关重要。在生产工艺方面,光伏支架的制造通常经历多道工序, 包括冷弯成型、冲压、切割、焊接和镀锌等。这要求产品在加工精度、生产效率 和品质一致性方面保持高水平。 对于分布式光伏支架而言,其特点更加注重灵活性、轻量化和安全性。支架 需要适应不同屋顶类型和材料,追求设计上的灵活性和定制性。轻量化设计有助 于减轻屋顶负荷,同时采用便捷的固定方式,简化施工流程。支架的外观也需要 与建筑风格相融合,以保持整体美观。此外,风压抗力和安全性方面的考虑尤为 重要,以适应各种恶劣天气条件。易于维护和安装的特性能降低成本,同时最大 限度地利用屋顶空间,提高发电效率。 因此,光伏支架行业在整体方案设计、机械结构设计、生产工艺等多个环节 形成了技术壁垒,对技术实力和专业经验提出了高要求。在不同类型的光伏支架 中,特别是分布式光伏支架,突显了其特殊的灵活性、轻量化和安全性等定制化 特点。 (2)技术标准与认证壁垒 光伏支架的合规性要求涵盖了各国民用和商用建筑标准、特种行业建筑标准, 以及光伏发电建设标准。为确保产品的质量与安全,光伏支架还须通过一系列重 1-1-76 要认证,如澳洲 RCM、德国 TV、英国 MCS、欧盟 CE 等认证。因此,光伏支 架供应商必须熟练掌握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技术标准与规范要求,同时通过多个行 业认证,才能具备在市场中竞争的资格。 进入光伏支架行业的新参与者必须达到高水平的技术标准,且须获得各项必 要的资质认证。这些实质性要求不仅保障了市场中产品的质量与稳定性,也激励 着行业内各个参与者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和质量控制等方面持续不懈地努力, 以满足严格的标准和市场需求。 (3)人才壁垒 光伏支架行业对于研发、销售以及关键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相当严格, 要求其具备应对不断更新的技术和市场变化的能力。具体而言,研发团队需要积 累丰富的光伏支架技术研究经验,同时具备敏锐的洞察力,以把握行业新兴技术 趋势;销售人员则需要除了基本的销售技能,还需深入了解光伏支架产品,并具 备适应全球市场的语言能力;而管理层则需要紧密关注全球光伏市场的动态,敏 感地捕捉市场机遇。 目前,光伏发电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人才资源相对紧缺,尤其是拥有 国际视野的人才更加稀缺,具有较高的人才壁垒。 (4)客户认证和品牌壁垒 光伏支架企业的下游客户分布广泛,企业开发新客户通常需要进行大量的资 源投入,并经过长期的合作和积累才能达成稳定的合作关系。新进入的企业知名 度较低,被接受度较差。公司主要服务的大型分销商,项目开发商和业主以及主 流 EPC 公司对供应商生产规模、产品质量、持续经营能力等有相当严格的要求, 通常从研发能力、产品质量、环保措施等多个方面对供应商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估 后,方可以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企业一旦被选择为供应商后,通常会与 下游大型客户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对新进入者构成较高的销售渠道壁垒。 (5)资金壁垒 光伏支架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一方面,光伏支架生产基地的建设、产 线设备的购置等前期投入需要较多资金;另一方面,产品主要原材料钢材、铝材 属于大宗商品,用量较大,并且由于原材料的成本占产品价格比重较高,原材料 1-1-77 采购备货环节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外部企业进入本行业需要较强的资金实力, 因此本行业存在较高的资金壁垒。 (6)质量控制壁垒 光伏支架行业对产品具有多工序加工、产品稳定性高等要求,行业内企业需 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生产管理经验和质量管理体系。新进企业由于缺少长期的专 业经验积累以及成熟的生产工艺与质量管理经验,较难在短期内大规模达到国家 有关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难以在短期内生产出质量稳定、品质优越且具有成本 优势的产品,因此本行业具有较高的质量控制壁垒。 (四)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1、主要产品行业上游及影响 本行业的上游行业为铝型材、钢材等金属加工行业,使用到的物料品类繁多, 绝大部分都是通用物料。上游行业基本属于竞争性行业,市场供应相对充足。 本行业与上游行业的关联主要体现在原材料成本变动上,因为铝型材、钢材 等原材料成本在光伏支架产品生产成本中占比较大,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容易传 导到本行业,引起行业内企业生产成本波动。行业上游产品价格受国际大宗商品 交易影响,同时,国内市场铝型材、钢材需求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门窗、幕墙 等大量使用铝型材,房地产业的景气度直接影响了国内铝型材、钢材的供需对比 和价格走势。 2、主要产品行业下游及影响 光伏支架产品广泛应用于集中电站、分布式电站等场景,其发展与下游行业 发展密切相关。公司产品的下游客户为大型分销商,项目开发商和业主以及主流 EPC 公司。近年来,全球能源结构转型趋势明显,海内外光伏装机规模迅速提升, 带动了光伏支架产品行业快速发展。 1-1-78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的有关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1、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从事太阳能光伏支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光伏电站 的开发、建设及运营;光伏电力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 业。其中,光伏支架业务的主要产品为: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光伏跟踪器及地 面光伏支架;报告期内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及运营业务的主要产品或服务包括: 光伏电站发电、光伏电站工程服务;光伏电力电子产品主要是用于智能光伏跟踪 器等的配套产品(如跟踪控制箱、电缆等)、光伏储能产品等,其中光伏储能产 品涵盖户用储能和便携式储能。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主要以光伏支架销售和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为主,这两 类业务属于光伏发电产业链的中游及下游业务环节,其中,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 业务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司光伏支架的销售,而光伏支架的销售亦有望带来光 伏电站开发及建设的业务机会。 2、主要产品及服务情况 (1)光伏支架业务 太阳能是众多可再生能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最大化太阳辐射接收效率、 降低成本和保证系统运行的安全高效是光伏发电系统的核心目标。在此之中,光 伏支架在安装过程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光伏支架用于安装、支撑和固定光伏组件,使得光伏组件能在特定的方向、 排列和间距下得到固定。为使光伏电站能达到最大功率输出,需要综合考虑建设 地的地形、气候和太阳能资源条件,这需要光伏支架具备出色的抗风、抗雪、抗 震和抗腐蚀性能,以适应风沙、雨雪和地震等恶劣环境。此外,对于屋顶光伏支 架,在设计上更注重灵活性、轻量化、美观性和安全性,以适应不同类型的屋顶 环境,并为太阳能发电系统提供稳固的支撑。 公司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1-1-79 主要产 产品参数 产品图示 品名称 Solar 屋顶类型:彩钢瓦屋顶 Roof 安装角度:平铺安装 Aeri 彩 组件排布方向:横排或竖排 钢瓦非 组件类型:有边框组件 穿透式 风载:0.8kN/m2 屋顶类型:瓦片屋顶 Solar 安装角度:平铺安装 Roof 组件排布方向:横排或坚排 Pro 2.0 组件类型:有边框组件 风载:1.25kN/m2 屋顶类型:平屋顶 安装角度:10°/15° 组件朝向:朝南/朝北,东西朝向,横排 Ascent 组件尺寸:宽度:990-1100mm;长度: 1640-2180mm;高度:30-46mm 雪载按需定制 风载按需定制 屋顶类型:混凝土平屋顶 安装角度:10°-40° Solar 适用腐蚀环境 C5 及以下 Roof MacX 适用组件 60cell,72cell 厚度 30,35 和 40mm 组件排布方向:竖 1 排、竖 2 排及竖 3 排 风载:0.8kN/m2 Ez 适用腐蚀环境 C5 及以下 Shade 适用组件有边框 Pergola- BIPV 组件排布方向:横排和竖排 阳光棚 安装角度:0-60° 安装方式:化学锚栓,水泥基础 系统类型:单动式单轴 组件排布:双竖排,4 个组串 EzTrack 驱动类型:回转减速机或两个电动推杆 er D2P 跟踪范围:±60° 跟踪算法:天文算法+闭环控制 阴影回溯:具备 1-1-80 主要产 产品参数 产品图示 品名称 风速:最大达 70m/s(ASCE7-10) SolarTer 倾斜角度:0-60°(可客制) race III 基础形式:螺旋桩/混凝土/静压桩 主要结构:锌铝镁 (2)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业务 公司光伏电站的开发及建设业务由光伏电站发电、光伏电站工程服务和光伏 电站转让三项子业务构成。 ①光伏电站发电业务 光伏电站发电业务是指公司通过自持运营集中式光伏电站与分布式光伏电 站,将光伏电站的发电量对外出售获得收入。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建设在公司工 厂、房屋等屋顶,具有投资规模相对较小、建设周期相对较短等特点。集中式光 伏电站主要为地面光伏电站,投资规模与装机规模相对较大、建设周期相对较长。 ②光伏电站工程服务 光伏电站工程业务主要包括电站工程建设服务、电站工程运维服务。公司与 客户签署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或 EPC 工程合同后,为客户提供电站工程建设服务 与“智慧光伏+数字能源管理”整体解决方案。光伏电站建成并网之后,公司通 过与光伏电站业主签订运维协议等方式,为光伏电站提供智慧运维及日常维护等 服务,并按年收取运维服务费,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优质服务。 ③光伏电站转让业务 光伏电站转让业务是指发行人通过成立项目公司等形式作为电站项目投资 者,负责电站开发建设。在光伏电站并网发电后,公司将通过转让项目公司全部 或者部分股权等方式将光伏电站控制权转移至客户,以取得电站转让收入。 (3)光伏电力电子产品 在光伏电力电子产品领域,公司的电力电子产品主要为用于智能光伏跟踪器 等的配套产品(如跟踪控制箱、电缆等)、光伏储能产品等,其中光伏储能产品 涵盖户用储能和便携式储能。户用储能方面,公司产品目标市场以澳洲和欧洲为 1-1-81 主,目前已完成产品认证。其中,公司研发的 TNK 系列户用储能系统采用 PCS 一体化设计,内部集成电池管理系统(BMS)和能源管理系统(EMS)功能。 该产品可以满足户用光伏系统用户的储能需求,可以有效提高光伏自发自用比例, 从而降低用户的用电成本。便携式储能方面,公司产品目标市场以境外为主,公 司推出的 Jeri 品牌便携式电源,满足各地区消费者的使用需求,具备充电方式灵 活、安全性高等特点。 3、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光伏支架 69,343.36 80.49 167,415.79 87.74 123,426.11 86.72 85,086.79 84.69 光伏电站开发 16,629.22 19.30 22,358.37 11.72 18,522.48 13.01 14,011.31 13.95 及建设业务 其中:光伏电站 7,899.89 9.17 13,448.25 7.05 13,130.37 9.23 12,115.29 12.06 发电 光 伏 电 8,729.33 10.13 8,910.12 4.67 5,392.10 3.79 1,896.02 1.89 站工程 光伏电力电子 173.97 0.20 1,041.57 0.55 375.65 0.26 1,371.41 1.37 产品 合计 86,146.55 100.00 190,815.73 100.00 142,324.25 100.00 100,469.5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光伏支架和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业 务,其中光伏支架收入占比超过 80%。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严格执行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采购按如下流程管理: (1)光伏支架产品采购模式 采购部门就相关原材料及外采配件执行销售订单采购与战略备货采购两种 方式。在保证生产供应的基础上,一般根据订单采购模式,降低库存成本,在原 材料价格波动较大时期,对常用标准物料采取战略备货采购方式,降低材料价格 变化的影响,降低材料成本。 1-1-82 (2)光伏电站工程采购模式 公司的光伏电站设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后再进行二次议价。 2、生产模式 (1)光伏支架生产模式 公司光伏支架产品分为标准化产品、半标准化产品和定制化产品三大类。标 准化产品零部件和半标准化产品中的通用零部件,公司根据销售预测,按安全库 存管理模式组织生产,确保生产的平稳有序和准时交货;定制化产品和半标准化 产品中的非通用部件,公司按照客户的特殊要求采取订单生产模式。 公司光伏支架配件的部分工序为委外生产,具体生产过程中,公司根据客户 和市场需求,负责产品设计、材料选择、组装等环节,并将部分铝型材成型、表 面氧化处理及碳钢结构件表面镀锌处理等工序委托其他加工方生产。 (2)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模式 ①目前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已经形成了多样且较为成熟的商业模式。公 司对公共建筑和工商业光伏主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或业主自投服 务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公司出资并负责光伏电站的建设、管理及运营工作,电 站所发电量优先供业主使用,企业按低于公共电网电价给予业主结算。该模式适 用于用电需求大、用电价格高、双碳节能意识强的企业业主。 业主自投服务模式:业主使用自有资金或融资贷款进行电站投资,公司负责 EPC 承包服务,为交钥匙工程。 ②公司积极主动融入互联网+发展趋势,用数字化技术贯穿电站的建设、运 维全产业链条。为客户提供工程服务时,使用国外先进的 PVsyst 系统进行光照 查询,使用 Ez-Design 进行支架快速设计,用先进的无人机航测和三维建模等技 术提供组件快捷排布和仿真效果设计,用 Ez-Quote 软件进行物料规划和供应链 数字化管理,在建设管理环节运营 PMI 项目管理体系进行精细管理,定义“好 电站”标准并进行验收考核,运用数字运维系统、无人机巡检等手段进行智能运 维,制定运维标准化方案和日常考评标准,加强运维专业团队建设。 1-1-83 3、销售模式 公司始终秉承客户至上的理念,通过深入的行业市场调研和客户需求调研, 结合不同国家和区域的建筑标准和特殊要求研发出不同系列的产品,为客户提供 标准和定制的光伏电站安装方案和产品。公司一直以来致力于品牌塑造,提升品 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实现客户忠诚度与销售的同步增长。 公司在全球建立了完善的营销网络,在澳大利亚、日本、英国、德国、美国、 中国香港和东南亚成立了境外分支机构,以更好地在当地进行市场营销、销售活 动,更好地给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公司使用 SAP 系统,在信息流、 物流、资金流等方面进行整合,打造统一的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及服务平台。 (1)光伏支架销售模式 ①分销模式 主要针对分布式支架产品,产品部件较为标准,可按照客户要求提供居民住 宅支架产品套盒,有利于分销商进行当地库存备货和分销,能满足当地客户的交 期需求。公司同时为分销商开发并提供支架设计软件,能在短时间内为客户提供 方案,价格和图纸。 公司对分销商采取买断式销售模式,公司将产品交付后,便不再继续对产品 进行管理和控制,产品的风险和报酬即转移给分销商。 ②直销模式 针对地面支架产品,公司在海内外目标市场设有分支机构,配备当地销售和 技术服务支持团队,主要服务大型集中式电站项目,销售团队在一线直接为开发 商、业主和 EPC 提供解决方案,配合项目前期开发踏勘工作、现场地桩拉拔测 试和后续项目现场安装支持和指导。 公司对开发商、业主和 EPC 采取直销模式,公司将产品交付后,产品的风 险和报酬即转移给客户。 (2)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的主要营销模式 ①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的主要营销模式 公司目前主要通过整县制引领、行业大客户合作和遍布各地的分销渠道,利 1-1-84 用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工商业企业、居民等闲置屋顶进行投资、建设、运维分 布式光伏电站,从而实现销售收入。 公司根据内部投资标准或客户需求,筛选满足建设条件和投资收益率的项目 资源,通过双向考察互动,展示公司整体解决方案能力、技术优势与成熟案例, 准确聚焦客户建设需求,贴近用户进行电站的定制设计,从而获得客户的广泛认 可。 公司与客户签署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或 EPC 工程合同后,为客户提供定制化 的“智慧光伏+数字能源管理”整体解决方案。公司通过持续技术研发投入、提 高管理运营效率,推出的“智慧光伏+数字能源管理”整体解决方案可以为客户 提供高性价比的电站工程服务。同时,公司拥有卓越的数字化运营及质量控制能 力,拥有高效的电站建设交付能力,可缩短电站建设周期,在保证品质的前提下, 极大提升公司电站建设效率和交付能力,增强客户满意度和客户粘性。 光伏电站建成并网之后,公司通过与光伏电站业主签订运维协议等方式,为 光伏电站提供智慧运维及日常维护、检修、清洗服务,并按年收取运维服务费, 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优质服务。 ②光伏电站转让的主要营销模式 公司光伏电站开发及转让业务模式是公司与意向合作伙伴合作开发光伏项 目,在光伏项目完成并网后,将光伏电站转让给合作伙伴,包含国内外集中地面 光伏项目和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公司在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前期即充分考虑合作伙 伴对投资效益、土地性质、接入距离、光照条件等的要求;建设期满足合作伙伴 对设备选型、技术要求、电站设计以及派驻现场监理的要求;转让期考虑合作伙 伴并网验收、尽职调查、资产评估等的要求,确保光伏电站建成并网之后顺利移 交。通过公司光伏电站开发中对于土地、接入、指标、补贴等的风险管控,加上 光伏电站建设中对于光伏组件、光伏电力电子产品等主要设备质量及安装的把控, 保证光伏电站的品质及顺利移交。 1-1-85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产能、产量、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支架的产能、产量、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MW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产能 3,135 6,711 4,430 2,618 产量 2,821 6,871 4,748 2,274 销量 2,836 6,834 4,584 2,193 产能利用率 89.99% 102.39% 107.18% 86.84% 产销率 100.53% 99.45% 96.56% 96.45% 2、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提供产品/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占当期收入比例 服务 1 Enpal 光伏支架 7,406.13 8.48% 2 MMEM 光伏支架 6,803.88 7.79% 3 中建八局 光伏支架 5,602.35 6.41% 2024年 1-6月 MGE POWER COMPANY 4 光伏支架 4,937.68 5.65% LIMITED 5 湛江中鑫电力有限公司 光伏电站工程 4,341.81 4.97% 合计 - 29,091.84 33.30% 1 Enpal 光伏支架 17,418.02 8.99% 2 中建八局 光伏支架 16,296.43 8.42% 3 MMEM 光伏支架 15,193.10 7.85% 2023年 海南州华豫新能源开发 4 光伏支架 10,938.08 5.65% 有限公司 5 Aus Solar 光伏支架 6,501.78 3.36% 合计 - 66,347.41 34.26% 1 MMEM 光伏支架 17,495.02 12.13% 2 Enpal 光伏支架 14,790.54 10.26% 2022年 3 Aus Solar 光伏支架 6,711.41 4.65% 4 Genesis Clean Energy Ltd 光伏支架 6,469.62 4.49% 5 天合光能集团 光伏支架 5,039.00 3.49% 1-1-86 主要提供产品/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占当期收入比例 服务 合计 - 50,505.59 35.03% 1 MMEM 光伏支架 17,313.67 17.01% 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 2 光伏支架 7,162.63 7.04% 份有限公司 3 WQ Inc. 光伏支架 6,430.41 6.32% 2021年 4 Aus Solar 光伏支架 5,153.65 5.06%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 5 光伏支架 4,070.49 4.00% 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 合计 - 40,130.85 39.42% 注:1、MMEM 包括 Metal Manufactures Pty Limited 集团内下属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2、天合光能集团指江苏天合智慧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常州天合智慧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富家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和江苏天合储能有限公司; 3、Enpal包括Enpal GmbH与Enpal B.V.; 4、中建八局包括中建八局总承包建设有限公司、中建八局西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比超过当期销售收入 50% 和向单个客户的销售金额占比超过当期销售收入 30%的情形。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股 5%以 上股东在前五大客户中未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采购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铝型材 21,254.21 35.50 42,355.18 29.23 44,601.68 42.99 34,868.19 46.81 碳钢 24,103.47 40.26 60,828.83 41.97 33,315.99 32.11 23,322.07 31.31 不锈钢 3,456.16 5.77 9,072.57 6.26 9,013.43 8.69 7,084.20 9.51 合计 48,813.85 81.53 112,256.58 77.46 86,931.10 83.78 65,274.46 87.62 随着公司生产订单的增加,公司对主要原材料铝型材、碳钢和不锈钢的采购 合计金额在最近三年呈上升趋势,上述三种原材料为公司生产光伏支架产品所用 的主要材料类别。2023 年、2024 年 1-6 月,碳钢采购金额和比例较 2021 年、2022 年提升,主要系公司新增境内地面光伏支架合同及订单较多,该类支架的原材料 1-1-87 主要为碳钢材料,因此公司对碳钢材料进行大额采购及备货,使得碳钢采购金额 和比例提升。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波动如下: 单位:万元/吨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铝型材 2.23 2.25 2.31 2.61 碳钢 0.52 0.51 0.64 0.70 不锈钢 2.01 2.15 2.51 2.29 报告期内,公司所需铝型材、碳钢和不锈钢等主要金属原材料价格有所波动, 其价格主要随大宗商品金属的价格波动而变化,并受到具体采购种类、供应链优 化与降本效果的影响。2024 年 1-6 月碳钢类材料采购单价有所提高,主要系部 分项目地在海外的固定支架项目对抗腐蚀性等要求更高,外协镀层的成本提升。 公司具备较强供应链管理水平,努力完善生产计划管理体系,实时关注原材 料市场价格波动;同时公司通过成本控制、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生产制造的自动 化智能化水平以及提高原材料利用率等措施,以应对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对公司 的不利影响。 2、能源的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过程中主要消耗的能源为电力。电力和水的消耗占营业成本比重较 小,具体情况如下: ①电力耗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生产主体的电力消耗具体情况如下: A. 清源股份 单位:万元、万度、元/度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金额 102.99 208.78 156.90 110.05 耗用量 126.47 251.76 192.13 141.94 单价 0.81 0.83 0.82 0.78 B. 天津清源 1-1-88 单位:万元、万度、元/度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金额 60.96 82.96 68.26 48.46 耗用量 51.49 73.36 57.26 54.48 单价 1.18 1.13 1.19 0.89 ②水资源耗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生产主体水资源耗用情况如下: A. 清源股份 单位:万元、万吨、元/吨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金额 5.22 12.93 8.18 7.47 耗用量 1.28 3.00 2.15 2.03 单价 4.09 4.31 3.81 3.68 备注:根据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数据,厦门市非居民用水单价为 3.7 元/吨,上述单 价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清源股份绿化、消防用水价格存在少许差异。 B. 天津清源 单位:万元、万吨、元/吨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金额 0.99 3.55 1.52 3.37 耗用量 0.10 0.37 0.15 0.38 单价 9.50 9.50 10.19 8.90 备注:根据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数据,天津市非居民用水单价为 7.9 元/吨。天津清 源与业主单独约定用水价格并进行水费结算,不同年度约定结算价格存在差异,上述单价与 业主各年度约定的结算价格区间一致 3、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采购 占当期采购 年份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产品 金额比例 1 奋安铝业 铝型材 5,083.26 8.49% 2 天津市润飞贸易有限公司 碳钢 4,969.00 8.30% 2024 年 3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铝型材 4,866.02 8.13% 1-6 月 4 PT Inkasa Jaya Aluminium 铝型材 3,485.64 5.82% 5 湖北幸福铝材有限公司 铝型材 2,504.98 4.18% 1-1-89 主要采购 占当期采购 年份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产品 金额比例 合计 - 20,908.90 34.92% 1 天津市润飞贸易有限公司 碳钢 12,057.88 8.32% 2 山东乾钢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碳钢 10,875.01 7.50% 3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铝型材 9,595.09 6.62% 2023 年 4 金协成铝业 铝型材 8,171.44 5.64% 5 奋安铝业 铝型材 7,077.86 4.88% 合计 - 47,777.27 32.97% 1 建发集团 碳钢 9,296.72 8.96% 2 PT Inkasa Jaya Aluminium 铝型材 8,325.67 8.02% 3 福建省阳光三源铝业有限公司 铝型材 7,909.33 7.62% 2022 年 4 湖北幸福铝材有限公司 铝型材 7,455.57 7.19% 5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铝型材 7,276.83 7.01% 合计 - 40,264.12 38.80% 1 PT Inkasa Jaya Aluminium 铝型材 9,795.11 13.15% 2 福建省阳光三源铝业有限公司 铝型材 5,550.96 7.45% 3 Capral Limited 铝型材 4,263.17 5.72% 2021 年 4 金协成铝业 铝型材 4,009.50 5.38% 5 奋安铝业 铝型材 4,007.89 5.38% 合计 - 27,626.64 37.09% 注:1、建发集团包括:厦门建发金属有限公司、建发(武汉)有限公司、建发(南京)供 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和南京建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2、金协成铝业包括:Guangdong Jinxiecheng Al.Manf.Co.,Ltd 和广东金协成铝业有限公司; 3、奋安铝业包括:奋安(福建)贸易有限公司和福建奋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超过采购总额 50%和向单个 供应商的采购占比超过采购总额 30%的情形。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股 5%以 上股东在前五大供应商中未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 (五)境内外采购及销售情况 1、境内外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外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1-1-90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境内 55,378.33 92.50 137,776.90 95.07 92,869.37 89.50 59,570.28 79.97 境外 4,490.51 7.50 7,143.94 4.93 10,891.47 10.50 14,923.68 20.03 合计 59,868.83 100.00 144,920.84 100.00 103,760.83 100.00 74,493.96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采购占比分别为 20.03%、10.50%、4.93%和 7.50%, 最近一年一期境外采购比例处于较低水平。公司境外供应商主要位于印度尼西亚、 澳大利亚等国家或地区,主要采购铝型材、不锈钢等原材料。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境外采购地的出口贸易政策未对公司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重大不确定风险。 2、境内外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域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境内 39,944.74 46.37 92,761.70 48.61 51,115.62 35.91 32,032.61 31.88 境外 46,201.81 53.63 98,054.03 51.39 91,208.62 64.09 68,436.91 68.12 合计 86,146.55 100.00 190,815.73 100.00 142,324.25 100.00 100,469.51 100.00 公司始终坚持全球化布局,持续拓展国内外销售网络,已形成较强的海内外 销售渠道和本地化品牌效应。报告期各期,公司来自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 为 68.12%、64.09%、51.39%和 53.63%。公司境外市场收入主要来自于澳大利亚、 德国、英国、日本、东南亚等国家或地区。 根据《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中国 与澳大利亚、德国、英国、日本等国家的贸易政策整体较为稳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商务部网站,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未见权威机构发布的对于发行人 主要出口产品相关的负面清单,上述国家及地区公布的贸易政策也并未就发行人 出口相关产品做出重大负面约束,发行人产品出口相关贸易政策未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出口地的进出口政策未对公司生产经营 1-1-91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重大不确定风险。 (六)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1、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公司将继续秉承“科技改变能源结构,助力实现碳中和”的使命,通过持续 的生产研发投入、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的建设进一步巩固提升公司在国内外 市场的行业地位,以公司多年来在光伏支架行业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等方 面的技术沉淀与经验积累为依托,以智能光伏产业链的延伸与价值提升为战略方 向,借力于内外部资源,持续提升公司产能、推动研发能力和产品创新升级,致 力于成为全球一流新能源科技企业,引领可持续发展未来。 2、未来发展战略 (1)扩大支架产品生产规模、持续进行供应链智能改造升级 公司后续通过引进人工智能及全自动化生产线全面升级改造现有生产线,且 在生产管理中引入并实施制造执行系统(MES)、仓储管理系统(WMS)、产品 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向工业 4.0 迈进,进一步扩大公司屋顶和地面支架 的产品产能,既提高了产品的生产效率,也达到人工成本的不断降低。同时根据 产品生产需要,对支架产业链上游进行资源整合、优化,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采 取集中采购、战略备货等策略,降低采购成本、缩短采购周期,同时制定高标准 的质量标准,提升行业内的口碑和竞争力。 (2)加强光伏相关产业链的研发力度,加快储能的产品布局 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着力于公司现有智能光伏跟踪技术的升级换代, 升级 AI 智能控制平台,实现复杂地形和复杂天气下的优化算法与发电提升,辅 助电站智能运维;在加大产品标准化力度同时,完善公司自主研发的 Ez-Quote 智能报价工具,并且正式启动功能更为强大的 Ez-Design 电站设计及报价系统; 推动数字能源管理云平台实现大数据采集层、存储层和应用层的智能跟踪系统的 实际应用;落实公司高度定制化 CRM,规范前端销售业务流程,提高销售管理 能力,也为其他业务数字化打下坚实的基础,继续应用层 ESS 户储监控系统, 智慧运维系统,综合能源管理系统的研发;着手产品的进一步优化和升级,完善 1-1-92 各新兴市场产品认证,同时积极投入探索屋面走道系统,拓宽现有产品线,并着 力开发便携式储能产品及户用储能系统相关产品。 (3)深化改革本地服务团队及销售网络,持续提高海内外市场占有率 公司将持续推行组织架构变革,稳定发展海外服务团队及销售网络。在国内 市场,加大国内市场销售人员投入及销售渠道铺设。在海外市场,公司将借鉴在 澳洲成熟的经营模式,继续提升欧洲现有供应商网络的服务水平,逐步运用澳洲 成熟的经营模式,以保证并提高公司在欧洲分布式光伏支架市场的市场占有率; 同时加大力度开发在欧洲区域尚未开拓国家的销售网络,提高公司在欧洲分布式 光伏支架的知名度;公司也积极拓展西亚、南北美洲、非洲区域的合作伙伴,目 前已实现在南非市场分销商业务突破,将持续加大在南非市场与分销商的深度合 作,同时争取在美洲实现业务的突破。同时,公司考虑通过现有大客户和分销商 渠道,拓展和增加产品线以实现销售额的进一步增长。 (4)以清源智慧能源数字管理系统为特色,促进电站开发、建设、运维服 务业务转型 公司新能源工程服务将继续专注于光伏电站的开发、设计、建设、运维等核 心业务,努力提升电站建设交付能力和“源网荷储”技术服务能力,布局福建、 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经济带等重点区域,聚焦打造两个核心业务品牌: ①清源智造。持续完善清源“智慧光伏+数字能源管理”整体解决方案。 推广数字能源云平台,为客户提供发电、配电、用电的可视可控可优化服务。 同时通过数字化管理提升 EPC 服务的交付能力。 ②清源智维。依托清源智慧运维系统,对电站运行各种情况作出精确判断和 迅速反应,真正实现电站运维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和少人化。打造高效运维团 队,加快拓展外部运维业务规模。 八、与产品或服务有关的技术情况 (一)研发投入情况 公司非常注重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经营业绩不断提高的 1-1-93 同时,研发支出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研发费用 2,269.31 4,321.34 2,687.49 2,190.41 营业收入 87,358.39 193,645.43 144,193.22 101,798.21 研发费用占比 2.60% 2.23% 1.86% 2.15% 报告期各期研发费用的构成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 理层分析”之“七、经营成果分析”之“(四)利润表其他主要项目分析”之“4、 研发费用”。 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实现自身技术实力的进一步积累,并促进 技术成果产业化的推进,满足下游客户多样化的需求。 (二)重要专利、非专利技术及其应用情况 1、专利情况 公司拥有的专利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附件四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拥有的专利情况”与“附件五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情况”。 2、核心技术应用、来源及对发行人的影响情况 公司通过多年的行业实践与持续研发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公司的核心技术 均系自主研发取得,已取得核心技术如下: (1)光伏支架售前咨询服务技术 公司将国际先进的光伏电站系统设计、咨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通过 “Ez-Design”软件完成复杂的光伏电站设计工作。该软件为一款专业的光伏电 站设计、模拟及分析软件,可实现谷歌卫星地图定位、建立现场的 3D 模型、集 成规范及标准、提供全方位的解决方案等功能。系统设计工程师可通过该软件快 捷地设计、分析和验证光伏电站发电效率以及模拟安装实景,并可进行投资回报 分析。 1-1-94 (2)光伏支架产品核心技术 ①系统结构技术 公司光伏支架应用了一系列专利技术,该等专利技术的应用优化了光伏支架 系统,使其结构更加稳定、轻巧,使光伏组件的安装更加快捷,从而缩短光伏电 站的建设周期,节省安装人力成本,减少投资,提高光伏电站的投资回报率。 ②产品集成化技术 公司光伏支架采用模块化设计,集成化生产,使产品更具灵活性,可以适用 于各种场合,产品的集成化生产使得光伏电站的现场施工更加简单、快捷。公司 产品在出厂前达到较高程度预安装、并应用可折叠技术,安装光伏支架系统以“撑 开伞”的形式即可安装,节约了安装工程现场施工的资源和成本。 ③结构设计稳定 通过实用、灵活的支架结构设计,从设计、选材、工艺等方面综合考虑,达 到成本降低与结构稳定的最佳平衡,满足设计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实现产品的高 性价比,为用户赢得更大收益。 (3)光伏电力电子产品核心技术 ①最大功率点跟踪(MPPT)技术 光伏发电系统的效率为电池板的光电转换效率、MPPT 效率和逆变效率三部 分乘积,高效率 MPPT 技术对光伏发电系统的效率提高和成本降低有十分重要 的意义。常见的 MPPT 算法包括开路电压法、短路电流法、爬山法、扰动观察 法。公司光伏并网逆变器采用增量电导法以及基于模糊和神经网络理论的智能跟 踪算法等高效率 MPPT 技术,效果良好。 ②户用储能电池系统并联技术 公司的储能 PACK 采用“16 串 1 并”的连接方式,由多个单体电池组成电 池模组。公司通过增加电池管理系统(BMS),对电池的电压、模组电流、温度 等参数进行监控,并使用均衡、过压、过流和温度保护等措施延长电池模组的使 用寿命。此外,可将多个电池 PACK 并联以增加储能容量。 公司采用领先的 CTP 电池技术,将电池模组设计为模块化结构,提高了电 1-1-95 池单元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电池管理系统采用先进的自适应算法,提高了电池状 态估算的准确性。系统还配备电池加温接口,增强了在低温环境下的适应性和稳 定性。储能系统的各个单元均采用模块化设计,方便维护和修理。 (4)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 公司具有一支拥有丰富管理经验的光伏电站开发、EPC 工程建设和电站运维 专业管理服务团队,公司依托成熟的光伏分布式支架和“智慧光伏+数字能源” 整体解决方案,致力于打通服务客户最后一公里,全力打造一流品质分布式光伏 电站产品。公司根据用能单位现有或规划的建筑物屋顶或地面、车棚等资源及建 筑物自身结构条件,结合用能单位的用能需求,设计稳定运行的光伏发电系统, 为用能单位生产、供应绿色电力。光伏发电系统产出的绿色电力可直接为用能单 位使用,降低用能单位的燃煤消耗比例,实现能源结构的调整。同时在用电侧能 够帮助用能单位实现能源数字化管理,使能源管理可视化、可控化、可优化,最 大化提升用能单位能源使用效率,为用能单位双重赋能。 (三)研发人员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研发人员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研发人员数量 114 97 70 87 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比例 14.21% 13.11% 10.14% 17.13%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占比均超过 10%,为公司在光伏支架领域研究开发奠 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九、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光伏电站等。报告期末, 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成新率 1-1-96 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1,961.75 3,793.02 8,168.73 68.29% 机器设备 5,381.02 2,026.99 3,354.03 62.33% 运输工具 996.32 630.44 365.88 36.72% 办公设备 1,895.14 1,341.31 553.83 29.22% 光伏电站 111,898.67 23,933.42 87,965.24 78.61% 合计 132,132.90 31,725.18 100,407.72 75.99% 1、房屋及建筑物 (1)境内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境 内自有房产共 7 处,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附件一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自有房产情况”之“一、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境内自有房产”。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使用但尚未取得不动 产权证书的境内自有房产共 4 处,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附件一 发行 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自有房产情况”之“二、正在使用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 境内自有房产”。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 4 处未取得权属证书 的房产,合计面积为 7,827.80 平方米,占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拥有的全部房屋 建筑面积的 15.42%。上述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自有房产主要用途为管理区、 办公住宿、设备存放,未用于核心生产环节,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 (2)境外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 1 处境外房产,具体 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附件一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自有房产情况”之“三、 境外自有房产”。 2、主要机器设备构成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单台账面原值 20 万元以上 的主要机器设备情况如下: 1-1-97 单位: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设备原值 设备净值 设备综合成新率 1 辊压线 9 494.69 423.53 85.62% 2 冲床 13 396.28 327.68 82.69% 3 CNC 加工中心 5 127.96 110.11 86.04% 4 自动冲孔机 4 121.77 32.94 27.05% 5 送料机 4 84.96 75.93 89.38% 6 厂区屋顶光伏系统 1 83.85 62.22 74.20% 7 超声波清洗烘干线 1 44.07 38.78 88.00% 3、主要光伏电站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账面原值在 1,000 万元以上 的光伏电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电站名称 资产原值 账面价值 成新率 集中式电站: 1 包头固新能扶贫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27,048.72 19,702.72 72.84% 2 皮山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15,058.37 10,334.54 68.63% 3 单县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8,718.88 6,024.52 69.10% 4 包头固能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6,266.85 4,206.00 67.12% 分布式电站: 1 肥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6,711.70 4,597.51 68.50% 2 永安清阳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5,361.53 3,966.77 73.99% 3 滁州天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1,930.52 10,558.59 88.50% 4 舞钢卓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858.78 1,585.10 55.45% 5 淄博昱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798.39 1,771.08 63.29% 6 晋江三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741.90 2,050.24 74.77% 7 丰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549.44 1,746.36 68.50% 8 瓦特斯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866.74 1,115.09 59.73% 9 清阳海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800.22 1,637.25 90.95% 10 威海新清阳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761.55 1,570.18 89.14% 11 诺威尔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586.79 938.48 59.14% 12 长泰神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397.22 1,044.95 74.79% 13 江门松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216.09 1,056.51 86.88% 1-1-98 序号 电站名称 资产原值 账面价值 成新率 14 清源海阳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198.25 815.91 68.09% 15 泉州三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9,702.51 9,389.54 96.77% 16 青岛日之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151.40 2,086.91 97.00% 17 湖南三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627.80 1,587.10 97.50% 18 江西安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896.63 1,846.84 97.37% 19 博西华电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008.56 1,978.43 98.50% 20 苏州润赫分布式光伏项目 2,998.04 2,998.04 100.00% 注:上述资产原值、账面价值金额为项目对应子公司单体报表金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4 个境内集中 式光伏电站项目,且均已并网发电,项目备案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电站地址 电站名称 核准/备案机关 清源十四师皮山农场(一 新疆生产建设 皮山农场东南方 4 公里(宗 1 皮山清源 期)20 兆瓦并网光伏电 兵团发展和改 地编号:PS661402015004) 站项目 革委员会 包头固能固阳县 50WMp 固阳县怀朔镇赵大贵村以 包头市发展和 2 包头固能 地面光伏一期 20MWP 发 东,枳机滩以南 改革委员会 电项目 大贵村以东,枳机滩以南, 包头市固阳县 33MW 地 固阳县发展和 3 包头固新能 包头固能辰光光伏电站以北 面光伏电站扶贫项目 改革局 单县黄冈镇渡口王庄村、邓 单县清源 10 兆瓦光伏发 山东省发展和 4 单县清源 窑村 电项目 改革委员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境内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54 个境内分布式 光伏电站项目,其中 47 个已经并网发电,7 个尚在建设中。 (二)主要无形资产 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2,165.36 270.01 1,895.35 软件 1,089.12 649.19 439.93 合计 3,254.48 919.20 2,335.28 1、土地使用权 (1)境内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主管部门核发不动 1-1-99 产权证书的境内土地使用权共 10 处,均为出让用地,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 书之“附件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自有土地情况”之“一、境内自有土地”。 (2)境外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 3 处境外土地使用权, 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附件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自有土地情况” 之“二、境外自有土地”。 2、商标 (1)境内商标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 31 项境内注册商标, 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附件三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商标情况” 之“一、境内注册商标”。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境内注册商标均在 有效期内,不存在任何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 (2)境外商标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 33 项境外注册商标, 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附件三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商标情况” 之“二、境外注册商标”。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为上述境外注册商标的所 有权人,且该等商标已按照注册地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缴纳了相关费用,处于合 法有效的状态;该等商标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或纠纷,或潜在争议或纠纷,不 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瑕疵或限制的情形。 3、专利 (1)境内专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 39 项境内专利,具 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附件四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情况” 之“一、境内专利”。 1-1-10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境内专利均在有效 期内,不存在任何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 (2)境外专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 21 项境外专利,具 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附件四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情况” 之“二、境外专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境外注册专利已按 照注册地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缴纳了相关费用,处于权利有效状态,并且官方记 录不存在质押或权利限制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取得的上述已授权境外注 册专利符合注册地法律法规或相关国际公约之规定,真实、合法、有效。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17 项软件著作权, 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附件五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 件著作权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均在有 效期内,不存在任何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 (三)租赁房屋土地 1、租赁房屋 (1)境内租赁房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境内租赁房产共 77 处, 其中 20 处租赁房产的主要用途为生产经营、办公、员工宿舍等,其余 57 处租赁 房产为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经营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使用的租赁屋顶及相 关建筑物,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附件六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 土地及房产情况”之“一、境内租赁房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部分房屋租赁合同未 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 1-1-101 效力。经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出租方签署的上述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 以合同登记备案作为合同的生效要件。因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承租的房 屋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 司根据相关租赁合同可依法使用该等房屋。 (2)境外租赁房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境外租赁房产共 7 处,具 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附件六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土地及房产情 况”之“二、境外租赁房屋”。 2、租赁土地 (1)境内租赁土地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境内租赁土地共 5 处,具 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附件六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土地及房产情 况”之“三、境内租赁土地”。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单县清源租赁的土地存在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的情 况,具体如下: ①背景情况 单县清源与单县黄岗镇人民政府于 2014 年签署《单县黄河故道 10MW 光伏 发电项目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约定单县清源租用位于黄河故道 内的未利用土地投资建设 10 兆瓦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经当时的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同意,项目选址经当时的菏泽市规划局、单县国土资源局、 单县城市建设规划办公室、单县环境保护局、单县水务局、单县文物管理所等相 关部门审批同意,该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山东省建设项 目登记备案证明》以及菏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 该项目建设完成后,2019 年 12 月,该项目所占土地被正式划为国家湿地公 园,由此导致该项目存在所占土地被包含在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的瑕疵问题,与 《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有效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山东省湿地保护办 法》的规定不符,存在被处罚风险。 1-1-102 ②影响分析 根据《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 土资规[2015]5 号,现已失效)和《关于保障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用地管理 的通知》(鲁国土资规[2018]4 号,现已失效)等相关规定,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未 利用地的,对于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 得;对于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截至本募集说 明书签署日,单县清源 10 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光伏方阵区占用土地的性质为未利 用地(其他草地),升压站等永久性建筑所占用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公用设施 用地),不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情况,符合前述文件的规定,且单县清源无主观过 错,也未造成环境污染与国家湿地公园破坏。 此外,经查询山东省林业局、菏泽市林业局官方网站,山东省拟实施自然保 护地优化方案,根据该方案,单县清源 10 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所占土地将被划出 国家湿地公园范围。根据菏泽市林业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该方案已上报至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批,经批准后,单县清源 10 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占用国家湿 地公园的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部已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公示《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针对上述问题,发行人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如下证明文件: 2023 年 7 月 6 日,菏泽市林业局出具《证明》,确认单县清源 10 兆瓦光伏 发电项目的土地租用及使用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及土地规划。该项目建设完成后, 因所占土地于 2019 年 12 月被划为国家湿地公园而导致的瑕疵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单县清源无主观过错,且未造成环境污染与国家湿地公园破坏。报告期内单县清 源不存在违反国家和地方关于林地和草地相关法律法规的重大违法行为。根据山 东省拟实施的自然保护地优化方案,该项目已经被划出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及生态 保护红线外,并已上报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批。 2023 年 7 月 4 日,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证明》,确认单县清源 10 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的土地租用及使用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及土地规划。该项目建 设完成后,因所占土地于 2019 年 12 月被划为国家湿地公园而导致的瑕疵属于历 史遗留问题,单县清源无主观过错,且未造成环境污染与国家湿地公园破坏。根 1-1-103 据山东省拟实施的自然保护地优化方案,该项目拟被划出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及生 态保护红线,并已上报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批。 2023 年 7 月 5 日,菏泽市生态环境局单县分局出具《证明》,确认单县清源 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单县清源 10 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环保设施完善、运行良 好,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放标准,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无重大违法行为,未受 到行政处罚。 2023 年 6 月 12 日,单县黄岗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确认前述问题属于 历史遗留问题,有关部门正在与单县清源积极沟通寻求有效解决,但鉴于单县清 源无主观过错,且未造成环境污染与湿地破坏,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出 具之日,单县清源不存在土地使用方面的重大违法行为或受到相关处罚,其因前 述历史遗留问题而受到处罚的可能性较小。 根据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就“单县清源 10 兆瓦光伏发电项 目”所占土地位于国家湿地公园的瑕疵问题,单县清源无主观过错,且未造成环 境污染与国家湿地公园破坏,不属于重大的违法行为,且根据山东省拟实施的自 然保护地优化方案,该项目所占土地拟被划出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因此,单县清 源因上述瑕疵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较小,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2)境外租赁土地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境外租赁土地共 53 处, 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附件六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土地及房产 情况”之“四、境外租赁土地”。 十、境外经营情况和境外资产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境外子公司共 18 家,主 要负责公司在境外市场光伏支架等产品销售、光伏电站开发运营建设等业务。重 要境外子公司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公司 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二)重要子公司”。报告期 各期,公司来源于境外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68,436.91 万元、91,208.62 万元、 98,054.03 万元和 46,201.81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8.12%、 1-1-104 64.09%、51.39%和 53.63%。公司境外收入主要来源于澳大利亚、德国、英国、 日本等国家或地区,同时公司也在上述国家或地区设立了境外子公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境外自有房产的具体情况 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一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自有房产情况”之“三、 境外自有房产”。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境外自有土地的具体情况 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自有土地情况”之“二、 境外自有土地”。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境外注册商标的具体情况 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三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商标情况”之“二、 境外注册商标”。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境外专利的具体情况请参 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四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情况”之“二、境 外专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境外租赁的房屋与土地的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六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土地及房产 情况”之“二、境外租赁房屋”与“附件六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土地及 房产情况”之“四、境外租赁土地”。 十一、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等规定,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 策如下: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1-1-105 1、利润分配政策研究论证程序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或者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 大变化而需要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 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由董事会充分论证,并听取独立董事、监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对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还应详细论 证其原因及合理性。 2、利润分配政策决策机制 董事会应就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预案,该预案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 表决通过并经 1/2 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 修改发表独立意见。对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还应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 证和说明原因。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有关制订或修改利润分 配政策的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和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且经半数 以上监事表决通过,若公司有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则应经外 部监事表决通过,并发表意见。 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 股东关心的问题。在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 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并且相关股 东大会会议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与利润分 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提供便利。 (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分配政策,股东依照其 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 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 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 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1-1-106 2、公司的利润分配总体形式: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并且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 分配。 3、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 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 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 分配利润的范围;总体而言,倘若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则 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此外,针对现金分红占当次利润分配总额之比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 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 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比例: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5%; (4)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前文所述之“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 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 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满足上述条件的重大投资计划或者 重大现金支出须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若公司快速成长或者公司具备每股净资产摊 1-1-107 薄的真实合理因素,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 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的公积金用 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转增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 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 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 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 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主营业务。 6、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批准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 股份)的派发事项。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 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如有)的意见,在上述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或 调整股东回报计划。 7、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公司应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如 果变更股利分配政策,必须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将根据自身实 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如有)的意 见制定或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但公司保证现行及未来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 得违反以下原则:即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三)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和计划安排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股东大会制定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未来盈利 和现金流预测情况每三年制定或修订一次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若公司预测未来 三年盈利能力和净现金流入将有大幅提高,可在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向上 修订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例如提高现金分红的比例;反之,也可以在利润分配 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向下修订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或保持原有利润分配规划和计 划不变。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及独立董事 1/2 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规划和计 划,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通过相关决议后,该等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 1-1-108 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等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前,应当通过多种 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在股东大会审议该等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时,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 过。 若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修改或公司经营环境或 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临时调整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利润分配规 划和计划的调整应限定在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且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 及独立董事 1/2 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临时调 整的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通过相关决议后,该 等临时调整后的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等临 时调整后的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 问题。在股东大会审议该等临时调整的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时,须经出席股东大 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是指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环 境、政策环境或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公司 当年净利润或净现金流入较上年下降超过 20%。”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1、利润分配情况 (1)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前的最新股本总额 273,800,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分派现金股利 9,583,000 元,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前的最新股本总额 273,800,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 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派现金股利 21,904,000 元, 1-1-109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前的最新股本总额 273,8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4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分派利润 33,951,200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 现金分红占年 现金分红金额 分红年度 分红方案 有者的净利润 均可供分配利 (万元) (万元) 润的比例 2021 年度 每 10 股派 0.35 元 958.30 4,736.97 20.23% 2022 年度 每 10 股派 0.80 元 2,190.40 10,938.08 20.03% 2023 年度 每 10 股派 1.24 元 3,395.12 16,905.87 20.08%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6,543.82 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 10,860.30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60.25%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202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1 号)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在扩大现有业务 规模的同时,积极投产新项目,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实际分红情况与公司章程及资本支出需求的匹配性 1、实际分红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在实现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最 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事项由董事会 拟定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1-1-110 公司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合规。 2、现金分红与资本支出需求的匹配性 最近三年,公司年度现金分红比例分别为 20.23%、20.03%和 20.08%。公司 基于日常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支出等业务的实际需求,兼顾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 性和稳定性的要求,本着对股东合理投资回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综合考虑, 实施相关现金分红计划。现金分红与公司的资本支出需求相匹配。 综上,公司实际分红情况与公司章程及资本支出需求相匹配。 十二、最近三年已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是否有违约或 者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最近三年,发行人未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存在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 付本息的情形。 十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 息 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 别为 4,736.97 万元、10,938.08 万元和 16,905.87 万元,最近三年实现的平均可 分配利润为 10,860.30 万元。 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50,000.00 万元计算,参考近期可转债市场的发 行利率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平均 净利润足以支付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一年的利息。 1-1-111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公司在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标准为 利润总额的 5%,或金额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或现 金流量具有显著影响的事项。 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详细的财 务资料。 一、审计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容诚审字[2022]510Z0051 号、容诚审字 [2023]510Z0050 号和容诚审字[2024]510Z0045 号审计报告,均为标准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2024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88,778,585.09 205,811,665.98 338,246,287.90 310,660,760.20 交易性金融资产 46,500.00 - - - 应收票据 17,093,428.66 18,525,500.00 33,525,052.43 32,408,978.25 应收账款 804,308,380.30 750,262,253.94 605,231,836.00 466,031,406.66 应收款项融资 12,567,598.02 4,757,707.18 16,426,400.44 - 预付款项 72,248,837.60 20,653,319.99 30,076,122.02 23,713,856.52 其他应收款 27,195,821.25 27,982,070.95 33,752,906.58 16,836,209.75 存货 188,340,941.91 217,076,754.35 204,410,271.48 182,019,074.33 合同资产 34,859,204.17 21,756,008.15 5,213,994.72 507,684.01 1-1-112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其他流动资产 60,431,046.50 54,341,437.58 36,829,574.08 66,627,717.30 流动资产合计 1,505,870,343.50 1,321,166,718.12 1,303,712,445.65 1,098,805,687.02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30,372,037.19 29,011,422.01 25,176,344.51 26,836,726.56 固定资产 1,004,077,227.84 872,210,494.24 759,276,712.87 756,074,708.53 在建工程 22,445,536.13 87,860,130.54 17,386,634.43 15,979,425.77 使用权资产 52,314,146.76 54,939,426.18 59,998,451.10 53,603,449.68 无形资产 23,352,788.67 24,029,735.77 15,787,387.81 13,312,392.03 长期待摊费用 1,934,666.12 2,404,410.55 2,750,971.38 975,407.05 递延所得税资产 88,396,552.43 86,507,322.72 75,113,022.98 86,637,007.53 其他非流动资产 9,245,412.79 8,645,504.36 2,757,705.75 1,533,431.52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32,138,367.93 1,165,608,446.37 958,247,230.83 954,952,548.67 资产总计 2,738,008,711.43 2,486,775,164.49 2,261,959,676.48 2,053,758,235.6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26,717,598.76 112,369,953.94 145,098,615.36 229,011,264.05 交易性金融负债 2,947,298.55 3,065,103.31 775,133.45 - 应付票据 246,029,535.25 215,989,539.25 256,847,148.84 289,303,839.94 应付账款 220,790,340.50 183,528,481.86 177,916,805.02 126,463,730.18 合同负债 26,447,372.99 38,497,302.89 17,365,374.57 10,961,759.93 应付职工薪酬 34,302,564.26 59,719,236.41 34,622,712.73 17,164,330.33 应交税费 18,585,394.07 24,917,939.62 16,113,905.87 10,192,695.78 其他应付款 36,643,968.18 35,721,154.00 33,038,214.92 28,934,677.04 一年内到期的非 52,392,022.90 70,387,149.83 31,465,218.54 36,982,612.00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4,788,878.16 11,171,079.77 25,615,241.81 1,032,758.73 流动负债合计 879,644,973.62 755,366,940.88 738,858,371.11 750,047,667.9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72,374,286.09 369,100,494.60 294,609,977.73 121,000,000.00 租赁负债 47,145,827.85 47,595,246.60 50,258,119.96 44,457,041.08 长期应付款 63,804,918.86 62,707,284.52 60,431,729.49 134,462,704.44 预计负债 737,458.36 1,964,013.57 8,301,913.28 1,968,899.77 递延收益 - - 2,135,229.80 2,372,290.35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740,115.99 75,873.22 1-1-113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非流动负债合计 584,062,491.16 481,367,039.29 416,477,086.25 304,336,808.86 负债合计 1,463,707,464.78 1,236,733,980.17 1,155,335,457.36 1,054,384,476.84 股东权益: 股本 273,800,000.00 273,800,000.00 273,800,000.00 273,800,000.00 资本公积 395,363,131.23 395,363,131.23 395,307,313.30 395,307,313.30 其他综合收益 2,274,661.05 -1,762,093.66 1,264,259.21 -5,986,811.44 盈余公积 50,930,983.65 50,930,983.65 36,005,109.97 29,310,583.95 未分配利润 544,722,493.35 525,251,216.06 393,022,435.13 299,919,156.30 归属于母公司股 1,267,091,269.28 1,243,583,237.28 1,099,399,117.61 992,350,242.11 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7,209,977.37 6,457,947.04 7,225,101.51 7,023,516.74 股东权益合计 1,274,301,246.65 1,250,041,184.32 1,106,624,219.12 999,373,758.85 负债和所有者权 2,738,008,711.43 2,486,775,164.49 2,261,959,676.48 2,053,758,235.69 益总计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营业收入 873,583,855.62 1,936,454,309.70 1,441,932,152.29 1,017,982,061.36 减:营业成本 681,019,946.60 1,499,113,221.28 1,114,438,980.77 769,508,078.09 税金及附加 2,840,462.90 4,216,919.33 3,791,438.87 4,306,475.51 销售费用 50,019,750.16 108,509,288.03 68,847,408.68 53,315,423.50 管理费用 29,062,004.79 72,216,396.99 60,682,066.26 52,348,978.04 研发费用 22,693,077.63 43,213,439.25 26,874,878.81 21,904,058.74 财务费用 24,599,470.52 -2,971,510.57 21,640,321.48 59,141,046.68 其中:利息费用 12,153,724.74 19,240,588.55 28,177,262.26 27,353,278.49 利息收入 1,840,394.62 4,193,833.39 1,863,493.75 726,151.75 加:其他收益 2,690,815.94 7,046,883.17 3,850,174.87 2,198,984.34 投资收益 1,439,268.36 3,739,352.74 8,285,250.06 8,035,878.7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1,351,904.37 3,905,879.15 8,285,250.06 5,182,669.65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110,760.00 -2,966,166.30 -767,404.81 - 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962,585.49 -13,777,970.65 -5,203,817.13 -6,717,305.57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1,489,543.67 -4,306,739.79 -4,911,606.41 -1,429,538.60 “-”号填列) 1-1-114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 -23,345.32 -88,815.20 -8,218.89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 67,063,029.14 201,868,569.24 146,820,838.80 59,537,800.87 加:营业外收入 325,683.58 2,478,647.49 735,228.81 806,358.74 减:营业外支出 634,582.98 695,652.57 8,200,881.25 798,008.95 三、利润总额 66,754,129.74 203,651,564.16 139,355,186.36 59,546,150.66 减:所得税费用 12,410,857.34 34,870,950.30 30,050,608.56 10,867,840.37 四、净利润 54,343,272.40 168,780,613.86 109,304,577.80 48,678,310.2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 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 54,343,272.40 168,780,613.86 109,304,577.80 48,678,310.29 亏损以“-”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 - - - - 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 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净亏损以 53,422,477.29 169,058,654.60 109,380,815.33 47,369,658.28 “-”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 920,795.11 -278,040.74 -76,237.53 1,308,652.01 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3,867,989.93 -2,943,284.60 7,403,995.84 4,381,757.02 后净额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4,036,754.71 -3,026,352.87 7,256,173.54 4,655,559.59 税后净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 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168,764.78 83,068.27 147,822.30 -273,802.57 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58,211,262.33 165,837,329.26 116,708,573.64 53,060,067.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57,459,232.00 166,032,301.73 116,636,988.87 52,025,217.87 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752,030.33 -194,972.47 71,584.77 1,034,849.44 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0 0.62 0.40 0.1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0 0.62 0.40 0.17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1-115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790,462,972.26 1,805,724,667.39 1,362,481,375.25 969,447,665.85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21,990,191.83 58,203,105.08 82,629,318.01 39,325,729.6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43,424,442.87 46,073,836.83 48,160,203.17 18,784,740.73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55,877,606.96 1,910,001,609.30 1,493,270,896.43 1,027,558,136.1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623,339,539.32 1,522,012,365.99 1,121,193,256.30 735,804,348.17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103,039,604.40 168,392,770.85 114,914,143.10 85,236,795.03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58,039,133.80 57,916,362.86 71,263,992.68 33,312,143.4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83,689,992.30 107,629,876.95 64,106,785.94 108,902,220.51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68,108,269.82 1,855,951,376.65 1,371,478,178.02 963,255,507.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2,230,662.86 54,050,232.65 121,792,718.41 64,302,629.04 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 2,087,363.99 6,864,767.34 4,054,721.46 340,806.09 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 5,000.00 525,311.67 20,581.18 316,097.94 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 - 100,000.00 30,511,862.26 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 - 159,000,000.00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92,363.99 7,390,079.01 4,175,302.64 190,168,766.2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 81,996,464.53 243,416,014.24 57,625,239.49 19,796,285.28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2,000,00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 - 159,000,000.00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996,464.53 243,416,014.24 59,625,239.49 178,796,285.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79,904,100.54 -236,025,935.23 -55,449,936.85 11,372,481.01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38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 - - 380,000.00 - 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78,260,000.00 289,200,000.00 523,484,060.13 420,376,812.93 1-1-116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 - - 74,320,500.00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8,260,000.00 289,200,000.00 523,864,060.13 494,697,312.9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68,244,514.80 208,635,381.41 422,392,449.90 598,362,548.7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34,689,728.29 38,727,006.04 29,973,378.36 33,428,131.03 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 - 200,000.00 250,000.00 300,000.00 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2,161,904.80 6,255,905.78 107,128,883.34 58,066,024.58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5,096,147.89 253,618,293.23 559,494,711.60 689,856,704.3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73,163,852.11 35,581,706.77 -35,630,651.47 -195,159,391.39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303,874.29 17,616,627.70 16,205,018.61 -19,672,068.75 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81,332,963.00 -128,777,368.11 46,917,148.70 -139,156,350.09 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127,370,657.26 256,148,025.37 209,230,876.67 348,387,226.76 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208,703,620.26 127,370,657.26 256,148,025.37 209,230,876.67 物余额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0,228,905.77 57,845,607.56 174,033,820.57 109,477,332.63 交易性金融资产 46,500.00 - - - 应收票据 16,288,907.11 4,625,500.00 32,201,698.99 20,017,850.02 应收账款 448,977,814.12 391,678,802.14 310,468,609.84 249,664,484.20 应收款项融资 9,409,917.50 4,057,707.18 5,000,000.00 - 预付款项 79,870,482.46 38,308,384.96 69,898,579.02 12,209,430.85 其他应收款 288,231,339.16 305,439,856.71 547,009,318.75 548,026,031.56 存货 68,798,160.15 33,546,133.13 57,581,069.81 59,896,101.18 其他流动资产 734,766.84 2,223,862.34 567,146.88 3,806,380.74 流动资产合计 1,042,586,793.11 837,725,854.02 1,196,760,243.86 1,003,097,611.18 非流动资产: 1-1-117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长期股权投资 771,379,898.07 749,459,704.49 488,879,947.36 486,663,028.33 固定资产 79,732,526.37 79,711,457.46 77,889,356.16 78,859,307.28 无形资产 16,356,290.12 16,840,841.12 8,875,545.40 8,557,098.42 长期待摊费用 248,339.93 354,746.75 521,554.33 56,364.54 递延所得税资产 7,367,842.05 7,911,950.79 5,505,986.47 19,949,223.4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21,127.87 1,490,956.44 2,588,505.75 1,533,431.52 非流动资产合计 876,206,024.41 855,769,657.05 584,260,895.47 595,618,453.53 资产总计 1,918,792,817.52 1,693,495,511.07 1,781,021,139.33 1,598,716,064.7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87,838,802.78 29,324,478.06 96,020,900.00 163,567,631.36 应付票据 195,137,572.15 163,404,978.74 230,209,464.19 229,170,423.67 应付账款 122,484,154.19 97,911,442.74 125,459,826.29 77,846,723.67 合同负债 11,381,741.12 10,750,300.69 15,149,516.15 11,645,050.09 应付职工薪酬 20,362,370.66 41,769,580.27 24,440,475.54 10,886,336.37 应交税费 1,898,599.88 5,500,536.97 6,555,953.65 2,240,960.68 其他应付款 201,081,986.41 170,101,354.31 206,953,207.38 195,222,070.32 一年内到期的非 13,151,743.62 39,877,815.83 1,884,613.19 -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4,146,985.12 5,931,246.11 25,734,427.18 1,276,309.69 流动负债合计 767,483,955.93 564,571,733.72 732,408,383.57 691,855,505.8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5,481,961.93 38,200,000.00 78,200,000.00 - 预计负债 57,200.00 57,200.00 6,835,687.06 790,006.26 递延收益 - - 10,227.65 120,961.80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255,000.55 - 非流动负债合计 45,539,161.93 38,257,200.00 85,300,915.26 910,968.06 负债合计 813,023,117.86 602,828,933.72 817,709,298.83 692,766,473.91 股东权益: 股本 273,800,000.00 273,800,000.00 273,800,000.00 273,800,000.00 资本公积 396,034,546.92 396,034,546.92 396,034,546.92 396,034,546.92 盈余公积 51,202,085.47 51,202,085.47 36,276,211.79 29,581,685.77 未分配利润 384,733,067.27 369,629,944.96 257,201,081.79 206,533,358.11 股东权益合计 1,105,769,699.66 1,090,666,577.35 963,311,840.50 905,949,590.80 1-1-118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负债和所有者权 1,918,792,817.52 1,693,495,511.07 1,781,021,139.33 1,598,716,064.71 益总计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营业收入 490,214,762.07 1,095,719,730.10 772,472,644.73 489,837,147.90 减:营业成本 386,725,387.81 863,418,112.75 617,876,146.10 410,214,111.79 税金及附加 784,578.35 1,372,114.12 1,523,872.46 2,227,452.91 销售费用 18,517,760.95 39,784,677.43 23,296,484.76 17,231,434.69 管理费用 15,380,871.47 31,774,012.43 24,693,045.83 20,903,731.62 研发费用 20,901,284.50 43,220,326.66 26,603,598.23 23,344,058.74 财务费用 922,249.70 -20,247,135.56 -7,205,486.22 7,178,427.60 其中:利息费用 4,957,984.80 8,445,322.69 15,537,791.57 14,053,663.32 利息收入 4,081,039.39 16,778,572.08 15,930,750.47 15,372,139.78 加:其他收益 2,467,770.96 6,961,966.50 3,673,400.79 2,205,847.34 投资收益 960,193.58 32,167,568.81 7,574,919.03 5,609,371.4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960,193.58 3,003,393.06 6,824,919.03 4,233,354.25 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 46,500.00 - - - 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4,220,158.44 -12,520,683.47 -4,680,850.08 -2,408,764.86 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459,594.80 -508,702.81 55,680.93 -884,944.93 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 -10,662.85 - 9,116.25 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 54,217,657.47 162,487,108.45 92,308,134.24 13,268,555.78 加:营业外收入 153,343.56 713,816.15 83,548.14 125,499.86 减:营业外支出 174,103.00 -696,657.75 8,016,020.65 120,066.77 三、利润总额 54,196,898.03 163,897,582.35 84,375,661.73 13,273,988.87 减:所得税费用 5,142,575.72 14,638,845.51 17,430,401.55 -3,540,979.43 四、净利润 49,054,322.31 149,258,736.84 66,945,260.18 16,814,968.30 (一)持续经营净利 润(净亏损以“-”号 49,054,322.31 149,258,736.84 66,945,260.18 16,814,968.30 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 - - - - 1-1-119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 - - - - 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49,054,322.31 149,258,736.84 66,945,260.18 16,814,968.30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427,877,088.73 875,386,634.51 646,245,386.60 385,377,546.21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19,432,355.87 43,659,257.03 39,637,733.74 31,896,437.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6,032,122.37 257,802,931.52 445,819,784.84 264,500,447.81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3,341,566.97 1,176,848,823.06 1,131,702,905.18 681,774,431.0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411,155,917.72 751,623,536.97 559,428,109.35 282,890,808.80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66,277,126.51 100,015,163.02 63,067,571.83 45,332,420.53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8,904,850.55 20,496,248.36 2,386,999.59 1,268,026.5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48,606,763.77 69,478,843.65 420,619,988.10 345,199,888.93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4,944,658.55 941,613,792.00 1,045,502,668.87 674,691,144.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81,603,091.58 235,235,031.06 86,200,236.31 7,083,286.22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 2,000,000.00 36,304,175.75 4,278,000.00 16,948,190.41 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 5,000.00 201,664.79 - 7,195.76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 - - 17,282,836.87 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44,584,754.68 - - 159,000,000.00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589,754.68 36,505,840.54 4,278,000.00 193,238,223.0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 4,705,160.91 16,073,209.12 7,840,100.69 3,738,409.19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960,000.00 259,016,364.07 6,620,000.00 900,000.00 1-1-120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 - - 159,000,000.00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665,160.91 275,089,573.19 14,460,100.69 163,638,409.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0,924,593.77 -238,583,732.65 -10,182,100.69 29,599,813.85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07,700,000.00 79,300,000.00 326,347,820.00 219,969,856.9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7,700,000.00 79,300,000.00 326,347,820.00 219,969,856.9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8,700,000.00 147,900,000.00 313,823,123.00 408,332,487.9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25,535,512.33 30,452,541.98 17,522,554.57 21,978,268.71 息支付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4,235,512.33 178,352,541.98 331,345,677.57 430,310,756.6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13,464,487.67 -99,052,541.98 -4,997,857.57 -210,340,899.76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584,524.97 12,929,503.41 2,045,971.32 -9,074,905.25 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53,370,514.83 -89,471,740.16 73,066,249.37 -182,732,704.94 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20,249,869.72 109,721,609.88 36,655,360.51 219,388,065.45 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73,620,384.55 20,249,869.72 109,721,609.88 36,655,360.51 物余额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合并报表编制基础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 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时,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 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合并范围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范围如下所示: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1-121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清源美国 100 - 设立 清源英国 100 - 设立 天津清源 100 - 设立 清源香港 100 - 设立 清源日本 - 100 设立 清源易捷 100 - 设立 清源海西 75 - 设立 清源海阳 - 75 设立 单县清源 100 - 设立 滁州天荣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包头固能 - 100 设立 皮山清源 100 - 设立 淄博昱泰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包头易捷 100 - 设立 清源项目澳洲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清源泰国 - 49 设立 清源澳洲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卫闽阳 - 100 设立 永安清阳 100 - 设立 晋江旭阳 - 100 设立 厦门韦迩 100 - 设立 漳州卓源 - 100 设立 清阳海欣 100 - 设立 包头固新能 - 70 设立 清源全球 - 100 设立 MES XXXV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天津瑞宜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新斯瓦特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肥城国悦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苏州戎伏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清源电力 100 - 设立 CGP Project 1 - 100 设立 1-1-122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丰县万海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舞钢卓邦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威海新清阳 - 100 设立 江门清阳 - 100 设立 清阳海圣 - 100 设立 Clenergy Investment - 100 设立 Solarpark Ganzlin - 100 设立 清源电气 100 - 设立 清源工投 60 - 设立 天津新清阳 - 100 设立 泉州清源 - 100 设立 Solarpark GSB - 100 设立 上饶清安 - 100 设立 Solarpark KLS - 100 设立 Solarpark MKF - 100 设立 Solarpark KML - 100 设立 Solarpark NHS - 100 设立 清源城服 - 51 设立 青岛苏莱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长沙清源 - 100 设立 Clenergy Deutschland - 100 设立 南京清源 - 100 设立 厦门易捷科技 81 - 设立 济宁清源 - 100 设立 苏州润赫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德州清源 - 100 设立 (三)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2024 年 1-6 月,设立子公司德州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3 年,设立子公司 Solarpark MKF GmbH & Co.KG、Solarpark KLS GmbH 1-1-123 & Co.KG、Solarpark KML GmbH & Co.KG、Solarpark NHS GmbH & Co.KG、清 源城服(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长沙清源清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Clenergy Deutschland GmbH、南京清源博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厦门易捷生活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济宁清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并收购青岛苏莱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苏州 润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3 年,注销子公司包头市固清源新能源有限责任公 司、包头市清源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亳州市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清源累 土能源有限公司。 2022 年,设立子公司 Solarpark Ganzlin Infra GmbH & Co. KG、清源(厦门) 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清源工投(新疆)数字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天津新清阳新能 源有限公司、泉州清源安扬新能源有限公司、Solarpark GSB Infra GmbH & Co. KG 和上饶市清安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 年,注销子公司 Clenergy Investment Pte. Ltd。 2021 年,设立子公司清阳海圣(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威海市新清阳新 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江门市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厦门韦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转让子公司西安清源华西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 公司合并范围变化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及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一致。上述报告 期内的合并范围变化未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2021 年度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 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的 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因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 2021 年 1 月 1 日使用权资 产 5,753.44 万元、租赁负债 4,612.54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03.54 万 元、其他流动资产-30.71 万元及长期待摊费用-706.65 万元。相关调整对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无影响。 1-1-124 根据新租赁准则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准则,根据新 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采用简化处理,无需调整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不重述 2020 年末可比数,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该事项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调整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其他流动资产 7,572.66 7,541.95 -30.71 使用权资产 - 5,753.44 5,753.44 长期待摊费用 792.44 85.79 -706.6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2,200.40 2,603.95 403.54 动负债 租赁负债 - 4,612.54 4,612.54 2、2022 年度 (1)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 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 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有关存 货的会计政策变更。 变更前: 本公司存货(除电站开发产品外)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半成品、 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存货发出时的成本从按照标准成本法进行核算,月末将成 1-1-125 本差异予以分摊,将标准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变更后: 本公司存货(除电站开发产品外)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半成品、 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照加权平均法核算。 以上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和《企业会计 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由于公司存货 种类繁多、收发频繁等因素,对各期期初的存货价值无法按实际成本重新计算, 确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计影响数不切实可行,因而该会计政策变更 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次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变更后能够提升公司的精细化管理,更加准确、完 整的体现产品实际成本和各经营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3、2023 年度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公司追溯调整了 2023 年 1 月 1 日合并财务报表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72.36 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72.36 万元。母公司财务报表 相应调整了 2023 年 1 月 1 日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5.50 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 -25.50 万元。 4、2024 年 1-6 月 2024 年 1-6 月公司无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1-1-126 (二)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三)重大会计差错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流动比率(倍) 1.71 1.75 1.76 1.46 速动比率(倍) 1.50 1.46 1.49 1.2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2.37% 35.60% 45.91% 43.33%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53.46% 49.73% 51.08% 51.34%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08 2.65 2.49 2.21 存货周转率(次) 6.25 6.60 5.33 4.62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04 0.20 0.44 0.23 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30 -0.47 0.17 -0.51 注: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2024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存货周转率(次)为年化后数据。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 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及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1-1-127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利润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4.20% 14.43% 10.46% 4.87%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4.04% 14.05% 10.89% 4.59% 润 注:2024 年 1-6 月为非年化数据。 2、每股收益 单位: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2024 年 2023 2022 2021 2024 年 2023 2022 2021 1-6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1-6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 0.20 0.62 0.40 0.17 0.20 0.62 0.40 0.17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 0.19 0.60 0.42 0.16 0.19 0.60 0.42 0.16 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注:2024 年 1-6 月为非年化数据。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发行人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参见本节之“七、经营成果分析”之“(五) 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150,587.03 55.00 132,116.67 53.13 130,371.24 57.64 109,880.57 53.50 非流动资产 123,213.84 45.00 116,560.84 46.87 95,824.72 42.36 95,495.25 46.50 资产总额 273,800.87 100.00 248,677.52 100.00 226,195.97 100.00 205,375.82 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的资产总额呈整体上升趋势,报 1-1-128 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 205,375.82 万元、226,195.97 万元、 248,677.52 万元和 273,800.87 万元。 1、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28,877.86 19.18 20,581.17 15.58 33,824.63 25.94 31,066.08 28.27 交易性金 4.65 0.003 - - - - - - 融资产 应收票据 1,709.34 1.14 1,852.55 1.40 3,352.51 2.57 3,240.90 2.95 应收账款 80,430.84 53.41 75,026.23 56.79 60,523.18 46.42 46,603.14 42.41 应收款项 1,256.76 0.83 475.77 0.36 1,642.64 1.26 - - 融资 预付款项 7,224.88 4.80 2,065.33 1.56 3,007.61 2.31 2,371.39 2.16 其他应收 2,719.58 1.81 2,798.21 2.12 3,375.29 2.59 1,683.62 1.53 款 存货 18,834.09 12.51 21,707.68 16.43 20,441.03 15.68 18,201.91 16.57 合同资产 3,485.92 2.31 2,175.60 1.65 521.40 0.40 50.77 0.05 其他流动 6,043.10 4.01 5,434.14 4.11 3,682.96 2.82 6,662.77 6.06 资产 流动资产 150,587.03 100.00 132,116.67 100.00 130,371.24 100.00 109,880.57 100.00 合计 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等项目构成。报告期各期 末,上述三项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7.25%、88.05%、88.80%和 85.10%。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库存现金 4.39 0.02 4.05 0.02 3.43 0.01 3.48 0.01 银行存款 20,865.98 72.26 12,733.02 61.87 25,719.37 76.04 20,919.61 67.34 其他货币资金 8,007.50 27.73 7,844.10 38.11 8,101.83 23.95 10,142.99 32.65 合计 28,877.86 100.00 20,581.17 100.00 33,824.63 100.00 31,066.08 100.00 1-1-129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中:存放在境外 11,556.14 40.02 7,335.00 35.64 8,091.51 23.92 5,118.44 16.48 的款项总额 注:2022 末公司银行存款中包含 108.00 万元为采购相关合同诉讼冻结款,截至本募集说明 书签署日,该等诉讼事项已完成调解,上述诉讼冻结款项已解除冻结。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31,066.08 万元、33,824.63 万元、 20,581.17 万元和 28,877.8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8.27%、25.94%、 15.58%和 19.18%。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他货 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贷款保证金等。2023 年公司 货币资金余额有所降低,主要原因为公司当期购建长期资产金额较高,以及随经 营规模扩大支付的采购款等金额增长。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4.65 - - - 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衍生金融资产 4.65 - - - 合计 4.65 - - -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为 4.65 万元,系期 末未到期的外汇远期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3)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银行承兑票据 1,709.34 1,738.55 3,153.83 1,235.03 商业承兑票据 - 120.00 220.57 2,111.44 合计 1,709.34 1,858.55 3,374.40 3,346.47 减:坏账准备 - 6.00 21.90 105.57 账面价值 1,709.34 1,852.55 3,352.51 3,240.9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 3,240.90 万元、3,352.51 万 1-1-130 元、1,852.55 万元和 1,709.34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95%、2.57%、 1.40%和 1.14%,占比较低。2021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以商业承兑汇票为主;2022 年末、2023 年末和 2024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票据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46,603.14 万元、60,523.18 万元、75,026.23 万元和 80,430.84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2.41%、 46.42%、56.79%和 53.41%。2021 年-2023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持续增长, 应收账款各期末余额及账面价值随主营业务收入的提升而增长。2024 年 6 月末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增长主要系公司二季度收入环比增速较高,且光伏支架业务 在 6 月收入较高,因此截至 6 月底部分客户暂未回款。 ①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1 年以内 61,249.84 70.84 56,880.91 70.09 42,461.51 65.26 30,498.54 59.95 1至2年 11,792.60 13.64 10,633.66 13.10 10,141.20 15.59 8,625.12 16.96 2至3年 7,936.29 9.18 8,079.05 9.96 6,406.08 9.85 8,361.02 16.44 3 年以上 5,479.46 6.34 5,556.98 6.85 6,060.16 9.31 3,384.52 6.65 合计 86,458.18 100.00 81,150.60 100.00 65,068.96 100.00 50,869.2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以 1 年内为主,账龄 1 年以内应收账款账 面余额占比分别为 59.95%、65.26%、70.09%和 70.84%,账龄 1 年以内占比呈逐 期增长趋势。公司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款 项。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与公司执行的客户信用政策基本匹配,应收账款回收 风险整体较小。 ②应收账款分类及坏账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 评估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 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 1-1-131 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 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6 月 30 日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067.39 1.23% 1,067.39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85,390.79 98.77% 4,959.96 5.81% 80,430.84 组合 1.应收海外客户款 20,826.28 24.09% 490.10 2.35% 20,336.19 项 组合 2.应收国家电网公 32,316.51 37.38% 1,535.03 4.75% 30,781.48 司及电力公司款项 组合 3.应收其他客户款 32,248.00 37.30% 2,934.83 9.10% 29,313.17 项 合计 86,458.18 100.00% 6,027.34 6.97% 80,430.84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067.39 1.32% 1,067.39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80,083.21 98.68% 5,056.99 6.31% 75,026.23 组合 1.应收海外客户款项 12,853.31 15.84% 341.69 2.66% 12,511.62 组合 2.应收国家电网公司 29,108.85 35.87% 1,382.67 4.75% 27,726.18 及电力公司款项 组合 3.应收其他客户款项 38,121.05 46.97% 3,332.63 8.74% 34,788.42 合计 81,150.60 100.00% 6,124.38 7.55% 75,026.23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067.39 1.64% 1,067.39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64,001.57 98.36% 3,478.39 5.43% 60,523.18 组合 1.应收海外客户款项 20,535.80 31.56% 158.66 0.77% 20,377.14 组合 2.应收国家电网公司 28,550.74 43.88% 1,356.16 4.75% 27,194.58 及电力公司款项 组合 3.应收其他客户款项 14,915.03 22.92% 1,963.57 13.17% 12,951.46 1-1-132 合计 65,068.96 100.00% 4,545.78 6.99% 60,523.18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078.39 2.12% 1,078.39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49,790.81 97.88% 3,187.67 6.40% 46,603.14 组合 1.应收海外客户款项 12,149.08 23.88% 134.23 1.10% 12,014.86 组合 2.应收国家电网公司 26,882.64 52.85% 1,276.93 4.75% 25,605.72 及电力公司款项 组合 3.应收其他客户款项 10,759.08 21.15% 1,776.52 16.51% 8,982.57 合计 50,869.20 100.00% 4,266.06 8.39% 46,603.14 其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组合 1 应收海外客户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20,753.71 417.53 2.01% 12,825.14 313.52 2.44% 1-2 年 51.27 51.27 100.00% 4.81 4.81 100.00% 2-3 年 0.83 0.83 100.00% 0.82 0.82 100.00% 3 年以上 20.47 20.47 100.00% 22.53 22.53 100.00% 合计 20,826.28 490.10 2.35% 12,853.31 341.69 2.66% 2022-12-31 2021-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20,446.35 69.20 0.34% 12,020.38 5.53 0.05% 1-2 年 64.00 64.00 100.00% 99.13 99.13 100.00% 2-3 年 19.91 19.91 100.00% 5.75 5.75 100.00% 3 年以上 5.55 5.55 100.00% 23.83 23.83 100.00% 合计 20,535.80 158.66 0.77% 12,149.08 134.23 1.10% 该组合下主要为公司应收境外光伏支架客户款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 海外客户款项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占比 98%以上。2024 年 6 月末该组合应收账款 余额提高,主要系 2024 年 6 月实现境外光伏支架收入金额较高,对该等客户的 应收货款仍有部分处于信用期内未收回,因此在 6 月底的应收账款余额提高。 1-1-133 组合 2 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1,298.24 536.67 4.75% 9,242.96 439.04 4.75% 1-2 年 10,141.49 481.72 4.75% 9,001.06 427.55 4.75% 2-3 年 7,663.14 364.00 4.75% 7,575.73 359.85 4.75% 3 年以上 3,213.64 152.65 4.75% 3,289.10 156.23 4.75% 合计 32,316.51 1,535.03 4.75% 29,108.85 1,382.67 4.75% 2022-12-31 2021-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9,568.79 454.52 4.75% 10,183.99 483.74 4.75% 1-2 年 8,872.07 421.42 4.75% 7,922.72 376.33 4.75% 2-3 年 6,300.62 299.28 4.75% 7,235.21 343.67 4.75% 3 年以上 3,809.27 180.94 4.75% 1,540.73 73.18 4.75% 合计 28,550.74 1,356.16 4.75% 26,882.64 1,276.93 4.75% 该组合下主要为公司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的款项,账龄一年以上的 余额主要为暂未下发的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 组合 3 应收其他客户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29,197.88 1,460.72 5.00% 34,812.81 1,740.64 5.00% 1-2 年 1,599.84 159.98 10.00% 1,627.78 162.78 10.00% 2-3 年 272.32 136.16 50.00% 502.50 251.25 50.00% 3 年以上 1,177.96 1,177.96 100.00% 1,177.96 1,177.96 100.00% 合计 32,248.00 2,934.83 9.10% 38,121.05 3,332.63 8.74% 2022-12-31 2021-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2,446.38 622.32 5.00% 8,296.73 414.84 5.00% 1-2 年 1,205.14 120.51 10.00% 600.71 60.07 10.00% 2-3 年 85.55 42.78 50.00% 1,120.07 560.03 50.00% 3 年以上 1,177.96 1,177.96 100.00% 741.57 741.57 100.00% 1-1-134 合计 14,915.03 1,963.57 13.17% 10,759.08 1,776.52 16.51% 该组合客户主要为公司境内光伏支架业务、光伏电站工程业务对应的客户等。 2023 年末,该组合的金额和占比提升,主要系 2023 年第四季度公司境内光伏支 架收入提升,对该等客户的应收货款仍有部分处于信用期内未收回,因此在 2023 年末该组合应收款项余额提升。 公司在该组合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存在显 著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组合 3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按账龄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账龄 中信博 意华股份 爱康科技 振江股份 发行人 6 个月以内 - 5% 5% 5% 5% 7-12 个月 5% 1-2 年 10% 10% 10% 20% 10% 2-3 年 50% 50% 20% 50% 50% 3-4 年 50% 100% 100% 100% 100% 4 年以上 100% 注:中信博、意华股份、振江股份上述计提比例来自于其披露的 2023 年审计报告;爱康科 技上述计提比例来自于其披露的《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 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 综上所述,对于上述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信用政策,并在信用 期内得到了较好的执行。报告期内公司货款回收情况与公司的信用政策匹配,坏 账准备计提充足。 ③前五名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账面余 时点 序号 单位名称 主要对应业务 账面余额 额占比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 1 光伏电站发电 11,691.14 13.52% 责任公司 2024-06-30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和田 2 光伏电站发电 5,907.09 6.83% 供电公司 3 Enpal 光伏支架 5,841.65 6.76% 1-1-135 账面余 时点 序号 单位名称 主要对应业务 账面余额 额占比 4 TOKYO SANGYOCO., LTD. 光伏支架 3,286.94 3.80%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肥 5 光伏电站发电 3,109.19 3.60% 城市供电公司 合计 / 29,836.00 34.51%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 1 光伏电站发电 11,100.69 13.68% 责任公司 海南州华豫新能源开发 2 光伏支架 7,416.02 9.14% 有限公司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3 光伏电站发电 5,332.54 6.57% 2023-12-31 和田供电公司 山东瑞智投新能源科技 4 光伏支架 4,272.41 5.26% 有限公司 5 MMEM 光伏支架 3,202.82 3.95% 合计 / 31,324.49 38.60%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 1 光伏电站发电 12,024.81 18.48% 责任公司 2 Enpal 光伏支架 5,649.45 8.68%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和田供 3 光伏电站发电 4,698.35 7.22% 2022-12-31 电公司 4 MMEM 光伏支架 3,655.07 5.62% 浙江富家分布式能源有限 5 光伏支架 3,289.23 5.05% 公司 合计 / 29,316.91 45.05%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 1 光伏电站发电 8,419.04 16.55% 责任公司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和田供 2 光伏电站发电 6,059.09 11.91% 电公司 3 MMEM 光伏支架 2,886.43 5.67% 2021-12-31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肥城 4 光伏电站发电 2,514.62 4.94% 市供电公司 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 5 光伏支架 2,137.99 4.20% 有限公司 合计 / 22,017.16 43.27% 注:1、MMEM 包括 Metal Manufactures Pty Limited 集团内下属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2、Enpal 包括 Enpal GmbH 与 Enpal B.V.。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均为各业务的主要客户,且主要为 业内知名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公司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该等款项出现重 大坏账风险损失的可能性较小。 1-1-136 (5)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应收票据 1,256.76 475.77 1,642.64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分别为 0.00 万元、1,642.64 万元、 475.77 万元和 1,256.76 万元。公司视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一部分信用级别较 高的银行承兑汇票拟进行贴现或背书,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 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故将对应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列报。 (6)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按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账龄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1 年以内 7,034.07 97.36 1,863.80 90.24 2,763.50 91.88 2,210.33 93.21 1至2年 54.95 0.76 65.77 3.18 99.81 3.32 115.35 4.86 2至3年 0.29 0.004 1.59 0.08 111.89 3.72 30.19 1.27 3 年以上 135.57 1.88 134.17 6.50 32.41 1.08 15.53 0.65 合计 7,224.88 100.00 2,065.33 100.00 3,007.61 100.00 2,371.3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预付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 2,371.39 万元、3,007.61 万 元、2,065.33 万元和 7,224.88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16%、2.31%、 1.56%和 4.80%。2024 年 6 月末预付款项增幅较大,主要系预付碳钢供应商货款 提高。 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给供应商的材料款等,预付款项的账龄主要为一年 以内。 (7)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683.62 万元、3,375.29 万元、2,798.21 万元和 2,719.58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53%、2.59%、 1-1-137 2.12%和 1.81%。2022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同比上升 100.48%,主要系 期末应收联营企业股利及应收出口退税金额相比上期末增加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①其他应收款报表项目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报表项目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收股利 - - 200.00 7.15 800.00 23.70 - - 其他应收款 2,719.58 100.00 2,598.21 92.85 2,575.29 76.30 1,683.62 100.00 合计 2,719.58 100.00 2,798.21 100.00 3,375.29 100.00 1,683.6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报表项目由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构成。 ②应收股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股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企业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南安市新科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 240.00 - 南安市中品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 210.00 - 南安市中威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 180.00 - 泉州中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 140.00 - 泉州在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30.00 - 合计 - 200.00 800.00 - 上述被投资单位在 2022 年末、2023 年末、2024 年 6 月末均为公司的联营企 业。 ③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科目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款项性质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押金保证金 2,394.02 55.46 2,206.97 52.62 1,376.67 31.05 1,174.86 35.31 出口退税款 246.79 5.72 409.14 9.76 1,194.13 26.93 144.51 4.34 1-1-138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款项性质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资金往来款 527.65 12.22 555.51 13.25 767.35 17.31 1,103.41 33.16 电站股权转让 499.15 11.56 499.15 11.90 499.15 11.26 499.15 15.00 款 代垫款 313.82 7.27 304.54 7.26 366.99 8.28 332.47 9.99 员工备用金 38.08 0.88 26.87 0.64 58.97 1.33 12.92 0.39 其他 296.81 6.88 191.68 4.57 170.13 3.84 60.43 1.82 合计 4,316.32 100.00 4,193.85 100.00 4,433.39 100.00 3,327.74 100.00 减:坏账准备 1,596.73 36.99 1,595.65 38.05 1,858.10 41.91 1,644.12 49.41 账面价值 2,719.58 63.01 2,598.21 61.95 2,575.29 58.09 1,683.62 50.5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由押金保证金、出口退税款、资金往来 款、电站股权转让款等构成。其中资金往来款主要为应收已对外转让项目公司的 分红款、应收联营企业的资金往来款等,金额和占比在报告期内呈下降趋势。代 垫款主要为垫付员工个税、社保款,以及外部收购的子公司在被收购前的应交税 款等。2023 年末公司押金保证金金额和占比有所提升,主要系支付境内地面光 伏支架项目履约保证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保证金提高。 (8)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8,201.91 万元、20,441.03 万元、 21,707.68 万元和 18,834.09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6.57%、15.68%、 16.43%和 12.51%。 ①存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的账面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库存商品 7,612.69 37.57 6,790.25 29.11 7,826.36 35.40 5,644.65 28.69 原材料 4,058.44 20.03 2,681.97 11.50 3,475.24 15.72 2,657.76 13.51 在建电站 3,293.98 16.26 5,276.45 22.62 3,557.55 16.09 2,861.65 14.55 开发产品 在途物资 1,497.16 7.39 3,259.36 13.98 2,522.13 11.41 5,429.43 27.60 委托加工 1,276.79 6.30 696.63 2.99 884.36 4.00 1,536.04 7.81 物资 1-1-139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同履约 1,164.41 5.75 2,400.58 10.29 1,636.37 7.40 129.40 0.66 成本 发出商品 836.91 4.13 864.72 3.71 1,323.32 5.99 737.49 3.75 半成品 521.26 2.57 1,352.64 5.80 881.66 3.99 675.25 3.43 合计 20,261.64 100.00 23,322.60 100.00 22,106.99 100.00 19,671.6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主要由库存商品、在建电站开发产品、原材料、在 途物资等构成。最近三年,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与营业收入的增长,公司存 货金额亦随之提升。其中,在建电站开发产品为光伏电站转让业务下暂未完工转 让的光伏电站资产。在途物资主要为供应商已发货但在期末暂未入库的存货,以 及境内主体发往境外仓库,但在期末暂未入库的存货。合同履约成本主要为光伏 电站工程业务下,未完工并网和未确认收入的电站建设投入。 2022 年末、2023 年末在建电站开发产品持续增长主要系公司对拟转让光伏 电站的建设投入增加。2022 年末、2023 年末公司合同履约成本增长较快主要系 公司光伏电站工程服务业务发展迅速,未完工项目资产增加所致。 ②存货跌价的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按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 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并计入 当期损益。各期末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项目 存货跌价准 存货跌价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备 准备 原材料 4,058.44 260.81 6.43% 2,681.97 308.61 11.51% 委托加工物资 1,276.79 - - 696.63 - - 半成品 521.26 - - 1,352.64 - - 库存商品 7,612.69 464.47 6.10% 6,790.25 603.94 8.89% 发出商品 836.91 - - 864.72 - - 在建电站开发产 3,293.98 702.27 21.32% 5,276.45 702.38 13.31% 品 在途物资 1,497.16 - - 3,259.36 - - 合同履约成本 1,164.41 - - 2,400.58 - - 1-1-140 合计 20,261.64 1,427.55 7.05% 23,322.60 1,614.93 6.92%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存货跌价准 存货跌价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备 准备 原材料 3,475.24 262.56 7.56% 2,657.76 360.43 13.56% 委托加工物资 884.36 - - 1,536.04 - - 半成品 881.66 - - 675.25 - - 库存商品 7,826.36 614.38 7.85% 5,644.65 328.60 5.82% 发出商品 1,323.32 - - 737.49 - - 在建电站开发产 3,557.55 789.03 22.18% 2,861.65 780.73 27.28% 品 在途物资 2,522.13 - - 5,429.43 - - 合同履约成本 1,636.37 - - 129.40 - - 合计 22,106.99 1,665.97 7.54% 19,671.66 1,469.75 7.4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主要由在建电站开发产品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跌价准备和原材料跌价准备构成。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 分。 (9)合同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已完工未结算资 3,562.86 226.78 3,336.07 2,226.14 111.31 2,114.83 产 未到期的质保金 160.99 11.15 149.85 67.26 6.49 60.77 合计 3,723.85 237.93 3,485.92 2,293.40 117.80 2,175.60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已完工未结算资 350.03 17.50 332.53 148.05 110.33 37.73 产 未到期的质保金 260.36 71.49 188.87 13.73 0.69 13.04 合计 610.40 89.00 521.40 161.78 111.01 50.77 公司的合同资产由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未到期的质保金构成,报告期各期末 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 50.77 万元、521.40 万元、2,175.60 万元和 3,485.92 万元, 1-1-141 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05%、0.40%、1.65%和 2.31%,占比较低。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主要为光伏电站工程服务业务下,已完工但未与客户进行 结算的 EPC 工程资产,随着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站工程业务收入的快速增长,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余额亦随之提升。 (10)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增值税借 方余额重 5,739.46 94.98 4,837.80 89.03 2,777.48 75.41 6,281.67 94.28 分类 预缴所得 103.75 1.72 109.71 2.02 619.62 16.82 180.37 2.71 税 待摊费用 199.89 3.31 486.64 8.96 285.86 7.76 200.74 3.01 合计 6,043.10 100.00 5,434.14 100.00 3,682.96 100.00 6,662.77 100.00 注:增值税借方余额重分类主要为增值税留抵退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等应交增值税期末为 借方余额的明细项目。 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由增值税借方余额重分类项目、预缴所得税、待摊费用 构成,报告期各期末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 6,662.77 万元、3,682.96 万元、5,434.14 万元和 6,043.10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06%、2.82%、4.11%和 4.01%。 2022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降幅较大,主要系光伏支架业务、光伏电站建 设相关增值税留抵税额退回所致。2023 年末、2024 年 6 月末其他流动资产金额 增幅较大,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 2、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股权投 3,037.20 2.46 2,901.14 2.49 2,517.63 2.63 2,683.67 2.81 资 固定资产 100,407.72 81.49 87,221.05 74.83 75,927.67 79.24 75,607.47 79.17 在建工程 2,244.55 1.82 8,786.01 7.54 1,738.66 1.81 1,597.94 1.67 1-1-142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使用权资产 5,231.41 4.25 5,493.94 4.71 5,999.85 6.26 5,360.34 5.61 无形资产 2,335.28 1.90 2,402.97 2.06 1,578.74 1.65 1,331.24 1.39 长期待摊费 193.47 0.16 240.44 0.21 275.10 0.29 97.54 0.10 用 递延所得税 8,839.66 7.17 8,650.73 7.42 7,511.30 7.84 8,663.70 9.07 资产 其他非流动 924.54 0.75 864.55 0.74 275.77 0.29 153.34 0.16 资产 非流动资产 123,213.84 100.00 116,560.84 100.00 95,824.72 100.00 95,495.25 100.00 合计 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使用权资产、在建工 程等项目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四项合计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5.53%、95.15%、94.50%和 94.73%。 (1)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增减变动 期间 期初余额 权益法下确 宣告发放现 外币报 期末余额 追加 认的投资损 金股利或利 表折算 投资 益 润 差额 2024 年 2,901.14 - 135.19 - 0.87 3,037.20 1-6 月 2023 年度 2,517.63 - 390.59 9.32 2.24 2,901.14 200.0 2022 年度 2,683.67 435.41 812.35 10.91 2,517.63 0 2021 年度 2,088.93 90.00 518.27 10.79 -2.73 2,683.6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 2,683.67 万元、2,517.63 万元、2,901.14 万元和 3,037.20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81%、2.63%、 2.49%和 2.46%。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持有 的长期股权投资构成如下表所示: 序号 公司名称 金额(万元) 1 泉州中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487.80 2 Kamiita Solar Farm Godo Kaisha 132.53 1-1-143 序号 公司名称 金额(万元) 3 泉州在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12.26 4 南安市中品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515.91 5 南安市中威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373.66 6 南安市新科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1,046.05 7 上海擅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69.16 8 厦门建发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199.83 合计 3,037.20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点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 11,961.75 3,793.02 8,168.73 8.14% 机器设备 5,381.02 2,026.99 3,354.03 3.34% 2024 年 运输工具 996.32 630.44 365.88 0.36% 6 月 30 日 办公设备 1,895.14 1,341.31 553.83 0.55% 光伏电站 111,898.67 23,933.42 87,965.24 87.61% 合计 132,132.90 31,725.18 100,407.72 100.00% 房屋及建筑物 10,586.12 3,624.01 6,962.10 7.98% 机器设备 5,104.94 1,852.58 3,252.36 3.73% 2023 年 运输工具 940.75 585.32 355.43 0.41% 12 月 31 日 办公设备 1,761.05 1,283.58 477.47 0.55% 光伏电站 97,792.67 21,618.98 76,173.69 87.33% 合计 116,185.53 28,964.48 87,221.05 100.00% 房屋及建筑物 10,561.34 3,298.30 7,263.05 9.57% 机器设备 3,995.06 1,978.44 2,016.62 2.66% 2022 年 运输工具 1,001.58 633.29 368.30 0.49% 12 月 31 日 办公设备 1,481.35 1,134.32 347.03 0.46% 光伏电站 83,839.27 17,906.59 65,932.68 86.84% 合计 100,878.61 24,950.94 75,927.67 100.00% 房屋及建筑物 10,561.34 2,970.30 7,591.04 10.04% 2021 年 12 月 31 机器设备 2,898.61 1,881.24 1,017.37 1.35% 日 运输工具 800.06 594.92 205.15 0.27% 1-1-144 时点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占比 办公设备 1,353.39 1,004.32 349.07 0.46% 融资租赁光伏 10,539.71 1,958.02 8,581.68 11.35% 电站及设备 光伏电站 70,060.68 12,197.52 57,863.16 76.53% 合计 96,213.79 20,606.32 75,607.4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75,607.47 万元、75,927.67 万 元、87,221.05 万元和 100,407.72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9.17%、 79.24%、74.83%和 81.49%。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光伏电站、房屋及建筑物等构 成。随着公司的经营规模的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固定资产的原值稳步增长。 融资租赁光伏电站及设备项目主要为公司通过售后回租模式,融资租入的固 定资产。2022 年末公司融资租赁光伏电站及设备的账面原值、账面价值的金额 为零,系公司为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在 2022 年提前归还了前期通过 售后回租模式融资租入的光伏电站及设备的融资租赁款,因此融资租赁光伏电站 设备余额转入光伏电站项目进行列示。2023 年、2024 年 1-6 月公司继续对自持 光伏电站建设进行投入以及部分光伏电站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因此期末 光伏电站原值和账面价值进一步提升。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1,597.94 万元、1,738.66 万元、 8,786.01 万元和 2,244.55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67%、1.81%、 7.54%和 1.82%。其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在建工程 2,244.55 8,786.01 1,738.66 1,185.93 工程物资 - - - 412.01 合计 2,244.55 8,786.01 1,738.66 1,597.94 2021 年末公司工程物资用于厦门见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2022 年 该项目已建成并并网发电。2023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金额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 加大对拟自持光伏电站投资,位于滁州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分布式光伏电站 项目暂未完工。2024 年公司在建工程金额降幅金额较大,主要系江苏分布式光 1-1-145 伏发电项目、滁州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澳洲办公室装修工程等已完工转固。 公司报告期末公司主要在建工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山东威海地区分布式光伏发 - - -- 1,154.21 电项目 福建闽南地区分布式光伏发 1,168.53 - 801.86 7.93 电项目 江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1,411.39 - - 滁州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6,186.20 - - 济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076.03 - - - 澳洲办公室装修 - 1,188.42 936.80 - 其他 - - - 23.79 合计 2,244.55 8,786.01 1,738.66 1,185.9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在建光伏发电项目,上述在建工程完工 后将转入固定资产。 (4)使用权资产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 称“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 赁,对除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的情况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5,360.34 万元、5,999.85 万 元、5,493.94 万元和 5,231.41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61%、6.26%、 4.71%和 4.25%,主要为租赁房屋、土地等,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土 地 使 1,895.35 81.16 1,921.57 79.97 1,184.84 75.05 989.44 74.32 用权 软件 439.93 18.84 481.40 20.03 393.90 24.95 341.80 25.68 1-1-146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2,335.28 100.00 2,402.97 100.00 1,578.74 100.00 1,331.2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331.24 万元、1,578.74 万元、 2,402.97 万元和 2,335.28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39%、1.65%、 2.06%和 1.90%。公司无形资产由土地使用权和软件构成,其中公司拥有的主要 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请参见“附件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自有土地情况”。 (6)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金额分别为 97.54 万元、275.10 万元、 240.44 万元和 193.47 万元,在非流动资产中的比例分别为 0.10%、0.29%、0.21% 和 0.16%,占比较低。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装修及改造支出等。2021 年起公 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将土地租赁款从长期待摊费用调整至使用权资产列报。 (7)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递延所 递延所 可抵扣暂时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可抵扣暂 得税资 得税资 性差异 资产 性差异 税资产 时性差异 时性差异 产 产 资产减值 1,137.35 247.99 1,204.60 269.23 1,109.19 240.19 933.68 238.50 准备 信用减值 7,288.51 1,345.66 7,507.88 1,363.74 6,288.23 1,185.31 5,852.16 1,405.11 准备 预提费用 2,025.33 521.88 2,715.81 727.66 1,154.05 336.85 418.96 125.69 及工资 内部交易 未实现利 12,090.17 2,887.32 10,631.06 2,636.49 8,676.65 2,118.43 8,280.11 2,105.41 润 可抵扣亏 12,433.75 3,666.42 11,640.14 3,506.80 11,564.10 3,512.85 16,335.19 4,714.45 损 租赁负债 5,043.34 1,236.84 5,133.54 1,261.91 130.32 33.22 17.14 5.19 其他 425.47 126.78 483.66 144.24 286.41 84.45 253.94 69.36 合计 40,443.91 10,032.90 39,316.69 9,910.06 29,208.95 7,511.30 32,091.18 8,663.70 注:2023 年末、2024 年 6 月末为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分别为 8,663.70 万元、7,511.30 万 1-1-147 元、8,650.73 万元(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 9,910.06 万元)和 8,839.66 万元(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 10,032.90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 别为 9.07%、7.84%、7.42%和 7.17%。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由可抵扣亏损、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租赁负债等等所形成。 公司可抵扣亏损中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对应主体主要为曾处于亏损状 态的子公司清源项目澳洲、清源日本等。公司根据上述主体的生产经营情况,结 合市场因素对未来期间盈利情况进行判断,预测上述主体未来能够实现盈利,有 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亏损。因此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 所得税》的规定,并遵循相应主体适用所得税法规中关于可抵扣亏损年限的规定, 按适用税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冲减当期所得税费用。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53.34 万元、275.77 万元、864.55 万元和 924.54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16%、0.29%、 0.74%和 0.75%,占比较低。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工程及设备款。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总体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87,964.50 60.10 75,536.69 61.08 73,885.84 63.95 75,004.77 71.14 非流动负 58,406.25 39.90 48,136.70 38.92 41,647.71 36.05 30,433.68 28.86 债 合计 146,370.75 100.00 123,673.40 100.00 115,533.55 100.00 105,438.4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2021 年至 2023 年末,非流动负 债占比逐步提升,主要系公司优化负债结构,新增较多长期借款所致。 1、流动负债构成及其变化 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1-1-148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22,671.76 25.77 11,237.00 14.88 14,509.86 19.64 22,901.13 30.53 交易性金融负债 294.73 0.34 306.51 0.41 77.51 0.10 - - 应付票据 24,602.95 27.97 21,598.95 28.59 25,684.71 34.76 28,930.38 38.57 应付账款 22,079.03 25.10 18,352.85 24.30 17,791.68 24.08 12,646.37 16.86 合同负债 2,644.74 3.01 3,849.73 5.10 1,736.54 2.35 1,096.18 1.46 应付职工薪酬 3,430.26 3.90 5,971.92 7.91 3,462.27 4.69 1,716.43 2.29 应交税费 1,858.54 2.11 2,491.79 3.30 1,611.39 2.18 1,019.27 1.36 其他应付款 3,664.40 4.17 3,572.12 4.73 3,303.82 4.47 2,893.47 3.8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5,239.20 5.96 7,038.71 9.32 3,146.52 4.26 3,698.26 4.93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478.89 1.68 1,117.11 1.48 2,561.52 3.47 103.28 0.14 流动负债合计 87,964.50 100.00 75,536.69 100.00 73,885.84 100.00 75,004.77 100.00 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等项目构成。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质押借款 - - 900.00 8.01 - - 2,931.81 12.80 抵押借款 7,780.51 34.32 899.13 8.00 - - - - 信用借款 7,005.64 30.90 - - 903.59 6.23 2,339.32 10.21 保证借款 7,885.61 34.78 8,437.01 75.08 7,207.54 49.67 8,924.15 38.97 保证及抵 - - 1,000.86 8.91 5,004.44 34.49 8,010.08 34.98 押借款 短期贸易 - - - - 1,394.29 9.61 695.77 3.04 融资 合计 22,671.76 100.00 11,237.00 100.00 14,509.86 100.00 22,901.1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22,901.13 万元、14,509.86 万元、 11,237.00 万元和 22,671.76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30.53%、19.64%、 14.88%和 25.77%。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各期末短期借款的金额与占比均处于 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主动优化有息负债结构,降低短期借款的占比所致。2024 年 6 月末短期借款金额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对拟自持光伏电站投入金额提高 1-1-149 使得融资需求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均严格按照与银行签订的合同偿还短期借款,无已逾期未偿 还的短期借款。 (2)交易性金融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 0.00 万元、77.51 万元、 306.51 万元和 294.73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00%、0.10%、0.41%和 0.34%,各期末金额和占比均较低。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主要为外汇远期合约等 衍生金融工具。 (3)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银行承兑汇票 23,385.50 21,598.95 25,684.71 28,930.38 信用证 1,217.46 - - - 合计 24,602.95 21,598.95 25,684.71 28,930.3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 28,930.38 万元、25,684.71 万 元、21,598.95 万元和 24,602.95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38.57%、34.76%、 28.59%和 27.97%。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 公司应付票据结算均以真实的交易为基础,银行承兑汇票与采购合同对应, 票据结算业务真实,应付票据金额的变化与发行人业务模式、经营政策、融资策 略相匹配。 (4)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货款 14,418.05 65.30 12,818.64 69.85 14,424.08 81.07 9,807.63 77.55 应付工程款 5,302.91 24.02 3,074.42 16.75 1,785.07 10.03 1,836.55 14.52 应付费用 2,342.32 10.61 2,454.12 13.37 1,536.27 8.63 989.11 7.82 1-1-150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他 15.75 0.07 5.67 0.03 46.26 0.26 13.09 0.10 合计 22,079.03 100.00 18,352.85 100.00 17,791.68 100.00 12,646.3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2,646.37 万元、17,791.68 万 元、18,352.85 万元和 22,079.03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6.86%、24.08%、 24.30%和 25.10%,主要为应付采购货款等。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使得 公司采购规模与应付账款余额随之上涨。公司应付费用主要包括物流费等。 (5)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 1,096.18 万元、1,736.54 万元、 3,849.73 万元和 2,644.74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46%、2.35%、5.10% 和 3.01%。公司合同负债主要为预收货款、已结算未完工款等。2023 年末由于公 司光伏电站工程服务收入的快速增长,公司预收光伏电站工程客户工程款快速增 长,使得公司合同负债金额和占比提升。 (6)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1,716.43 万元、3,462.27 万元、 5,971.92 万元和 3,430.26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2.29%、4.69%、7.91% 和 3.90%,主要由应付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构成。 (7)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 1,019.27 万元、1,611.39 万元、 2,491.79 万元和 1,858.54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36%、2.18%、3.30% 和 2.11%,主要由应付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澳大利亚商品服务税等构成。 (8)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项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股利 1,065.85 29.09 - - - - - - 1-1-151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费用预提 561.99 15.34 510.40 14.29 820.65 24.84 692.60 23.94 销售返利 452.04 12.34 1,006.94 28.19 807.92 24.45 857.52 29.64 往来款 442.51 12.08 896.58 25.10 720.28 21.80 560.89 19.38 扶贫款 396.60 10.82 396.60 11.10 396.60 12.00 396.60 13.71 投标保证金 78.97 2.15 78.97 2.21 78.97 2.39 87.29 3.02 其他 666.44 18.19 682.63 19.11 479.41 14.51 298.57 10.32 合计 3,664.40 100.00 3,572.12 100.00 3,303.82 100.00 2,893.4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2,893.47 万元、3,303.82 万元、 3,572.12 万元和 3,664.40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3.86%、4.47%、4.73% 和 4.17%,主要由预提费用、销售返利、应付往来款、应付股利等构成。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内到期的 长期借款及利 4,679.08 89.31 6,427.68 91.32 2,507.88 79.70 1,393.84 37.69 息 一年内到期的 174.37 3.33 169.04 2.40 158.88 5.05 1,963.25 53.09 长期应付款项 一年内到期的 56.99 1.09 67.98 0.97 55.53 1.76 70.64 1.91 预计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 328.76 6.27 374.01 5.31 424.23 13.48 270.52 7.31 租赁负债 合计 5,239.20 100.00 7,038.71 100.00 3,146.52 100.00 3,698.2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3,698.26 万元、 3,146.52 万元、7,038.71 万元和 5,239.20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4.93%、 4.26%、9.32%和 5.96%,由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利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 付款项、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等构成。 (10)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103.28 万元、2,561.52 万元、 1,117.11 万元和 1,478.89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14%、3.47%、1.48% 1-1-152 和 1.68%,主要由已背书未到期不能终止确认票据、待转销项税额构成。2022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增幅较大的原因主要为:公司已背书转让年底尚未到 期但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增加。 2、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结构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借款 47,237.43 80.88 36,910.05 76.68 29,461.00 70.74 12,100.00 39.76 租赁负债 4,714.58 8.07 4,759.52 9.89 5,025.81 12.07 4,445.70 14.61 长期应付款 6,380.49 10.92 6,270.73 13.03 6,043.17 14.51 13,446.27 44.18 预计负债 73.75 0.13 196.40 0.41 830.19 1.99 196.89 0.65 递延收益 - - - - 213.52 0.51 237.23 0.78 递延所得税 - - - - 74.01 0.18 7.59 0.02 负债 非流动负债 58,406.25 100.00 48,136.70 100.00 41,647.71 100.00 30,433.68 100.00 合计 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和租赁负债等项目构成。报 告期各期末,上述三项合计占公司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8.55%、97.32%、 99.59%和 99.87%。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保证借款 890.51 1.72 4,825.05 11.13 5,005.38 15.66 - - 抵押及保证 - - 2,982.73 6.88 3,003.08 9.39 - - 借款 质押及保证 46,053.14 88.71 35,529.94 81.98 23,960.42 74.95 13,493.84 100.00 借款 信用借款 2,000.38 3.85 - - - - - - 抵押借款 2,972.48 5.73 - - - - - - 小计 51,916.51 100.00 43,337.72 100.00 31,968.88 100.00 13,493.84 100.00 减:一年内 4,679.08 / 6,427.68 / 2,507.88 / 1,393.84 / 1-1-153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到期的长期 借款 合计 47,237.43 / 36,910.05 / 29,461.00 / 12,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2,100.00 万元、29,461.00 万 元、36,910.05 万元和 47,237.43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39.76%、 70.74%、76.68%和 80.88%。2022 年末,公司长期借款金额增幅较大,主要原因 为:公司为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因此增加长期借款,减少融资性售后 回租。2024 年 6 月末长期借款相较 2023 年年底增加 27.98%,主要系公司对拟 自持光伏电站投入金额提高使得融资需求提升。 (2)租赁负债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 称“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 赁,对除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的情况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租赁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 4,445.70 万元、5,025.81 万元、 4,759.52 万元和 4,714.58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4.61%、12.07%、 9.89%和 8.07%;主要为租赁房屋、土地等,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 (3)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长期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应付融资性售后租回款 - - - 9,454.75 应付光伏电站扶贫金 6,554.86 6,439.77 6,202.05 5,954.77 小计 6,554.86 6,439.77 6,202.05 15,409.52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 174.37 169.04 158.88 1,963.25 款 合计 6,380.49 6,270.73 6,043.17 13,446.2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金额分别为 13,446.27 万元、6,043.17 万元、 6,270.73 万元和 6,380.49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44.18%、14.51%、 1-1-154 13.03%和 10.92%,由应付融资性售后租回款和应付光伏电站扶贫金构成。 应付光伏电站扶贫金产生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响应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 办实施的光伏扶贫工程,公司与固阳县人民政府签署《固阳县 33MW 光伏扶贫 发电项目扶贫资金支付协议》。根据该协议约定,公司包头固新能 33MW 扶贫光 伏并网发电项目并网后每年向固阳县人民政府支付扶贫款 396.60 万元,扶贫期 限 20 年。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未来应支付款项的现值确 认为长期应付款。 2022 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金额下降幅度较大的原因为:公司优化融资结 构,而增加长期银行借款减少融资性售后租回。 (4)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 196.89 万元、830.19 万元、 196.40 万元和 73.75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65%、1.99%、0.41% 和 0.13%,占比较低。公司预计负债主要由于未决仲裁、员工长期服务离职补偿、 产品质量保证等事项而计提。2022 年末公司预计负债金额增幅较大,原因主要 为新增计提未决仲裁的预计赔偿支出。2023 年 12 月该仲裁已达成和解,因此期 末无因未决诉讼计提的预计负债。 该仲裁的具体情况为:2018 年,清源香港与日本株式会社 Mirait 技术公司 (以下简称“Mirait 公司”)签署买卖合同,因技术指标更改导致交付产品中支 撑托架的规格尺寸有差异,Mirait 公司因此遭受业主方索赔、项目工程停工停 电等损失。由于 Mirait 公司向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三 井住友”)购买了相关保险并取得保险款,三井住友因此取得代位求偿权。2023 年 2 月,三井住友向日本商事仲裁协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清源香港对其进行 赔偿相关的项目损失及与本案相关的资产管理报酬及律师费等合计 22,039.13 万日元(约人民币 1,130.61 万元)。基于谨慎考虑,公司于 2022 年预提 60%涉 诉金额(677.85 万元)作为赔偿支出准备金。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清源 香港与三井住友已达成和解,公司已支付和解金 9,050 万日元(约人民币 447.26 万元)和仲裁所产生的必要费用。 1-1-155 (5)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37.23 万元、213.52 万 元、0.00 万元和 0.00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78%、0.51%、0.00% 和 0.00%,占比较低。公司递延收益主要由售后租回形成融资租赁以及与资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构成。 (6)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 7.59 万元、74.01 万元、 0.00 万元和 0.00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02%、0.18%、0.00%和 0.00%, 金额与占比均较低。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租赁准则 的影响而产生。2023 年末、2024 年 6 月末,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账面价值为 0.00 万元,主要系租赁等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净额列示。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偿债能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具体各项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指标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流动比率(倍数) 1.71 1.75 1.76 1.46 速动比率(倍数) 1.50 1.46 1.49 1.2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2.37% 35.60% 45.91% 43.33% 资产负债率(合并) 53.46% 49.73% 51.08% 51.34% 指标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1,091.30 27,715.19 21,935.57 13,681.37 利息保障倍数(倍数) 6.49 11.58 5.95 3.18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1)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不存在大幅下降的情 况,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1-1-156 (2)资产负债率 2021 年至 2023 年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呈稳步下降的趋势,2024 年 6 月末资 产负债率提升,主要系公司为加强自持光伏电站投资建设,银行借款规模提升, 公司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 随着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并同时优化融资结构,降低有息负债规模,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快速提升,且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持续上升,公 司偿债能力较强。 2023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与盈利能力持续改善,利润总额同比大幅增长;同 时公司积极优化融资结构,减少短期借款等有息负债、大幅减少售后回租等财务 成本较高的融资方式,使得公司利息支出金额同比大幅下降,因此公司 2023 年 度利息保障倍数增长幅度较大。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公司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中信博 1.40 1.34 1.51 1.57 意华股份 1.52 1.38 1.35 1.13 爱康科技 0.66 0.69 0.86 0.98 流动比率 振江股份 1.09 1.14 1.22 0.99 可比公司均值 1.17 1.14 1.24 1.17 公司 1.71 1.75 1.76 1.46 中信博 0.93 0.99 1.24 1.29 意华股份 0.95 0.84 0.69 0.53 爱康科技 0.63 0.63 0.78 0.87 速动比率 振江股份 0.64 0.75 0.77 0.63 可比公司均值 0.79 0.80 0.87 0.83 公司 1.50 1.46 1.49 1.22 中信博 67.15% 65.53% 55.31% 52.69% 资产负债率 意华股份 61.95% 68.61% 64.05% 71.26% (合并) 爱康科技 81.94% 77.81% 72.26% 58.67% 1-1-157 财务指标 公司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振江股份 59.80% 60.67% 58.14% 66.01% 可比公司均值 67.71% 68.16% 62.44% 62.16% 公司 53.46% 49.73% 51.08% 51.34%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均高于行业均值,公司资产短期偿债能 力在同行业中处于较强水平。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水平,公司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 综上所述,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均处于正常合理的水平,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合理、盈利能力较强、银行信用良好,总体偿债能力较好。 (四)营运能力分析 1、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次/年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存货周转率 6.25 6.60 5.33 4.62 应收账款周转率 2.08 2.65 2.49 2.21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3、2024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存货周转率(次)为年化后数据。 公司整体资产运营效率良好,2021 年-2023 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 转率均逐步提升。2024 年 1-6 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主要系公司二季度 收入环比增速较高,最后一月收入占比提升,使得本期末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增 速高于营业收入增速。 2、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比较 (1)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 受主营业务构成、客户结算方式等因素的影响,不同公司的资产周转能力存 在一定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主要 原因为:(1)光伏电站收入业务影响:光伏电站发电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 组成部分,由于部分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暂未发放,且账龄较长,因此公司应收 1-1-158 账款中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款项的金额与占比较高,光伏电站发电业务 拉低了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2)客户结算方式不同:客户一般通过银行转账、 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不同方式进行货款结算,而不同公司之间的票据 结算比例不同。 剔除光伏电站发电业务影响,并将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纳入 应收款项余额后,模拟计算的公司与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公司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中信博 2.37 2.82 2.30 1.73 意华股份 3.87 4.14 5.92 6.22 将应收票据、应收 款项融资、合同资 振江股份 4.27 4.95 5.04 4.76 产纳入应收款项 爱康科技 1.44 2.98 6.76 3.52 后的应收账款周 转率 可比公司平 2.99 3.72 5.01 4.06 均值 发行人 1.95 2.48 2.31 2.09 进一步剔除光伏 电站发电业务应 发行人 2.70 3.65 3.77 3.76 收账款周转率 注:1、将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纳入应收款项后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合计平均余额; 2、发行人进一步剔除光伏电站发电业务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光伏电站发电业务收 入)/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合计余额中扣除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 电力公司款项余额的期初期末平均数; 3、2024 年 1-6 月数据为年化数据。 2021 年,公司上述模拟计算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公司差异较小,高 于中信博、爱康科技,低于意华股份、振江股份,在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 转率区间之内。2022 年公司模拟计算的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中信博,低于行业 平均值,主要系当年爱康科技太阳能电池/组件收入同比增长 301.48%,带动其 营业收入总额同比增长 164.34%,显著高于应收款项余额增速,应收账款周转率 快速提升。2023 年公司上述模拟计算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公司差异较小。 2024 年 1-6 月公司上述模拟计算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且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主要系公司二季度收入环比增速较高,且光伏支架、光伏电站工程业务在 6 月 收入较高,截至 6 月底部分客户暂未回款,使得本期应收款项增速高于收入增 速。 此外,不同公司收入结构有所差异,导致其客户结构、销售模式、信用政策 1-1-159 均有差异。2023 年公司光伏支架收入占比为 86.45%,而意华股份、爱康科技、 振江股份光伏支架相关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仅为 62.00%、13.75%和 22.55%。 (2)存货周转率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如下: 单位:次/年 公司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中信博 2.44 4.04 4.24 4.08 意华股份 2.85 2.60 2.52 2.97 振江股份 2.34 2.52 2.30 2.37 爱康科技 7.25 7.73 12.43 7.94 可比公司平均值 3.72 4.22 5.37 4.34 发行人 6.25 6.60 5.33 4.62 公司存货周转率位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可比区间内。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特 点,公司资产运营能力良好。 (五)财务性投资分析 1、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2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 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 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 行类第 7 号》,对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界定如下: (1)财务性投资 “(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 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 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 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 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 1-1-160 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 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2)类金融业务 “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 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 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7 月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 第 1 号》,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如同 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认定为财务性投资:(1)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 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2) 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2、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 务性投资情况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相关议案。本次董事会前六个月至募集说 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具体如 下: (1)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 实施或拟实施产业基金、并购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情形。 (2)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正常业务 开展中员工借支款外,公司不存在拆借资金的情形。 (3)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 委托贷款的情形。 1-1-161 (4)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设立 集团财务公司。 (5)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 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6)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 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7)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从事 类金融业务。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 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3、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 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相 关报表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账面价值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4.65 否 2 其他应收款 2,719.58 否 3 其他流动资产 6,043.10 否 4 长期股权投资 3,037.20 否 5 其他非流动资产 924.54 否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4.65 万元,系期 末未到期的外汇远期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所致。为对冲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 1-1-162 的影响,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套期保值,相关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 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以投机为目的,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报表项目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说明 押金保证金 2,394.02 否 生产经营相关 出口退税款 246.79 否 生产经营相关 资金往来款 527.65 否 生产经营相关 电站股权转让款 499.15 否 生产经营相关 代垫款 313.82 否 生产经营相关 员工备用金 38.08 否 生产经营相关 其他 296.81 否 生产经营相关 合计 4,316.32 / / 减:坏账准备 1,596.73 / / 账面价值 2,719.58 / /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项目账面价值为 2,719.58 万元, 主要为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押金及保证金、出口退税款、资金往来款和电站股份转 让款,上述款项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说明 增值税借方余额重分类 5,739.46 否 生产经营相关 预缴所得税 103.75 否 生产经营相关 待摊费用 199.89 否 生产经营相关 合计 6,043.10 / / 注:增值税借方余额重分类主要为增值税留抵退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等应交增值税期末为 借方余额的明细项目。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为 6,043.10 万元,主要为 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1-1-163 (4)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下表所示: 序号 公司名称 金额(万元) 1 泉州中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487.80 2 Kamiita Solar Farm Godo Kaisha 132.53 3 泉州在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12.26 4 南安市中品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515.91 5 南安市中威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373.66 6 南安市新科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1,046.05 7 上海擅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69.16 8 厦门建发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199.83 合计 3,037.20 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不以获取短期回报为主要目的, 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为 924.54 万元,主要为 预付工程及设备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七、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 86,146.55 98.61 190,815.73 98.54 142,324.25 98.70 100,469.51 98.69 务收入 其他业 1,211.83 1.39 2,829.70 1.46 1,868.97 1.30 1,328.69 1.31 务收入 1-1-164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87,358.39 100.00 193,645.43 100.00 144,193.22 100.00 101,798.21 100.00 报 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 分别为 101,798.21 万元、 144,193.22 万元、 193,645.43 万元和 87,358.39 万元,2022 年、2023 年分别同比增长 41.65%、 34.30%,增速较快。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绝大部分来源于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收入占比超过 98%。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光伏支架、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业务、 光伏电力电子产品收入;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废料销售收入和原材料销售 收入等。 2、主营业务收入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光伏支架 69,343.36 80.49 167,415.79 87.74 123,426.11 86.72 85,086.79 84.69 光伏电站开发 16,629.22 19.30 22,358.37 11.72 18,522.48 13.01 14,011.31 13.95 及建设业务 其中:光伏电站 7,899.89 9.17 13,448.25 7.05 13,130.37 9.23 12,115.29 12.06 发电 光伏电站工程 8,729.33 10.13 8,910.12 4.67 5,392.10 3.79 1,896.02 1.89 光伏电力电子 173.97 0.20 1,041.57 0.55 375.65 0.26 1,371.41 1.37 产品 合计 86,146.55 100.00 190,815.73 100.00 142,324.25 100.00 100,469.5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由光伏支架、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业务、光伏电力 电子产品构成,其中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业务由光伏电站发电、光伏电站工程业 务构成。报告期内的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光伏支架 公司光伏支架产品可分为分布式光伏支架、地面光伏支架等类别,覆盖下游 工商业分布式电站、户用分布式电站和集中地面电站等主流光伏支架应用场景。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光伏支架销售收入,光伏支架收入占比 超过 80%。 1-1-165 在全球绿色低碳能源转型以及海内外新增光伏装机量快速增长背景下,公司 凭借全球化的布局与在光伏支架领域拥有的技术实力、口碑声誉等长期积淀,报 告期内来源于光伏支架产品的收入金额和占比持续提升。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 光伏支架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85,086.79 万元、123,426.11 万元、167,415.79 万元和 69,343.36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4.69%、86.72%、87.74% 和 80.49%。 2022 年光伏支架收入同比增长 45.06%,主要原因包括;在欧洲市场,由于 碳中和目标的激励以及国际突发事件的影响,欧洲各国更重视能源安全与能源独 立,积极加速推进能源结构转型,欧洲新增光伏装机量高速增长,公司依托多年 销售分布式光伏支架的经验及完善的服务体系在欧洲市场收入大幅提升。在境内 市场,公司凭借严格的产品质量标准及较强的生产能力,新开拓了数家境内分布 式光伏支架与地面光伏支架客户,使得公司在境内光伏支架收入也有较大提升。 2023 年光伏支架收入同比增长 35.64%,主要系 2023 年光伏产业链产品价 格持续下降,组件价格的探底使得光伏电站建设的成本大幅降低,并提高了光 伏电站的收益率,光伏电站投资需求高涨,公司境内光伏支架业务快速发展, 完成数个境内大型地面光伏支架项目的交付并确认收入。 (2)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业务由光伏电站发电、光伏电站工程构 成。报告期各期,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业务收入分别为 14,011.31 万元、18,522.48 万元、22,358.37 万元和 16,629.22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3.95%、 13.01%、11.72%和 19.30%。 光伏电站发电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公司自持运营发电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 电站和集中式光伏电站。报告期各期,该业务收入分别为 12,115.29 万元、 13,130.37 万元、13,448.25 万元和 7,899.89 万元。2021 年-2023 年该业务收入 逐年稳步增长,为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光伏电站工程业务主要包括电站工程建设服务、电站工程运维服务,公司为 光伏发电项目的业主提供系统勘测、设计、建设和运营维护的全生命周期服务。 报告期各期,该业务收入分别为 1,896.02 万元、5,392.10 万元、8,910.12 万元和 1-1-166 8,729.33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站工程业务收入增速较高,占主营业务 收入比例持续提升,主要原因为:在国家双碳目标和整县推进政策下,分布式光 伏市场持续高增长,同时 2023 年光伏组件价格持续下降拉动了光伏电站投资建 设需求,公司作为福建省光伏整体解决方案龙头企业,在省内外新获取电站工程 建设项目数量增加,电站工程建设服务收入快速增长。 (3)光伏电力电子产品 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光伏电力电子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371.41 万元、 375.65 万元、1,041.57 万元和 173.97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37%、 0.26%、0.55%和 0.20%,收入占比较低。该业务涉及的产品主要为用于智能光伏跟 踪器等配套的产品(如汇流箱、跟踪控制箱、电缆等)、光伏储能产品等。2022 年 收入降幅较大主要系部分光伏跟踪器客户项目需求减少,对公司采购额降低。2023 年收入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光伏跟踪支架收入提升拉动光伏电力电子配套产品收 入提高。2024 年 1-6 月收入较低,主要系跟踪支架收入降低,且新增跟踪支架客 户对跟踪控制箱等配套产品需求较少,因此与跟踪支架配套的光伏电力电子产品收 入降低。 3、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域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境内 39,944.74 46.37 92,761.70 48.61 51,115.62 35.91 32,032.61 31.88 境外 46,201.81 53.63 98,054.03 51.39 91,208.62 64.09 68,436.91 68.12 合计 86,146.55 100.00 190,815.73 100.00 142,324.25 100.00 100,469.51 100.00 公司始终坚持全球化布局,持续拓展国内外销售网络,已形成较强的海内外 销售渠道和本地化品牌效益,2021 年至 2023 年境内与境外市场收入均逐年提升。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境外市场。公司境外市场收入主要来自于澳大利亚、 欧洲、日本、东南亚等国家或地区。2023 年公司境内收入金额和占比增长幅度 较大,主要系境内光伏支架收入增幅较大,同比增长超过 115%。 1-1-167 (二)公司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整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 67,901.32 99.71 149,076.69 99.44 110,867.78 99.48 76,586.31 99.53 务成本 其他业 200.67 0.29 834.63 0.56 576.12 0.52 364.50 0.47 务成本 合计 68,101.99 100.00 149,911.32 100.00 111,443.90 100.00 76,950.8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分别为 99.53%、99.48%、 99.44%和 99.71%,与营业收入结构基本匹配。 2、主营业务成本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光伏支架 57,322.26 84.42 135,053.17 90.59 101,308.10 91.38 69,986.69 91.38 光伏电站开发 10,443.73 15.38 13,187.65 8.85 9,276.17 8.37 5,692.19 7.43 及建设业务 其中:光伏电 2,750.87 4.05 4,949.26 3.32 4,682.14 4.22 4,495.58 5.87 站发电 光伏电站工程 7,692.86 11.33 8,238.39 5.53 4,594.03 4.14 1,196.61 1.56 光伏电力电子 135.34 0.20 835.86 0.56 283.51 0.26 907.43 1.18 产品 合计 67,901.32 100.00 149,076.69 100.00 110,867.78 100.00 76,586.3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以光伏支架产品成本为主。总体上,主营业务 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及变动趋势一致。 3、主营业务成本分性质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性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1-1-168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54,095.62 79.67 129,117.05 86.61 96,115.56 86.69 67,134.83 87.66 直接人工 1,239.68 1.83 2,482.69 1.67 2,000.97 1.80 1,222.05 1.60 制造费用 2,122.30 3.13 4,289.30 2.88 3,475.08 3.13 2,537.24 3.31 光伏电站 4,248.31 6.26 4,709.51 3.16 3,473.54 3.13 656.30 0.86 设备 劳务成本 2,042.38 3.01 2,982.55 2.00 759.55 0.69 35.55 0.05 折旧 2,349.58 3.46 3,770.54 2.53 3,751.05 3.38 3,612.66 4.72 其他 1,803.46 2.66 1,725.04 1.16 1,292.03 1.17 1,387.68 1.81 合计 67,901.32 100.00 149,076.69 100.00 110,867.78 100.00 76,586.3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性质的结构较为稳定,以直接材料、折旧、 光伏电站设备、制造费用为主,其中直接材料占比最高。公司的成本结构主要由 公司主营业务构成、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等决定。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光伏电站设备、劳务成本的金额与占比逐年 提升,主要系该等成本项目对应光伏电站工程业务,报告期内随着光伏电站工程 业务收入快速增长,其成本亦相应增长。2024 年 1-6 月直接材料占比降低主要 系光伏电站工程收入占比提高使得光伏电站设备成本、劳务成本占比提升,以 及光伏电站发电收入占比提高使得折旧成本占比提高。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公司毛利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整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 18,245.23 94.75 41,739.04 95.44 31,456.47 96.05 23,883.21 96.12 务毛利 其他业 1,011.16 5.25 1,995.07 4.56 1,292.85 3.95 964.19 3.88 务毛利 合计 19,256.39 100.00 43,734.11 100.00 32,749.32 100.00 24,847.4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毛利绝大部分来源于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毛利 金额按产品结构分类情况如下: 1-1-169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光伏支架 12,021.10 65.89 32,362.62 77.54 22,118.02 70.31 15,100.11 63.22 光伏电站 开发及建 6,185.49 33.90 9,170.72 21.97 9,246.30 29.39 8,319.12 34.83 设业务 其中:光 伏电站发 5,149.02 28.22 8,498.99 20.36 8,448.23 26.86 7,619.70 31.90 电 光伏电站 1,036.47 5.68 671.73 1.61 798.07 2.54 699.42 2.93 工程 光伏电力 38.64 0.21 205.71 0.49 92.15 0.29 463.98 1.94 电子产品 合计 18,245.23 100.00 41,739.04 100.00 31,456.47 100.00 23,883.21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光伏支架产品、光伏电站发电业务,二者合计 对各期毛利额的贡献比例分别为 95.13%、97.17%、97.90%和 94.11%。随着公司 光伏支架产品线的丰富完善、自有品牌知名度在境内外市场的提升、自主研发技 术的积累以及对全球化发展的深入布局,2021 年-2023 年公司来源于光伏支架的 毛利金额和占比均快速提升。2024 年光伏支架业务毛利额占比降低,主要系光 伏支架收入占比及毛利率有所降低。 此外,公司光伏电站发电业务报告期内收入金额增长带动该业务毛利额稳步 增长,光伏电站发电业务盈利能力良好,是公司毛利的重要来源。 2、公司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按产品结构分类的毛利率分析如下: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毛利率 变动额 毛利率 变动额 毛利率 变动额 毛利率 光伏支架 17.34% -1.99% 19.33% 1.41% 17.92% 0.17% 17.75% 光伏电站 开发及建 37.20% -3.82% 41.02% -8.90% 49.92% -9.45% 59.37% 设业务 其中:光伏 65.18% 1.98% 63.20% -1.14% 64.34% 1.45% 62.89% 电站发电 光伏电站 11.87% 4.33% 7.54% -7.26% 14.80% -22.09% 36.89% 工程 光伏电力 22.21% 2.46% 19.75% -4.78% 24.53% -9.30% 33.83% 电子产品 1-1-170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毛利率 变动额 毛利率 变动额 毛利率 变动额 毛利率 合计 21.18% -0.69% 21.87% -0.23% 22.10% -1.67% 23.77%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3.77%、22.10%、21.87%和 21.18%。 光伏支架、光伏电站发电业务为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 受这两项业务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整体保持平稳,但略有小幅下降,2021-2023 年主要系光伏支架业务的快速发展使得毛利率较高的光伏电站发电业务收入占 比降低;2024 年 1-6 月主要系光伏支架业务区域结构变化使得该业务毛利率有 所下降。 公司主营业务各组成部分毛利率变动具体分析如下: 报告期各期,公司光伏支架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17.75%、17.92%、19.33%和 17.34%。2023 年公司光伏支架产品毛利率相比 2022 年提升 1.41 个百分点,主 要原因为:(1)铝合金、碳钢等材料采购成本下降与规模效应的提升;(2)公司 光伏支架业务全球化布局的深入推进与在欧洲等地市场知名度持续提升,使得光 伏支架来源于境外的毛利率进一步提升。2024 年 1-6 月光伏支架产品毛利率相 比 2023 年下降 1.99 个百分点,主要系毛利率较高的区域收入占比降低及境外 毛利率降低。 报告期各期,公司光伏电站发电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62.89%、64.34%、63.20% 和 65.18%。公司保持现有自持电站规模基础上,逐步优化现有电站资产,并提 高自持电站管理与运维效率,报告期内该业务毛利率整体较为稳定。 报告期各期,公司光伏电站工程毛利率分别为 36.89%、14.80%、7.54%和 11.87%。公司光伏电站工程业务主要分为电站工程运维服务、电站工程建设两类; 其中电站工程运维服务成本主要为电站日常运维人员薪酬支出等,成本金额较低, 毛利率较高;而电站工程建设需投入较多设备及施工成本,毛利率低于电站工程 运维服务。 2021 年-2023 年光伏电站工程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2021 年 及之后受益于整县光伏等政策的推动,公司新建光伏电站工程项目增多,因此随 1-1-171 着电站工程建设收入及占比的提高,公司光伏电站工程业务整体毛利率下降;此 外,电站工程建设业务为项目导向制,公司获取的不同工程合同对应的客户及具 体项目不同,也使得光伏电站工程业务整体毛利率有所波动。2024 年 1-6 月由 于光伏电站工程客户构成及具体项目发生变化,因此毛利率相比 2023 年提升 4.33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力电子产品的收入和毛利占比均低于 2%,该业务对 公司主营业务整体盈利情况产生影响较小。光伏电力电子产品毛利率有所波动, 主要系该业务对应客户及销售的具体产品有所变化。 3、毛利率同行业比较分析 (1)毛利率总体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中信博 19.37% 18.11% 12.44% 11.74% 意华股份 18.76% 17.60% 17.48% 17.12% 爱康科技 -3.28% 5.88% -0.94% 2.43% 振江股份 21.93% 20.29% 13.92% 22.55% 平均值 14.20% 15.47% 10.73% 13.46% 发行人 22.04% 22.58% 22.71% 24.41%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披露的定期报告。 公司与同行业公司具体产品结构、业务经营模式有所不同,因此不同公司之 间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公司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包括: (1)公司从事的光伏电站发电业务毛利率较高,该业务为公司仅次于光伏支架 外的主要收入及毛利来源,提升了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2)公司光伏支架产品 境外销售占比较高,光伏支架产品境外销售毛利率一般高于境内;(3)公司光伏 支架产品以分布式光伏支架为主,下游应用领域及客户特点与同行业公司情况不 同;(4)公司坚持自有品牌运营,进入光伏支架行业已十余年,在境内外市场声 誉良好,具有较强的品牌溢价能力。 (2)光伏支架产品毛利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光伏支架产品相关业务毛利率对比情况 1-1-172 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可比公司 收入金额 毛利率 收入金额 毛利率 收入金额 毛利率 收入金额 毛利率 中信博 326,800.00 19.75% 566,018.88 18.86% 323,744.53 12.57% 226,909.14 11.29% 意华股份 193,215.30 11.94% 313,666.79 10.87% 291,294.56 12.67% 225,557.83 10.70% 振江股份 未披露 未披露 84,513.11 12.31% 44,510.10 12.20% 24,760.03 6.54% 爱康科技 未披露 未披露 64,091.19 13.85% 91,133.94 9.50% 46,338.15 3.95% 平均值 / 15.85% / 13.97% / 11.74% / 8.12% 发行人 69,343.36 17.34% 167,415.79 19.33% 123,426.11 17.92% 85,086.79 17.75% 注:1、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披露的定期报告; 2、中信博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当期支架业务模块实现营收 32.68 亿元; 3、振江股份、爱康科技未披露 2024 年 1-6 月光伏支架业务收入及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光伏支架的毛利率分别为 17.75%、17.92%、19.33%和 17.34%,2021 年-2023 年公司光伏支架毛利率与同行业变动趋势一致,2023 年 公司与中信博光伏支架业务毛利率差异较小。总体来看,公司光伏支架产品毛利 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①销售区域不同 公司与同行业公司境内外收入结构存在差异,导致各方毛利率不同。 我国光伏发电行业成熟度较高、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境内光伏发电项目客户 相较于境外客户对成本控制更为重视,使得供应商议价能力有限。而境外光伏行 业仍处于快速发展中,特别是由于国际突发事件引发欧洲能源危机,欧洲各国纷 纷出台鼓励光伏行业发展的政策,以及众多新兴市场国家亦加大对光伏行业支持 力度,推动海外光伏市场整体需求持续旺盛。此外,由于境外电力价格相比于境 内往往更高,用户安装光伏系统以降低用电成本的动力更强。上述因素使得境外 市场对光伏支架等光伏发电成本价格有着更高的接受度,因此光伏支架产品境外 销售毛利率较高。 1-1-173 报告期各期,公司光伏支架境外销售占比分别为 80.28%、73.85%、58.50% 和 66.36%;中信博光伏支架境外销售占比分别为 37.28%、50.71%、57.12%和 83.14%。2021 年-2023 年公司光伏支架境外收入占比高于中信博,亦高于同行业 公司境外收入平均占比,光伏支架境外销售毛利率较高,因此公司光伏支架毛利 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2023 年公司与中信博光伏支架境外收入占比 较为接近,光伏支架毛利率差异亦较小。2024 年 1-6 月中信博光伏支架境外收 入占比大幅提升并超过公司,且据中信博披露,其海外交付多为跟踪支架使其 交付产品结构优化,因此本期中信博光伏支架业务毛利率略高于公司。②光伏 支架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差异 光伏支架产品下游应用场景主要可分为集中式地面电站与分布式电站两大 类。通常情况下,集中式地面电站的装机规模与投资规模较大,客户对电池片等 主材以及光伏支架等辅材的价格提升更为敏感,客户议价能力较高,供应商对其 成本传导能力较弱。而分布式电站主要在屋顶建设,以家庭自用或工商业企业自 用,因此分布式光伏支架具体使用场景更具有多样性,对终端使用者的品牌溢价 高,客户对价格敏感程度也相对较低。 公司光伏支架产品以分布式光伏支架为主;而根据同行业公司定期报告披露 内容以及官网等公开信息查询,中信博、意华股份、爱康科技、振江股份光伏支 架产品以固定支架、跟踪支架等用于地面电站的支架或其配件为主。 2021 年硅料价格处于高位,并引发电池片、光伏组件等光伏主材价格大幅 增长,导致集中式地面电站开发商初始投资成本增大且项目收益被大大压缩甚至 亏损。在此情况下,2021 年国内外集中式地面电站项目发生较多迟延建设情形, 国内地面电站新增装机规模不及预期。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2021 年光伏发 电建设运行情况》,2021 年国内集中式光伏电站新增装机量为 25.6GW,与 2020 年相比减少了 21.66%。同时,根据国际能源署(IEA)的数据,全球集中式光伏 电站在 2021 年新增装机量为 77.4GW,较 2020 年仅增长了 4.31%。总体而言, 国内集中式光伏电站的新增装机量呈现下降趋势,而全球范围内的增长幅度较为 有限。集中式地面电站装机的迟延,使得作为光伏辅材的光伏支架市场竞争加剧; 同时,集中式光伏电站客户较强的议价能力倒逼其产业链上游环节向其让利。因 此,中信博、意华股份、爱康科技等以集中式地面支架为主的公司,2021 年光 1-1-174 伏支架产品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 而公司光伏支架产品以分布式光伏支架为主,且以外销为主,因此公司受上 述不利因素影响程度相对同行业可比公司较小,产品价格下调压力较小,2021 年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公司。 另一方面,2021 年度全球大宗铝合金及钢材价格、国际海运集装箱运费价 格均大幅上涨,使得光伏支架产品成本提升。而公司光伏支架产品以分布式光伏 支架为主,且以外销为主,境外分布式支架客户更加重视品牌价值与满足多样化 需求,对价格敏感程度相对较低,因此相比同行业公司,公司向客户传导成本上 涨的能力较强,顺价能力更强,在行业成本上升的背景下毛利率下降幅度更小, 也使得公司 2021 年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公司。 综上,公司光伏支架产品以分布式光伏支架为主,具体使用场景更具有多样 性,境外下游客户更加重视品牌价值与满足多样性需求,对价格敏感程度相对较 低,对供应端成本上升的传导容忍程度更高,因此 2021 年公司光伏支架产品毛 利率高于同行业公司。 ③业务经营模式不同 公司与意华股份光伏支架业务的品牌运营与经营模式存在差异,导致双方毛 利率不同: 根据意华股份公开披露信息,意华股份光伏支架业务模式为:海外主要为跟 踪支架龙头品牌商提供代工服务,国内渐进布局光伏跟踪与固定支架自有品牌。 其于 2019 年收购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的 光伏支架龙头提供结构件代工服务。2021 年,通过收购支架研发设计企业晟维 新能源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在国内渐进布局自有品牌业务。 公司进入光伏支架行业已十余年,成立至今始终采用自主研发的技术、产品 设计,并坚持自有品牌运营,通过多年的行业经验、丰富完善的产品线和主动高 效的产品设计在市场打造自有品牌,在海内外均有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因此,相 对于代工模式,公司的自有品牌模式,具有较强的品牌议价能力,毛利率水平较 高。 综上所述,公司毛利率及其变动情况与主营业务构成、产品下游应用领域、 1-1-175 市场布局情况、经营模式相匹配;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之间的差异具有合理 性。 (四)利润表其他主要项目分析 1、期间费用整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占收入 占收入 占收入 占收入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销售费用 5,001.98 5.73 10,850.93 5.60 6,884.74 4.77 5,331.54 5.24 管理费用 2,906.20 3.33 7,221.64 3.73 6,068.21 4.21 5,234.90 5.14 研发费用 2,269.31 2.60 4,321.34 2.23 2,687.49 1.86 2,190.41 2.15 财务费用 2,459.95 2.82 -297.15 -0.15 2,164.03 1.50 5,914.10 5.81 合计 12,637.43 14.47 22,096.76 11.41 17,804.47 12.35 18,670.95 18.34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合计分别为 18,670.95 万元、17,804.47 万元、22,096.76 万元和 12,637.43 万元,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合计分别为 18.34%、12.35%、11.41%和 14.47%。 2、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职工薪酬 2,863.30 57.24 6,449.18 59.43 4,046.09 58.77 3,126.71 58.65 市场开发 815.70 16.31 1,495.21 13.78 1,137.48 16.52 988.11 18.53 服务费 仓储运输 285.73 5.71 533.29 4.91 630.00 9.15 279.57 5.24 及港杂费 差旅及办 518.05 10.36 1,141.80 10.52 482.92 7.01 273.82 5.14 公费 业务招待 230.68 4.61 452.23 4.17 441.52 6.41 200.17 3.75 费 其他 288.52 5.77 779.22 7.18 146.73 2.13 463.17 8.69 合计 5,001.98 100.00 10,850.93 100.00 6,884.74 100.00 5,331.5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5,331.54 万元、6,884.74 万元、10,850.93 1-1-176 万元和 5,001.98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24%、4.77%、5.60%和 5.73%。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市场开发服务费、仓储运输及港杂费、差旅及办 公费等项目构成。上述四项在报告期各期合计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87.56%、 91.46%、88.65%和 89.62%,其中市场开发服务费主要为展会费、媒体推广费、 海外市场开发费等。 2022 年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增长 29.13%,主要原因为:公司持续打造全球化 的销售网络及服务团队,加大资源投入,充实销售团队,完善境内外市场及销售 渠道的开拓,因此公司 2022 年销售人员职工薪酬总额涨幅较大。2022 年物流仓 储费涨幅较大,主要系公司境外收入的快速增长,使得境外物流仓储费用增幅较 大。 2023 年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增长 57.61%,主要原因为:2023 年公司各项业务 发展迅速,收入同比增长较快,同时销售人员数量增长,因此对销售人员薪酬 支出总额增幅较大。此外公司加大对境内外市场开拓力度,积极参与海内外展 会,着力提升品牌知名度,因此差旅费金额以及市场开发费用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销售费用率情况对比分析如下: 可比公司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中信博 2.91% 2.99% 2.79% 3.01% 意华股份 2.01% 2.47% 2.13% 2.31% 爱康科技 4.64% 1.98% 1.23% 2.03% 振江股份 1.17% 1.30% 1.08% 1.28% 平均值 2.68% 2.19% 1.81% 2.16% 发行人 5.73% 5.60% 4.77% 5.24%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披露的定期报告。 受业务构成、具体产品类型、市场渠道等差异影响,不同公司之间销售费用 率亦存在差异。公司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为:(1)公司坚持 秉持全球化人力资源战略,使用本地团队管理本地业务,构建全球化的服务网络 和服务团队,以达到对当地市场、客户的快速响应。公司已在澳大利亚、德国、 日本、泰国等地设立海外分支机构,部署当地销售及技术支持团队,上述海外地 区劳动力成本更高,因此公司销售人员薪酬支出较高。(2)公司境外收入占比较 高,因销售费用中包含海外展会支出等境外市场开发费。(3)在境内市场方面, 1-1-177 公司根据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绿色经济目标,将中国区市场视为未来支架产品 业绩增长的主要市场,加强资源投入,完善国内市场及销售渠道的开拓,因此报 告期内公司在境内市场营销投入较多。 公司与可比公司的销售费用中员工薪酬占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中信博 38.37% 26.21% 33.90% 42.08% 意华股份 43.02% 44.62% 50.09% 46.64% 爱康科技 54.20% 46.60% 33.90% 36.18% 振江股份 48.30% 39.46% 41.91% 36.12% 平均值 45.97% 39.22% 39.95% 40.26% 发行人 57.24% 59.43% 58.77% 58.65%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披露的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员工薪酬占比在 57%以上,而同行业上市公司平 均占比为 40%左右。综上,公司销售费用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构建全 球化销售服务团队以及境内外市场拓展投入增多所致,具有合理性。 3、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职工薪酬 1,547.64 53.25 4,302.99 59.58 3,494.08 57.58 2,688.32 51.35 办公及招待 446.70 15.37 942.97 13.06 844.03 13.91 861.41 16.46 费 咨询服务费 477.23 16.42 1,013.65 14.04 732.67 12.07 630.21 12.04 折旧与摊销 246.28 8.47 545.04 7.55 480.87 7.92 406.77 7.77 房租及水电 82.51 2.84 177.55 2.46 113.33 1.87 103.62 1.98 电站保险费 60.74 2.09 156.35 2.16 143.65 2.37 130.29 2.49 其他 45.09 1.55 83.08 1.15 259.57 4.28 414.28 7.91 合计 2,906.20 100.00 7,221.64 100.00 6,068.21 100.00 5,234.9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5,234.90 万元、6,068.21 万元、7,221.64 万元和 2,906.20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14%、4.21%、3.73%和 3.33%。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提高精益化管理与数字化管理水平,费用管控能力提升,管 1-1-178 理费用率呈下降趋势。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办公及招待费、咨询服务费、折旧费及摊销 等项目构成。上述四项在报告期各期合计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87.62%、 91.49%、94.23%和 93.52%。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管理费用率情况对比分析如下: 可比公司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中信博 3.84% 3.23% 3.35% 4.25% 意华股份 4.89% 4.45% 3.77% 3.52% 爱康科技 10.49% 4.83% 3.59% 9.32% 振江股份 3.61% 3.68% 2.38% 3.32% 平均值 5.71% 4.05% 3.27% 5.10% 发行人 3.33% 3.73% 4.21% 5.14%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披露的定期报告。 2021、2022 年公司管理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为:(1) 公司重视“绩效导向”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注重打造高素质、全球化的经营管理 团队伍,以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经营业绩,因此公司管理人员薪酬支出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员工薪酬占比在 50%以上,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 随着公司费用管控能力提升以及收入快速增长,公司管理费用整体呈下降趋势, 2023 年、2024 年 1-6 月公司管理费用率已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4、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员工薪资 1,536.31 67.70 3,002.25 69.47 1,986.44 73.91 1,238.83 56.56 检测费 161.06 7.10 361.63 8.37 226.49 8.43 62.32 2.85 材料费 291.05 12.83 337.57 7.81 146.00 5.43 686.76 31.35 折旧费及摊销 82.49 3.64 133.53 3.09 111.66 4.15 101.30 4.62 设计咨询费 0.33 0.01 20.90 0.48 5.15 0.19 10.07 0.46 其他 198.06 8.73 465.48 10.77 211.75 7.88 91.13 4.16 合计 2,269.31 100.00 4,321.34 100.00 2,687.49 100.00 2,190.41 100.00 1-1-179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2,190.41 万元、2,687.49 万元、4,321.34 万元和 2,269.3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15%、1.86%、2.23%和 2.60%。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员工薪资、检测费、材料费、折旧费及摊销等项目构成。2023 年公司研发费用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加大现有光伏支架系统产品进行改造升 级、研发面向不同市场、不同应用场景的新标准化产品,同时加大对光伏智能 跟踪器领域、储能产品的研发,研发团队不断扩充,员工薪酬、材料费等支出 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研发费用率情况对比分析如下: 可比公司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中信博 2.25% 2.66% 3.44% 4.98% 意华股份 3.37% 3.79% 3.92% 4.52% 爱康科技 2.39% 1.69% 1.09% 1.54% 振江股份 3.37% 3.30% 3.18% 3.31% 平均值 2.85% 2.86% 2.91% 3.59% 发行人 2.60% 2.23% 1.86% 2.15%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披露的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重视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对研发项目持续投入人力和 物力,公司研发投入规模持续增长。公司研发费用率低于部分同行业公司,主要 原因包括:(1)不同公司之间主营业务构成、具体产品结构、研发方向、具体研 发项目有所差异;(2)公司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业务模式相对稳定,对研发投入 的需求相对较小;(3)公司研发人员规模及人员薪酬总额相对较低,使得公司研 发费用率相对较低。 5、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利息支出 1,215.37 49.41 1,924.06 -647.50 2,817.73 130.21 2,735.33 46.25 其中:租赁负 120.30 4.89 252.03 -84.82 261.19 12.07 241.09 4.08 债利息支出 减:利息收入 184.04 7.48 419.38 -141.13 186.35 8.61 72.62 1.23 1-1-180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利息净支出 1,031.33 41.93 1,504.68 -506.37 2,631.38 121.60 2,662.71 45.02 汇兑净损失 1,213.99 49.35 -2,252.89 758.16 -961.67 -44.44 2,660.06 44.98 手续费及其他 99.54 4.05 213.34 -71.80 247.05 11.42 193.34 3.27 扶贫金未确认 115.09 4.68 237.72 -80.00 247.28 11.43 256.26 4.33 费用摊销 融资租赁费用 - - - - - - 141.73 2.40 合计 2,459.95 100.00 -297.15 100.00 2,164.03 100.00 5,914.1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5,914.10 万元、2,164.03 万元、-297.15 万 元和 2,459.9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81%、1.50%、-0.15%和 2.82%。 公司财务费用受利息支出、汇兑净损失等项目影响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规模较大,境外业务主要集中在澳大利亚、欧洲、 日本、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主要使用澳元、美元、欧元、英镑、日元等,因此 汇率波动对公司财务费用有较大影响。 2022 年公司财务费用降幅较大,主要系人民币对美元、欧元、澳元等外币 贬值,使得公司实现汇兑收益 961.67 万元,相较 2021 年增加 3,621.73 万元。 2023 年财务费用降幅较大,主要原因为:借款结构优化及利率有所降低使 得利息支出同比下降;同时人民币对欧元、澳元等外币贬值,使得公司实现汇 兑收益 2,252.89 万元,相较 2022 年增加 1,291.22 万元。 2024 年 1-6 月财务费用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为:2024 年公司银行借款规模 提高,使得利息支出同比提升 28%;同时欧元、澳元、日元等主要结算外币较美 元和人民币均贬值,导致汇兑损失金额同比大幅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财务费用率情况对比分析如下: 可比公司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中信博 0.36% 0.12% 0.25% 0.11% 意华股份 0.71% 1.49% 0.61% 2.16% 爱康科技 17.54% 5.97% 2.91% 10.68% 振江股份 3.62% 3.51% 3.70% 4.48% 平均值 5.56% 2.77% 1.86% 4.36% 1-1-181 可比公司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发行人 2.82% -0.15% 1.50% 5.81%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披露的定期报告。 2021 年、2022 年公司财务费用率与可比公司平均值差异较小,位于可比公 司财务费用率范围之内。2023 年公司财务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值,主要 系当期汇兑收益金额较大,同时公司收入同比增幅较大。2024 年 1-6 月公司财 务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值,主要系爱康科技本期融资成本大幅增加,财 务费用率较高。 6、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计入其他收益 257.75 541.97 379.92 214.77 的政府补助 其中:与递延收益 相关的政府补助 - 1.02 11.07 14.02 (与资产相关) 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的政府补助(与 257.75 540.94 368.85 200.75 收益相关) 二、其他与日常活 动相关且计入其 11.34 162.72 5.10 5.13 他收益的项目 其中:个税扣缴税 11.34 6.44 5.10 5.13 款手续费 进项税加计扣除 - 156.28 - - 合计 269.08 704.69 385.02 219.90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 219.90 万元、385.02 万元、704.69 万元和 269.08 万元,以与收益相关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主。其他收益对 公司营业利润整体影响较小。 7、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 135.19 390.59 828.53 518.27 投资收益 1-1-182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 - - - 92.99 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损益 - -64.01 - 23.46 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 - - 12.32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8.74 - - 156.54 金融负债取得的投资收 益 票据贴现利息 - -29.79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 - 77.15 - - 得的投资收益 合计 143.93 373.94 828.53 803.59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803.59 万元、828.53 万元、373.94 万元和 143.93 万元,主要由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等项目构成。 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 0.00 万元、-76.74 万元、-296.62 万元和 11.08 万元,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导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对公司营业利润影响较小。 9、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6.00 15.90 83.67 -93.93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91.38 -1,600.18 -383.32 -649.15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12 206.48 -220.73 71.35 合计 96.26 -1,377.80 -520.38 -671.73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分别为-671.73 万元、-520.38 万元、-1,377.80 万元和 96.26 万元,主要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其他应收款坏 账损失、应收票据坏账损失构成。2023 年,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损失提升,主要 系本期境内光伏支架收入大幅提升,使得组合 3 应收其他客户款项余额同比提 升 155.59%,公司报告期内按一致的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因此应收账款坏账 损失增长较多。 1-1-183 10、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 -28.82 -401.87 -513.18 -158.16 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20.13 -28.80 22.02 15.21 合计 -148.95 -430.67 -491.16 -142.95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分别为-142.95 万元、-491.16 万元、-430.67 万元和-148.95 万元,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与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1、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外收入 32.57 247.86 73.52 80.64 营业外支出 63.46 69.57 820.09 79.80 营业外收支净额 -30.89 178.30 -746.57 0.83 利润总额 6,675.41 20,365.16 13,935.52 5,954.62 营业外收支净额/利润总额 -0.46% 0.88% -5.36% 0.0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分别为 0.83 万元、-746.57 万元、178.30 万 元和-30.89 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01%、-5.36%、0.88%和-0.46%。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金额净额较小,未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保险赔款 20.76 87.03 31.88 61.41 无需支付的款项 3.11 133.51 29.48 18.06 其他 8.69 27.33 12.16 1.16 合计 32.57 247.86 73.52 80.64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1-1-184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公益性捐赠支出 - 2.00 100.00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7.41 78.99 40.17 17.90 罚款及滞纳金 53.21 57.81 1.04 21.08 诉讼费 - -134.33 677.85 - 其他 2.85 65.09 1.03 40.82 合计 63.46 69.57 820.09 79.80 2022 年公司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幅较大,主要系当年计提未决仲裁的预计赔 偿支出 677.85 万元。该仲裁事项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之“六、财务状况分析” 之“(二)负债结构分析”之“2、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其变化分析”之“(4)预 计负债”中的相关内容。2023 年诉讼费为负数主要系公司为该仲裁实际支付的 和解金额小于前期累计计提的预计负债。 12、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1,741.49 4,700.54 1,722.23 1,363.40 递延所得税费用 -500.41 -1,213.44 1,282.83 -276.61 合计 1,241.09 3,487.10 3,005.06 1,086.78 (五)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发生额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7.41 -81.33 -49.05 -18.7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257.75 540.94 367.05 214.77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 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 - - - 12.32 的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 -64.08 - 23.4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 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19.81 -219.46 -76.74 -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 1-1-185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 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 2.11 68.00 0.47 3.59 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 -23.48 257.29 -706.39 18.73 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 - - 43.53 98.12 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248.77 501.37 -421.14 352.28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 49.16 54.59 34.50 86.85 影响数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99.62 446.78 -455.63 265.43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 - 0.03 -0.40 - 常性损益净额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199.62 446.75 -455.24 265.43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5,142.63 16,459.12 11,393.32 4,471.54 润 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3]65 号)相关规定,公司将 2023 年进项税加计抵减、个税手续费返 还以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递延收益摊销合计金额 163.74 万元(税前)认定为经常性损 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公 司非经常性损益总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92%、-3.02%、2.46%和 3.73%, 比例较低,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相对较小。 八、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23.07 5,405.02 12,179.27 6,430.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90.41 -23,602.59 -5,544.99 1,137.2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316.39 3,558.17 -3,563.07 -19,515.9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133.30 -12,877.74 4,691.71 -13,915.64 1-1-186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870.36 12,737.07 25,614.80 20,923.09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79,046.30 180,572.47 136,248.14 96,944.77 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2,199.02 5,820.31 8,262.93 3,932.5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 4,342.44 4,607.38 4,816.02 1,878.47 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85,587.76 191,000.16 149,327.09 102,755.81 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62,333.95 152,201.24 112,119.33 73,580.43 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 10,303.96 16,839.28 11,491.41 8,523.68 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5,803.91 5,791.64 7,126.40 3,331.2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 8,369.00 10,762.99 6,410.68 10,890.22 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86,810.83 185,595.14 137,147.82 96,325.55 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223.07 5,405.02 12,179.27 6,430.26 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96,944.77 万元、 136,248.14 万元、180,572.47 万元和 79,046.30 万元,与各期营业收入金额基本 匹配。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430.26 万元、 12,179.27 万元、5,405.02 万元和-1,223.07 万元。2021 年-2022 年公司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大于当期净利润,公司经营业务整体回款情况与经营活 动现金流状况良好。 2023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05.02 万元,实现净利润 16,878.06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主要原因为: 1)2023 年公司境内光伏支架收入大幅上涨,于 2023 年第四季度完成项目交付并确认收 入的占比较高,对该等客户的应收货款仍有部分处于信用期内未收回,因此公 1-1-187 司经营性应收项目同比增幅较大;(2)生产经营规模扩大,以及电站建设投入 增加使得公司存货余额提高;(3)因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预提费用及工资等 事项,本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该事项对净利润起正向作用,但不影响 当期现金流。 2023 年公司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较大,主要系随着公司收 入快速增长与经营规模扩大,支付经营性期间费用与保证金等增加所致。 2024 年 1-6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原因包括:(1) 2023 年末应付年终奖较高,2024 年上半年公司支付员工薪酬增加;(2)2024 年 上半年收到出口退税减少;(3)本期最后一月收入占比提高,因此截至 6 月底 部分客户暂未回款。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 208.74 686.48 405.47 34.08 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 0.50 52.53 2.06 31.61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 - 10.00 3,051.19 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 - - 15,900.00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9.24 739.01 417.53 19,016.8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 8,199.65 24,341.60 5,762.52 1,979.63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20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 - - 15,900.00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99.65 24,341.60 5,962.52 17,879.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7,990.41 -23,602.59 -5,544.99 1,137.25 量净额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137.25 万元、 -5,544.99 万元、-23,602.59 万元和-7,990.41 万元。 1-1-188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自于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处 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以及结构性存款和银行理财产品赎回。报告期内公司投资 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以及结构性存款 和银行理财产品购买。2021 年公司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其他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均为结构性存款申购及到期赎回。2022 年、2023 年、2024 年 1-6 月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 主要系公司光伏电站在建工程建设、机器设备购置等投入增加所致。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 - - 38.00 - 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 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 - 38.00 -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 37,826.00 28,920.00 52,348.41 42,037.68 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 - - - 7,432.05 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37,826.00 28,920.00 52,386.41 49,469.73 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 16,824.45 20,863.54 42,239.24 59,836.25 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 3,468.97 3,872.70 2,997.34 3,342.81 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 - 20.00 25.00 30.00 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 216.19 625.59 10,712.89 5,806.60 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20,509.61 25,361.83 55,949.47 68,985.67 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17,316.39 3,558.17 -3,563.07 -19,515.94 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515.94 万元、 -3,563.07 万元、3,558.17 万元和 17,316.39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自于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公司通过 增加长期借款,减少短期借款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以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 1-1-189 本;并综合考虑日常经营活动资金周转需求、资产购置需求、资金成本等因素综 合确定融资方式与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归还售后回 租融资款、归还关联方借款等。2022 年公司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 幅较大,主要系公司为降低融资成本而提前归还融资性售后回租款。2024 年 1-6 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幅较大主要系本期新增银行借款增长。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分别为 1,979.63 万元、5,762.52 万元、24,341.60 万元和 8,199.65 万元。2022 年、2023 年、2024 年 1-6 月公司资本性支出较大,主要系公司光伏电站在建工 程建设、机器设备购置等投入增加所致。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在未来三年,公司可预见重大资本性支出除光伏电站发电业务所需的光伏电 站建设支出外,主要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内容。 十、技术创新分析 (一)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 公司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八、与产品或服务有关的技术情况”。 (二)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主要在研项目如下: 1-1-190 序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项目目的 项目进展 号 一种灵活便捷多点 完成针对于欧洲市场的斜屋顶光伏安装方案的开 1 调节的斜屋顶光伏 发布阶段 发,抢占市场 支架系统的研发 通过调研国内外市场领先厂家的技术路线,分析产 D1P/D2P120 数字 品优缺点,打造一款数字化,智能化的跟踪产品, 2 智能跟踪系统的研 进一步提升发电效率。适应大组件,结构轻量化, 认证阶段 发及应用 核心驱动部件实现自研,确保成本领先。完善风洞 测试、ETL 及 TV 认证,并更新 DIV 可资报告 数字能源管理云平 实现光伏设备数据自主采集,智能运维管理,提升 3 开发阶段 台 产品竞争力 5kWh 堆叠式低压 开发 5kWh 低压户用电池系统,推向欧洲、澳洲等 4 开发阶段 户用储能电池 市场,丰富产品矩阵,提升公司户用产品竞争力 配套光储应用场景的单相输出逆变器,功率等级范 户用储能系统混合 5 围 3.6kW-6kW,目标为澳洲、欧洲以及东南亚部分 开发阶段 逆变器 市场 德国、英国等欧洲市场微型逆变器及优化器的应用 一种高荷载瓷瓦斜 逐渐广泛,为了使光伏支架能与其配合使用,特此 6 屋顶光伏系统的开 开发阶段 进行此项目的开发。项目开发完成后可广泛应用于 发 欧洲梯形彩钢瓦光伏安装项目 实现固定支架和跟踪支架快速工程设计与报价的平 数字化工程设计自 7 台,包括结构仿真计算、物料清单、报价清单、总 测试阶段 动化平台 装图、系统 3D 模型和工程图等 D1P/D2P120 数字 对现有的 D1P 和 D2P120 进行三方面优化,包括提升 8 智能跟踪系统产品 产品可靠性;降低产品成本;配件通用化与可制造 开发阶段 优化 性,缩短交付周期 基于日本小项目的标准化快速设计与快速交付需求 进行产品优化;针对东南亚市场,优化产品降低成 9 STMAC 产品优化 开发阶段 本;针对中国市场,优化产品降低成本,提高可制 造性,缩短交付周期 一种实现易捷安装 面向德国地面光伏市场,具有组件快速安装,适配 10 小批量试产 的固定支架的研发 双面组件,全压块连接的特点 (三)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 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合理的研发体系、人才培养体系和有效的激 励机制,为持续的技术创新提供了制度保障。 1、完整成熟的研发体系 公司在经营与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成熟的新产品开发流程,为公司持续在 新能源产业链上开发新产品和研发新技术提供重要制度保障。当前,公司的产品 开发流程包括 6 个部分:设计和开发的输入、输出、评审、验证、确认以及可靠 性测试环节。销售中心、产品事业部、各工厂、生产计划部、采购部、品管部、 研发项目组等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支持公司新产品的开发。同时,公司对新产品 1-1-191 开发的各个环节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论证,全面保障新产品开发的质量和效果。 2、专业化的人才培养体系 公司通过建立人才选拔机制,全球范围引进高素质的核心技术人才。截至报 告期末,公司组建了一个由 114 名技术专业人员组成的研发团队,团队结构合理, 建设完善,且拥有丰富的研发经验。该团队的人数超过公司总人数的 10%,其中 80%以上的成员拥有本科以上学历。团队依靠敏锐的洞察力和技术积累,及时把 握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自身情况进行技术迭代和升级,为公司的技术发展制 定正确的战略,并为公司的技术创新和业绩持续增长提供了稳固支持。 3、持续创新的激励机制 公司成立以来,加强了以“绩效导向”为核心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并推出了 适应公司发展的“TUP”激励机制。该机制将绩效管理与人员培养、薪酬激励和 人员淘汰相结合,实现留优汰劣,打造高素质、战斗力强的员工队伍,持续提升 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经营业绩。 十一、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主体 进行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涉案金额超过 1,000 万元,并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的尚未了结的 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 4 项尚未了结的单笔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诉讼案件,具体如下: 1、发行人与中润天能、国润天能诉讼案件 2017 年 11 月 15 日,北京中润天能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润天能”)与发行人签订《支架采购合同》,约定中润天能向发行人购买光伏支架 1-1-192 及相关服务,合同价款为 631.73 万元(含税价格为 789.66 万元)。2018 年 1 月 15 日,发行人已供货完毕,但中润天能未按照《支架采购合同》约定向发行人 支付合同款项。北京国润天能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天能”) 向发行人出具《担保函》,对上述《支架采购合同》项下中润天能的付款义务提 供保证担保。 发行人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润天能向发行人 支付合同价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等费用,并请求判令国润天能对上述中润天能对 发行人所负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20 年 5 月 30 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已就此案件做出一审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2018)京 0105 民初 97410 号), 判令中润天能向发行人支付款项 631.73 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赔偿律师费 5.00 万元,保全费损失 0.50 万元,国润天能就中润天能的前述付款责任向发行人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 发行人已于 2020 年 10 月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请求执行上述判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出具《执行裁 定书》((2021)京 0105 执 24044 号),因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终 结此次执行程序。 2023 年 8 月 29 日,国润天能管理人向发行人出具《债权申报通知书》,通 知发行人国润天能破产并请发行人向国润天能管理人申报债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向国润天能管理人申报债权本金、利息 及其他款项,共计 889.61 万元,中润天能及/或国润天能均尚未向发行人支付上 述款项,发行人已对相关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发行人与中润天能诉讼案件 2017 年 3 月 30 日,中润天能与发行人签订《茌平县肖庄 40W 农光互补光 伏发电项目第二期 20MW 工程光伏支架采购合同》,约定中润天能向发行人采购 光伏支架、相关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合同总金额为 792.29 万元;2017 年 6 月 14 日,双方签署《茌平项目光伏支架采购合同补充协议》,合同总金额为 10.81 万元。上述合同签署后,发行人已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中润 天能实际已支付 525.37 万元,尚有 277.73 万元未向发行人支付。 1-1-193 发行人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润天能向发行人 支付款项 277.73 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并承担财产保全保险费。2020 年 8 月 21 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就此案件做出一审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 ((2018)京 0108 民初 51039 号),判令中润天能向发行人支付款项 277.73 万元, 违约金 27.77 万元,保险费损失 0.49 万元,共计 305.99 万元。中润天能不服一 审判决结果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0 年 12 月 7 日,北京市第 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0)京 01 民终 7553 号)。判令驳回中 润天能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结果。 发行人已于 2021 年 2 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请求执行上述判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出具《执行裁定 书》((2021)京 0108 执 5123 号),因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终结 此次执行程序。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中润天能尚未支付上述款项,发行人已对相关应 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清源易捷与东升公司诉讼案件 2018 年 4 月 1 日,清源易捷与河南东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升 公司”)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约定清源易捷对南召县东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南召马市坪风电一期 40MW 项目进行股权收购。2018 年 12 月 9 日,清源易捷与 吉风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吉风科技有限公司同意按照《股权收 购框架协议》在股权质押解除完成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向东升公司支付合同金额, 其中 288 万元由吉风科技有限公司用支票的形式付给东升公司,再由东升公司背 书给清源易捷,该笔款项东升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清源易捷向厦门市翔安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东升公司向清源易捷支付款项 288 万元及逾 期利息损失。2023 年 3 月 29 日,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已就此案件作出一审判 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2022)闽 0213 民初 235 号),判令东升公司向清源易 捷支付款项 288 万元及逾期利息损失。 东升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3 年 7 月 17 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2023)闽 02 1-1-194 民终 3106 号)。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东升公司同意向清源易捷支 付 288 万元。上述款项分七期支付,第一期于 2023 年 7 月 23 日之前支付 48 万 元,剩余六期自 2023 年 8 月开始每月 23 日之前支付 40 万元。 清源易捷已于 2023 年 8 月向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请求执行上述《民事调解书》,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已于 2023 年 10 月 8 日立 案。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已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出具《执行裁定书》((2023) 闽 0213 执 2254 号之二),因尚未具备执行条件,终结此次执行程序。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东升公司尚未完成支付全部 288 万元,发行人已 对相关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4、舞钢卓邦与浙江锐能的诉讼案件 2019 年 12 月 2 日,浙江锐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昱辉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锐能”)与清源电力签订《关于舞钢市卓邦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 权转让协议》约定,纳税义务发生在基准日之前的,目标公司舞钢卓邦纳应纳而 未纳的税、费,或者虽然已产生但尚未届至纳税期的税、费以及罚款、滞纳金等, 均由转让方浙江锐能替舞钢卓邦承担。 2022 年 7 月 21 日,舞钢卓邦收到国家税务总局舞钢市税务局铁山税务分局 下发的《纳税评估税务事项通知书(纳税人自行补正)》(平舞税税通〔2022〕10672 号),要求对纳税评估发现的疑点由舞钢卓邦公司进行补正申报、补缴税款,调 整账目。舞钢卓邦已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至 7 月 27 日完成各税种补正申报,缴 纳税款及滞纳金共计 127.98 万元。 舞钢卓邦已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浙江锐能向舞 钢卓邦支付上述各项税费和滞纳金款项。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已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立诉前调解案件。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案件尚在审理中,浙江锐能尚未完成支付全部 127.98 万元,发行人已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相关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上述诉讼案件相关应收款项已计提坏账准备,该等案件将不会对发行人的财 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1-1-195 (三)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除上述对外担保情况、尚未了结的重大仲裁、 诉讼情况外,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期后事项。 十二、本次发行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基于公 司现有业务基础及技术储备而确定,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 化,亦不产生资产整合事项。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三、2024 年 1-9 月业绩情况 (一)2024 年 1-9 月业绩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 三季度报告》,2024 年 1-9 月经营业绩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1-9 月 变动额 变动率 营业收入 131,936.84 128,389.96 3,546.87 2.76% 营业成本 101,762.97 94,290.13 7,472.84 7.93% 毛利额 30,173.86 34,099.83 -3,925.97 -11.51% 销售费用 8,285.10 7,112.23 1,172.87 16.49% 管理费用 4,764.81 5,618.72 -853.91 -15.20% 研发费用 3,602.31 2,946.74 655.57 22.25% 财务费用 1,706.38 1,098.88 607.51 55.28% 1-1-196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1-9 月 变动额 变动率 其他收益 270.37 480.19 -209.82 -43.70% 投资收益 454.20 550.02 -95.82 -17.4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04.52 133.48 -238.00 -178.30% 信用减值损失 -275.66 -369.07 93.41 25.31% 资产减值损失 -102.57 -281.39 178.81 63.55% 利润总额 11,605.72 17,667.03 -6,061.31 -34.31% 所得税费用 1,723.07 3,186.20 -1,463.13 -45.92% 净利润 9,882.65 14,480.82 -4,598.18 -31.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9,785.07 14,493.79 -4,708.71 -32.49% 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9,655.23 13,799.66 -4,144.44 -30.03% 有者的净利润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下同。 (二)公司业绩变动主要原因 2024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9,785.07 万元,同比下降 32.4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9,655.23 万元, 同比下降 30.03%。 公司利润水平同比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①毛利率较高的欧洲光伏支架 业务收入占比和毛利率降低,以及毛利率较低的境内光伏支架业务收入占比提 升导致综合毛利率下降;②销售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金额同比增长。 2024 年以来公司欧洲区域光伏支架业务收入已逐步改善,亚洲区域光伏支 架和光伏电站工程业务的市场开拓成果较为显著,加之在全球绝大部分国家对 能源转型的共识的大背景下,对公司经营业绩形成了有力支撑。2024 年第二季 度、第三季度,公司利润情况环比显著提升;2024 年第三季度,公司扣非归母 净利润 4,512.60 万元,同比亦增长 26.54%,公司单季度的经营业绩在同比和环 比层面均已显著改善。因此公司 2024 年 1-9 月经营业绩的变动不构成本次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实质性障碍。 1-1-197 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合法合规情况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共受到 3 项金额超过 1 万元的行 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1、单县清源受到农业农村局处罚 单县清源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收到单县农业农村局出具的《林业行政处罚决 定书》(单林罚书字(2021)第(08003)号),载明因单县清源擅自改变湿地公 园土地用途,依据《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第三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被处以 3 万元的罚款处罚。 根据单县农业农村局于 2023 年 5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单县清源上述行为 情节较轻,已及时、足额缴纳罚款,未造成严重后果,上述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 2、皮山清源受到生态环境局处罚 皮山清源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收到第十四师昆玉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第十 四师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十四师环罚〔2021〕3 号),载明因皮山清源 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 第(十三)款的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试 行)》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处以 10 万元的罚款处罚。 根据第十四师昆玉市生态环境局于 2023 年 5 月 6 日出具的《证明》,皮山清 源上述违法行为非情节严重,未报请人民政府责令停业或关闭;皮山清源上述违 法行为已改正并足额缴纳罚款,第十四师昆玉市生态环境局已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结案。 1-1-198 3、天津清源静海分公司受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天津清源静海分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收到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市监静杨罚[2020]48 号),载明因天津清源静海分 公司使用未经首次检验的 1 台电动单梁起重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被处以 3 万元的罚款处罚。 根据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证明,天津清 源静海分公司上述处罚不属于从重行政处罚。天津清源静海分公司已足额缴纳罚 款并完成相应整改。除上述情形外,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天津清源静海分公司 注销之日(2022 年 6 月 23 日),天津清源静海分公司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 政处罚记录。 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重大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 法合规情况 1、报告期内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 况,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2、报告期内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 2023 年 11 月 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以下简称“厦 门证监局”)出具〔2023〕39 号《厦门证监局关于对王小明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 决定》,就王小明三季报窗口期违规交易采取责令整改的监管措施,并要求王小 明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证券交易行为,并自收到决 定书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厦门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023 年 12 月 8 日,上交所针对王小明本次窗口期违规交易采取口头警示的 监管措施。 1-1-199 监事王小明在本次误操作后主动向公司董事会进行报告,及时向公司及广大 投资者致歉,并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将本次误操作减持产生的收益 16.46 万元 全部上缴给公司。2023 年 12 月 12 日,王小明回购本次误操作减持的 20,000 股 股票,承诺即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并提前终止其股份减持计划。2023 年 12 月 15 日,王小明按照厦门证监局的要求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王小明已明确 其将持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审慎规范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 次发生。 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公司将以此为戒, 进一步加强组织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股东等再次认真 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规定,审慎规范操作, 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前述误操作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未严重损害上 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3、报告期内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出具的其他函件 (1)《关于对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519 号) 2021 年 5 月 2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清源科技(厦门)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上证公函[2021]0519 号) 以 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就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进行事后审核,要求公司对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相关事项作出进一步的说明,同时要求年审会计师、评估师及独立 董事对监管工作函中相关问题发表意见。 公司收到监管工作函后高度重视,对监管工作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 查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进行了回复和落实,并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公告回复内容,参见《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同时,年审会计师和评估师就监管工作函中的相关问题出具了相关回复;独立董 事针对监管工作函中的相关问题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0 (2)《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上证公函[2023]3496 号) 2023 年 12 月 28 日,上交所出具了《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常 波动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3496 号),就发行人 2023 年 12 月 21 日至 12 月 28 日股价波动较大的情况明确监管要求,要求发行人进一步核 查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要求公司自查并 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等 主体最近 6 个月特别是股价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是否存在违规 交易行为,是否存在通过炒作热点概念等不当行为配合减持等情况。 发行人收到监管工作函后对监管工作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确认, 根据上交所相关要求进行了回复和落实,并于 2024 年 1 月 2 日提交了回函。经 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的情形等;经公 司自查并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 董监高等主体最近 6 个月特别是股价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除公 司监事王小明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由于操作失误在窗口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卖出 公司股份外,前述主体不存在违规交易行为,不存在通过炒作热点概念等不当 行为配合减持等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收到前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未造成严重 后果,不属于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 违法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3)《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 公函[2024]0020 号) 2024 年 1 月 10 日,上交所出具了《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相 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上证公函[2024]0020 号),就发行人近期股价波动较大、 多次触及异常波动以及发行人第二大股东厦门金控发布减持股份计划的相关事 宜,要求发行人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并要求公司自查并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 1-1-201 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等主体最近 6 个月特别是股价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交易行为;同时要求发行人进一步核查公司主要股东 是否存在通过拉抬股价等行为配合减持的情况、是否涉及公司的重大信息等。 发行人收到监管工作函后对监管工作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确认, 根据上交所相关要求进行了回复和落实,并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提交了回函。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 在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的情形等;经公司自查并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等主体最近 6 个月特别是股价异常 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除公司监事王小明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由于操 作失误在窗口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份外,前述主体不存在违规交易行 为,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通过炒作股价等不当行为配合减持等情况;经公司核 查,公司主要股东在股价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在收到厦 门金控《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减持计划的通知》前,厦门金控持有 公司股票的数量不存在变化,不存在在公司股价异动前主要股东披露减持计划 的情况,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通过拉抬股价等行为配合减持的情况,不存在涉 及公司的重大信息。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收到前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未造成严重 后果,不属于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 违法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二、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1-1-202 三、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同业竞争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 Hong Daniel。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Hong Daniel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81,407,607 股,通过清源国际间接控制公司 股份数量 4,548,407 股,Hong Daniel 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 31.39%。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 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最近三年变化情况”之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 同或相似的业务,未拥有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控股公司、联营公司及合 营公司。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所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 为有效防止及避免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Hong Daniel 已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时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人目前未在与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公司或者 其他经济组织中担任职务; (2)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以任 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 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3)在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 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也不会: ①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 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②以任何形式支持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发行人及其 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1-1-203 ③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 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4)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发行人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 机构方面的独立性; (5)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 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6)将不利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等身份,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他 股东权益的活动。 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均用于发行人主营业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业务关系和管理关系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 四、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 关联方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 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说明 1 Hong Daniel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 王小明 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3 厦门金控 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4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法人 5 厦门市财政局 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组织 1-1-204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 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最近三年 变化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3、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 (1)控股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有 58 家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主要 (%)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经营地 直接 间接 1 清源美国 2011/7/25 1 万美元 美国 100 - 贸易 2 清源英国 2011/4/18 63.87 万英镑 英国 100 - 贸易 3 天津清源 2012/3/16 2,000 万元 天津 100 - 生产制造 11,253.34 中国 4 清源香港 2012/11/26 100 - 投资控股 万港元 香港 5 清源日本 2013/5/1 1,000 万日元 日本 - 100 贸易 6 清源易捷 2013/7/9 10,000 万元 福建 100 - 工程施工 7 清源海西 2014/4/24 2,000 万元 福建 75 - 投资 8 清源海阳 2014/8/20 1,500 万元 福建 - 75 电站建设与运营 9 单县清源 2014/7/4 3,000 万元 山东 100 - 电站建设与运营 10 滁州天荣 2014/5/29 4,400 万元 安徽 100 - 电站建设与运营 11 包头固能 2014/12/19 5,220 万元 内蒙古 - 100 电站建设与运营 12 皮山清源 2014/8/27 6,600 万元 新疆 100 - 电站建设与运营 13 淄博昱泰 2016/12/26 1,000 万元 山东 - 100 电站建设与运营 14 包头易捷 2015/9/14 1,000 万元 内蒙古 100 - 生产制造 0.0298 澳大 电站建设与运营 15 清源项目澳洲 2016/2/1 - 100 万澳元 利亚 及贸易 16 清源泰国 2015/9/4 100 万泰铢 泰国 - 49 贸易 澳大 17 清源澳洲 2004/4/5 0.01 万澳元 100 - 贸易 利亚 18 济宁清源 2023/11/23 722 万元 山东 - 100 电站建设与运营 19 中卫闽阳 2016/12/23 300 万元 宁夏 - 100 电站建设与运营 20 永安清阳 2017/7/27 2,000 万元 福建 100 - 电站建设与运营 21 晋江旭阳 2017/7/20 1,000 万元 福建 - 100 电站建设与运营 1-1-205 持股比例 主要 (%)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经营地 直接 间接 22 厦门韦迩 2021/7/12 1,000 万元 福建 100 - 技术开发 23 漳州卓源 2017/8/29 1,000 万元 福建 - 100 电站建设与运营 24 苏州润赫 2023/11/16 100 万元 江苏 - 100 电站建设与运营 25 清阳海欣 2017/12/27 3,724.88 万元 福建 100 - 电站建设与运营 26 包头固新能 2017/12/7 5,321.25 万元 内蒙古 - 70 电站建设与运营 27 清源全球 2017/8/25 2.5 万欧元 德国 - 100 电站建设与运营 28 MES XXXV 2017/7/18 0.1 万欧元 德国 - 100 电站建设与运营 29 天津瑞宜 2016/12/13 1,000 万元 天津 - 100 电站建设与运营 30 新斯瓦特 2016/12/21 2,000 万元 天津 - 100 电站建设与运营 31 肥城国悦 2016/8/2 2,400 万元 山东 - 100 电站建设与运营 32 苏州戎伏 2017/6/6 800 万元 江苏 - 100 电站建设与运营 33 清源电力 2018/4/3 26,000 万元 福建 100 - 技术服务 34 CGP Project 1 2018/8/24 2.5 万欧元 德国 - 100 电站建设与运营 35 丰县万海 2016/8/15 1,000 万元 江苏 - 100 电站建设与运营 36 舞钢卓邦 2016/10/19 2,000 万元 河南 - 100 电站建设与运营 37 威海新清阳 2021/7/7 100 万美元 山东 - 100 电站建设与运营 38 江门清阳 2021/2/20 1,000 万元 广东 - 100 电站建设与运营 39 清阳海圣 2021/9/27 400 万元 福建 - 100 电站建设与运营 Clenergy 澳大 40 2018/9/11 0.01 万澳元 - 100 电站建设与运营 Investments 利亚 Solarpark 41 2022/1/25 0.1 万欧元 德国 - 100 海外电站项目 Ganzlin 42 清源电气 2022/6/29 10,000 万元 福建 100 - 生产制造 43 清源工投 2022/6/30 10,000 万元 新疆 60 - 智能制造 44 天津新清阳 2022/8/25 2,000 万元 天津 - 100 电站建设与运营 45 泉州清源 2022/10/10 4,000 万元 福建 - 100 电站建设与运营 46 Solarpark GSB 2022/12/13 0.1 万欧元 德国 - 100 海外电站项目 47 Solarpark KLS 2023/2/14 0.1 万欧元 德国 - 100 海外电站项目 48 Solarpark MKF 2023/2/14 0.1 万欧元 德国 - 100 海外电站项目 49 上饶清安 2022/12/29 700 万元 江西 - 100 电站建设与运营 50 清源城服 2023/5/4 500 万元 福建 - 51 电站建设与运营 51 青岛苏莱 2022/5/23 717 万元 山东 - 100 电站建设与运营 52 长沙清源 2023/6/2 650 万元 湖南 - 100 电站建设与运营 1-1-206 持股比例 主要 (%)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经营地 直接 间接 53 南京清源 2023/6/27 750 万元 江苏 - 100 电站建设与运营 54 Solarpark KML 2023/4/4 0.1 万欧元 德国 - 100 海外电站项目 55 Solarpark NHS 2023/4/20 0.1 万欧元 德国 - 100 海外电站项目 Clenergy 56 2023/6/14 2.5 万欧元 德国 - 100 贸易 Deutschland 57 厦门易捷科技 2023/7/26 1,000 万元 福建 81 - 电子产品销售 58 德州清源 2024/3/27 820 万元 山东 - 100 电站建设与运营 注 1:注册资本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注 2:2015 年 9 月 4 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清源香港与自然人股东 Boontham Arayavatn 及 Sornsawan Sethayanon 在泰国合资设立清源泰国,清源香港持有该公司 49%的优先股股份, 根据公司章程,优先股的投票等于两票,普通股的投票等于一票,清源香港对其存在控制权, 故作为控股子公司核算; 注 3: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拥有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1 家分支 机构,发行人于报告期后新设惠州清源、武汉清源、政和清阳 3 家控股子公司,收购南通 嘉灿、泰州潮鸣的 100%股权,注销清源工投 1 家控股子公司。 (2)参股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有 8 家参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主要 持股比例(%)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经营地 直接 间接 1 泉州在源 2016/12/7 2,000 万元 福建 - 20 电站建设与运营 2 南安新科阳 2016/12/23 4,500 万元 福建 20 - 电站建设与运营 3 南安中品阳 2016/12/23 2,000 万元 福建 20 - 电站建设与运营 4 南安中威阳 2016/12/23 2,000 万元 福建 20 - 电站建设与运营 5 泉州中清阳 2016/12/20 2,000 万元 福建 20 - 电站建设与运营 6 上海擅造 2021/6/15 1,000 万元 上海 30 - 咨询服务 7 建发清源 2021/12/2 5,000 万元 福建 20 - 电站投资与运营 8 日本上板 2014/11/19 1,000 万日元 日本 - 49 电站建设与运营 注:注册资本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4、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 行人基本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 5、前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1-1-207 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 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均为发行人的关联自 然人。 6、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清源股份、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之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 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双方的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说明 主要股东王小明持股 10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 1 合英投资 总经理的公司 2 金圆资本管理(厦门)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张小喜担任董事的公司 3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张小喜担任董事的公司 4 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张小喜担任董事的公司 5 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张小喜担任董事的公司 6 中创新航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张小喜担任董事的公司 7 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张小喜担任董事的公司 监事会主席刘宗柳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并 8 厦门胜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控制的企业 监事会主席刘宗柳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并控 9 厦门真券商贸有限公司 制的企业 10 厦门九同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刘宗柳担任董事的公司 11 宁波群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刘宗柳担任董事的公司 12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刘宗柳担任董事的公司 13 晨壹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贾春浩担任投资总监的公司 14 上海嘉捷通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贾春浩担任董事的公司 15 如果新能源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贾春浩担任董事的公司 16 厦门璞真食品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贾春浩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17 浙江海正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贾春浩担任董事的公司 除上述法人外,其他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双方 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 1-1-208 者其他组织)亦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7、其他关联企业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其他关联企业为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系 子公司清源海西的少数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31,123.8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6 年 12 月 18 日 注册地址 厦门火炬高新区创业园诚业楼一楼 101 室 股权结构 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软件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集成电路制造;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房地产租赁经营;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 经营范围 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咨询(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企业登记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其他未列明 的专业咨询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专业技 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 8、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李云祥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董事 2 林志扬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3 王孝云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职工代表监事 报告期内曾持有发行人 5%以上的股份;报告期内曾 4 王志成 担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 5 吕骏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职工监事 6 洪小聪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职工监事 7 Yoichiro Ando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8 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贾春浩于报告期内曾担任董事的公司 前任独立董事郭东于报告期内曾担任管理合伙人的 9 西藏涌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 厦门毫末成长企业管理合伙企 监事会主席刘宗柳报告期内曾控制的企业担任执行 10 业(有限合伙) 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监事会主席刘宗柳报告期内曾控制并担任董事长兼 11 厦门毫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经理的公司 12 厦门松鼠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刘宗柳报告期内曾控制的企业 13 清源新加坡 发行人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 14 西安清源华西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报告期内转让控制权的子公司 1-1-209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5 甘肃清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报告期内转让控制权的子公司 平凉崆峒区清能晶源新能源有 16 发行人报告期内转让控制权的子公司 限公司 17 包头固清源 发行人报告期内注销的全资子公司 18 包头阳光新能源 发行人报告期内注销的全资子公司 19 上海清源 发行人报告期内注销的全资子公司 20 亳州清阳 发行人报告期内注销的全资子公司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曾控制的企 21 华源鸿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业,已于 2023 年 9 月 5 日注销。 22 郭东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报告期后离任 23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前任独立董事郭东报告期内担任董事的公司 24 拉萨联信科技有限公司 前任独立董事郭东报告期内担任总经理的公司 25 Vincent Allan Mobilio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副总经理,报告期后离任 华强方特(厦门)文化科技有 26 董事、副总经理张小喜报告期内担任董事的公司 限公司 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 董事、副总经理张小喜报告期内担任副董事长的公 27 司 司 除上述主要关联方以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体,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1) 发行人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 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行人及 其控股子公司除外);(2)与上述所涉及的所有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 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或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其他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 (二)关联交易 1、重大关联交易的判断标准及依据 公司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制度, 将重大关联交易的判断标准及依据设定如下: (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交易; (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交易。 1-1-210 2、一般关联交易 (1)一般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一般关联交易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采购商品、接受 - 141.51 - 5.49 劳务的关联交易 经常性关 出售商品、提供 166.56 305.12 351.45 437.64 联交易 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键管理人员报 311.70 1,555.48 1,239.11 834.51 酬 对关联方应收项 295.60 338.68 986.37 404.89 关联方往 目余额 来余额 对关联方应付项 50.34 117.36 98.96 134.39 目余额 (2)经常性关联交易 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上海擅造 服务费 - 141.51 - 5.49 合计 - 141.51 - 5.49 报告期内,公司接受上海擅造的服务,其协助公司进行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开 发,协调促成相关谈判工作,包括项目资料收集、合同签署、项目备案、电力接 入审批、电力并网验收等,以促使项目顺利建设、并网发电并投入正常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金额较低,公司接受上海擅造提供服务系基于光伏 电站开发等业务的需要,交易价格的确定主要考虑到项目开发工作量、项目预计 收益情况、预计并网规模等因素。该等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交易价格具备商业 合理性。 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光伏电站发电收 厦门高新创业中心 20.61 36.76 50.87 38.48 入及服务 南安新科阳 运维收入及产品 42.75 79.60 89.00 99.05 1-1-211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销售 南安中品阳 运维收入 36.17 66.40 74.62 92.10 南安中威阳 运维收入 33.51 60.60 68.01 83.89 泉州在源 运维收入 5.94 10.96 12.14 12.46 泉州中清阳 运维及工程收入 27.57 50.79 56.81 111.66 合计 166.56 305.12 351.45 437.64 公司上述关联销售系基于双方业务开展需要进行,交易额占报告期各期公司 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 0.5%,关联销售的价格与同期公司和非关联方进行同类交 易的定价不存在显著差异,交易具有合理性,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③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311.70 1,555.48 1,239.11 834.51 (3)关联往来款项余额 ①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应收账款 厦门高新创业中心 7.93 5.15 3.99 2.91 应收账款 南安中威阳 65.20 30.24 18.14 67.59 应收账款 南安新科阳 84.51 39.19 23.68 77.97 应收账款 南安中品阳 71.49 33.15 19.94 66.63 应收账款 泉州在源 11.89 5.59 3.37 10.96 应收账款 泉州中清阳 54.58 25.36 15.09 52.63 其他应收款 南安中品阳 - - 45.06 45.06 其他应收款 南安新科阳 - - 12.27 12.27 其他应收款 泉州在源 - - 44.84 68.87 应收股利 南安新科阳 - 200.00 240.00 - 应收股利 南安中品阳 - - 210.00 - 应收股利 南安中威阳 - - 180.00 - 应收股利 泉州中清阳 - - 140.00 - 应收股利 泉州在源 - - 30.00 - 1-1-212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合计 / 295.60 338.68 986.37 404.89 ②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其他应付款 Hong Daniel - - - 5.18 其他应付款 南安中威阳 - - 52.41 34.88 其他应付款 泉州在源 - - 45.97 70.00 其他应付款 泉州中清阳 - - - 18.50 应付账款 上海擅造 50.34 117.36 0.58 5.82 合计 / 50.34 117.36 98.96 134.39 3、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及独立董事的有关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已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发表了相应的事前认可意见(如需)和独 立意见。 1-1-213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0 万 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 35,383.33 33,200.00 2 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 8,162.08 1,8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000.00 15,000.00 合计 58,545.41 50,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自筹资 金解决。 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 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 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为 35,383.33 万元,其中建设性投资为 33,621.30 万元,铺底流 动资金为 753.39 万元,基本预备费为 1,008.64 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厦门市 翔安区下潭尾北片区万家春路与赤埔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项目规划建设期为 1.5 年。 本项目建设由清源股份和全资子公司清源电气共同实施:清源股份负责基建 工程、设备投入及智能信息化软硬件投入;清源电气负责组织后续生产运营。 本投资项目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产能扩充,着眼于提高公司分布式光伏支架 1-1-214 产品的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项目建成达产后新增分布式光伏支架设计产能约 10GW,持续巩固公司分布式光伏支架行业龙头地位,并进一步提升智能制造水 平,积极开展智能制造布局,为公司向“工业 4.0”型企业迈进奠定基础,从而 有效提升公司在光伏支架行业中的综合竞争力。 2、项目必要性分析 (1)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助力公司业务扩张 在全球气候变暖及化石能源日益枯竭的大背景下,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 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可再生能源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根据国际能源署(IEA) 发布的《全球能源行业 2050 净零排放路线图》,为实现 2050 年全球将净零碳排 放的目标,要求近 90%的发电将来自可再生能源,其中太阳能和风能合计占近 70%。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预测,要实现《巴黎协定》气候目标, 到 2030 年全球太阳能光伏装机累计装机总量需超过 5,200GW,到 2050 年全球 太阳能光伏装机总量需超过 14,000GW。根据欧洲光伏产业协会(SolarPower Europe)的数据,2022 年全球光伏累计装机容量为 1,177GW,中性预期下 2027 年累计装机目标为 3,532GW,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5.92%,光伏装机规模仍有巨 大增长空间,光伏行业前景广阔。随着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不断增长,光伏支架 作为光伏产业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市场需求将在光伏产业发展的带动下持续 提升。据 Global Market Insights 预测数据,预计到 2032 年,全球光伏支架系统 市场规模将超 337 亿美元。 最近三年,公司业务实现快速增长,公司光伏支架营业收入分别为 8.51 亿 元、12.34 亿元和 16.74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 40%,其中分布式支架营业 收入分别为 4.68 亿元、8.41 亿元和 8.81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 35%。面对 光伏支架市场发展机遇,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扩大生产能力,将无法应对当前公司 客户订单需求的快速增长,产能瓶颈或将成为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因而需要 公司始终坚持“科技改变能源结构,助力实现碳中和”的企业使命,立足于自身 主营业务,充分发挥公司在支架产品积累的技术和客户优势,提高产品生产能力, 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巩固公司在细分领域的领先位置。本次募投项目投资主要用 于新建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同步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扩大光伏支架产品 生产规模,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对光伏市场发展趋势的积极应对,符合光伏支架 1-1-215 的技术和政策的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实现业务扩张,进一 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2)提升和巩固分布式支架行业龙头地位,实现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深耕光伏行业,为国内首批光伏支架生产厂商之一,公 司屋顶支架系统采用模块化标准设计,具有结构简单、新颖,易于安装等优点, 并取得了澳大利亚、德国、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产品认证。公司分布式 支架从 2008 年投放市场至今,已在澳洲、欧洲、东南亚等国家地区实现大量销 售,并连续十年以上保持澳洲屋顶光伏市场占有率第一。 目前,公司在分布式支架产品领域已处于行业龙头地位,在产品品质、成本 效率、技术研发等方面都具有较强竞争力。随着光伏发电系统成本的逐渐下降, 分布式光伏发电平价上网得以实现,分布式光伏系统具有庞大的潜在市场,逐步 成为未来光伏市场的重要增长点。除此之外,与集中式光伏电站相比,分布式光 伏发电系统具有占地面积小、对电网供电依赖小、智能灵活等优点,有望成为未 来光伏发电的主流方向。因此,扩大分布式支架产能规模是顺应市场需求快速增 长的内在要求,是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提升市场占有率、实现公司长期规划 的必然途径。 与之相对,分布式支架市场竞争亦将日趋激烈,行业内头部企业具备良好的 规模效应和更优质的产品质量,市场将逐步向头部企业集中,行业头部效应凸显。 头部效应的增强将帮助龙头企业在行业中持续保持领先地位,并获得更多的市场 机会和竞争优势,实现企业发展的正向循环,因此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分布式支架 领域的龙头地位,成为公司发展的重要战略规划。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和实施有助 于公司继续深耕分布式支架领域,扩大公司现有产能,提高综合业务实力,有力 地推动巩固公司行业地位,推进公司未来经营战略,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需求。 (3)推进智能工厂建设,提升公司综合运营效率 近些年,在国家政策推动下,我国制造业不断向智能制造方向转变,大规模 个性化定制、精准供应链管理已成大势所趋,工业 4.0 已成为现今制造业发展的 主流方向。围绕工艺设计、计划调度、生产作业、质量管控、设备管理、供应链 管理重点环节,建立高效柔性、敏捷响应、人机协同和动态调度的制造业智能工 1-1-216 厂已是制造业企业核心竞争力之一。随着《“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智能 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 年)》等文件的相继发布,将有利于推动 光伏产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快实现智能制造、智能应用、智能运维、 智能调度,全面提升光伏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率。 公司顺应智能光伏制造发展趋势,并为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提高公司运行 管理水平,需将厂区管理扩展到集团化综合管理模式,对工厂中人、机、料等全 要素进行深度互联与动态感知,打通生产过程的数据流,实现精准感知、动态配 置和智能决策的智能生产管理模式。未来通过智能工厂体系建立,企业将引进人 工智能及自动化生产线,且在生产管理中引入并实施制造执行系统(MES)、仓 储管理系统(WMS)、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推动 BI 数据驾驶舱体系 建设,全面落实各类业务数据可视化及智能化,进而推动企业内部运营数字化, 实现企业内各类生产资源的连接,实时感知生产要素状态,从而精确制定生产计 划、物料需求计划、车间任务排产,柔性配置和组织生产资源,进一步提升生产 效率和产品品质。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及管理决策智 能化程度,从本质上提高现代化运营管理水平,使公司运行更加精益化、规范化, 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产品品质保驾护航。 3、项目可行性分析 (1)积极的国家政策为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的产业环境 为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促进光伏产业发展。2021 年,国务院发布《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要求到 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 比重达到 25%左右。《“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全面推进分布式光 伏开发,重点推进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开发利用行动, 在新建厂房和公共建筑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开发,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 规范有序推进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光伏新村。”2022 年国务院 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在具备条件 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支持 工业绿色微电网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完善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体系, 壮大光伏电力生产型消费者群体。到 2025 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屋顶光伏覆盖 率力争达到 50%。” 1-1-217 目前,全球能源结构正在从传统能源向清洁能源加速转型,光伏发电及分布 式电站建设相关的政策密集出台。随着光伏度电成本不断下降,光伏发电经济性 将逐步凸显,光伏发电对传统化石能源发电替代效应不断加强,光伏发电有望主 导未来能源革命。公司募投项目扩产产品为分布式光伏支架,项目实施符合国家 能源转型规划及新兴战略产业发展政策,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国家政策的大力支 持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2)深厚的技术储备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公司作为光伏支架专家,长期以来持续深耕于光伏支架领域,积累了丰厚的 技术储备。光伏支架作为公司成立至今的核心产品,目前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 品系列,拥有总计超过两百余款系统和配件产品。公司产品具有标准化程度高、 品类齐全,屋顶适应性强等特点,可满足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技术规范,深度契合 不同客户的多元化需求。 同时,为了应对光伏行业智能化发展趋势,公司建立了光伏支架产品实验室, 组建了光伏支架、光伏电力电子产品的研发技术团队,在光伏支架气动、智能控 制、智能运维平台等领域进行持续开发创新,积累了包括智能光伏跟踪技术、数 字能源管理云平台技术、Ez-Quote 智能报价工具、定制化 CRM 系统在内等多项 丰厚成果,同时持续对产品进行优化升级,积极投入探索屋面走道系统,拓宽现 有产品线,并着手开发自有电站设计系统,为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技术基础。 此外,公司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瑞士 SGS 检测中心、美国 ETL 认证 中心、德国 TV 认证中心、法国 BV 认证中心等相关部门建立密切的沟通合作, 使产品研发过程的产品质量、性能、参数等得到及时的第三方验证,为生产技术 优化提供充足依据,进一步丰富公司技术积累。并且,公司通过多年来的人才引 进与培养,现已形成一支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相关人才在具 备岗位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同时,也具有光伏行业发展视野,且熟悉行业市场,能 按照客户项目的具体情况快速设计整体产品解决方案,并依据客户反馈进行产品 优化。 经过长期的探索和积累,公司具备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良好的质量管控、 深厚的工艺技术积累及高水平的研发团队,共同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 施提供有力保障。 1-1-218 (3)国际化的市场布局和丰富客户资源渠道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市场保障 自公司成立之初,公司坚持全球化发展战略,始终以客户需求为根本,先后 发展了澳洲、日本、中国、欧洲、东南亚以及中东非等市场,并在重点国家和区 域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客户网络,同时在澳大利亚、日本、德国等国家设立海外 分支机构,部署当地销售及技术支持团队,已形成以中国总部为中心,配备当地 本土化销售和技术团队的全球化的服务网络和服务团队,具备国际化的市场营销、 技术服务支持,售后服务及快速响应能力,国际化布局优势显著。 除此之外,公司在光伏支架领域历经多年拓展,凭借优秀的产品质量及完备 的售后支持,取得了良好的行业口碑,培养了一批高黏度客户,为公司提供了良 好的客户基础,为公司带来稳定的订单。与此同时,公司销售团队在澳洲、东南 亚和中东非等地区通过积极的客户拓展,有效的市场活动,树立并提高品牌知名 度,体现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望为公司持续提供新的优质客户和有效订单。 国际化的市场布局和丰富客户资源渠道为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了有力 支撑。 4、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预计建设期为 18 个月,包括厂房和配套设施的土建及装修、设备购 置与安装、人员招聘与培训、试生产等工作。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如下: 建设期(月) 进度阶段 0 2 4 6 8 10 12 14 16 18 项目前期准备 可行性研究 工程勘察与设计 土建及装修 设备购置与安装 人员招聘与培训 试生产 5、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 35,383.33 万元,其中建设性投资为 33,621.30 万元,铺底流 动资金为 753.39 万元,基本预备费为 1,008.64 万元,具体投资安排如下: 1-1-219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 占比 1 建设性投资 33,621.30 95.02% 1.1 工程建筑及相关费用 8,363.95 23.64% 1.2 设备购置费用 24,481.35 69.19% 1.3 土地购置费用 776.00 2.19% 2 铺底流动资金 753.39 2.13% 3 基本预备费 1,008.64 2.85% 合计 35,383.33 100% 其中,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是否资本性支出 1 建设性投资 33,621.30 33,200.00 是 2 铺底流动资金 753.39 - 否 3 基本预备费 1,008.64 - 否 合计 35,383.33 33,200.00 - 本项目建设性投资包括工程建筑及相关费用 8,363.95 万元、设备购置费用 24,481.35 万元和土地购置费用 776.00 万元,合计金额为 33,621.30 万元,均为资 本性支出,本次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33,200 万元,剩余 421.30 万元建设性 投资缺口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本次铺底流动资金 753.39 万元及基本预备费 1,008.64 万元,均为非资本性支出,均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不使用本次募集 资金。 因此,本次分布式光伏智能工厂项目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33,200 万元, 均为资本性支出。 6、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经测算,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7.82%,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7.90 年(包 含建设期),项目预期效益良好。 (1)测算假设 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假设: ①公司所处的国内及国际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的 1-1-220 状态; ②公司各项业务所遵循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税收政策无重大不利变化; ③募投项目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④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及市场情况无重大变化,行业技术路线不发生重大变动; ⑤在项目计算期内上游原材料供应商不会发生剧烈变动,下游用户需求变化 趋势遵循市场预测; ⑥人力成本价格不存在重大变化; ⑦公司能够继续保持现有管理层、核心技术团队人员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⑧募投项目未来能够按预期及时达产; ⑨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测算过程 ①收入测算 本项目的销售收入根据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数量进行测算,根据项目计划 进度和谨慎性考虑,假设本项目于第 6 年产能完全达到销售(包括建设期 1.5 年)。 其中,假设第 2 年新增销量达到设计产能的 20%,第 3 年达到设计产能的 40%, 第 4 年达到设计产能的 60%,第 5 年达到设计产能的 80%,第 6 年达到设计产 能的 100%。并假设本项目产品前 6 年的销售数量分别为 0GW、2GW、4GW、 6GW、8GW 和 10GW。 本次募投产品分布式光伏支架销售单价参考公司 2022 年分布式光伏支架销 售平均单价确认。 单位:GW/万元、GW、万元 项目 T1 T2 T3 T4 T5 T6 单价 23,424.60 23,275.03 23,126.41 23,126.41 23,126.41 23,126.41 销售量 - 2.00 4.00 6.00 8.00 10.00 营收小计 - 46,550.05 92,505.63 138,758.45 185,011.26 231,264.08 ②成本测算 原材料成本主要通过 2022 年公司分布式支架单位成本及最近三年直接材料 1-1-221 平均占比预估计算。 人工成本根据需要使用的人员数量、公司项目所在地同类岗位员工历史工资 水平进行测算。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综合考虑公司现有折旧摊销政策进行谨慎估算。 ③费用测算 期间费用率结合历史期费用情况进行测算。 ④税费测算 各项税费以当地政府现行税率及公司历史经验数值为基础,合理考虑未来情 况进行测算。 具体测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9 T10 营业收入 - 46,550.05 92,505.63 138,758.45 185,011.26 231,264.08 231,264.08 231,264.08 231,264.08 231,264.08 减:营业成本 - 38,319.58 76,676.66 113,740.23 150,849.39 188,006.83 187,650.57 187,299.06 187,427.44 187,560.96 销售费用 - 2,222.61 4,416.83 6,625.25 8,833.67 11,042.08 11,042.08 11,042.08 11,042.08 11,042.08 管理费用 - 1,959.01 3,892.99 5,839.49 7,785.99 9,732.48 9,732.48 9,732.48 9,732.48 9,732.48 研发费用 - 867.60 1,724.13 2,586.19 3,448.26 4,310.32 4,310.32 4,310.32 4,310.32 4,310.32 利润总额 - 3,181.26 5,795.02 9,967.28 14,093.96 18,172.36 18,528.62 18,880.13 18,751.75 18,618.23 减:所得税费用 - 578.41 1,017.72 1,845.27 2,661.43 3,465.51 3,554.57 3,642.45 3,610.36 3,576.98 净利润 - 2,602.84 4,777.30 8,122.01 11,432.54 14,706.85 14,974.04 15,237.68 15,141.39 15,041.25 (3)项目效益测算合理性 ①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对比分析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平均毛利率水平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公司报告期分布式光伏支架毛利率 22.39% 24.35% 19.11% 19.86% 报告期分布式光伏支架平均毛利率水平 21.43% 本次募投项目平均毛利率 18.41% 注:本次募投项目平均毛利率为预测期内平均毛利率。 由上表可见,本次募投项目平均毛利率低于报告期内平均毛利率水平,测算 1-1-222 较为谨慎。 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同类业务对比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光伏支架产品相关业务毛利率对比情况 如下所示: 可比公司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中信博 19.75% 18.86% 12.57% 11.29% 意华股份 11.94% 10.87% 12.67% 10.70% 爱康科技 未披露 13.85% 9.50% 3.95% 振江股份 未披露 12.31% 12.20% 6.54% 平均值 15.85% 13.97% 11.74% 8.12% 本次募投项目平均毛 18.41% 利率 注:1、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披露的定期报告;2、振江股份、爱康科技未披露 2024 年 1-6 月光伏支架业务收入及毛利率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平均毛利率为 18.41%,与同行业毛利率差异具体分析参见“第 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七、经营成果分析”之“(三)毛利及毛 利率分析”之“3、毛利率同行业比较分析”的相关内容。 7、项目审批事项及土地情况 (1)项目审批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已取得厦门火炬高 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外资)》(项 目代码:2307-350298-06-01-497732)。同时,该项目已取得《厦门市翔安生态环 境局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厦翔环审〔2023〕089 号)。 (2)项目用地情况 本项目拟通过新取得用地方式实施,新地块位于厦门市翔安区下潭尾北片区 万家春路与赤埔路交叉口东北侧。公司已于 2023 年 9 月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不 动产权证书编号为“闽(2023)厦门市不动产权第 0086484 号”。 1-1-223 (二)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入 8,162.08 万元,其中装修及相关费用 554.97 万元(1 年建设期), 软硬件设备购置 5,044.00 万元,研发实施费用 838.14 万元,研发人员工资 1,557.00 万元,基本预备费 167.97 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 业区民安大道 1001 号、1003 号、1005 号、1007 号、1009 号,项目规划期 1 年。 本项目建设由清源股份实施。 本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并紧跟新能源产业创新步伐,购置先进研发设 备及设施,引进优秀研发人员,提升公司光伏产品创新能力,积极布局储能产品 的研发创新,向整个新能源行业扩宽发展。同时,通过对新能源领域前沿技术的 研究,持续增强技术储备,丰富公司的产业链和价值链,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 发展。 2、项目必要性分析 (1)有利于优化产品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 光伏是半导体技术与新能源需求相结合而形成的光电转换产业,近年来,随 着下游需求的拉动以及平价上网的推进,光伏产业进入了新一轮大规模产能扩建 阶段,整体投资规模较大。同时,持续的降本诉求驱动了行业技术的不断更新。 其中,光伏支架作为光伏发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业技术更迭的重要领域。市 场对光伏支架的产品质量、排布装置、产品安装等方面的要求持续提升,对应用 场景适配性、安全性方面也愈发严苛,要求行业内企业不断加强光伏支架领域研 发投入,持续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与此同时,光伏支架产品的持续创新能力和 技术开发能力也将有利于降低光伏建造成本、提升光伏效益,促进产业链整体高 质量发展。 公司自主研发并推出了适用于斜屋顶、平屋顶的分布式光伏支架产品,以及 自主研发了固定倾角、可调式的支架结构功能产品,各产品成功打入国内外市场, 并获得下游企业的认可。未来,公司将持续就斜屋顶产品、高风速地区平屋顶压 载系统等方面进行产品创新研发,不仅可持续优化产品功能及技术结构,也可降 低成本并提高产品的安装便捷性,此外,公司也将融合智能化、数字化,在智能 1-1-224 光伏跟踪器产品方面进行创新研发,推出技术领先型产品。公司借助项目实施加 快技术研发步伐,保持光伏支架产品创新性和创新能力,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竞 争优势。 (2)增强储能领域技术积累,为储能产品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全球分布式光伏市场蓬勃发展,光储融合解决了新能源发电本身间歇、不稳 定的痛点,加装户储补全了用户 24 小时用电的实际需求,构建了自循环能源独 立系统。根据 ITRPV 数据预测,全球光伏配储比例持续提升,2027 年预计达到 40%,户用储能前景广阔。公司在分布式光伏支架领域具有领先地位,公司依托 分布式光伏支架产品与户储系统具有客户群体重叠、销售渠道适配的优势,拓展 公司产品覆盖范围,战略布局户用储能产品,提升为客户综合服务能力,公司户 用储能产品业务空间广阔。 户储行业除了渠道建设的核心壁垒外,储能厂商还需要具备产品创新设计能 力以及较强的综合研发实力,满足下游客户对户储产品稳定性、安全性、长寿命 等性能要求。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持续投入对户用储能产品的研发,完成 户用储能新产品的认证和验证。在充分验证公司前期户储产品的同时,也为公司 下一代户储产品提供扎实的技术支撑,大幅度增强公司储能领域产品的研发实力, 进而促进公司储能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产品品牌价值,为公司长期在新能源领域 的核心地位奠定坚实基础。 (3)有助于公司紧跟产业创新步伐,不断充实前沿技术储备 公司始终坚持研发驱动创新的理念,以“科技改变能源结构,助力实现碳中 和”为使命。受全球能源革命和数字革命的双重推动,新兴能源技术创新正进入 持续的高度活跃期,光伏产业作为新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 5G 通信、人 工智能、先进计算、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新能源技术融合创新的重要 应用领域,而两者深度的融合也是未来的主流趋势之一。积极布局行业前沿技术 应用领域,推动光伏产业与信息产品的深度融合,加快提升全产业链智能化水平, 是新能源企业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公司研发创新的不懈追求。 公司业务发展紧随行业发展趋势,在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光伏跟踪器、地 面光伏支架以及光伏电站运维业务中均有布局,产品和解决方案契合下游客户多 1-1-225 元化需求。在数字化技术革命浪潮的推动下,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公司 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积极推动光伏支架新型材料的应用研发、分布式光 伏支架产品结构设计适用性的研发,以及对结构静压、结构动力响应等测试能力 进行积极探索和测试;另一方面,公司也将就储能领域进行持续深入研究,深入 拓展新能源产业技术链条。除此之外,公司将持续投入研发,对行业前沿技术继 续深入探索,持续丰富公司前沿技术储备,助力公司早日实现“成为全球一流新 能源科技企业,引领可持续未来”的宏伟愿景,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地 位,不断增强公司行业影响力。 3、项目可行性分析 (1)多年的研发积累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公司是国内分布式光伏支架龙头企业,产品广泛销售于澳洲、欧洲等国家或 地区,连续十年以上保持澳洲光伏市场占有率第一。公司始终以客户为中心,以 创新为导向,研发技术团队有效跟踪全球技术发展和客户需求的最新趋势,保持 技术领先优势,已获得多项产品专利。同时,公司荣获“2022 福建战略性新兴 产业 100 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领 跑中国可再生能源先行企业 100 强”等荣誉。 分布式光伏支架系统方面,依托公司在海内外分布式光伏支架产品的成熟经 验,公司自主研发并推出了适用于斜屋顶、平屋顶的分布式光伏支架产品,以及 自主研发了固定倾角、可调式的支架结构功能产品,研发积累雄厚,并将持续在 模块化标准设计体系中增厚技术储备。在其他产品方面,公司在光伏智能跟踪器 领域自主研发有 Ez-Tracker 智能光伏跟踪器系统,在储能领域也已完成户用储能 及便携式储能的研发及工艺流程设计。未来,公司将在历史研发的基础上,面向 未来持续投入研发,长期以来的技术积累和研发经验为公司未来持续的研发提供 技术支持。 (2)完整成熟的产品研发流程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在长期的经营与发展过程中,公司逐渐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新产品开发流程, 为公司持续在新能源产业链开发新产品、研发新技术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目 前,公司产品开发流程分为 6 个部分,分别为设计和开发输入、输出、评审、验 1-1-226 证、确认以及可靠性测试环节,其中公司的销售中心、产品事业部、各工厂、生 产计划部、采购部、品管部、研发项目组等相互配合,共同为公司新产品的开发 提供支持。同时,公司在新产品开发的过程中,对开发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的 分析和论证,对新产品开发进行全面的保障。 本项目研发方向涉及光伏支架产品的技术、功能创新及新型储能产品的自主 开发,进一步面向新能源领域未来发展方向投入研发,积累公司光伏领域核心技 术储备。同时储能领域属于公司产业链的延伸领域,公司在目前光伏产品研发的 基础上加大对储能领域的研发力度,未来开发出种类更加丰富的储能产品,提升 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综合研发实力。公司完整成熟的产品研发流程促进了公司研 发体系的系统化,为未来在新领域中的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提供了制度保障。 (3)优秀的研发人才队伍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注入动力 公司建立有人才选拔机制,在全球范围内引进高素质的核心技术人才,同时 强化“绩效导向”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出更符合公司发展的“TUP”激励机制, 将绩效管理与人员培养、薪酬激励和人员淘汰相结合,打造高素质、战斗力强的 员工队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组建了一个由 114 名技术专业人员组成的研发团队,团 队结构合理、建设完善,拥有丰富的研发经验。团队人数超过公司总人数的 10%, 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比超过 80%。团队发展至今,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和技术积淀, 及时把控行业发展趋势,扩展产品条线并结合自身发展情况进行技术迭代升级, 为公司技术发展制定出正确的战略,为公司的业务发展和业绩持续增长保驾护航, 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注入动力。 4、项目建设周期 建设期(月) 进度阶段 0 2 4 6 8 10 12 项目前期准备 可行性研究 工程勘察与设计 装修投入 设备购置与安装 1-1-227 人员招聘与培训 项目课题研究 项目研究成果试制 5、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建设具体投资概算如下: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比(%) 1 建设性投资 5,598.97 68.60 1.1 装修及相关费用 554.97 6.80 1.2 软硬件设备购置 5,044.00 61.80 2 研发实施费用 838.14 10.27 3 研发人员工资 1,557.00 19.08 4 基本预备费 167.97 2.06 合计 8,162.08 100.00 其中,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是否资本性支出 1 建设性投资 5,598.97 1,800.00 是 2 研发实施费用 838.14 - 否 3 研发人员工资 1,557.00 - 否 4 基本预备费 167.97 - 否 合计 8,162.08 1,800.00 - 本项目建设性投资包括装修及相关费用 554.97 万元、软硬件设备购置 5,044.00 万元,合计金额为 5,598.97 万元,本次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1,800.00 万元,剩余 3,798.97 万元建设性投资缺口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本次研发实 施费用 838.14 万元、研发人员工资 1,557.00 万元、基本预备费 167.97 万元均为 非资本性支出,均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因此,本次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1,800.00 万元, 均为资本性支出。 6、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为研发类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本项目完成后的效 1-1-228 益主要体现为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和技术水平的提升,从长期目标来看,有利于公 司提升在行业内的竞争力。 7、项目审批事项及土地情况 (1)项目审批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签署日,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已取得厦门火炬高技术 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外资)》(项目代 码:2308-350298-06-02-837112)。该募投项目主要用于实施研究开发工作,不属 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规定的需要办理相关环 境影响评价手续的范畴,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涉及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无需办理 相关环评手续。 (2)项目用地情况 本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不动产权 证书编号的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附件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自有 土地情况”之“一、境内自有土地”的相关内容。 8、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 (1)主要研发内容 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全面整合公司在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的资源,继续 加强公司在新能源方向的研究。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研发投入的主要内容包括 斜屋顶产品(SR SE)、高风速地区平屋顶压载系统、屋面安全系统、升级研发 光伏跟踪系统 Ez-Tracker、光伏固定支架 ST MAC、光伏车棚 Ez-Shade、升级研 发便携式电源和户用储能等。 (2)技术可行性 参见本节“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之“(二)能源研究开 发中心项目”之“3、项目可行性分析”中的相关内容。 公司通过多年的行业实践与持续研发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公司的核心技术 均系自主研发取得,已取得核心技术包括光伏支架售前咨询服务技术、光伏支架 产品核心技术、光伏电力电子产品核心技术、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等相关技术。 1-1-229 参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与产品或服务有关的技术情况”之“(二) 重要专利、非专利技术及其应用情况”之“2、核心技术应用、来源及对发行人 的影响情况”。 分布式光伏支架系统方面,依托公司在海内外分布式光伏支架产品的成熟经 验,公司自主研发并推出了适用于斜屋顶、平屋顶的分布式光伏支架产品,以及 自主研发了固定倾角、可调式的支架结构功能产品,研发积累雄厚,并将持续在 模块化标准设计体系中增厚技术储备。在其他产品方面,公司在光伏智能跟踪器 领域自主研发有 Ez-Tracker 智能光伏跟踪器系统,在储能领域也已完成户用储能 及便携式储能的研发及工艺流程设计。长期以来的技术积累和研发经验为公司未 来持续的研发提供技术支持。综上,本次能源研究开发中心具备技术可行性。 (3)研发预算及时间安排 参见本节“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之“(二)能源研究开 发中心项目”之“4、项目建设周期”和“5、项目投资概算”中的相关内容。 (4)目前研发投入及进展、已取得及预计取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能源研究开发中心尚未开工建设,研发投入 将随着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逐步投入。 预计取得的研发成果如下: 研发目标 主要研发内容及预计成果 斜屋顶产品 采用高强度铝镁锌或者其他高强度新材质的挂钩和轨道,降低系统的成本, (SR SE) 提高产品的安装便捷性,能适用于全球多个地区,包括南北美市场 1、采用高强度铝镁锌或者其他高强度新材质进行设计,采用精巧的结构, 高风速地区平 展开即可安装,无螺栓设计,极大程度提高产品的安装便携性; 屋顶压载系统 2、采用优化的导风结构设计,降低系统的压载,能适用于高风速地区; 3、导入数控全自动化辊冲线,降低生产成本和缩短产品交期 1、设计符合当地法规的护栏和屋面锚固系统,提高现场施工作业的安全性; 屋面安全系统 2、导入焊接机器人,提供产品的自动化生产程度降低生产成本 通过调研国内外市场领先厂家的技术路线,分析产品优缺点,在已研发的光 升级研发光伏 伏跟踪系统 Ez-Tracker 基础上,进一步持续升级,打造一款数字化,智能化 跟踪系统 的跟踪产品,提升发电效率。适应大组件,结构轻量化,核心驱动部件实现 Ez-Tracker 自研,确保成本领先。完善风洞测试、ETL 及 TV 认证,并更新 DNV 可 融资报告 光伏固定支架 固定碳钢产品标准化,零部件系列化与成本优化 ST MAC 光伏车棚 1、户用光伏车棚,标准化,模块化设计,美观,安装方便,防水; Ez-Shade 2、工商业车棚,标准化,模块化设计,经济,容量大,安装便利,防水 1-1-230 研发目标 主要研发内容及预计成果 升级研发便携 进行分体式便携式储能的迭代研发 式电源 三相高压一体机(升级机型) 户用储能 三相低压一体机(升级机型) (5)预计未来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主要内容包括装修及相关费用、软硬件设备购 置、研发实施费用、研发人员工资和预备费等,其中装修及相关费用和软硬件设 备购置为资本性支出,其余研发投入均计入费用化支出,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 的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 本次募集资金中拟使用 15,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综合考虑 现有资金情况、实际运营资金需求缺口,以及未来战略发展需求等因素确定本次 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整体规模适当。合理运用可转债补充流动 资金,将适当缓解公司债务压力,可转债的逐渐转股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 债结构,降低偿债风险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项目必要性 本次募集资金中拟使用 15,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综合考虑 现有资金情况、总体资金需求缺口,以及未来战略发展需求等因素确定本次募集 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整体规模适当。 综合考虑公司货币资金情况、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资金需求、现金分红、 有息债务利息、募投项目投资需求、回购股份预计使用资金等因素,公司总体 资金缺口主要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计算公式 金额 货币资金 1 20,581.17 其中:受限货币资金 2 7,844.10 可自由支配资金 3=1-2 12,737.07 1-1-231 项目 计算公式 金额 未来三年预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合计 4 41,180.69 最低现金保有量 5 27,833.97 未来三年新增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 6 13,497.48 未来三年预计现金分红所需资金 7 11,174.09 未来三年预计有息债务利息 8 6,570.44 回购股份预计使用资金 9 3,187.50 本次募投项目投资需求 10 43,545.41 总体资金需求合计 11=5+6+7+8+9+10 105,808.89 总体资金缺口 12=11-3-4 51,891.13 注:本处测算仅为论证本次融资规模的必要性及合理性,不代表公司对以后年度经营情况及 趋势的判断,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亦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 决策。 根据上述测算结果,公司总体资金缺口为 51,891.13 万元,高于本次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规模,且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用途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募 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金额合计占募集资金总额的 30%,符合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规定。 3、项目可行性 (1)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项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可行性。 项目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的相关产业政策和行业现状,可以满足公司未来业务 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是公司经营和发展、实现公司战略的客观需要,具有充分的合理性与必要性,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具有治理规范、内控完善的实施主体 公司已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 善,形成了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内部控制环境。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 照监管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实施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制度,并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实施管理、报告披露,以及监督和责任 1-1-232 追究等管理措施。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 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一)发行人的实施能力 公司在人员、技术和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投项目的各项条件: 1、人员储备 公司长期以来持续深耕于光伏领域,积累了丰厚的技术储备。通过多年来的 人才引进与培养和研发投入,现已形成一支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研发团 队,相关人才在具备岗位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同时,也具有光伏行业发展视野、熟 悉行业市场,充分理解用户需求和行为,形成了产品自主规划设计、生产工艺改 进优化以及核心零部件研发创新为一体的系统性研发体系,能够按照客户项目的 具体情况设计整体产品解决方案。 2、技术储备 光伏支架作为公司成立至今的核心产品,目前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品系列, 拥有总计超过两百余款系统和配件产品。公司产品具有标准化程度高、品类齐全, 屋顶适应性强等特点,可满足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技术规范,深度契合不同客户的 多元化需求。公司建立了光伏支架产品实验室,组建了光伏支架、光伏电力电子 产品的研发技术团队,在光伏支架气动、智能控制、智能运维平台等领域进行持 续开发创新,为公司技术积累提供良好平台。同时,公司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CQC)、瑞士 SGS 检测中心、美国 ETL 认证中心、德国 TV 认证中心、法国 BV 认证中心等相关部门建立密切的沟通合作,使产品研发过程的产品质量、性 能、参数等得到及时的第三方验证,为生产技术优化提供充足依据,进一步丰富 公司技术积累。 3、市场储备 自公司成立之初,公司坚持全球化发展战略,始终以客户需求为根本,先后 发展了澳洲、日本、中国、欧洲、东南亚以及中东非等市场,并在重点国家和区 1-1-233 域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客户网络,同时在澳大利亚、日本、德国等国家设立海外 分支机构,部署当地销售及技术支持团队,已形成以中国总部为中心,配备当地 本土化销售和技术团队的全球化的服务网络和服务团队,具备国际化的市场营销、 技术服务支持,售后服务及快速响应能力,国际化布局优势显著。丰富的客户资 源有助于公司深入了解市场客户的实际需求,并快速与客户建立稳定可靠的合作 关系,同时也保证了公司拥有稳定的订单来源以致本项目产能得以消化。 (二)资金缺口的解决方案 本次募投项目中的“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和“能源研究开发中心 项目”的总投资额为 43,545.41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35,000.00 万元,其余所 需资金通过公司自筹解决。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关系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分 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产能扩充,着眼于提高公 司分布式光伏支架产品的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巩固公司分布式光伏支架行业领 先地位,并进一步提升智能制造水平,积极开展智能制造布局,为公司向“工业 4.0”型企业迈进奠定基础,从而有效提升公司在光伏支架行业中的综合竞争力。 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并紧跟新能源产业创新步伐,提 升公司光伏产品创新能力,积极布局储能产品的研发创新,向整个新能源行业扩 宽发展;同时,通过对新能源领域前沿技术的研究,持续增强技术储备,丰富公 司的产业链和价值链,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将 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运营成本,进一步提升整体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 力。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紧密相关。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募集资 金使用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 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涉及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淘汰类行业,不涉及 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影响力和市场价值, 1-1-234 全方面实现公司健康、均衡、持续的发展。 五、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既有业务的发展概况、扩大业务规模的必 要性及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 (一)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既有业务的发展概况 募投项目中“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拟用于提升分布式光伏支架产 品的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 光伏支架业务作为公司成立至今的主要业务,具有主要服务海外光伏发电市 场和海外客户的特点。公司业务起源于澳洲,并逐步拓展至日本、英国、美国、 德国等光伏发电市场并在当地设立分支架构,逐步建立了全球化的服务网络和服 务团队,充分发挥公司全球视野优势和本地化服务优势,并通过中国制造有效控 制产品成本,构筑了公司“国际市场+本地化服务+中国制造”的核心竞争力。 (二)扩大业务规模的必要性及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 1、扩大业务规模的必要性 公司扩大分布式光伏支架业务规模的必要性分析参见本节“二、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之“(一)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之“2、项目 必要性分析”。 2、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 (1)分布式光伏支架产品的发展前景广阔 根据欧洲太阳能光伏产业协会(SolarPower Europe)的数据,2022 年全球光 伏新增装机需求为 239GW,创历史新高。未来,在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和全 球绿色复苏等有利因素的推动下,全球光伏新增装机仍将持续快速增长,中性预 期下,2027 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需求将达到 617GW。 未来数年全球光伏发电市场仍将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特别是东南亚、南美、 非洲等新兴光伏发电市场。其中,分布式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快速提升,成为推 动新增加光伏装机重要动力,根据国际能源机构(IEA)的数据,截至 2021 年, 1-1-235 大约有 40%的太阳能发电是通过分布式发电产生。根据 Mordor intelligence 预计, 到 2025 年全球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市场规模将 1,601.50 亿美元。 随着分布式光伏市场容量的快速扩张,分布式光伏支架作为分布式光伏发电 系统的重要部件有望迎来良好的发展趋势。 (2)公司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深度契合分布式支架市场发展需求 公司是国内分布式支架龙头企业,产品广泛销售于澳洲、欧洲、中国、东南 亚等国家或地区,保持多年澳洲光伏市场的领先地位。在长期的竞争过程中,公 司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竞争优势(参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 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三)行业竞争格局及发行人市场地位”之“3、公 司的竞争优势”)。一方面,公司通过对光伏支架产品进行标准化和系列化满足不 同国家和地区分布式光伏安装的技术规范和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同时也降低了研 发及生产成本;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全球化的服务网络和全球化的服务团队,具 备国际化的市场营销、技术服务支持,售后服务及快速响应能力,提升用户粘度, 不断提升分布式支架客户的用户体验。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深度契合分布式光伏支 架的市场需求,为募投达产销售带来充分保障。 (3)公司分布式支架销售快速增长,募投达产销售具备可行性 2023 年,分布式光伏支架实现收入 8.81 亿元,最近三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超 过 35%,增速较快。其中,公司在欧洲、中国境内等市场分布式光伏支架收入增 长迅速;2023 年,公司在欧洲市场收入为 2.87 亿元,最近三年年均复合增长率 超过 300%,在中国境内市场收入为 1.20 亿元,最近三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 150%。公司产品深度契合分布式光伏使用场景痛点,行业内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 度,最近三年分布式支架销售快速增长,募投项目达产销售具备可行性。 (4)同行业公司均积极扩展支架及核心零部件产能 光伏支架行业发展多年,市场竞争充分,目前同行业参与者主要包括中信博、 意华股份等。近年来,可再生能源景气度高,市场需求旺盛,同行业公司积极通 过新建产能和对原有产线改造升级来扩充产能,行业整体处于扩张周期。同行业 可比公司近年来扩产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披露时间 产品类别 产能情况 1-1-236 公司名称 披露时间 产品类别 产能情况 平行驱动器 8GW 中信博 2022 年 锌铝镁支架产品 3GW 跟踪支架产品 3GW 意华股份 2022 年 支架核心部件 9,287,200pcs 振江股份 2020 年 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 八角管产品 7 万吨,C/U 型件产品 3 万吨 如上表所示,虽然同行业公司的产品类型及工艺存在差别,可比募投项目的 产能计算口径亦存在一定差异,但可比公司募投项目均对原有产能规模进行了较 大程度的提升。光伏支架市场未来需求广阔,预计在未来较长期间内保持持续快 速增长,同行业可比公司均进行积极扩产,公司新增产能规模具备合理性。 综上所述,分布式光伏支架产品的发展前景广阔,同行业公司均积极扩展支 架及核心零部件产能;公司竞争优势深度契合分布式支架市场发展需求,分布式 支架销售快速增长,募投达产销售具备可行性,新增产能规模具备合理性。 六、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 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均系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项目设计有助于公司把 握行业未来的发展机遇,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能 够扩大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从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并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募集资金的运用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如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逐步转股,公 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逐渐降低,净资产将持续提高,财务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抗风 险能力将得到提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如可转债 持有人陆续转股,募投项目效益尚未完全实现,则可能出现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 在短期内有所下滑的情况。但是,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序开展,公司 1-1-237 的发展战略将得以有效实施,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经营业绩将会得到提升。 1-1-238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 的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发行类第 7 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 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至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 发行人也可提供截至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052 号”文批准,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 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6,845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5.57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 34,968.37 万元。截至 2017 年 1 月 5 日止,前述募集资金 34,968.37 万 元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德师报(验)字(17)第 00006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最近五个 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鉴于 上述情况,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1-239 第九节 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 Hong Daniel 张小喜 方蓉闽 曹长森 郭晓梅 宋兵 贾春浩 监事: 刘宗柳 汪心怡 于芳 除董事、监事 外的高级管理 人员: 付斌 王梦瑶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4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Hong Daniel 年 月 日 1-1-241 三、保荐人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王泽川 保荐代表人: 陈洁斌 张桐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242 本人已认真阅读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 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人总经理: 马 骁 保荐人董事长(或授权代表):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243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 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马锐 宋沁忆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华晓军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244 五、为本次发行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 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周俊超 邓小勤 黄茹萍 许玉霞 张伟豪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245 六、为本次发行承担债券信用评级业务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机 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 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 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信评级人员: 邹火雄 朱小万 评级机构负责人: 张剑文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46 七、董事会声明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发行人董事会按照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作出的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1-1-247 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料外,公司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作 为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文件; (六)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和时间 (一)查阅地点 1、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 1001 号、1003 号、1005 号、1007 号、1009 号 联系电话:0592-3110089 传真:0592-5782298 联系人:王梦瑶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27 层 联系电话:0755-81902000 传真:0755-81902020 联系人:陈洁斌 1-1-248 (二)查阅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3:30 1-1-249 附件一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自有房产情况 一、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境内自有房产 序 建筑面积 权利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编号 座落 用途 号 (m2) 负担 闽(2022)厦门市不动 翔安区民安 存在 1 发行人 生产车间 11,354.78 产权第 0064435 号 大道 999 号 抵押 闽(2022)厦门市不动 翔安区民安 工业配套倒班 存在 2 发行人 7,380.49 产权第 0064451 号 大道 1001 号 宿舍 抵押 闽(2022)厦门市不动 翔安区民安 电梯机房/空调 存在 3 发行人 7,508.32 产权第 0064448 号 大道 1003 号 间/生产车间 抵押 电梯机房/空调 闽(2022)厦门市不动 翔安区民安 存在 4 发行人 机房/生产车间/ 8,010.81 产权第 0064438 号 大道 1005 号 抵押 卫生间 闽(2022)厦门市不动 翔安区民安 存在 5 发行人 生产车间 7,707.79 产权第 0064439 号 大道 1007 号 抵押 闽(2022)厦门市不动 翔安区民安 存在 6 发行人 接待室/值班室 183.08 产权第 0064443 号 大道 1009 号 抵押 包头 蒙(2024)固阳县不 固阳县怀朔 管理区/办公住 7 797.57 否 固能 动产权第 0011929 号 镇母号滩村 宿/设备存放 二、正在使用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境内自有房产 序 建筑面积 取得 权利人 座落 用途 号 (m2) 方式 管理区、办公住宿、设 1 皮山清源 新疆和田皮山县 734.00 自建 备存放 管理区、办公住宿、设 2 包头易捷 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金山镇 5,721.00 自建 备存放 管理区、办公住宿、设 3 单县清源 山东省菏泽市单县黄冈镇 931.00 自建 备存放 储藏室、污水处理站、 4 清源股份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民安大道 441.80 自建 辅助生产车间 注:仅第 3 项无证自建房产所在的土地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系在租赁土地上建设。 三、境外自有房产 序 权属证书 建筑面积 权利人 座落 用途 权利限制 号 编号 (m2) 清源 3/10 Duerdin Street, Clayton, 1 52124179 办公室 750.00 存在抵押 澳洲 Victoria, Australia 3168 1-1-250 附件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自有土地情况 一、境内自有土地 序 土地面积 宗地 权利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编号 座落 2) 性质 用途 使用期限 负担 号 (m 翔安区民安大道 闽(2022)厦门市不动 2010.10.15- 存在 1 发行人 出让 工业 产权第 0064435 号 999 号 2060.10.15 抵押 翔安区民安大道 闽(2022)厦门市不动 2010.10.15- 存在 2 发行人 出让 工业 产权第 0064451 号 1001 号 2060.10.15 抵押 翔安区民安大道 闽(2022)厦门市不动 2010.10.15- 存在 3 发行人 出让 工业 产权第 0064448 号 1003 号 2060.10.15 抵押 35,315.47 翔安区民安大道 闽(2022)厦门市不动 2010.10.15- 存在 4 发行人 出让 工业 产权第 0064438 号 1005 号 2060.10.15 抵押 翔安区民安大道 闽(2022)厦门市不动 2010.10.15- 存在 5 发行人 出让 工业 产权第 0064439 号 1007 号 2060.10.15 抵押 翔安区民安大道 闽(2022)厦门市不动 2010.10.15- 存在 6 发行人 出让 工业 产权第 0064443 号 1009 号 2060.10.15 抵押 翔安区万家春路 闽(2023)厦门市不动 与赤埔路交叉口 2023.7.27-2 7 发行人 19,346.98 出让 工业 无 产权第 0086484 号 东北侧 X2023G03 060.10.15 -G 地块 包头 蒙(2017)固阳县不动 固阳县怀朔镇母 2017.1.23- 8 4,969.00 出让 工业 无 固能 产权第 0000391 号 号滩村 2067.1.22 固阳县金山工业 包头 蒙(2020)固阳县不动 2017.3.13- 9 园区 A2-03(局部) 30,836.60 出让 工业 无 易捷 产权第 0002860 号 2067.3.12 地块 第十四师昆玉市 皮山 兵(2021)第十四师不 公共 2018.5.1- 10 皮山农场木阿公 3,552.70 出让 无 清源 动产权第 0000085 号 设施 2068.5.1 路东侧 二、境外自有土地 序 土地面积 使用 权利 权利人 权属证书编号 座落 号 ( m 2) 期限 限制 Gemarkung (district) Stuer, Gemarkung 清源 Blatt(sheet) 236, Flur (cadastral 无时间 1 (district) Stuer, 54,783.00 无 全球 section) 2, Flurstück (plot no.) 限制 Blatt (sheet) 236 8/1 Gemarkung Gemarkung (district) Ganzlin, 清源 (district) Blatt (sheet) 370, Flur 无时间 2 100,557.00 无 全球 Ganzlin, Blatt (cadastral section) 2, Flurstück 限制 (sheet) 370 (plot no.) 2 清源 Volume 10686 3/10 Duerdin Street, Clayton, 存在 3 795.00 - 澳洲 Folio 580 Victoria, Australia 3168 抵押 1-1-251 附件三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商标情况 一、境内注册商标 核定使用 序号 商标名称 注册人 注册号 注册有效期限 商品类别 1 发行人 64117443 6 2022.10.21-2032.10.20 2 发行人 65359367 9 2022.12.07-2032.12.06 3 发行人 31834842 42 2019.03.21-2029.03.20 4 发行人 31824940 9 2019.03.21-2029.03.20 5 发行人 31835548 35 2019.03.21-2029.03.20 6 发行人 31839963 6 2019.03.21-2029.03.20 7 发行人 31841688 19 2019.03.21-2029.03.20 8 发行人 34321557 6 2019.09.07-2029.09.06 9 发行人 18373805 42 2016.12.28-2026.12.27 10 发行人 18373803 9 2016.12.28-2026.12.27 11 发行人 15087179 37 2015.09.21-2025.09.20 12 发行人 15087174 6 2015.09.21-2025.09.20 1-1-252 核定使用 序号 商标名称 注册人 注册号 注册有效期限 商品类别 13 发行人 15087178 9 2015.11.14-2025.11.13 14 发行人 15087168 40 2015.09.21-2025.09.20 15 发行人 15087173 42 2015.09.21-2025.09.20 16 发行人 15087172 40 2015.09.21-2025.09.20 17 发行人 15087171 39 2015.09.21-2025.09.20 18 发行人 15087170 37 2015.09.21-2025.09.20 19 发行人 10149962 9 2023.01.07-2033.01.06 20 发行人 10149955 9 2023.01.07-2033.01.06 21 发行人 10101045 6 2023.01.07-2033.01.06 22 发行人 8259954 6 2021.05.07-2031.05.06 23 发行人 8259951 6 2021.05.07-2031.05.06 24 发行人 8259946 6 2021.05.07-2031.05.06 25 发行人 8259935 6 2021.05.07-2031.05.06 26 发行人 8831619 6 2021.11.28-2031.11.27 27 发行人 7421764 6 2020.09.28-2030.09.27 28 发行人 65054105 6 2023.10.07-2033.10.06 29 发行人 65054072 40 2023.10.07-2033.10.06 30 发行人 G1036945 9 2020.02.11-2030.02.11 31 发行人 G1679322 9 2022.06.24-2032.06.24 注 1:第 30、31 项商标,系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中国注册。 1-1-253 注 2:商标“CLENERGY INNOVATING RENEWABLE ENERGY”(商标号 15087178)存在被第三人 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该商标在第 9 类“1.太阳能电池;2. 光伏电池;3.蓄电池”部分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下发《关于第 15087178 号第 9 类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商标撤三字[2024]第 W075040 号),决定撤销该商标在“1.太阳能电池;2.光伏电池;3.蓄电池”部分核定使用商 品上的注册。商标“CLENERGY”(商标号:G1036945)被第三人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向 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该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下发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由于发行人目前并无在其核定使用类别的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需求, 因此决定放弃该商标在前述类别的商标权利。由于发行人未实际使用前述商标,且前述商 标核定的产品类别不属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相关产品,若前述商标被撤销,不会对发行人 的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注 3:发行人将商标“JERI”(商标号:65359367)转让给发行人和厦门韦迩,该商标为发行 人和厦门韦迩共同所有,发行人后续将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权利人变更申请。 二、境外注册商标 核定使用 序号 商标 注册人 注册号 国家/地区 有效期 类别 2009.12.23- 1 发行人 1338128 9,11 澳大利亚 2029.12.23 法国、德国、希腊、 2010.2.11- 2 发行人 1036945 9 意大利、西班牙 2030.2.11 2022.8.12- 3 发行人 2293206 9 澳大利亚 2032.8.12 2022.9.26- 4 发行人 1691602 9 欧盟 2032.9.26 2022.6.6- 5 发行人 2274932 9,11 澳大利亚 2032.6.6 2011.2.11- 6 发行人 1408378 6 澳大利亚 2031.2.11 法国、德国、意大 2011.8.11- 7 发行人 1094244 6 利、日本、西班牙、 2031.8.11 英国、希腊 2022.6.6- 8 发行人 2274930 9 澳大利亚 2032.6.6 2022.11.7- 9 发行人 6637392 9 日本 2032.11.7 2022.9.9- 10 发行人 1689436 9 欧盟、英国 2032.9.9 2022.6.6- 11 发行人 2274931 9 澳大利亚 2032.6.6 UK008011 2011.12.21- 12 发行人 6 英国 04913 2031.12.21 UK008010 2011.1.4- 13 发行人 6 英国 64829 2031.1.3 UK008011 2011.12.22- 14 发行人 6 英国 04752 2031.12.22 2017.3.10- 15 发行人 1348647 9 澳大利亚、欧盟 2027.3.10 UK008013 2017.3.10- 16 发行人 9 英国 48647 2027.3.9 6, 9, 37, 2016.11.14- 17 发行人 1337272 澳大利亚、欧盟、 40, 42 2026.11.14 1-1-254 核定使用 序号 商标 注册人 注册号 国家/地区 有效期 类别 美国 6,37,40, 日本 42 UK008013 6, 9, 37, 2016.11.14- 18 发行人 英国 37272 40, 42 2026.11.13 澳大利亚、欧盟、 2017.3.10- 19 发行人 1348691 42 美国 2027.3.10 UK008013 2017.3.10- 20 发行人 42 英国 48691 2027.3.9 2011.12.22- 21 发行人 1104913 6 澳大利亚、欧盟 2031.12.22 澳大利亚、欧盟、 2011.1.4- 22 发行人 1064829 6 日本、美国 2031.1.4 6, 37, 39, 2017.3.10- 23 发行人 1354936 澳大利亚、欧盟 40, 42 2027.3.10 UK008013 6, 37, 39, 2017.3.10- 24 发行人 英国 54936 40, 42 2027.3.9 2011.12.22- 25 发行人 1104752 6 欧盟 2031.12.22 2022.6.24- 26 发行人 1679322 9 日本 2032.6.24 2016.8.5- 27 发行人 5871422 2 日本 2026.8.5 4, 9, 11, 2015.2.24- 28 Clenergy 清源英国 013765318 欧盟 35 2025.2.24 UK009137 4, 9, 11, 2015.2.24- 29 Clenergy 清源英国 英国 65318 35 2025.2.23 2019.11.14- 30 清源澳洲 2049966 6 澳大利亚 2029.11.14 6, 9, 20, 2020.10.8- 31 清源澳洲 2124733 澳大利亚 37 2030.10.8 2023.7.28- 32 发行人 2375746 9 澳大利亚 2033.7.28 2024.1.29- 33 发行人 1777432 9 欧盟、英国 2034.1.29 1-1-255 附件四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情况 一、境内专利 专利 专利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有效期 申请日 类别 一种卡件装置及光伏轨道安装 1 发行人 ZL202320140536.8 2023.1.18 20 年 发明 结构 2 发行人 一种瓷瓦挂钩卡件及瓷瓦挂钩 ZL202223286208.3 2022.12.8 10 年 实用新型 3 发行人 一种瓷瓦挂钩 ZL202223302318.4 2022.12.8 10 年 实用新型 4 发行人 家庭储能系统锂电池包 ZL202230432526.2 2022.7.8 15 年 外观设计 光伏逆变器(家庭储能系统用混 5 发行人 ZL202230428332.5 2022.7.7 15 年 外观设计 合型) 光伏系统安装结构及其组件固 6 发行人 ZL202221537549.0 2022.6.20 10 年 实用新型 定结构与支架装配结构 7 发行人 一种光伏支架 ZL202123208036.3 2021.12.20 10 年 实用新型 一种双面光伏组件固定支架和 8 发行人 ZL202122999492.8 2021.12.1 10 年 实用新型 光伏电站 一种光伏基座、光伏组件支架系 9 发行人 ZL202122571976.2 2021.10.25 10 年 实用新型 统及光伏系统 一种光伏组件安装结构及其安 10 发行人 ZL202122243947.3 2021.9.15 10 年 实用新型 装构件 11 发行人 平屋顶压载系统 ZL202023233581.3 2020.12.29 10 年 实用新型 12 发行人 太阳能光伏系统及其防水总成 ZL202020603429.0 2020.4.21 10 年 实用新型 压块组件及太阳能光伏 13 发行人 ZL201921843422.X 2019.10.30 10 年 实用新型 发电系统 一种浮筒及太阳能光伏 14 发行人 ZL201921737476.8 2019.10.16 10 年 实用新型 发电系统 15 发行人 一种水面光伏漂浮系统 ZL201921737941.8 2019.10.16 10 年 实用新型 一种柔性梁多点驱动光伏跟踪 16 发行人 ZL201921615288.8 2019.9.26 10 年 实用新型 支架以及光伏装置 一种光伏跟踪系统及其轴承支 17 发行人 ZL201921133307.3 2019.7.18 10 年 实用新型 撑组件 18 发行人 一种光伏跟踪支架 ZL201920112157.1 2019.1.23 10 年 实用新型 一种传动系统及包含该传动系 19 发行人 ZL201721370623.3 2017.10.23 10 年 实用新型 统的跟踪支架 光伏跟踪系统多排联动的连接 20 发行人 ZL201720291098.X 2017.3.23 10 年 实用新型 装置 21 发行人 配电箱体 ZL201621016955.7 2016.8.31 10 年 实用新型 22 发行人 一种光伏逆变器及其散热系统 ZL201620960596.4 2016.8.26 10 年 实用新型 23 发行人 一种光伏并网逆变器辅助电源 ZL201520052957.0 2015.1.26 10 年 实用新型 1-1-256 专利 专利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有效期 申请日 类别 24 发行人 一种光伏汇流箱及其监控装置 ZL201420856765.0 2014.12.30 10 年 实用新型 25 发行人 一种太阳能板安装用的连接件 ZL201420746128.8 2014.12.2 10 年 实用新型 26 发行人 穿透片(ez) ZL201430484066.3 2014.11.28 10 年 外观设计 发行人、 27 新型穿透夹 ZL202321851940.2 2023.7.14 10年 实用新型 清源电气 28 发行人 用于光伏电站的电缆夹 ZL202322545902.0 2023.9.19 10年 实用新型 一种光伏并网逆变器漏电流检 29 发行人 ZL201310524071.7 2013.10.29 20年 发明 测装置 一种太阳能交流发电系统、逆变 30 发行人 ZL201310198793.8 2013.5.24 20年 发明 器及其固定装置 31 发行人 卡接组件及光伏支架 ZL201310053076.6 2013.2.19 20年 发明 一种快速便捷的太阳能 32 发行人 ZL201210254560.0 2012.7.20 20 年 发明 安装支架 33 发行人 一种光伏系统的快速卡装结构 ZL201210207229.3 2012.6.21 20 年 发明 34 清源澳洲 共模滤波器装置 ZL201280017633.2 2012.2.4 20 年 发明 35 发行人 太阳能板固定机构 ZL201010238898.8 2010.7.19 20 年 发明 36 发行人 储能电池(逆变器一体机款) ZL202330845822.X 2023.12.22 15 年 外观设计 储能电池(5KWH 堆叠式低压户 37 发行人 ZL202430000463.2 2024.1.2 15 年 外观设计 用) 一种光伏支架的压载支脚安装 38 发行人 ZL202420280833.7 2024.2.5 10 年 实用新型 结构 一种光伏系统用通用型安装组 39 发行人 ZL202420280803.6 2024.2.5 10 年 实用新型 件 二、境外专利 序 专利 国家/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有效期 号 类型 地区 1 发行人 Pivotable Rail Clamp US D681,438 S 2012.4.30 至 2027.5.7 外观 美国 2 发行人 Pivotable Rail Clamp US D681,439 S 2012.4.30 至 2027.5.7 外观 美国 Extrusions [mounting elements], Clamps [for EU 至 3 发行人 2012.4.30 外观 欧盟 fastening, supporting and/ or 002035287-0001 2037.4.30 mounting] Extrusions [mounting elements], Clamps [for EU 至 4 发行人 2012.4.30 外观 欧盟 fastening, supporting and/ or 002035287-0002 2037.4.30 mounting] Extrusions [mounting elements], Clamps [for GB 至 5 发行人 2012.4.30 外观 英国 fastening, supporting and/ or 90020352870001 2037.4.30 mounting] 1-1-257 序 专利 国家/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有效期 号 类型 地区 Extrusions [mounting elements], Clamps [for GB 至 6 发行人 2012.4.30 外观 英国 fastening, supporting and/ or 90020352870002 2037.4.30 mounting] 建造物を支持する形鋼杭及 至 7 清源日本 JP6345286 2017.2.16 发明 日本 び形鋼杭の打ち込み方法 2037.2.16 至 8 清源日本 太陽光発電パネル用固定具 JP6623946 2016.6.16 发明 日本 2036.6.16 太陽光発電施設の設計支援 至 9 清源日本 方法、設計支援装置及びプロ JP6584441 2017.2.27 发明 日本 2037.2.27 グラム 太陽光発電パネル用取付 至 10 清源日本 具、及び太陽光発電パネルの JP6432958 2018.2.16 发明 日本 2038.2.16 取付構造 太陽光発電パネルの水上設 至 11 清源日本 JP6446761 2018.2.16 发明 日本 置用架台 2038.2.16 至 12 清源日本 太陽光発電パネル用取付具 JP6648204 2018.7.13 发明 日本 2038.7.13 13 清源日本 パネルの取付具 JP6823754 2020.9.1 至 2040.9.1 发明 日本 太陽光發電面板的水上設置 清源日本股 用架台 至 中国 份有限公司 14 FLOATING INSTALLATION I707111 2019.2.15 发明 CLENERGY 2039.2.14 台湾 MOUNT FOR JAPAN K. K. PHOTOVOLTAIC PANEL 发行人、清源 至 实用 15 Dachziegelhaken DE212023000085 2023.7.14 德国 电气 2033.7.14 新型 Dachziegelhaken und 发行人、清源 至 实用 16 Klemmvorrichtung für DE212023000086 2023.7.14 德国 电气 2033.7.14 新型 diesen Klemmvorrichtung und 发行人、清源 至 实用 17 Montagestruktur für DE212023000083 2023.7.17 德国 电气 2033.7.17 新型 Photovoltaik-Schienen Leitfhige 至 实用 18 发行人 Montiereinrichtung für DE202024103160 2024.6.13 德国 2034.6.13 新型 Photovoltaikmodule Verbindungsstruktur zwischen Stütze und 至 实用 19 发行人 Quertrger eines DE202024103162 2024.6.13 德国 2034.6.13 新型 Photovoltaikmontagesyste ms Solarmodul-Hilfsposition 至 实用 20 发行人 DE202024103526 2024.6.28 德国 ierer 2034.6.28 新型 Kopplungsstruktur 至 实用 21 发行人 zwischen Quertrger und DE202024103527 2024.6.28 德国 2034.6.28 新型 Pfette 注:第 14 项境外专利的专利权人“清源日本股份有限公司 CLENERGY JAPAN K. K.”即为 “清源日本”。 1-1-258 附件五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情 况 序 著作 登记证书 取得 名称 登记号 号 权人 编号 方式 软著登字第 原始 1 发行人 智慧光伏+数字能源管理系统 V1.0 2021SR1860267 8582893 号 取得 太阳能电站监控系统管理中心端软件 软著登字第 原始 2 发行人 2015SR048463 1.0.0.0 0935549 号 取得 太阳能电站监控系统通信接口软件 软著登字第 原始 3 发行人 2015SR048484 1.0 0935570 号 取得 太阳能电站监控系统采集端软件 软著登字第 原始 4 发行人 2015SR038804 1.0.0.0 0925887 号 取得 太阳能电站监控系统本地客户端软件 软著登字第 原始 5 发行人 2015SR037110 1.0.0.0 0924191 号 取得 软著登字第 原始 6 发行人 太阳能电站监控系统 1.0 2014SR215426 0884655 号 取得 软著登字第 原始 7 发行人 太阳能电站监控系统 V1.0 2014SR185292 0854528 号 取得 软著登字第 原始 8 发行人 50/100/200kVA 逆变器监控软件 1.0 2013SR128159 0633921 号 取得 软著登字第 原始 9 发行人 并网逆变器门驱动板测试软件 1.0 2013SR128238 0634000 号 取得 软著登字第 原始 10 发行人 逆变器仿真软件 1.0 2013SR128174 0633936 号 取得 软著登字第 原始 11 发行人 50kVA 主控板测试软件 1.0 2013SR128167 0633929 号 取得 家用太阳能光伏发电并网系统监控 软著登字第 原始 12 发行人 2012SR034520 软件 V1.0 0402556 号 取得 软著登字第 原始 13 发行人 太阳能控制器测试平台 V1.0 2010SR008283 0196556 号 取得 软著登字第 原始 14 发行人 清源科技员工内部管理平台 V2.4 2021SR1860160 8582786 号 取得 软著登字第 原始 15 发行人 清源科技 Ezquote 网络设计系统 2.1 2021SR1867408 8590034 号 取得 软著登字第 原始 16 发行人 清源科技供应商自助服务平台 V1.0 2021SR1867414 8590040 号 取得 Intelligent String Combiner Box 软著登字第 原始 17 发行人 (ISCB) Monitoring Software(二代汇 2021SR1874800 8597426 号 取得 流箱监控软件)V1.0 1-1-259 附件六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土地及房产情况 一、境内租赁房屋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地址 租赁面积 租赁期限 1 发行人 赵云 济南市绿地普利中心 1104 室 115.11 ㎡ 2023.5.26-2025.5.25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 2588 号乌鲁木齐 2 发行人 陈旺喜 绿地中心 201/205 商业、商务办公楼 18 层办公 9 147.10 ㎡ 2024.9.20-2025.9.19 号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67 区大仟工业 3 发行人 深圳市高新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75.58 ㎡ 2024.7.21-2025.7.20 厂区 2 号厂房 7 层 01 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 1 号汇鑫中心 1 幢 2 单元 4 发行人 陕西鸿宸臻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91.75 ㎡ 2024.3.1-2025.2.28 14 层 1408 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南区一号路 10 号华大智 5 天津清源 天津华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8,548.79 ㎡ 2022.3.1-2028.4.30 能科技产业园(车间一整栋) 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南区一号路 10 号华大智 6 天津清源 天津华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70.94 ㎡ 2024.1.1-2024.12.31 能科技产业园(车间一接建车间) 天津市静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南区二十 7 天津清源 天津华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5.00 ㎡ 2024.1.1-2024.12.31 四号路 10 号 512 8 清源易捷 尤南平 福建省泉州市水头镇弘超豪庭 8 号 4 层 405 室 119.98 ㎡ 2023.12.17-2024.12.16 9 清源易捷 吴顺兴、吕静娟 福建省泉州市水头镇弘超豪庭#5-603 室 256.79 ㎡ 2023.8.1-2025.7.31 19,833.94 ㎡屋顶、 2017.01.01.2036.12.31,租 10 中卫闽阳 宁夏虹桥有机食品有限公司 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刘台村 140 ㎡仓库 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5 年 20 年,期限届满后续期至 11 晋江旭阳 晋江市三福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晋江市龙湖镇 约 10,000 ㎡屋顶, 运营期限届满之日 60 ㎡地面 20 年,期限届满后续期至 12 晋江旭阳 晋江市佳福化纤实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晋江市龙湖镇 运营期限届满之日 1-1-260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地址 租赁面积 租赁期限 39,843 ㎡屋顶、150 20 年,期限届满后自动续 13 漳州卓源 福建省神悦铸造股份有限公司 长泰县古农农场银塘工业园 ㎡地面 期至运营期限届满之日 13,000 ㎡屋顶,110 20 年,期限届满后自动续 14 永安清阳 永安新范科技有限公司 永安市尼葛工业园西区 9 号 ㎡地面 期 5 年至运营期限届满。 20,209 ㎡屋顶,120 20 年,期限届满后自动续 15 永安清阳 永安市日发纺织有限公司 永安市尼葛工业园南区 999 号 ㎡地面 期 5 年至运营期限届满。 20,500 ㎡屋顶,130 20 年,期限届满后自动续 16 永安清阳 永安市德力纺织有限公司 永安市下渡路 1088 号 ㎡地面 期 5 年至运营期限届满。 18,000 ㎡屋顶,130 20 年,期限届满后自动续 17 永安清阳 福建新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永安市尼葛开发北区 1188 号 ㎡地面 期至运营期限届满。 9,000 ㎡屋顶,60 20 年,期限届满后自动续 18 永安清阳 福建鲁重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永安市尼葛工业园区尼葛路 2558 号 ㎡地面 期 5 年至运营期限届满。 9,600 ㎡屋顶,60 20 年,期限届满后自动续 19 永安清阳 福建家丰竹木有限公司 永安市尼葛路 2488 号 ㎡地面 期 5 年至运营期限届满。 肥城市王瓜店街道办事处东大封 以实际测量认定的 20 肥城国悦 肥城市王瓜店街道办事处东大封村 26 年 村民委员会 面积为准 肥城市王瓜店街道办事处西大封 以实际测量认定的 21 肥城国悦 肥城市王瓜店街道办事处西大封村 26 年 村民委员会 面积为准 肥城市王瓜店街道办事处东大封村委会办公楼北 占地面积约一亩, 20 年,到期后自动续约 6 22 肥城国悦 东大封村民委员会 面空闲地及空房 7 间值班用房 房屋面积未约定 年 20 年,到期后优先续租 5 23 肥城国悦 山东安信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山东省肥城市肥梁路 18 号 24,202 ㎡ 年 9,200 ㎡屋顶,250 2016.8.22-2036.8.22,到期 24 丰县万海 信尔胜机械(江苏)有限公司 江苏省徐州市丰县高新技术开发区 ㎡地面 后自动续期 5 年 16,320 ㎡屋顶,100 2016.08.26-2036.08.26,到 25 丰县万海 江苏天奥电梯有限公司 江苏省徐州市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 ㎡地面 期后自动续期 5 年 15,600 ㎡屋顶,150 26 丰县万海 丰县高新技术创业园有限公司 丰县经济开发区 20 年 ㎡地面 20 年,租期届满后自动续 27 新斯瓦特 瓦斯特(中国)有限公司 天津市塘沽区金江路 24,000 ㎡ 期5年 1-1-261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地址 租赁面积 租赁期限 诺威尔(天津)能源装备股份有 2016.12.16-2036.12.15,期 28 天津瑞宜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创新大道 15,000 ㎡ 限公司 满自动续期 5 年 29 清源海阳 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厦门市火炬(翔安)产业园 14,127 ㎡ 25 年 厦门市集美区航天路 503 号中转库、501 号棚库 30 清源海阳 厦门金龙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10,650 ㎡ 2017.1.1-2036.12.31 及集美区海翔大道以北瑶山溪以西地块一期仓库 31 苏州戎伏 大同电工(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龙潭路 98 号 13,000 ㎡ 20 年 山东胜利钢管有限公司预精悍分厂屋顶、防腐车 55,370 ㎡屋顶,200 20 年,期满后续期至运营 32 淄博昱泰 山东胜利钢管有限公司 间屋顶 ㎡地面 期限届满。 舞钢市产业集聚区经三路西侧、经四路东侧、纬 约 62,000 ㎡屋顶, 33 舞钢卓邦 舞钢昱鑫重工有限公司 20 年 二路北侧(生产车间) 400 ㎡地面 34 滁州天荣 博西华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安徽省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道 1 号 约 100,000 ㎡ 25 年 未明确,出租方以其 合法持有的建筑物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并网 35 滁州天荣 博西华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安徽省滁州市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道 1 号 屋顶、停车场以及适 发电之日起 25 年 用的地面、变配房间 控制区域出租 36 江门清阳 松下电子部品(江门)有限公司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科韵二路 3 号 72,632 ㎡ 25 年 35,061.5 ㎡屋顶, 威海 37 山东南海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航天路 1 号 100 ㎡地面(以实 20 年 新清阳 际利用面积为准) 威海 27,805 ㎡屋顶,84 20 年,期满后续期至运营 38 威海蓝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科创城 新清阳 ㎡地面 期限届满。 17,100 ㎡屋顶,100 39 清阳海圣 厦门见福工业有限公司 见福园区配送厂房、3#冷库、4#厂房 ㎡地面(以实际占 306 个月 用面积为准) 约 25,000 ㎡,以实 40 清阳海圣 福建省中铭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晋江市龙湖镇西湖村 25 年 际占用面积为准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 4,798 ㎡屋顶,300 41 清阳海圣 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 56-58 号 25 年 服务中心 ㎡地面 1-1-262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地址 租赁面积 租赁期限 5,585 ㎡屋顶,5 ㎡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42 清阳海圣 厦门市翔安区春风西路 6/8 号 地面,以实际占用 305 个月 公司 面积为准 4,950 ㎡屋顶,5 ㎡ 43 清阳海圣 厦门弘益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厦门市同安区五显镇布塘中路 1660-1 号 2 号楼 地面,以实际占用 305 个月 面积为准 约 15,000 ㎡屋顶,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44 清阳海欣 翔安区翔海路 19 号 5 ㎡地面,以实际 305 个月 公司 占用面积为准 20 年,期满后优先续租 5 45 清阳海欣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厦门市翔安区祥吴五路市民商业广场 1,200 ㎡ 年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 46 清阳海欣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街道舫阳西二路 9 号 400 ㎡ 25 年 督所 47 清阳海欣 厦门东声电子有限公司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园翔安西路 8069 号 1,728 ㎡ 25 年 48 清阳海欣 厦门威迪亚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市海沧区霞飞东路 2 号 7,600 ㎡ 305 个月 49 清阳海欣 南安市金淘镇镇政府 福建省南安市金淘镇下圩街 200 ㎡ 25 年 20 年,期满后优先续租 5 50 清阳海欣 厦门市翔安区海滨小学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西庐社区面前里 36 号 1,400 ㎡ 年 20 年,期满后优先续租 5 51 清阳海欣 厦门市民安中学 厦门市翔安区舫山西二路 453 号 1,550 ㎡ 年 52 清阳海欣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中心卫生院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兴街永兴路 9 号 1,500 ㎡ 25 年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古山村莲山工业区 2 53 泉州清源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301,950 ㎡ 2022.9.1-2042.9.1 号厂房及停车场屋顶 54 上饶清安 江西安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 61,839 ㎡ 电站并网发电之日起 25 年 55 青岛苏莱 青岛日之容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区夏格庄镇驻地 约 60,000 ㎡ 2022.8.28-2042.8.28 56 南京清源 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尧新大道 约 45,000 ㎡ 项目并网之日起 25 年 57 长沙清源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兴路 64,972 ㎡ 20 年 1-1-263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地址 租赁面积 租赁期限 399 号 济宁清源 新能源开 未约定,以实际使 58 山东乾钢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济宁经济开发区嘉德路以西、美祥路以南 25 年 发有限公 用面积为准 司 苏州润赫 凡润显示科技(张家港) 20 年,期满后优先 59 能源科技 张家港市杨舍镇(河南村)西塘公路 575 号 约 60,000 ㎡ 有限公司 续租 5 年 有限公司 20 年,期满后自动续期 60 德州清源 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花园大街 8 号 约 60,000 ㎡ 5年 20 年,期满后自动续期 61 德州清源 天鼎丰聚丙烯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花园大街 18 号 约 26,000 ㎡ 5年 62 天津清源 卢宝亭 天津市静海区九通家园 23-1-201 134.20 ㎡ 2024.2.5-2025.2.4 63 清源易捷 刘立荣 南安市石井镇院前村南片区 206 号(401 房) 124 ㎡ 2024.9.1-2025.8.31 64 清源易捷 莱西市鼎立起重机械租赁 青岛市夏格庄夏南庄村 100 ㎡ 2023.12.1-2024.11.30 65 江门清阳 区惠安 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 119 号第七层 A 区 04 室 25 ㎡ 2024.2.1-2025.1.31 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南区一号路 10 号华大智 66 天津清源 天津华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70 ㎡ 2024.8.1-2025.1.31 能科技产业园(办公楼四楼) 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南区一号路 10 号华大智 67 天津清源 天津华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72 ㎡ 2024.8.1-2025.1.31 能科技产业园办公楼四楼 405 室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金溪路 13 号新榕金溪樾府 9 68 清源易捷 肖莉莹 128 ㎡ 2024.6.17-2024.12.16 栋 3109 室 69 天津清源 苏震 天津市静海区美丽新都小区 5 号楼一单元 701 142 ㎡ 2024.9.22-2025.3.21 建邺区云龙山路 99 号江苏省建大厦 A 座 11 楼 70 清源电力 南京韬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65 ㎡ 2024.8.1-2025.7.31 1102 室 未明确约定,已实际使用 71 清源易捷 上海鼎上物流有限公司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名爵路三屿村南 431 米 约 400 库位 情况为准 1-1-264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地址 租赁面积 租赁期限 广东省惠州市仲恺区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梁 未约定,以实际使 20 年,期满后自动续期 72 惠州清源 惠州市新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屋路 1 号 用面积为准 5年 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南区一号路 10 号华大智能 73 天津清源 天津华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70.94 ㎡ 2024.10.11-2024.11.10 科技产业园(车间二接建车间) 普米斯生物制药(南通)有限公 10,000 ㎡(以最终 74 南通嘉灿 江苏省南通市开发区通盛大道 80 号 25 年,自并网之日起算 司 使用面积为准) 武汉东方雨虹科建建筑材料有限 未约定,以实际使 75 武汉清源 湖北省武汉市长江新区阳逻街道五一大道 16 号 25 年,自并网之日起算 公司 用面积为准 未约定,以实际使 76 政和清阳 福建美科机械有限公司 福建省南平市政和经济开发区兴和路 16 号 20 年,期满自动续期 5 年 用面积为准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高新开发区祥龙路南侧、吴 77 泰州潮鸣 江苏顺州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约 3.4 万平方米 25 年,自并网之日起算 陵南路西侧 二、境外租赁房屋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地址 租赁面积(m2) 租赁期限 Chuo-Nittochi Group Co. 5th Floor, Nittochi-Yamashita Building. 23, 1 清源日本 864.84 有效期届满,自动续期 Ltd Yamashita-cho, Naka-ku, Yokohama-shi, Kanagawa SPACES International 1 个房间,未说明具 2 清源全球 Willy-Brandt-Str. 23,20457 Hamburg 2024.1.1-2024.12.31 Workplace Group 体租赁面积 Solarpark Gemeinde Ganzlin, Rbeler 3 Rbeler Str. 68, 19395 Ganzlin 20.00 无具体租赁期限 Ganzlin Str. 68, 19395 Ganzlin Gemeinde Gehlsbach, IHV 4 Solarpark GSB Ihde Hausverwaltung, Lübzer Chaussee 20a, 19386 Gehlsbach OT Karbow 24.62 无具体租赁期限 Werderstr. 1, 19386 Lübz 9/2, 5th floor, Worasin Building, Soi Ya Sup 2, 5 清源泰国 Vorasin Holding Co., Ltd. Vibhavadi Rangsit Road, Chomphon Subdistrict, 78.00 2023.10.10-2024.10.9 Chatuchak District, Bangkok Clenergy SPACES International 1 个房间,未说明具 2023.12.1 起,按月签订 6 Esplanade 41 20354 Hamburg Deutschland Workplace Group 体租赁面积 合同并自动续期 1-1-265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地址 租赁面积(m2) 租赁期限 SPACES International 1 个房间,未说明具 7 清源英国 87 Kenton RoadKenton, Harrow, Middlesex 2024.7.1-2025.9.30 Workplace Group 体租赁面积 三、境内租赁土地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座落 租赁面积 租赁期限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 自 2015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35 年 4 50 万 1 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 皮山清源 皮山农场东南方 4 公里 月 30 日止,20 年租赁期限届满后, 平方米 四师国土资源局 自动续租 5 年 包头固 固阳县怀朔镇赵大贵村以东,枳机滩以南, 25 年,以出租土地正式移交给包头 2 固阳县怀朔镇人民政府 760 亩 新能 包头固能辰光光伏电站以北 固新能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租期 25 年,以出租土地正式移交给包头 3 固阳县怀朔镇人民政府 包头固能 固阳县怀朔镇赵大贵村以东,枳机滩以南 800 亩 固能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租期 26 年,自未利用地移交给单县清源 4 单县黄岗镇人民政府 单县清源 单县黄冈镇渡口王庄村、邓窑村 380 亩 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租期 26 年,自未利用地移交给单县清源 5 单县黄岗镇人民政府 单县清源 单县黄冈镇渡口王庄村 133 亩 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租期 四、境外租赁土地 租赁面积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座落 租赁期限 (m2) Amtsgericht Cloppenburg, Gemarkung Bsel, Blatt 若 5 年内未开始施工,租赁期限为协议 3704, Flur 3, Flurstück 56/6 签署后 5 年 CGP Amtsgericht Cloppenburg, Gemarkung Bsel, Blatt 1 Joseph Burrichter 251,400 若开始施工,协议在试运行后 20 年终止。 Project 1 3704, Flur 3, Flurstück 56/43 Amtsgericht Cloppenburg, Gemarkung Bsel, Blatt 如承租方未及时书面反对,可延长 2 次, 3704, Flur 3, Flurstück 56/49 每次延长 5 年 1-1-266 租赁面积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座落 租赁期限 (m2) 若 5 年内未开始施工,租赁期限为协议 签署后 5 年 Amtsgericht Osterholz-Scharmbeck, Gemarkung 2 Erika und Kurt Cordes 99,710.00 若开始施工,协议在试运行后 20 年终止。 Schmalenbeck, Blatt 184, Flur 1, Flurstück 37/2 承租方有两次延期选择,每次可延长 5 年 2022/10/01—2023/09/30 Amtsgericht Parchim, Gemarkung Ganzlin, Blatt 3 Olaf Dobschanski 87,159.00 若其中一方未在合同期限届满前 3 个月 73, Flur 2, Flurstück 104/2 终止合同,则可连续延期一年 若 5 年内未开始施工,租赁期限为协议 Amtsgericht Wittenberg, Gemarkung Klossa, Blatt 签署后 5 年 10264, Flur 1, Flurstück264 4 Marcel Elstermann 44,497.00 若开始施工,协议在试运行后 20 年终止。 Amtsgericht Wittenberg, Gemarkung Klossa, Blatt 10264, Flur 1, Flurstück 76 承租方有两次延期选择,每次可延长 5 年 Amtsgericht Wittenberg, Gemarkung Klossa, Blatt 5 Ingolf Uhde 78,568.00 同上 193, Flur 1, Flurstück 90 Amtsgericht Wittenberg, Gemarkung Klossa, Blatt 6 Renate Hildebrandt 63,047.00 同上 10231, Flur 1, Flurstück 86 Amtsgericht Wittenberg, Gemarkung Klossa, Blatt 7 Joachim Luschtinetz 64,416.00 同上 10234, Flur 1, Flurstück 84 Amtsgericht Neuruppin, Gemarkung Klosterheide, 237,076.00 Flur 2, Flurstück 279 Amtsgericht Neuruppin, Gemarkung Klosterheide, 66,164.00 Flur 2, Flurstück 285 8 Rolf Trietchen 同上 Amtsgericht Neuruppin, Gemarkung Klosterheide, 127,656.00 Flur 2, Flurstück 411 Amtsgericht Neuruppin, Gemarkung Klosterheide, 76,742.00 Flur 2, Flurstück 412 Amtsgericht Ottendorf, Gemarkung Neuhaus 若 3 年内未开始施工,租赁期限为协议 (Oste), Blatt 1270, Flur 007, Flurstück 006/001 签署后 3 年 9 Claus Mahler Amtsgericht Ottendorf, Gemarkung Neuhaus 127,500.00 (Oste), Blatt 1270, Flur 007, Flurstück 009/002 若开始施工,协议在试运行后 20 年终止。 Amtsgericht Ottendorf, Gemarkung Neuhaus 若开始施工,协议在试运行后 20 年终止。 1-1-267 租赁面积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座落 租赁期限 (m2) (Oste), Blatt 1270, Flur 007, Flurstück 012/001 如承租方未及时书面反对,可延长 2 次, Amtsgericht Ottendorf, Gemarkung Neuhaus 每次延长 5 年 (Oste), Blatt 1270, Flur 007, Flurstück 015/002 Amtsgericht Ottendorf, Gemarkung Neuhaus (Oste), Blatt 1270, Flur 007, Flurstück 034/003 Amtsgericht Ottendorf, Gemarkung Neuhaus (Oste), Blatt 1270, Flur 007, Flurstück 027/001 Amtsgericht Ottendorf, Gemarkung Neuhaus (Oste), Blatt 1270, Flur 007, Flurstück 029/001 Amtsgericht Ottendorf, Gemarkung Neuhaus (Oste), Blatt 1270, Flur 007,Flurstück 129 Amtsgericht Ottendorf, Gemarkung Neuhaus (Oste), Blatt 1270, Flur 007,Flurstück 130 若 5 年内未开始施工,租赁期限为协议 Amtsgericht Ottendorf, Gemarkung Neuhaus, Blatt 签署后 5 年 1377, Flur 7, Flurstück 36/1 若开始施工,协议在试运行后 20 年终止。 10 Olaf Steinmann 16,919.00 Amtsgericht Ottendorf, Gemarkung Neuhaus, Blatt 若开始施工,协议在试运行后 20 年终止。 1377, Flur 7, Flurstück 117/1 如承租方未及时书面反对,可延长 2 次, 每次延长 5 年 Amtsgericht Ottendorf, Gemarkung Neuhaus, Blatt 11 Ulrike Meyer 7,388.00 同上 1377, Flur 7, Flurstück 35/1 Amtsgericht Rotenburg, Gemarkung Borchel, Flur 3, Flurstück 28/5 Amtsgericht Rotenburg, Gemarkung Borchel, Flur 3, Flurstück 147/72 Edith und Heiko Amtsgericht Rotenburg, Gemarkung Borchel, Flur 12 124,688.00 同上 Nalesinski 3, Flurstück 146/72 Amtsgericht Rotenburg, Gemarkung Borchel, Flur 3, Flurstück 72/7 Amtsgericht Rotenburg, Gemarkung Borchel, Flur 3, Flurstück 148/72 Rolf und Johanna Amtsgericht Dannenberg, Gemarkung Wibbese, 13 131,764.00 同上 Schwagmeier Blatt 717, Flur 1, Flurstück 73/1 1-1-268 租赁面积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座落 租赁期限 (m2) Amtsgericht Dannenberg, Gemarkung Wibbese, Blatt 717, Flur 1, Flurstück 78/2 Amtsgericht Dannenberg, Gemarkung Wibbese, Blatt 717, Flur 1, Flurstück 111/3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Ganzlin, Flur 2, Flurstück 3/24 20 年,如果承租人未及时书面反对,可 14 Gemeinde Ganzlin 39,871.00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Ganzlin, Flur 延长 2 次,每次延长 5 年 2, Flurstück 3/25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Blatt 2, Flur 2, 15 Karsten Plamann 50,910.00 同上 Gemarkung Ganzlin, Flurstück 76 Amtsgericht Parchim, Blatt 5, Flur 2, Gemarkung 25 年,如果承租人没有及时书面反对, 16 Siegfried Steinig 57,570.00 Ganzlin, Flurstück 77 可一次性延长 5 年 Amtsgericht Parchim, Gemarkung Ganzlin, Flur 2, 71,361.00 Flurstück 43/1 Amtsgericht Parchim, Gemarkung Ganzlin, Flur 2, 85,481.00 Flurstück 29 Milchhof Vietlübbe Amtsgericht Parchim, Gemarkung Ganzlin, Flur 2, 25 年,如果承租人没有及时书面反对, 17 15,959.00 GmbH 清源全 Flurstück 97 可一次性延长 5 年 Amtsgericht Parchim, Gemarkung Ganzlin, Flur 2, 球 91,530.00 Flurstück 78 Amtsgericht Parchim, Gemarkung Ganzlin, Flur 2, 88,045.00 Flurstück 80 若 5 年内未取得建筑许可或未开始施工, 租赁期限为协议签署后 5 年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Ganzlin, Flur 18 Christian Gayk 20,549.00 若已取得建筑许可或开始施工,协议在 2, Flurstück 201 试运行 20 年后终止,如果承租人未及时 书面反对,可延长两次,每次延长 5 年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Ganzlin, Flur 19 Michael Gayk 72,787.00 同上 2, Flurstück 106 协议在试运行 20 年后终止,若承租方未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Blatt 86, Gemarkung 20 Lothar Rosenberger 95,116.00 及时书面反对,可延长两次,每次延长 5 Ganzlin, Flur 2, Flurstück 101 年 1-1-269 租赁面积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座落 租赁期限 (m2) Raiffeisen-Land Amtsgericht Parchim, Flur 2, Gemarkung Ganzlin, 21 95,493.00 同上 GmbH Flurstück 99 Amtsgericht Parchim, Flur 2, Gemarkung Ganzlin, 25 年,如果承租人没有及时书面反对, 22 Gerd Prehnf 94,603.00 Flurstück 93 可一次性延长 5 年 协议在试运行 20 年后终止,若承租方未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Ganzlin, Flur 23 Erhard Langmannw 39,810.00 及时书面反对,可延长两次,每次延长 5 2, Flurstück 75 年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Melkof, Flur 38,542.00 1, Flurstück 252/1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Melkof, Flur 9,433.00 1, Flurstück 279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Melkof, Flur 1,594.00 1, Flurstück 282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Melkof, Flur 2,512.00 1, Flurstück 265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Melkof, Flur 28,714.00 1, Flurstück 270/3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Melkof, Flur 9,999.00 1, Flurstück 272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Melkof, Flur 9,449.00 Agrargesellschaft 24 1, Flurstück 273 协议在试运行后 30 年终止 Melkof mbH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Melkof, Flur 9,920.00 1, Flurstück 274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Melkof, Flur 4,800.00 1, Flurstück 275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Melkof, Flur 764.00 1, Flurstück276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Melkof, Flur 3,840.00 1, Flurstück 278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Melkof, Flur 7,241.00 1, Flurstück 283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Melkof, Flur 9,584.00 1, Flurstück 285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Melkof, Flur 11,966.00 1-1-270 租赁面积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座落 租赁期限 (m2) 1, Flurstück 286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Melkof, Flur 9,912.00 1, Flurstück 287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Melkof, Flur 19,506.00 2, Flurstück 3/1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Melkof, Flur 9,784.00 2, Flurstück 7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Melkof, Flur 2,599.00 2, Flurstück 8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Melkof, Flur 10,090.00 2, Flurstück 10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Melkof, Flur 10,280.00 2, Flurstück 11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Melkof, Flur 9,525.00 2, Flurstück 13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Melkof, Flur 9,635.00 2, Flurstück 15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Melkof, Flur 9,712.00 2, Flurstück 16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Melkof, Flur 10,087.00 2, Flurstück 17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Melkof, Flur 9,550.00 2, Flurstück 19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Melkof, Flur 9,988.00 2, Flurstück 20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Melkof, Flur 11,946.00 2, Flurstück 21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Melkof, Flur 5,280.00 2, Flurstück 41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Melkof, Flur 9,806.00 1, Flurstück 284 25 Henning Luhmann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Melkof, Flur 11,845.00 同上 1, Flurstück 288/2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Melkof, Flur 9,949.00 1-1-271 租赁面积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座落 租赁期限 (m2) 2, Flurstück 9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Melkof, Flur 9,935.00 2, Flurstück 12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Melkof, Flur 10,087.00 2, Flurstück 18 协议在试运行 20 年后终止,若承租方未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Melkof, Flur 26 Karl-Heinz Lübbertn 10,099.00 及时书面反对,可延长两次,每次延长 5 2, Flurstück 6 年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Melkof, Flur 27 Marc Nitschke 8,995.00 同上 2, Flurstück 2/2 Amtsgericht Waren (Müritz), Gemarkung Zislow, 130,275.00 Blatt 4, Flur 2, Flurstück 50/3 Ngret Schubert Amtsgericht Waren (Müritz), Gemarkung Zislow, 7,666.00 Blatt 4, Flur 3, Flurstück 26/2 28 Elke Schubert 同上 Amtsgericht Waren (Müritz), Gemarkung Zislow, 66,733.00 Blatt 4, Flur 3, Flurstück 26/3 Gerd Schubert Amtsgericht Waren (Müritz), Gemarkung Zislow, 62,350.00 Blatt 4, Flur 3, Flurstück 26/4 Amtsgericht Waren (Müritz), Gemarkung Zislow, 130,129.00 Blatt 2, Flur 2, Flurstück 52/3 Amtsgericht Waren (Müritz), Gemarkung Zislow, 55,554.00 29 Olaf Tietzn 同上 Blatt 2, Flur 3, Flurstück 29/1 Amtsgericht Waren (Müritz), Gemarkung Zislow, 80,210.00 Blatt 2, Flur 3, Flurstück 29/2 Amtsgericht Waren (Müritz), Gemarkung Zislow, Anke Weitendorff 141,503.00 Blatt 3, Flur 2, Flurstück 51/1 Amtsgericht Waren (Müritz), Gemarkung Zislow, 30 Bernd Weitendorff 64,184.00 同上 Blatt 3, Flur 3, Flurstück 27/1 Amtsgericht Waren (Müritz), Gemarkung Zislow, Inge Weitendorff 71,480.00 Blatt 3, Flur 3, Flurstück 27/2 BVVG Gemarkung (district) Ganzlin, Blatt (sheet) 8, Flur 2,019.00 Bodenverwertungs- Solarpark (cadastral section) 2, Flurstück (plot no.) 94 31 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 und - verwaltungs Ganzlin Gemarkung (district) Ganzlin, Blatt (sheet) 9, Flur 3,552.00 GmbH (cadastral section) 2, Flurstück (plot no.) 98 1-1-272 租赁面积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座落 租赁期限 (m2) 若 5 年内未开始施工,租赁期限为协议 Amtsgericht Zossen, Gemarkung (district) 签署后 5 年 Kathrin Witt, 32 Kemlitz, Blatt (sheet) 1, Flur (cadastral section) 383,586.00 若开始施工,协议在试运行后 20 年终止, Kemlitzer Hauptstr 2, Flurstück (plot no.) 93 承租方有 2 次延期选择权,每次延期为 5 Solarpark 年 KML 若 5 年内未开始施工,租赁期限为协议 Amtsgericht Zossen, Gemarkung (district) 签署后 5 年 Kathrin Witt, 33 Kemlitz, Blatt (sheet) 1, Flur (cadastral section) 125,466.00 若开始施工,协议在试运行后 20 年终止, Kemlitzer Hauptstr 1, Flurstück (plot no.) 72 承租方有 2 次延期选择权,每次延期为 5 年 若 5 年内未开始施工,租赁期限为协议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district) 签署后 5 年 Gtz Eckhoff, 34 Karbow, Blatt (sheet) 3, Flur (cadastral section) 163,739.00 若开始施工,协议在试运行后 20 年终止, Hauptstr 2, Flurstück (plot no.) 14/3 承租方有 2 次延期选择权,每次延期为 5 年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district) 若 5 年内未开始施工,租赁期限为协议 Vietlübbe, Blatt (sheet) 20383, Flur (cadastral 签署后 5 年 section) 7, Flurstück (plot no.) 178 35 Amt Eldenburg Lübz 205,921.00 若开始施工,协议在试运行后 20 年终止。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district) Vietlübbe, Blatt (sheet) 20383, Flur (cadastral 如承租方未及时书面反对,可延长 2 次, Solarpark section) 7, Flurstück (plot no.) 179 每次延长 5 年 GSB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Darss, Blatt 10118, Flur 2, Flurstück 4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Darss, 若 5 年内未开始施工,租赁期限为协议 LHP Blatt 10160, Flur 2, Flurstück 8/1 签署后 5 年 Landwirtschaftlich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Darss, 36 458,264.00 若开始施工,协议在试运行后 20 年终 e Produktion und Blatt 10160, Flur 2, Flurstück 23 止。如承租方未及时书面反对,可延长 Handel Kreien GmbH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Darss, 2 次,每次延长 5 年 Blatt 10161, Flur 2, Flurstück 24/4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Darss, Blatt 40004, Flur 2, Flurstück 32/2 1-1-273 租赁面积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座落 租赁期限 (m2)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Darss, Blatt 10170, Flur 2, Flurstück 33/2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Darss, Blatt 66, Flur 2, Flurstück 34 若 5 年内未开始施工,租赁期限为协议 签署后 5 年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Darss, 37 Dietmar Drenkhahn 44,192.00 若开始施工,协议在试运行后 20 年终 Blatt 37, Flur 2, Flurstück 3 止。如承租方未及时书面反对,可延长 2 次,每次延长 5 年 若 5 年内未开始施工,租赁期限为协议 签署后 5 年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Darss, 38 Peter Hartleb 44,357.00 若开始施工,协议在试运行后 20 年终 Blatt 75, Flur 2, Flurstück 6 止。如承租方未及时书面反对,可延长 2 次,每次延长 5 年 若 5 年内未开始施工,租赁期限为协议 签署后 5 年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Darss, 39 Frank Kosla 73,865.00 若开始施工,协议在试运行后 20 年终 Blatt 10116, Flur 2, Flurstück 36 止。如承租方未及时书面反对,可延长 2 次,每次延长 5 年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Darss, Blatt 10142, Flur 2, Flurstück 2 若 5 年内未开始施工,租赁期限为协议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Darss, 签署后 5 年 Blatt 58, Flur 2, Flurstück 5 40 Gemeinde Gehlsbach 32,934.00 若开始施工,协议在试运行后 20 年终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Darss, 止。如承租方未及时书面反对,可延长 Blatt 10162, Flur 2, Flurstück 7 2 次,每次延长 5 年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Darss, Blatt 64, Flur 2, Flurstück 35 该租赁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为出租方在 Carmen Gedigk,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Darss, 41 44,587.00 该租赁协议签署后两年内依法终止与第 Cindy Gedigk Blatt 68, Flur 2, Flurstück 1 三方就土地达成的现有协议 1-1-274 租赁面积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座落 租赁期限 (m2) 若满足上述先决条件且在满足上述先决 条件后 5 年内未开始施工,租赁期限为 满足上述先决条件后 5 年 若满足上述先决条件且在协议签署后 5 年内开始施工,协议在试运行后 20 年内 终止,可延长 2 次,每次延长 5 年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Karbow, Blatt 22, Flur 2, Flurstück 2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Karbow, Blatt 22, Flur 2, Flurstück 3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Karbow, 若 5 年内未开始施工,租赁期限为协议 Blatt 231, Flur 2, Flurstück 4 Karbower 签署后 5 年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Karbow, 42 Agrargenossenscha 189,257.00 若开始施工,协议在试运行后 20 年终 Blatt 231 Flur 2, Flurstück 5 ft e.G. 止。如承租方未及时书面反对,可延长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Karbow, 2 次,每次延长 5 年 Blatt 170, Flur 2, Flurstück 13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Karbow, Blatt 198, Flur 2, Flurstück 157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Karbow, Blatt 198, Flur 2, Flurstück 158 若 5 年内未开始施工,租赁期限为协议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Karbow, 签署后 5 年 Blatt 11, Flur 2, Flurstück 8 43 Hans-Jrg Welzin 23,876.00 若开始施工,协议在试运行后 20 年终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Karbow, 止。如承租方未及时书面反对,可延长 Blatt 11, Flur 2, Flurstück 9 2 次,每次延长 5 年 若 5 年内未开始施工,租赁期限为协议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Karbow, 签署后 5 年 Sigrid Heidtmann, Blatt 16, Flur 2, Flurstück 10 44 47,680.00 若开始施工,协议在试运行后 20 年终 Rudolf Heidtmann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Karbow, 止。如承租方未及时书面反对,可延长 Blatt 16, Flur 2, Flurstück 12 2 次,每次延长 5 年 1-1-275 租赁面积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座落 租赁期限 (m2) 若 5 年内未开始施工,租赁期限为协议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Karbow, 签署后 5 年 Ronald Schmelter, Blatt 34, Flur 2, Flurstück6 45 11,937.00 若开始施工,协议在试运行后 20 年终 Liane Medwe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Karbow, 止。如承租方未及时书面反对,可延长 Blatt 34, Flur 2, Flurstück7 2 次,每次延长 5 年 若 5 年内未开始施工,租赁期限为协议 签署后 5 年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Karbow, 46 Gemeinde Gehlsbach 2,054.00 若开始施工,协议在试运行后 20 年终 Blatt 203, Flur 2, Flurstück 11 止。如承租方未及时书面反对,可延长 2 次,每次延长 5 年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若 5 年内未开始施工,租赁期限为协议 Vietlübbe, Blatt 20383, Flur 7, Flurstück 签署后 5 年 Gemeinde 178 47 205,921.00 若开始施工,协议在试运行后 20 年终 Gehlsbach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止。如承租方未及时书面反对,可延长 Vietlübbe, Blatt 20383, Flur 7, Flurstück 2 次,每次延长 5 年 179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Wahlstorf, Blatt 2, Flur 2, Flurstück 12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Wahlstorf, Blatt 2, Flur 2, Flurstück 33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若 5 年内未开始施工,租赁期限为协议 LHP Wahlstorf, Blatt 20, Flur 2, Flurstück 36 签署后 5 年 Landwirtschaftlich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48 503,196.00 若开始施工,协议在试运行后 20 年终 e Produktion und Wahlstorf, Blatt 10, Flur 2, Flurstück 38 止。如承租方未及时书面反对,可延长 Handel Kreien GmbH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2 次,每次延长 5 年 Wahlstorf, Blatt 10, Flur 2, Flurstück 39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Wahlstorf, Blatt 7, Flur 2, Flurstück 42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Wahlstorf, Blatt 7, Flur 2, Flurstück 43 1-1-276 租赁面积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座落 租赁期限 (m2)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Wahlstorf, Blatt 20, Flur 2, Flurstück 47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Wahlstorf, Blatt 20, Flur 2, Flurstück 48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Wahlstorf, Blatt 7, Flur 2, Flurstück 49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Wahlstorf, Blatt 7, Flur 2, Flurstück 50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Wahlstorf, Blatt 20, Flur 2, Flurstück 51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Wahlstorf, Blatt 7, Flur 2, Flurstück 57/1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Wahlstorf, Blatt 20, Flur 2, Flurstuck 59/1 若 5 年内未开始施工,租赁期限为协议 签署后 5 年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49 Matthias Selms 83,941.00 若开始施工,协议在试运行后 20 年终 Wahlstorf, Blatt 4, Flur 1, Flurstück 117 止。如承租方未及时书面反对,可延长 2 次,每次延长 5 年 若 5 年内未开始施工,租赁期限为协议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签署后 5 年 Petrus Michael Wahlstorf, Blatt 11, Flur 2, Flurstück 44 50 41,610.00 若开始施工,协议在试运行后 20 年终 Staal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止。如承租方未及时书面反对,可延长 Wahlstorf, Blatt 11, Flur 2, Flurstuck 46 2 次,每次延长 5 年 若 5 年内未开始施工,租赁期限为协议 签署后 5 年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51 Gertrude Timm 10,965.00 若开始施工,协议在试运行后 20 年终 Wahlstorf, Blatt 6, Flur 2, Flurstück 41 止。如承租方未及时书面反对,可延长 2 次,每次延长 5 年 52 Otto Tnse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47,228.00 若 5 年内未开始施工,租赁期限为协议 1-1-277 租赁面积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座落 租赁期限 (m2) Wahlstorf, Blatt 28, Flur 2, Flurstück 35 签署后 5 年 若开始施工,协议在试运行后 20 年终 止。如承租方未及时书面反对,可延长 2 次,每次延长 5 年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若 5 年内未开始施工,租赁期限为协议 Wahlstorf, Blatt 25, Flur 2, Flurstück 37 签署后 5 年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53 Gemeinde Gehlsbach 2,701.00 若开始施工,协议在试运行后 20 年终 Wahlstorf, Blatt 25, Flur 2, Flurstück 40 止。如承租方未及时书面反对,可延长 Amtsgericht Ludwigslust, Gemarkung 2 次,每次延长 5 年 Wahlstorf, Blatt 25, Flur 2, Flurstuck 45 1-1-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