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程新材: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2024-10-1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虚拟分派计算的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2487)+0]+ C1+0)
=前收盘价格-0.2487元/股
3、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司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一 根据虚
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J+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除权 (息) 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 + Cl+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即实际分派计镜的除权(息)参考价格= (34.97-0.25) + (l+O) =34.72元/
股
即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 (34.97-0.2487) + Cl+O) =34.721
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J 04.72-34.7213) 1+34.72=0.0037%<1%
综上,公司因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回购的股份是否参与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
格影响小于1%, 影响较小。
三、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