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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彤程新材:彤程新材关于年度预计融资担保进展的公告2024-12-05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4-098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预计融资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新材”或“公司”)、
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奇化工”)
    ●被担保人名称:彤程新材、上海彤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电子”)、
北京科华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微电子”)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彤程电子提供的担保
金额为人民币 9,000 万元,公司实际为彤程电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08,555 万元;公
司本次为科华微电子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公司实际为科华微电子提
供的担保余额为 3,000 万元;华奇化工本次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
元,华奇化工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82,725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对象中科华微电子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请投资者注意相
关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与债权
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四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彤程电子与债权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四支行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提供连



                                      1
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 9,000 万元,公司实际为彤程电子提供
的担保余额为 108,555 万元。202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与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海淀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科华微电子与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最高本
金限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公司实际为科华微电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000 万元。
2024 年 11 月 20 日,华奇化工与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空港支行签订
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
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华奇化工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82,725 万元。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预计融资担保额度的
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预计 2024 年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
以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互保金额为 48 亿元(含内保外贷),其
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1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
率 70%以下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47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2024 年 5 月 16 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彤程新材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彤程新材关于 2024 年度预计融资
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彤程新材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 25 层 2501 室
    法定代表人:Zhang Ning
    注册资本:人民币 59,983.0991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
发;电子专用材料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人体干细胞、
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
除外)、橡塑制品、五金交电产品、机械设备、通讯器材、仪器仪表、电子元件、计

                                        2
算机软硬件及配件(音像制品除外)、不锈钢材料、阀门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
(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的商品)商务信息咨询、
企业营销策划;化工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自有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和
技术服务;投资咨询;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限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彤程新材的总资产 481,884.36 万元、总负债 213,658.83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106,884.02 万元)、净资产 268,225.52 万元;2023 年年度彤程新
材的营业收入为 34,949.08 万元、净利润 67,119.39 万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彤程新材的总资产 520,393.20 万元、总负债 261,292.31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124,296.04 万元)、净资产 259,100.89 万元;2024 年三季度彤程
新材的营业收入为 36,760.19 万元、净利润 36,025.00 万元。(未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
    彤程新材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上海彤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北河路 17-1 号 3 幢 1 层 1015 室
    法定代表人:张旭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
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
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彤程电子总资产 166,390.21 万元、总负债 111,738.69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47,689.53 万元)、净资产 54,651.52 万元;2023 年年度彤程电子
的营业收入为 23,386.50 万元,净利润-1,805.67 万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彤程电子的总资产 193,599.45 万元、总负债 120,876.48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55,215.58 万元)、净资产 72,722.97 万元;2024 年三季度彤程电

                                       3
          子的营业收入为 25,492.83 万元、净利润-2,251.54 万元。(未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彤程电子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3、北京科华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竺园路 4 号(天竺综合保税区)
                  法定代表人:董栋
                  注册资本:4,861.419143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
          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科华微电子的总资产 24,799.75 万元、总负债 25,606.65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22,233.66 万元)、净资产-806.90 万元;2023 年年度科华微电子
          的营业收入为 19,797.14 万元、净利润-2,804.13 万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科华微电子的总资产 25,315.20 万元、总负债 22,953.63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19,263.55 万元)、净资产 2,361.57 万元;2024 年三季度科华微电
          子的营业收入为 19,919.78 万元、净利润 2,785.36 万元。(未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彤程电子持有科华微电子 70.5319%的股份,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科华微电子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               担保   签署                                                 担保    是否有
担保方             债权人                                担保范围              担保期间
         方                   金额   日期                                                 类型    反担保




                                                     4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
                                                 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
                                                 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
                                                 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       自本合同生
彤程新                中国建设
            上海彤                       2024    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       效之日起至   连带
材料集                银行股份
            程电子               9,000   年 11   (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       主合同项下   责任
团股份                有限公司                                                                                无
            材料有               万元    月 15   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       债务履行期   保证
有限公                上海第四
            限公司                       日      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     限届满之日   担保
司                    支行
                                                 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       后三年止。
                                                 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
                                                 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
                                                 费、律师费等)。
                                                 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
彤程新      北京科
                      兴业银行           2024    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       该笔融资项   连带
材料集      华微电
                      股份有限   3,000   年 11   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       下债务履行   责任
团股份      子材料                                                                                            无
                      公司北京   万元    月 18   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 期限届满之       保证
有限公      有限公
                      海淀支行           日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       日起三年。   担保
司          司
                                                 的费用等。
                                                                                          自每笔债权
                                                 主债权,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
                                                                                          合同债务履
华     奇   彤程新    上海浦东                   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2024                                             行期届满之
(     中   材料集    发展银行   20,00           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                    连带
                                         年 11                                            日起至该债
国)化      团股份    股份有限   0 万            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                    责任   无
                                         月 20                                            权合同约定
工有限      有限公    公司空港   元              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保证
                                         日                                               的债务履行
公司        司        支行                       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
                                                                                          期届满之日
                                                 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和发展规划。本次被担保对象除科华微电子(公司持有其 70.5319%的股权)外,均
             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科华微电子虽然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在
             70%以上,但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
             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5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发生,该额度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
为,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是
保障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融资的必要条件,且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
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公司能及时监控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261,106 万元,均为合并报表
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6.62%。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
情况。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5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