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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博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13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尧塘街道金博路 1 号常州朗

    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2,411,7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8.9306
    说明: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06,000,000 股,其中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有股份 950,000 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为 105,050,000 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曙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其中董事路国平先生、独立董事贾红兵女士、
   严宁荣先生、封美霞女士因工作原因以视频方式出席,其他董事为现场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张国忠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72,385,300 99.9635           24,000    0.0331      2,400     0.0034




2、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72,374,500 99.9486      32,600   0.0450     4,600   0.006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2024 年半年度   360,3 93.1730 24,00 6.2063 2,400      0.6207
         利润分配预案       00              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
数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陈晓纯 田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3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