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智能:泰禾智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4-10-26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98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
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
编 2024》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的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日期
(1)财政部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
定》(财会〔2023〕11 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
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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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
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
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其中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
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的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3)财政部于 2024 年 3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规定
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自 2024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
理暂行规定》、《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要求执行,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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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
政策予以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且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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