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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图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04-19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郑

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的工作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张禾女士、叶忠明先生、吴学炜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

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张禾女士担任。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1.2023 年 4 月 13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召开 2022 年外审审计总结沟通会,审计委员

会查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内控报告,并与审计师进行具体沟通,认为

公司整体无重大会计差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均合理。各位审计委员会成员均无

其他意见或建议。

    2. 2023 年 4 月 19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2 年年度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

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3. 2023 年 4 月 19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 2023 年 8 月 17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 2023 年 10 月 25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 2023 年 12 月 20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勤万信召开 2023 年外审审
计计划沟通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3 年安图生物审计计划》,

了解 2023 年审计工作的具体规划及安排,并对关注事项进行沟通。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勤万信的独立性和

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

   2023 年 4 月,审计委员会与中勤万信召开 2022 年外审审计总结沟通会,审计委

员会查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内控报告,并与审计师进行具体沟通,认

为公司整体无重大会计差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均合理。同时,督促按时完成审

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2023 年 12 月,审计委员会与中勤万信召开 2023 年外审审

计计划沟通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3 年安图生物审计计划》,

了解审计情况,进行了事前的审计计划沟通和专业指导计划沟通和专业指导。

   我们认为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在对公司审计期间严守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能较

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结果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1)2023 年度我们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年初上报的《2023 年年

度审计计划》、内部每季度出具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履行职责;就内部审计具体工作与公司审计部多次

召开内审沟通会,并提出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

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2)2023 年度我们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每季度出具的募集资金专项

审计报告,认为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符合公司规定,未

发现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3. 严格把关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进行审议、并重点关注了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关联交易等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的汇报,发表审核意见。经严格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

营情况的正确理解。

    4. 评估指导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

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

运作,不断完善和推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保障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经审查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结合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的成果,审计委员会未

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或重要缺陷,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

结构和治理制度,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

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审计委员会成员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

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2024 年,我们审计委员会所有成员将更加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

工作,以及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

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而不懈努力。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 张禾 叶忠明 吴学炜

                                                        2024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