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璞泰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24-12-2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泰来”或“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以下简称
“《持续督导指引》”)等相关法规规定,担任璞泰来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人,并承接了璞泰来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
的持续督导义务,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至 12 月 20 日对公司进行了 2024 年年
度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人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至 12 月 20 日对璞泰来进行了现场检查,具体
检查人员为保荐代表人李立波和项目组成员伍子昊。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人结合璞泰来的实际情况,查阅、收集了璞泰来有
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访谈,实施了包括审核、查证、询问
等必要程序,检查了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
以及经营状况等情况,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最新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1
会议议事规则和会议材料,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
度,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
合规,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公
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整体上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三会会议文件、会议记
录等信息披露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的支持文件,并与公司公告进行对比和分析。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
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了公司主要股东名册、主
要管理层人员名单、组织架构设置,重点对关联方资金往来进行了核查,对公司
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璞泰来资产完整,人员、机构、
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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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并取得了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使用清单、募集资金专户的
监管协议、资金划转凭证、银行对账单,抽取了部分会计凭证、合同等资料,对
大额募集资金专户支取情况进行了核查,并查阅了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对外披露
文件。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璞泰来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
已制定并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制度、
三会审议及决策文件,核查了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况。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璞泰来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的决策权
限和决策机制进行管理规范。截至现场检查之日,璞泰来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重大对外投资方面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经营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向璞泰来相关人员了解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情况,查看了
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了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财务报表等财务资料,查阅了
公司部分重大销售合同,对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访谈,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
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了解近期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璞泰来自 2024 年以来到目前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
化,重要经营场所正常运转;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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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变化;公司自身经营情况良好。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人提请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与此同时,保荐人建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积极组织开展
并加强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相关法规、规定的学习,以促使公司运作更加规范。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
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璞泰来存在根据《保荐办法》《持续督导指引》等相关
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人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璞泰来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保荐人
与其高管及工作人员开展相关沟通、访谈以及实地调研,为保荐人的现场检查工
作提供便利。

    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人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璞泰来在公司治理、内部控
制、信息披露、公司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
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日常生产经营等方面的相关运作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持续督导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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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   帅                 李立波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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